不适何来
2018-09-06菊子
菊子
印裔美国女作家裘帕·拉希莉(Jhumpa Lahiri)因为小说集《解说疾病的人》(The Interpreter of Maladies)而获得二000年的普利策奖。一般读者和观众最熟悉的,大约还是她的《同名之人》(The Namesake,又译《同名人》)。小说写的是美国的印度移民的故事,后来被改编成电影。电影里有一个相亲场面,女子进屋时,在门口看到男子的鞋,开心地把脚伸进他的大鞋,脸上浮出顽皮的笑容。
这样温情地描写“包办”婚姻,符合整个小说和电影的基调。事实上,“包办”婚姻的胁迫程度各有不同,当代印度父母安排子女婚姻大事,相当于中国父母串通七大姑八大姨给婚龄孩子们介绍对象。我们从小读五四青年如何逃脱包办婚姻的故事读多了,看到这样的场面就想到“包办”,觉得拉希莉的描写多少有点粉饰太平的味道。《同名之人》中这对男女相濡以沫,但他们在美国出生的儿子,回印度寻根,最后仍然是爱上了一个族外的白人女性。
拉希莉的作品读多了,便大致熟悉了她的定位和文字风格。她出生在英国,父母最初都来自印度,后随父母移居美国罗得岛州,在纽约和波士顿上大学,博士学位是文艺复兴研究。因为这个缘故,她的故事,她的主人公大抵都是印度移民,尤其是第一代和第二代移民;描写的场所有的在印度,但大部分是在美国,尤其是波士顿附近。
我在一家大公司工作,公司总部在硅谷,总裁就是印裔,公司在印度还有分部。认识的印度同事多了,发现他们和中国人相比起来要传统得多,尤其是在男女关系和女性地位方面。其实,至少在美国,印度女性是相当成功的,竞争比较厉害的领域里,譬如公司高管、医生、律师以及政界,印度女性都不少。美国驻联合国大使妮基·黑利就是第二代印度裔,担任大使之前已经当过南卡罗莱纳州的州长。尽管如此,印度人的婚姻和夫妻关系还是比较传统的。
我们部门这几年招的新人中,以印度人居多。只觉得隔三岔五地有人回印度。有一次跟一个小伙子开玩笑,说他会不会带着新娘回来。他笑而不答。等他回来时,果然,手上多了一只戒指。他订婚了。
后来发现一个规律:这几个小伙子一趟一趟地往印度跑,就是去见新娘的。一次看不中,再跑一次;看中以后,又再跑一次,一切进展顺利,就可以举行婚礼了。婚礼都排场热闹得很,有连续三天的,有连续七天的。有个女孩回印度结婚时,还让另外一位同事在一间会议室里摆好大屏幕,现场直播她的婚礼。
这些人即使是已经到了美国,大部分结婚依然是通过“安排婚姻”(Arranged Marriage)。父母之间互相挑选,其他方面都合适了,就安排年轻人互相见面,一个不成,再另外安排一个,直到双方满意为止。相比之下,男女两情相悦、自己爱上的婚姻反而是例外,要专门强调一下是“爱情婚姻”(Love Marriage)。有个女孩自己选上了如意郎君,但为了不忤逆父母,就想了个小心思,七拐八弯地让自己的男朋友的名字出现在爸爸妈妈提供的候选人名单上,绕了几圈以后再假装“选”上他,于是父母女儿毛脚女婿皆大欢喜。
和印度同事有了这些接触以后,回头再看《同名之人》,就不再觉得拉希莉是在粉饰太平了—这一代印度人依然觉得“安排婚姻”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小说中的上一辈,就更是觉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顺理成章了,只不过这里的“婚姻”不是完全胁迫的“包办”,而是“安排”。
《不适之地》上篇
最近刚刚在上下班开车途中听了拉希莉的《不适之地》(Unaccustomed Earth)。书名显然是经过一番考究的,“un-accustomed”说明已经包括了一个试图适应却发现无法适应的过程。用earth(土壤)而不用land(国土),比较起来,“土壤”包含的内容,比抽象的“国土”要具体得多。
小说集共收有八篇小说,分上下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第一篇就是《不适之地》,女主人公鲁玛嫁了一位白人,生了一个儿子。她的母亲刚刚去世,父亲卖掉了他们的房子,独自住在公寓里。故事开头,父亲来鲁玛居住的西海岸访问,很快和鲁玛的儿子建立了亲热的关系,并且带着他,在门口的花园里种植花果蔬菜。
