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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借贷行为及变迁
——以山西十村千户为例

2018-09-04彭小辉史清华

新疆农垦经济 2018年8期
关键词:农化借贷比例

彭小辉 史清华

(1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2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 200030)

一、引言

农业是一个生产周期性和季节性特别强的产业,在农业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农户家庭不仅面临较高的自然风险,而且面临很高的市场风险。因此,为了应对变化莫测的风险,特别是当下中国农业保险市场还不成熟和完善的情况下,农户家庭需要通过大量预防性储蓄来应对各种风险,这通常被认为是中国储蓄率高的原因之一。与此同时,当预防性储蓄不足以应对风险时,借贷就成为农户家庭应对风险的主要途径。遗憾的是,由于农村金融改革的相对滞后,正规金融服务一直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中薄弱环节,目前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1],于是非正规金融便成为农户借贷的主要来源。对于农村金融市场,学术界一直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从信贷供给视角出发,认为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足,中国农户普遍面临着严重的信贷约束[2][3],据李锐等[4]的测算,中国农户金融抑制高达70.92%;另一种观点从信贷需求视角出发,认为大部分农户的信贷需求可以得到满足,农户融资问题更主要的原因是农户信贷需求较低,而信贷需求低的原因在于农户收入较低和投资机会缺乏[5]。根据信贷约束的观点,解决农户资金问题的主要措施就是增加农村金融供给,2003年,国务院启动了新一轮的农村金融改革①2003年,国务院出台《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该方案提出加快信用社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标志着新一轮农村金融改革的开始。,到2012年正好是十年,如果信贷约束论的观点成立,那么农户信贷约束问题将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如果农户不存在信贷约束,那么农户的借贷行为会随着农户收入的增长而下降。为了对农户是否存在信贷约束问题有一个清晰的把握,本文以山西为例②2012年山西经济在全国处于中等偏下的水平,总量和人均GDP在全国分别排名第21和18位《中国统计年鉴》,因此,选择山西农户作为样本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运用农村固定观察点的农户跟踪观察数据1986-2012年对农户借贷行为及其变迁过程进行分析,考察不同收入和经营类型农户的借贷行为及其差异,为进一步研究农村信贷约束问题提供一个基础的判断依据。

二、农户借贷行为及变迁

借贷通常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借入,二是借出。随着农村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传统农户面临的金融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户借贷行为也发生了较大变迁。

表1 农户家庭年末借贷水平及其变化

(一)借贷水平及构成变化

随着时间的推移,山西十村农户家庭平均年末借贷水平呈现一种稳步上升趋势(见表1)。相对观察初期,2012年农户家庭年末借入与借出款余额分别提高了7.73倍和16.13倍,净借入余额提高了70.80%,年平均增幅分别达到8.69%、6.20%和2.08%。扣除物价因素(山西2000年为100),在整个27年的观察中,农户的借入与借出水平分别增长了90.07%和2.73倍,年均增速分别仅为2.50%和10.86%,净借入水平的年均增速仅为0.92%。从借贷水平增长速度变化看,农户家庭的借贷增长经历了一个由快到慢再到负增长的过程;就借入款的余额增长速度变化看,在1986-1990年期间,平均增速为35.34%,到“八五”期间降至5.27%,“九五”期间微升至5.44%,到“十五”期间则进一步降至2.71%,到“十一五”期间则转入负增长,为-7.69%,在“十二五”的头两年中,继续负增长,但有所收窄,为-6.03%。这一结果表明:在山西十村,农户家庭资金借贷行为越来越少,特别是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后,随着农户收入的增长,农户家庭借贷增速进入负增长时代。一定程度上也表明,随着农户收入的增长,农户信贷约束得到了部分缓解,下文还将继续对此进行分析。

