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傅竖眼墓志校录与研究
2018-09-04
傅竖眼墓志,刻于北魏永熙三年 (534年),是淄川迄今发现的年代最久的一合墓志铭。1970年出土于山东淄博市淄川区二里乡石门村东傅竖眼墓葬中。今藏淄博市博物馆,墓志长105、宽73、厚19厘米,有盖,上刻 “大魏永熙三年岁次甲寅二月甲寅朔十日庚申营讫。”志文正面37行,左侧面7行,共44行,满行29字。此墓志无论是文字还是所记录的内容,其艺术水准都具有较高的历史和艺术价值。对此,本文将依据墓志铭文进一步对该墓志进行信息价值探讨。
志石左侧断面 (1)
一、墓志录文
墓志志文言简意赅,清晰易懂,反映了北朝时期傅氏家族的情况,从中映射北朝时期山东氏族大员的社会威望。墓志之字、刻都颇有讲究,[1]用笔、结体虽没有独特的惊人之处,但从其笔画间的构造与情趣,知书者的书写技巧是相当娴熟的。此志遵守手写碑文,属于北魏后期的书写风格,笔画骨气峻整,意态舒长,称得上是北魏书作中的上品。本文将展开对墓志书法艺术价值探讨,故现将志文录于文下,略当探考。
口有魏使持节、散骑常侍、司空公,都督相州诸军事、车骑大将军、武强县开国子傅公墓志铭。大魏永熙三年岁次甲寅二月甲寅朔十日庚申营讫。公讳竖眼,清河贝丘人也。玄原遥胄,作舟积于区义舜......射驾菱......英邪,擅水......公......名孝兖州......鉴水倒史,灵秀慧识......业称遂..........形秘书......义慎......接重近......之也,时年七岁,乡人群盗……逼公同食,公遂更:□室中,迎之户水,于是群作惊恧,辍食而散……率乡举邑,莫不敬服。正始年中,华阳纳贡,伐叛陵条,朝廷举公为前锋统军。公为大使,鉴慰戎依,寻迁行南兖州刺史……表求伐蜀,思同一轨,加冠军将军……蛮方有振骸之急……公为征虏将军、太中大夫……委之以西讨,除平西将军、益州刺史……朝载转安西将军,岐州刺史。寻授抚将军梁州刺史……又加镇西将军,都督梁、巴,二益四州诸军事,西道大寻台抚,吏部尚书,武强县开国子,食邑三百户,束巧史如故……仁德……悲赏望问陵木身世王温寅海 景……暄音险难奋......昘易奔一德为化永……重仲夏刻松……我良……人百其……志实应嘉声永存……祖讳融,州主簿,治中、别驾。夫人清河崔氏 父讳灵越,冠军将军,青兖州刺史,夫人清河张氏,息敬和征东将军益州刺史,开国 妻荥阳郑氏,息敬仲不东将军太中大夫,妻清河房氏。
志盖铭文拓本 (2)
志石左侧拓本 (3)
可知,从墓志铭文释读中得知墓志主人大量信息,但是志石损失严重,多数墓主人的信息损失,但志载家族、官职等主要方面清晰明了,这是对进一步研究墓主人各方面的有效的途径,从而为史籍考据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二、志文与史籍
墓志铭文内容,无论在补史、充实傅竖眼家族等信息方面,都为研究傅竖眼提供更为详实的史料,从而更加全面了解兹志之艺术价值。
据志文所载,永熙 (532年十二月—534年十二月)年份,是北魏孝武帝元修的第三个年号,为公元纪年534年,记载顺序为年号纪年、干支纪年、月份,是对墓主人逝去的具体年份表述明确。可知书写墓志之人,遵循特定的墓志格式,进而交代墓主人的个人情况及其家族,体现北魏时期墓志铭文格式的稳定性。
志中记载傅竖眼身为武将,为北魏地方、朝廷稳定做出贡献,并赐予其职称。志文记载:公时年七岁,乡人群盗......逼公同食,公遂更 【】室中,迎之户水,于是群情惊恧,辍食而散, 【】与言 【】,率乡举邑,莫不敬服。这是发生在献文帝皇兴元年 (467)时,淄川有一次农民暴动,七岁的傅竖眼就能为平叛起到很大的作用,“率乡举邑,莫不敬服”。虽有夸大之词,但也不会空穴来风。但这次暴动很快平息,这次暴动不见史上记载,可补缺史漏。他为官后很有成就,是个能征善战的将军,也是一个爱民如子的封疆大吏。[2]《魏书·傅竖眼传》载:“保境安民,不以小利侵夺。有掠蜀民入境者,皆送还本土。”从史料记载可知,他为人清廉、重情义,为守护边境做出巨大贡献,铭文赞美之情溢于言表,结合墓主人保护国家的伟大功绩,整篇铭文前部分充满对他崇敬之情,列举事例充分体现对傅竖眼本人赞美、敬仰之情,铭文中记载对淄博暴乱起到积极的镇压作用,无不体现对傅竖眼为社会做贡献的爱国之情。
