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农村土地的过度资本化
2018-09-03全世文胡历芳曾寅初
全世文 胡历芳 曾寅初 朱 勇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生产资料,而且,工业革命以来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并没有使人类摆脱土地资源的束缚,人口的急剧增长反而加剧了人类对土地这种稀缺生产资料的依赖程度,这在客观上决定了土地制度的重要性。中国当前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的核心是通过放活土地经营权实现土地资本化。而农村土地的特定产权主体将土地的特定产权作为资本来运营,通过对土地特定产权进行交易实现土地资产增值的过程即农村土地资本化。随着各种形式的农村土地资本化在全国范围内快速推进,农村土地过度资本化的现象也逐渐显现。
文章将“农村土地资产”定义为:农民或其他权利主体实际拥有或控制的,能够为期带来一定经济收益的农村土地实物或土地权利。也就是说农村土地资产既可以来源于农村土地资产的实物形态,也可以来源于农村土地资源的权利形态。近年来中国在快速推进农村土地资本化的同时,土地租金也随之迅速上涨,部分地区已经存在农村土地过度资本化的基本事实。文中指出农村土地的过度资本化的三个主要原因。一是农村土地的“非农化”利用。特别是城市边缘区域的农村土地存在着强烈的“非农化”倾向,而农业用地一旦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绝对地租就会出现大幅增长。二是农村土地的“非粮化”利用。土地所用者可以通过土地的“非粮化”利用获得比土地用于粮食生产更多的绝对地租。三是农村土地的投资性需求扩大。
文章根据马克思绝对地租理论分析了农村土地过度资本化的原因。农村土地的“非农化”需求、“非粮化”需求和投资性需求是土地过度资本化的内生动力,与生产挂钩的农业补贴则是土地过度资本化的外生动力。进一步提出规范农村土地资本化的政策启示。首先要充分认识农村土地过度资本化的危害。严重挤压农业生产尤其是粮食生产的利用空间,对粮食安全有负面影响,同时会造成农业竞争力下降,从长期来看则会阻碍中国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产业格局。其次对土地经营权交易市场进行制度规范。国家目前应该通过规范土地经营权交易市场和调整农业补贴政策来引导农村土地合理资本化,严格防止农村土地过度资本化。
《中国农村经济》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