(二)借贷来源及其变化

就借贷资金来源看,虽然历次农村金融改革都以解决农户融资难的问题为导向,但实际效果却不如人意,无论是从年末借款来源,还是当年累计借款来源看,农户来自正规金融机构的借款都非常少,来自私人借款占绝对主体(见表1、表2)。就当年累计借入款来源看(见表2),在1993-金融深化改革以来,在商业银行“三性”(流动性、安全性和赢利性)经营原则的指导下,服务三农的正规金融如农村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均在不断地收缩农村战线,中国农业银行几乎将银行网点收缩至县一级支行,剩下的农信社和邮政储蓄银行沦为农村资金的抽水机。虽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服务于“三农”的正规金融机构却离2012年民间借贷比例平均达87.63%,来自银行的比例仅占11.62%。从时间变化趋势看,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农民的借贷来源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十分明显,货币紧缩政策一度使民间借贷明显加强,到1999年来自民间借贷的比例高达96.51%,但进入21世纪后,随着粮食5年连续大幅减产(1999-2003年),再次引起了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随着政府宏观政策的调整,农民借贷中来自银行的部分逐渐增大,到2005年这一比例上升至22.21%,较1999年最低点3.49%提高了近20个百分点;随后受到次贷危机的影响,农户借贷来自银行的比例出现断崖式下降,再次降至10%左右。这一变化结果表明,在山西十村农户家庭的借贷以民间行为为主,正规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能力还相当有限,并且这有限的金融供给服务还受到宏观经济周期和政策的显著影响,持续性和稳定性均较差。事实上,农村、农业、农民越来越远,历次的农村金融改革都没有将农户贷款难问题予以根治,根源在于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与农业资金需求结构不匹配,农业资金需求是长期的,其只满足商业银行经营的“安全性和赢利性”要求[6]。

表2 农户家庭当年累计借入水平构成变化

利息是资金机会成本的反映。在21世纪之前,民间借贷的付息比例是比较高的,在观察的前10年(1993-2002年),其民间借贷的付息比例平均为26.64%,最高为观察初的36.58%(1993年);进入21世纪(2003-2012年),随着新农政的实施,民间借贷平均付息比例呈大幅下降趋势,平均为5.39%,到2012年民间借贷付息比例降至个位数,仅为1.46%。这是因为在山西十村,农户家庭的借贷用途主要以生活性借贷为主,而“两情”借贷更多是体现了互助和互惠性,这与浙江发达的农村借贷用途呈显著差异,在浙江,农民的借贷用途主要以生产性借贷为主[7]。这一点可以从表2借贷用途中得到进一步证明。从借贷用途上看,在1993-2002年期间,农户家庭借贷用于生活的比例占到农户家庭全部借贷的75.58%,而用于生产的比例仅为24.42%;进入21世纪,这一变化趋势得到进一步强化,在2003-2012年间,农户家庭借贷用于生活的比例上升至76.94%,而用于生产的比例降至23.06%。这一结果充分表明,山西十村农户借贷是以生活为主,在有限的生产借贷中,用于农业生产的借贷比例也不高,在整个观察期,平均不到十分之一,为9.49%(见表 2)。