志中清晰反映将军品级在北魏时期的军事活动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实则将军之名和其他军事职官互相兼任之实。据志文载,他任持节、散骑常侍、司空公、都督相州诸军事、车骑大将军等官职,可知傅竖眼深受朝廷重视并多次获封职称,为国家和朝廷做出贡献,为后人称道。墓志铭文与史料记载一致,当时南北战事不断,傅竖眼为朝廷立下了功劳,从而成为北魏著名的将领和朝廷要员。墓志中的职称散骑常侍为皇帝重臣,权利很大,属门下省,得知傅竖眼身为武将,官职当时为三品朝臣,可见他深受朝廷赏识。在大规模南伐战争时期,一支为都督刑峦的南伐大军,傅竖眼时为统军之一,即为四、五品的将领。此次证明傅竖眼参加多次战役,而他身兼散骑常侍、都督、统军等多职,从而可以看到北魏大规模的战役使得武官制度发生巨大的变化,大多职称成为象征性头衔而不具有实际意义。
志文记载傅竖眼家族祖籍及南迁般阳内容,可知贝丘县在朝代更替的历史现象。根据志文记载,墓主傅竖眼,为清河贝丘人。据资料可知,北魏改名东清河郡,后隋设淄州,改淄川县。据 《魏书·地形志》载:“齐州,治历城,领郡六……东清河郡,刘裕置,魏因之,治般阳,领七县。”可以知道贝丘县在朝代更替时期从属多地,七县分为清河 (注:济南府境)、武城 (注:今济南淄川府境)、绎幕 (注:济南府淄川县境)、贝丘 (注:济南府淄川县地)、零县 (注:济南府境)、鄃县 (注:淄川县与益都县交界)、安次 (注:济南府境)。七县中四处在淄川,三处在济南府境,其中淄川也属济南府境。以此可推知,傅氏家族族籍为北魏东清河郡的贝丘县(因刘裕灭东晋,建南朝宋420—479年,疆域北扩,山东之东南大部归属南宋),也证实在很长时间内贝丘县的归置问题,其中出现多次更换地方,不免过失,此次说明傅竖眼家族曾南迁般阳的事实。
志文记载傅竖眼出任为官、步入仕途在北魏宣武帝正始年间,在铭文与史料中充分说明。志文曰:“正始年中,华阳纳贡,伐叛陵条,朝廷举公为前锋统军。”墓志在一开始记载傅竖眼生于北魏文成帝和平元年 (公元460年),至北魏正始年间,已四十五岁。墓志铭中所言 “华阳纳贡”,是宣武帝时经营汉中一事,傅竖眼在当年事件中做出了突出贡献,有查可据。步入仕途的年龄对于他来说已很晚,但也不影响他不可磨灭的功绩。傅竖眼借助家族的有利地位和自己的聪慧才能,在后近廿年的转战及治蜀中,成绩卓著,成为北魏著名战将和朝廷要员。
墓志最后记载傅竖眼之子、其父之妻、其子之妻。然而他的子息却乏善可陈,但其中记载 “长子敬和,敬和弟敬仲”,而在 《魏书》卷七十 《傅竖眼传》中记载,其子傅敬绍暗地里聚敛钱财,贫图女色,骄奢淫侈,草菅人命,上下怨声载道。更严重的是傅竖眼的儿子傅敬绍见此时天下战乱不断,竟妾图割据南郑自立为王。事情败露后,城中兵将捉住敬绍,禀告竖眼之后便把他杀了。竖眼耻辱愤怒难当,疾病发作且被气不治身亡。既然史料中记载敬绍是傅竖眼的儿子,墓志中竟没有出现他的名字,只有 “敬和”“敬仲”,而未书敬绍。从史料了解到敬仲寻衅滋事,有罪问斩,是否可以理解为他对其家族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过,为维护家族荣誉,便不提及。采取规避的方式,以此宽慰亡灵之人,这可能是对当时维护世家大族荣誉最有利的说辞。
