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地方开放应重在优化投资营商环境
2018-08-31
“十三五”现代金融体系规划落地
由央行牵头,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等九部委共同编制的《“十三五”现代金融体系规划》于日前印发。与此前《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不同的是,“十三五”的名称更有针对性被称为“现代金融体系规划”,且涉及九部委,文件分量之重,不言而喻。该份规划纲要不仅对金融行业发展做出了新的部署,还明确肯定了互联网金融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并把如何确保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风险防控写入了国家战略。
央行进一步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5月1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支持金融市场开放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提出,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可在现行政策框架之内开展同业拆借、跨境账户融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交易等业务,为离岸市场人民币业务发展提供流动性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货币当局执行好现有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进一步便利贸易和投资、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近期以来,各地区纷纷推出扩大开放的政策和举措,除了沿海、沿边省份之外,河南、湖南等内陆省份也加快了对外开放的步伐,从准入领域、引资方式、对外投资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开放能力。
点评:我国近40年的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对外开放的深化。但深化地方开放,我国无法也不能重走老路,正面临越来越大的外部竞争压力和内部矛盾约束。
其一,随着工人实际工资的增加,我国劳动力成本优势日渐减弱,而且我国已成为世界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在人口数量红利消逝的同时人口质量红利尚未形成。相对于东南亚、南亚等国家来说,从低要素成本到优惠政策,都对我国继续承接中低端国际产业转移和劳动力密集型产业投资形成一定挤压。
其二,随着国际产业布局的深刻变化和技术创新的日新月异,世界主要经济体加紧抢占新一轮科技革命和高新产业制高点,吸引资本回流,比如美国再工业化、日本再兴战略、德国工业4.0等,加之世界经济的不确定性与不稳定因素增多,全球跨国投资呈现新特征和新趋势,都对我国扩大引进高新产业领域的外资造成较大冲击。
此外,我们在享受低廉的资源环境成本所带来的发展成果之时,也不应忽视资源的日趋枯竭和污染的日益加重。
当前我国仍然是外商投资的沃土。各地区的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发展存在广阔的市场空间,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型消费市场也将为外资提供新的市场机遇。高质量的发展需要高质量的开放。为进一步提升开放水平和效果,各地区需要将开放立足点从优惠的政策和廉价的资源,转向外资利用质量的提升和投资营商环境的优化。
一方面,提升外资利用质量是深化地方开放的必然要求。促进外资增长是手段,提升利用外资质量才是根本。没有一定的规模,外资的作用将受到局限;引进再多的外资,如果不能有效利用,其作用也无从发挥。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提升利用外资质量,充分发挥外资溢出效应,促进外资利用与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融合也更具现实重要性和紧迫性。不管是外资规模较大的沿海地区,还是亟须扩大外资引进的内陆地区,引进、利用外资都应从规模扩张为主向质量提升转变,更好地发挥其在支持资源有效配置和经济结构调整方面的作用,实现外资利用的质量型增长和内涵式发展。
另一方面,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是深化地方开放的根本支撑。优化投资营商环境应从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三方面入手,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和秩序。市场化是根本方向,通过放宽准入限制、提高政务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优化企业服务,强化企業主体地位,吸引外资和各类高端资源要素集聚;法治化是根本保障,构建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赋予国资、外资、民资公平竞争的机会和权利,着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是必然趋势,加强同国际标准和经贸规则的对接,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主动对标新加坡、香港等地区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对国外投资者的吸引力。此外,还要加强资源环境保护,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美丽宜居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