(三)借贷面及其变化

与农户家庭借贷水平的不断上升相反,借贷面却在不断萎缩(见表3)。这一萎缩不仅表现在一点可以进一步从农户当年借入面的变化中得以进一步印证(见表3)。

表3 农户家庭借贷面及变化 单位:%

在农户家庭当年借贷中,借入面同样随时间呈大幅下降趋势,由观察初期的18.87%降至2012年的4.37%,下降幅度达14.50个百分点。就当年借入来源的借贷面看,无论是来自银行,还是来自民间借贷,其借贷面均呈下降趋势。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改革的深化,我们始终没有看到,在农户借贷行为中正规金融应有的份额(见表3),而相反,农户借贷来自私人的比例显著高于正规金融。受政府宏观政策调控的影响,特别是新农政以来,贷款政策对农民的不断放宽,以高利贷形式放款在山西农村有明显收敛,民间借贷的付息面出现大幅下降,由观察以借入户的比例大幅下降,同时也表现在借出户的比例大幅下降。在观察初期(1993年),家庭年末有借入款或借出款的农户在全部观察户中占比分别为21.11%和14.71%,经过20年的变迁,到2012年借入和借出户占比接近平衡,分别降至5.01%和4.26%,降幅分别达到16.10和10.45个百分点。就年末借贷来源看,年末借贷面的萎缩主要表现在民间借贷(私人),而农户与正规金融(银行)之间发生的借贷面虽有下降,但对借贷面的影响很小,因为农户从正规金融借贷占比很小,在观察初期也只占到5.54%,到2012年这一比例降至0.11%,20年下降了5.43个百分点。这来最高的7.36%降到2002年的4.16%,降幅为3.20个百分点;在农村税费改革期间(2003-2006年),民间借贷付息面大幅下降,降至不到1%,之后有所反弹,但幅度不大,到2012年反弹至1.48%。就借入用途的借贷面看,借贷用于生活的发生概率显著高于用于生产,这与浙江农村借贷相反[8]。从时间变化趋势看,无论是生活性借贷,还是生产性借贷发生概率均随时间呈下降趋势,但生活分别由1993年的11.51%和9.70%降到2012年的3.70%和0.74%,20年来分别下降了7.81和8.06个百分点,其中,用于农业生产的借贷发生率由1993年的1.81%下降到2012年的0.42%。结合前文分析,可以看出在整个观察期,山西十村农户的借贷行为呈现一种典型的两极分化趋势,即与借贷水平不断上升相对应的是借贷面的不断萎缩。这一结果从一个角度反映了山西农户收入的不断增长,另一个角度也反映了农户经济发展不平衡性的加剧与农民的这一借贷行为变迁紧密相关。

(四)借出与借入关系及其变化

从表4和图1可以看出,在整个观察期,农户家庭年末资金借出与借入频度的交叉统计表现为,既无借出也无借入的农户比例呈先降后升走势,由观察初期的64.01%下降至1991年的52.26%,随后进入上升通道,到2012年上升至90.78%,较1991年增加了38.52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既有借出也有借入的农户比例则呈现一种明显下降趋势,由观察初期的2.82%下降到2012年的0.11%,27年下降了2.71个百分点。农户家庭中有借出无借入的农户比例变化表现为一种先升后降的过程,由观察初的9.58%微升至1995年的13.27%,之后进入缓慢下降过程,到2012年降至4.13%,较1995年下降了9.14个百分点。而与此相对的家庭中有借入无借出的农户比例变化也表现为一种先升后降的过程,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表现为上升过程,由观察初的23.59%上升至1990年的33.13%,随后进入下降通道,到2012年降至4.98%,较1990年下降了28.15个百分点。这一结果表明,在农户的借贷行为中,借出与借入也是相对独立的行为,尽管也有不少农户是兼而有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农户的比例明显下降;同时也表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户收入的增长,山西十村农户民间借贷行为越来越不活跃,农户信贷需求越来越低,这印证了钟春平等(2009)的观点,但信贷需求低显然不是因为受到了严重的信贷约束,而是农户投资机会缺乏和收入增长的共同结果。但这显然不是对所有农户而言都如此,接下来本文对不同收入档次和经营类型的农户借贷行为进行比较分析。