志文对其家眷信息也清晰了然,志云:“夫人清河崔氏”等,清河崔氏为北朝当地望族,其母为清河张氏,其子之妻敬仲清河房氏,其子敬和之妻郑氏,或即郑道昭的女儿或孙女辈人,皆为魏晋南北朝的门阀大族,其中清河崔氏、清河房氏均为当地望族,其影响力极大。北朝世家大族的联姻制度,可谓已然成为一种风尚,这也对巩固世家家族地位,提高家族名誉极为重要。虽然没有具体宗族组织、宗族制度,有影响力的世家大族的联合,也成为不可忽视的力量,但也成为家族、宗族的向心力、凝聚力的一种重要方式。
三、志文书法
东晋到南北朝时期,是我国书法艺术价值的一个重要阶段。此时书法演变的特点,自秦汉时期的隶书向隶书与楷书之间的魏碑体转变,魏碑是由汉隶过渡到唐楷的一种书体,楷书是在汉隶基础上形成的。从 《傅竖眼墓志》铭文可以看出,整个字势结构舒长,还保留着隶书较为舒展、略显扁平的特点,呈现出北朝后期的书法复古现象。同时,该墓志处于北魏后期书法风格代表作之一,将与同地区 《崔鸿墓志》、出土时间较晚之 《崔混墓志》书写风格进行比较,从而来探索 《傅竖眼墓志》书法价值。
(一)与 《崔鸿墓志》比较
《傅竖眼墓志》全碑行间字距基本均整、笔画纤细,从结构上来看,结体宽博,骨肉匀适,单字侧倚,合隶势、分韵于一体,于端庄雄强中复含秀丽疏朗。该墓志字体太小,石面磨损严重,书法呈现出的视觉效果略差,不减书体神采奕奕,细审其字,写、刻都是很有研究的。该墓志笔画峻整、方圆兼施,虽略显侧倚,但整体效果是方整,属于北魏书法后期的书法上乘之作。
《崔鸿墓志》北魏孝昌二年 (526年)刻
自北魏以后,墓志逐渐定型,志石多呈方形,也有长方形,墓志呈现下底上盖,底刻志铭、盖刻标题, 《崔鸿墓志》 《傅竖眼墓志》两方墓志在材质和形制上一致。两方墓志出于淄博市 (北朝时期,临淄县属北魏),从两位墓主人身份得知,一位为朝廷重臣,一位为世家大族官员,关于墓主人在世时官职较高,书写墓志之人可见技法娴熟,在书法上呈现一定的水平。两方墓志相较,相隔年代不远,崔鸿墓志也呈现出 “复古”的书风风格,于北魏孝昌二年 (526年)刻,出土于山东淄博市临淄区大武公社窝托村南崔鸿夫妇合葬墓中。该墓志用笔方圆兼施,笔画工整峻峭,刀意笔韵俱存。结体呈纵势,重心偏上,空阔灵动。墓志中书法掺用篆的笔法,例如 “兹”“五”等字,作品出现的古法似北朝后期的做法。“复古现象”也同样在 《傅竖眼墓志》中呈现。《傅竖眼墓志》铭文笔画峻整、方圆兼施,线条多变,虽略显侧倚,整体效果是成熟,而 《崔鸿墓志》更多在结体上保留了较多的古意。
(二)与 《崔混墓志》比较
后者刻于东魏孝敬帝元象元年 (538年),较 《傅竖眼墓志》出现较晚。在形制上, 《傅竖眼墓志》和 《崔混墓志》均属于长方形、有盖,体现墓志形制的稳定性。 《傅竖眼墓志》属于北魏后期 “复古”书风,笔画峻整、方圆兼施,线条多变。而 《崔混墓志》刻于东魏时期,它的书法精美,用笔方圆兼施,笔毫铺开,笔画平正、雅健,这也是真书的特点。该墓志刻工精细,笔画间存在连带关系,毛笔运行的态势表现得尽情尽致,例如“为”“之”“史”等字饱满平正,字群排列工整,线条粗细有变化,墨色浓淡不一,变化不大。这两方墓志体现北魏和东魏时期书法呈现出不同体势的规律。
《崔混墓志》东魏孝静帝元象元年 (公元538年)刻
《傅竖眼墓志》结体之侧倚,再回归到东魏 《崔混墓志》的平正,这也是魏晋南北朝书法体势变化的主流轨迹, 《崔混墓志》书法正处于魏书复归于平正的时段上,充分表现出北朝后期书法的时代特点。
通过对傅竖眼史料记载的研究,同时与两方墓志 《崔鸿墓志》 《崔混墓志》相比较,探讨北朝时期淄博地区的书风转变过程之中,可知 《傅竖眼墓志》的书风在北朝后期有着重要意义,呈现出在北魏后期 “复古”书风下的成熟,同时是与东魏书风转型的重要阶段。其次,通过与北朝时期淄博其他代表传世作品的分析,指出其书风艺术特征和重要意义,对进一步研究淄博市其他作品之书法与艺术价值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