小说题目是“不适”,故事中并无太大不适之处,尤其渲染祖孙辈相处融洽,让我觉得有点粉饰太平的味道。唯一令人想起印度的保守传统的,是父亲在丧偶以后与另外一位女性交往时,显得有点鬼鬼祟祟、偷偷摸摸—他们没有打算正式结婚,只是约定每年参加同一家旅行团。父亲没有将这种关系变得正常和长久的计划,也没有告诉女儿的打算。但这种“不适”,似乎并不來自土壤—父亲的女朋友是非常独立的女性,并不是期待男人照顾与指挥的传统印度女性。
《地狱—天堂》(Hell-Heaven)是移民故事,刚开始时是移民老乡们互相帮衬的情景,当初中国留学生初到美国时,大抵就是这样的情形。叙事人童年随着母亲在外玩耍时,遇到了一位同样也是来自印度西孟加拉省的叔叔。叔叔从此成为他们家晚餐桌上的常客,偶尔不来,“我”和母亲都若有所失。
然而,那一天终于来到,叔叔和一位本地白人戴比约会,结婚生子,并且离印度社区越来越远。叔叔把印度朋友们请到家里时,大家更深地体会到了他们之间的距离和隔阂。再后来,戴比却告诉他们,叔叔和她离婚了,他究竟还是爱上了一个和他一样也是来自印度的孟加拉人。
《住宿安排》(A Choice of Accommo-dation),是可能发生在任何一对夫妇之间的事情。这对夫妇在这个故事里的变量是:他是印度人,她是白人;他来自富裕的印度家庭,她来自家境不好、子女众多的白人家庭;他受到了良好的私立学校教育,而她只有勉强靠着助学金读书。但是,她凭着自己的毅力,即将完成医学博士课程,而他却从医学院退学,在一个杂志社当普通编辑,并且成为主要照顾两个女儿的“家庭妇男”。这对传统的印度婚姻和家庭关系已经是一种颠覆;但这并不是故事的重点,故事的重点是,他在那所费用昂贵的私立学校里度过的日子并不快乐,在那些富家子弟面前他是一个异类。校长在感恩节时请他到家里吃火鸡,校长的女儿帕姆有礼貌地对着他微笑,也对着所有来家里的男生微笑……恍惚间,在婚礼上这些成功优越、白人为主的人群中,他又感受到了中学时代那种彻底的孤独,在那样的孤独里,帕姆的微笑是唯一的温暖。
《报喜不报忧》(Only Goodness)在拉希莉小说中相对来说比较严肃、严峻,甚至残酷。一个典型的“模范亚洲人”姐姐,看着自己颇有天赋的弟弟从人人艳羡的名校康奈尔退学,整天在家无所事事,最后和一个比自己年龄更大、带着孩子的单身母亲结婚同居。姐姐按照模范亚洲人的固定轨道结婚成家,虽然不再企图弟弟回到从前选定的“光宗耀祖”的医学前途,却也希望他起码能够安居乐业,享受普通人柴米油盐的幸福。弟弟也在尽力,青年反叛时期结束后,虽然和一直望子成龍的父母依然无法和解,却希望恢复和姐姐的关系。姐姐一边为弟弟的进步感到欣慰,一边也感到内疚,因为正是她,在满足父母传统的最高期望时,却把美国社会及时行乐的文化和生活态度介绍给了弟弟。因而,她对弟弟的一切行为越是失望,内疚感就越是深重。
《别管闲事》(Nobodys Business)恰恰是管闲事的故事。保罗是个老实憨厚的博士学生,论文答辩失败了一次,现在正在继续整理论文,准备再次答辩。他有两位女性同屋,其中一位是印度裔姑娘桑。他们共用一条电话线,保罗常常接到桑的家庭为她安排的相亲对象的电话,桑很傲慢,对他们一概置之不理,因为她已经有了一个埃及男朋友法鲁克。
在桑和法鲁克的故事中,保罗扮演了《了不起的盖茨比》中尼克的角色,但又比尼克参与得多。因为与桑同居一套公寓,独身的他起初是对她抱有一丝幻想的,虽然这种幻想随着他对桑生活内容的了解而有所抑制,却也因为这点无伤大雅的情愫,在桑自己受到感情困扰的时候,成为她揶揄讽刺他的把柄。不幸的是,法鲁克并非桑的真命天子,最终他的种种恶行暴露出来,桑逃往伦敦,保罗则继续啃着论文,终于顺利通过答辩。
小说家拉希莉没明白说出来,我却总是疑心,在这篇小说,或者是她整本书中,都躲着一个恪守印度传统的奶奶或者阿姨,以媒婆的心态,随时准备将七大姑八大姨中年龄身份种姓般配的男女拉到一起;你若不听,然后不小心把年龄拖大了,或者是碰上了法鲁克那样的渣男,她们就会大声地说:瞧瞧,要是你听我们的安排,你和谁谁,早就安居乐业,孩子都该有几个了。
《不适之地》下篇:希玛和卡希克