表4 山西十村农户家庭年末借入与借出交叉关系 单位:%

图1 山西十村农户借贷交叉统计关系

三、不同收入的农户借贷行为比较

(一)借贷水平

从不同收入层次的农户借贷水平看,随着农户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无论是借出,还是借入,总体上其借贷水平均表现为一种上升趋势,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借出和借入水平均呈快速上升趋势(见表5)。就借贷水平比较看,年末借入水平远远高于借出水平。进一步从两极农户家庭借贷比较看,在21世纪之前,两极农户借出差距远高于借入差距;但进入21世纪后,两极农户借入差距上升并超过借出差距。因此,综合起来,在整个观察期,高收入户的借出水平相当于低收入户的倍数为2.30倍,而借入倍数为2.33倍,差距较一致。总体看,低收入户和高收入户的借贷特征均是一种低借出,高借入,借入是借出的数倍;尽管低收入户和高收入户在借贷特征上一致,但本质上存在巨大差异,这与低收入户和高收入户的经营模式紧密相关,高收入户多以非农经营为主,而低收入户多以家庭农业经营为主;非农经营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高收入户采用负债经营者居多,而低收入户更多的是生活性借贷。

表5 不同收入层次的农户家庭借贷水平及变化 单位:元/人

(二)借贷面

从表6可以看出,随着农户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户家庭资金借出的概率总体上增多,而资金借入的概率明显减少。从时间变化趋势看,无论是资金借入面,还是借出面,均呈显著下降趋势(见图2和图3)。

图2 不同收入层次农户家庭借入面及其变化

图3 不同收入层次农户家庭借出面及其变化

表6 不同收入层次农户家庭年末资金借贷面及变化 单位:%

就资金借入面而言,在整个27年的观察中,低收入户中有资金借入的农户比例平均为22.13%,中等收入户为15.79%,高收入户为13.17%,高低两极相差达8.96个百分点;其中,观察初期(1986-1990年),低、中、高三类收入户的平均借入比率38.67%、31.40%和23.08%,两极农户相差15.59个百分点(见表6)。到“八五”期间,三类收入户的平均借入比率分别演变为35.51%、25.75%和18.17%,较观察初期均有明显下降,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是中等收入户,达5.66个百分点,两极户的借入面差距相应扩大到17.34个百分点。到“九五”期间,各类农户的资金借入面继续全面下降,三类收入户借入比率分别下降至25.77%、15.87%和10.05%,较“八五”期间分别下降了9.75、9.87和8.12个百分点,两极户的借入面差距有所缩小,达17.34个百分点。进入21世纪后,借入面进一步萎缩,特别是中低收入户借贷面呈大幅减少态势,而高收入户借贷面仅实现了微降;在“十五”时期,低、中、高三类收入户的借入面分别为14.23%、8.31%和9.03%;较“九五”时期分别下降了11.54、7.56和1.02个百分点,两极户借入面差距进一步缩小至5.20个百分点。到“十一五”时期,除了高收入户外,各类户借入面继续大幅下降,低、中、高三类收入户的借贷面分别降至7.12%、4.40%和9.22%,较“十五”时期分别降了7.11、3.91个百分点和略上了0.19个百分点,两极户差距出现反转,高收入户借入面较低收入户反而高出2.10个百分点。在“十二五”的头两年,除了中等收入借入面略有上升外,其他类型收入户的借入面均继续下降,低、中、高收入户借入面分别为5.07%、4.55%和6.67%,较“十一五”时期分别下降了2.05、上升了0.14和下降了2.56个百分点;高收入户借入面继续高出低收入户1.60个百分点。这一结果表明,农户家庭借入面的这一变化与其家庭经济水平的变化十分密切,随着农户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户的借入面均呈下降趋势,但高收入户借贷面下降速度显著低于低收入户,这一结果从某种角度反映出高收入户负债经营模式的特征,这部分农户多从事非农生产经营,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面临信贷约束的可能性最大,而这类农户应该成为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服务的主要对象。

就资金借出面而言,在整个27年的观察中,低收入户中有资金借出的农户比率平均为8.42%,中等收入户为8.22%,高收入户为11.13%,两极户的借出面相差2.71个百分点;相比较,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户借出面的差距要明显小于借入面的差距。其中,在观察初期,两极农户借入面差距最大,达14.98个百分点,到“八五”时期,两极户差距缩小到10.24个百分点,进入“九五”时期,两极户差距出现反转,低收入户借出面反而高于高收入户的1.27个百分点,进入“十五”时期,这一差距继续扩大,达到2.69个百分点,到“十一五”时期,差距仍在进一步扩大,达到3.56个百分点,进入“十二五”的头两年,这一差距有所缩小,降至2.67个百分点。同样,随着时间的变化,除了高收入借出面呈下降走势外,其他收入户的借出面均出现一种倒“U”形下降趋势。这一结果表明,随着农户经济收入水平的提高,资金外借现象将进一步萎缩,农户资金借出行为越来越不活跃。

(三)借贷来源

尽管各类收入层次的农户家庭资金来源主体均以民间借入为主,但相比较,收入较低的农户对民间借贷的依赖性要显著强于收入较高的农户,在五类收入户中,高收入户的民间借入比例明显最低,而低收入户民间借入比例最高(见表7)。从另一角度看,高收入户较低收入户获取银行支持的可能性更大。这一结果表明,家庭收入水平的高低是农民获取银行支持的一个重要前提;换句话说,在商业银行经营“三性”原则指导下,银行是“嫌贫爱富”的,这从某种角度为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加剧起到一种推波助澜的作用。

就民间借入的付息比例看(见表7),随着农户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民间借入的付息比例呈下降趋势。在1993年以来的20年中,低收入户的民间借入中需要支付利息的比例平均为22.12%,中等户为17.79%,而高收入户则仅为14.10%。这一结果表明,农户家庭民间借贷支付利息与否与其经济实力存在相关性,低收入户由于家庭经济实力弱,缺乏必要的担保,所以并不是商业银行的服务对象,大多情况低收入农户在面临生活困境时,只能求助于民间借贷,即使面对高利贷,也无可奈何,由此,其在民间借贷的付息比例显著高于其他农户,而高收入户则正好相反。

表7 不同收入档次的农户家庭借贷来源及付息情况变化 单位:%

(四)借贷用途

从表8可以看出,不同收入档次的农户借贷用途存在显著差异。在中低收入户中,借贷用于生活的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农户,而中高收入户中用于生产借贷的比例显著高于其他农户。就20年的观察看(1993-2012年),借贷用于生活的比例与农户收入水平呈反方向变化,收入越低,借贷用于生活的比例越高,反之则相反;与此相对应,借贷用于生产的比例与农户收入呈正方向变化,收入越高,用于生产借贷的比例越高。

表8 不同收入档次农户家庭借贷用途及变化 单位:%

四、不同经营类型的农户借贷行为比较

(一)借贷水平

图4 不同经营类型农户家庭借出水平及其变化

随着家庭经营非农化程度的提高,农户的资金借出水平总体呈现一种上升趋势(见表9),但具体到不同经营类型的农户,农户家庭的借出水平与其非农化程度呈倒“U”形关系(见图4)。有意思的是,在整个观察期,农户家庭借出水平最高是兼农户,而并非我们预期的非农户,原因有二:一方面非农化经营需要大量资金,农户家庭一旦确定了非农化经营方向,大量的资金将投入到非农领域,甚至负债经营,故借出自然减少(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下文农户家庭资金借入情况得到进一步说明);另一方面可能是“有钱人越抠门”,要从有钱人借到钱是一件相当不容易的事。相反,从稍微有钱点的农兼户、兼农户那里借钱要更容易一些[9]。