这本书第二部分有三个故事,第一个故事《一生一次》(Once in a Lifetime)是她的故事,第二个故事是《岁末》(Years End) 是他的故事,第三个故事叫《上岸》(Going Ashore),看了很长一段,我才意识到,原来这三个故事是松散地连接在一起的,里面讲的是同样的两个人:希玛和卡希克。
他们都是来自印度西孟加拉邦的移民,希玛随着父母住在马萨诸塞州,每年最长的旅行就是前往印度,逢年过节时,来往的都是讲孟加拉语的老乡们。她在这种环境里长大,在和一个有夫之妇维持了十年不尴不尬的关系之后,终于决定“回归”,准备嫁给一个同样来自印度的门当户对的男人,安定下来了。
和希玛相比,卡希克的生活似乎更加“漂泊”:他在美国长到九岁,父亲为了发展事业,决定全家迁回印度,将他连根拔起;他的母亲却在印度罹患重病,为了不让家族亲人目睹她最后的虚弱,决定回到美国静静地走完人生最后一程。刚回美国时,他们在希玛家中临时借住了一段时间。
此时卡希克已经是一个少年,再次被连根拔起,心中十分愤怒。也正因为如此,他对希玛置之不理,不知道这个女孩子情窦初开,偷偷地把他当作了意中人。母亲去世以后,他艰难地接受了继母和两位继妹,职业却选择了摄影记者,常年在南美、中东和非洲的战火之地,用相机记录下正在进行的人间苦难。
到了第三个故事,两个人在罗马重逢。他们一边寻访意大利的文化古迹,一边也在追寻着自己的足迹,对于未来,彼此却是十分谨慎,毕竟他们的过去太少,不曾有过承诺,这一场邂逅,也不一定能够带出未来。
拉希莉的其他故事都显得有些调侃、幽默,叙事也显得更加轻松,甚至有些美化,譬如前面讲的《同名之人》对安排婚姻的描写,侧重的是由安排而来的婚姻中的温情和和谐,而对其中可能存在的胁迫和委屈避而不谈。而这里的三部曲却带着一些沉郁—拉希莉在着意渲染一种漂泊感。
这种漂泊感也是双重的,一重是物理上的,另一重是精神上的。物理的漂泊,是移民的漂泊:移民,移民后代,在不熟悉的环境和人群中生活,每年坐上长途航班飞越到地球另一面的故土,为的是减轻第一代因抛下自己父母而心存的内疚,第二代却无法理解这种内疚,只是无奈地一趟一趟地随着父母飞来飞去。
精神上的漂泊,却是现代人所共有的。希玛和卡希克重逢时已经三十多岁,他们成功地逃脱了传统印度青年一俟成年便通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家生子的义务,却并没有找到更有意义的寄托。于是,希玛结束了和一位已婚男人拖拉了十年的婚外情,准备嫁给一个门当户对、职业地位相当的印度男人,而他甚至都愿意为了她而迁徙到她居住的麻省,连地理上的差距也消除了,只不过在她的心中,却仍然是到底意难平。而卡希克则比她还要迷茫。他在漂泊多年之后,选择的暂时安定之处,不在美国,也不在印度,也不在他曾经采访过的那些地方,而是在香港。
我觉得,写出了这种精神上的漂泊感,对作家拉希莉来说,倒是一种超越:正因为这种漂泊感,拉希莉才可以既是一名印度移民作家,又是一名现代作家。我稍稍心有不满的,是她在叙事中过于借重死亡和意外。生老病死,毕竟是人生的几大主题,讲人的故事总是难免涉及,但拉希莉的故事以平缓的叙事取胜,本不需要借重死亡、疾病或者意外来赚人眼泪或者叹息。
尽管有现代作家的成分,但我觉得在英语读者那里,拉希莉的成功,主要还是因为她在讲印度人的故事。她的吸引力,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取决于她的异国情调。但对我这个来自非英美背景的英语读者来说,她的吸引力,也同样是因为她讲的是印度人的故事。中国作家如哈金、李翊云的作品,因为我对他们讲的故事的背景多少有些了解,读起来往往缺乏好奇心。轮到读拉希莉时,有一点了解却又不是过分熟悉,因而有足够的好奇心读下去。如果我根本不认识印度人,只将她的作品当作纯文学作品来读,我会觉得这些故事过于平淡;但我知道一些故事,譬如一位女同事是违背父母之命“逃婚”的,另一位印度教男同事娶了穆斯林妻子……我认识的人毕竟有限,于是,我们就期待拉希莉来讲更多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