就农户资金借入水平看(见表9和图5),随着农户家庭非农化程度的提高,农户家庭借入水平总体上呈倒“U”形关系。从时间变化趋势看,不同经营类型的农户借入水平呈倒“U”形上升趋势。就农户经营类型而言,在整个观察期,兼农户的借入水平最高,其次是农兼户,第三是非农户,第四是纯农户。这表明,随着农户涉入非农程度的加深,负债经营随之上升,但达到非农经营程度较高阶段,负债经营程度才开始下降。因为农户家庭涉入非农领域是一个渐进、尝试的过程,在兼业化经营阶段,随着非农户程度的加深,非农化给农户带来的收入效应逐渐凸显,刺激农户加大资金投入,负债经营随之上升,一旦家庭经营完全非农化,负债经营水平才开始下降,这符合农户家庭经营类型从纯农经营到兼业经营再到非农化经营对资金需求的特征。从农户家庭资金借出和借入与经营类型的关系可以看出,随着非农化经营程度的提高,负债经营是农户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助推器,因此,农村金融改革应该在农户非农创业服务中提高应有的金融支持,助推农户经济增长和农村经济发展,这可以成为农村金融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抓手。

表9 不同经营类型农户的借贷水平及变化 单位:元/人

图5 不同经营类型农户家庭借入水平及其变化

(二)借贷面

从表10和图6可以看出,随着农户家庭经营非农化程度的提高,无论是借出面,还是借入面,均呈现一种明显的倒“U”形走势。就借出面的变化看,在观察初期(1986-1990年),非农户的家庭借出面最高,达到16.52%,其次为兼农户,为13.50%,第三为完全纯农户,为12.78%,第四为纯农户,最后为农兼户;进入“八五”时期,各类型经营户的借贷面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并且各类型户的借贷面的排序也发生了明显变化,兼农户借出面上升至第一位,达到了18.32%,其次是非农户,为16.50%,第三是完全纯农户,为15.06%,第四是纯农户,为14.55%,第五是农兼户,为13.50%;进入“九五”时期,各类型经营户的借出面进入下降通道,借出面呈大幅下降趋势;到了“十五”期间,除了兼农户外,各类型经营户借出面继续下降;进入“十一五”时期,除了兼农户借出面出现大幅下降外,各类型农户借出面进入徘徊时期;进入“十二五”时期的头两年,各类型农户借出面再次进入下降过程。从时间变化趋势看,各类型经营户的借出面总体上呈显著下降趋势,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后,随着农业税费的减免,各类型农户借出面呈加速下降走势。

就借入面的变化看(见表11、图7),在整个观察期,农户家庭的借入面随非农化程度的提高而呈倒“U”形下降走势。从时间变化趋势看,各类农户家庭借入面随时间均呈下降趋势。比较27年的观察,农兼户的借入面下降最为迅速也最为明显,由观察初期(1986-1990年)的40.57%降到目前(2011-2012年)的11.21%,27年下降了29.36个百分点;其次是纯农户,由观察初的31.75%降到目前的4.23%,27年下降了27.53个百分点。处于非农化两极的完全纯农户与非农户,尤其是非农化,其家庭借入面的下降幅度相对较低,27年只下降12.67个百分点。结合农户的借入水平,可以看出,纯农户和农兼户的借出行为是一种量小面窄的行为,而非农化和兼农户则是一种量大面宽的行为。

表10 不同经营类型农户的借出面及变化 单位:%

图6 不同经营类型农户家庭的借出面及其变化

图7 不同经营类型农户家庭的借入面及其变化

(三)借贷来源

尽管各类经营农户的借贷主体均以民间借贷为主,但农户的借贷来源与农户家庭经营类型有一定的关系,随着非农化程度的提高,农户家庭民间借贷的比例呈下降趋势,这也意味着随着非农化程度的提高,农户家庭更有可能获得正规金融的资金支持,而处于从农业向非农业转型的兼业户更多是依靠民间借贷和自我资金积累来实现转型升级。从民间借贷付息比例看,随着农户非农化程度的提高,民间借贷付息比例明显提高,其中,非农化农户民间借贷资金付息比例最高,在整个观察期平均达到32.97%,而完全纯农户最低,为17.88%;当然这与不同经营类型的农户借贷用途有关,因为非农化以生产性借贷为主,而纯农户更多的是以生活性借贷为主,故非农化农户家庭民间借贷付息比例较高(见表11)。关于这一点后文还将深入分析。与此同时,也应该看到,兼业户农户在从农业向非农业转型过程中,也支付了较高的利息,由此,政府如果能通过政策支持引导正规金融对农户非农化进程提供一定的信贷支持,则有利于加速农户非农化进程,促进农户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总之,低成本的、便利的资金融通有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而民间借贷是农户通向非农化过程中的助推器,正规金融是非农户实现快速增长的加速器。

表11 不同家庭经营类型农户家庭借贷用途及变化 单位:%

(四)借贷用途

在农户家庭经营非农化进程中,农户借贷用途存在显著差异,非农化程度较低的农户借贷主要用于生活,特别是完全纯农户和纯农户,整个27年平均分别高达82.85%和80.72%;而与此相对的是,随着非农化程度的提高,农户家庭借贷主要用于生产,特别是非农户,在整个观察期,用于生产借贷的比例高达78.39%(见表12)。处于非农化两极的兼业户,用于生活借贷的比例显著高于生产借贷。这一结果表明,在农户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资金需求弹性小,兼业户在进行大量资金进行非农化投入过程中,生活与生产资金存在“跷跷板效应”,因此,如果正规金融能够在农户非农化转型过程给予积极的信贷支持,将有助于加速农户经济转型,提高农户经济收入。随着新农政的实施,农户收入增长进入快车道,但受次贷危机的影响,农户增收逐渐乏力,是时候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让农村金融在农户经济转型和乡村振兴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成为新一轮农村经济增长的助推器。

表12 不同家庭经营类型农户家庭借贷用途及变化 单位:%

五、结论及启示

通过对山西十村农户家庭借贷行为的分析,本文发现,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户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户借贷行为呈现一种典型的两极分化趋势,即与借贷水平不断上升相对应的是借贷面的不断萎缩,农户借贷行为越来越不活跃;这一方面意味着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户收入的增加,农户面临的信贷约束有所缓解;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农户经济发展不平衡性的加剧与农民的这一借贷行为变迁紧密相关。从借贷来源看,民间借贷仍是山西十村农户家庭借贷的主要来源,这表明农村正规金融对“三农”的服务能力有限,这也是付息借贷比例逐年下降的主要原因,因为民间借贷以“两情”担保为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业虽然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服务于“三农”的正规金融却离农村、农业、农民越来越远,历次的农村金融改革都没有将农户贷款难问题予以根治。根源在于正规金融机构“安全性、流动性和赢利性”经营原则与农户家庭资金需求结构上存在矛盾,纯农户缺乏正规金融融资所需的担保物,而兼业户和非农户又不满足正规金融所强调的安全性原则。从借贷用途看,生活性借贷是主体,生产性借贷较少,在生产性借贷中,用于农业生产的不足十分之一。

从不同收入的农户借贷行为及变迁看,高收入户借贷主要用于生产,而低收入户主要用于生活。虽然借贷水平随时间逐年上升,但借入和借出面均呈下降趋势,并且高收入户借贷面下降速度较低收入户慢,这一结果从某种角度反映出高收入户负债经营的模式的特征,这部分农户多从事非农生产经营,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理应成为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但现有农村金融作用非常有限。从不同经营类型的农户借贷行为及变迁看,农户家庭资金借出和借入与家庭经营类型紧密相关,在农户家庭向非农化转型过程中,对资金需求是较大的,随着非农化经营程度的提高,农户家庭更有可能获得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而处于从农业向非农业转型的兼业户更多是依靠民间借贷和自我资金积累来实现转型升级。在农户从农业向非农化转型过程,如果能得到正规金融的支持,农户非农化进程将提速,农户经济增长可能迈上一个新台阶。因此,农村金融改革应该在农户非农户转型过程中提供应有的金融支持,助推农户经济增长和农村经济发展,这是农村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重要契机和有力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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