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草原生态修复重抓“管改建用”
2018-08-29胡利娟
文/本刊记者 胡利娟
7月1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监理中心副主任刘加文在该局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后在继续实施退牧还草、风沙源治理等重大工程、充实完善建设内容的同时,将从新时代草原生态建设的全局出发,大力开展草原生态修复,积极谋划好,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重点抓好“四片”。
刘加文介绍说,这“四片”为:一是管住一片,对严重退化区、生态脆弱区的草原,加强草原围栏等设施建设,强化管理措施,加大生态奖补力度,实行“区域性”一定时期内禁止放牧,以自然恢复为主;二是改良一片,对水热、土壤、植被条件较好、交通便利的部分天然草原,加大农艺措施,进行补播、施肥、除杂等,提高草原的产量、品质;三是建设一片,在灌溉条件、土壤条件等较好的土地,开展人工饲草料基地建设,减轻天然草原压力;四是用好一片,对草原生态状况相对较好的区域,大力推行轮牧、休牧,实行草原平衡,加强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
党的十八大以来,高度重视草原保护建设,全面推动草原事业发展,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
推进依法治草。《草原法》是我国实施草原管理的根本性法律,此外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草原防火条例》,以及《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草畜平衡管理办法》《草种管理办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2013-2017年,全国共立案查处违反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规定、非法征占用草原以及乱开滥垦草原等破坏草原案件8.2万起,其中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400余起。全国草原执法管理体系不断发展,基层草原生态管护员队伍已发展到20万人以上。
强化合理利用。大力推进草原承包,积极落实禁牧休牧轮牧制度。目前,全国承包草原达到2.87亿公顷,划定基本草原2.33亿公顷,落实禁牧休牧1.59亿公顷,分别占草原总面积的73%、59%、40%。草原利用更趋合理,2017年全国重点天然草原的家畜平均超载率为11.3%,较2010年降低18.7个百分点;全国草原鼠害、虫害及火灾受害面积较2010年分别减少36%、39%、69%。
加强生态建设。大力实施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草原防火防灾、草原监测预警、石漠化治理、草种基地建设等草原重点工程。“十二五”以来,我国草原生态建设工程项目中央投资累计超过400亿元。退牧还草工程是我国草原生态建设的主体工程,该工程从2003年开始实施,到2018年中央已累计投入资金295.7亿元,工程的实施累计增产鲜草8.3亿吨,约为5个内蒙古草原的年产草量。
实施生态奖补。2011年以来,我国在内蒙古、西藏、新疆等13个主要草原牧区省份,组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对牧民开展草原禁牧、实施草畜平衡措施给予一定的奖励补贴。目前的补贴标准是禁牧草原每年每亩7.5元、草畜平衡草原每年每亩2.5元。8年来,国家累计投入草原生态补奖资金1326余亿元。草原生态奖补政策的实施,调动了广大草原地区农牧民自觉保护草原、维护草原生态安全的积极性,也显著增加了收入,实现了减畜不减收目标。
草原生态明显改善。2017年全国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10.65亿吨,较上年增加2.53%;全国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连续7年超过10亿吨,实现稳中有增。2017年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55.3%,较2011年提高4.3个百分点。内蒙古草原生态已恢复到接近上世纪80年代水平。
尽管我国草原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草原退化、沙化、石漠化等问题还依然存在,草原违法征占用、家畜超载过牧等现象非常普遍。草原生态保护与牧区经济发展的矛盾十分突出,推进草畜平衡、实现草原合理利用的关键措施与牧民增收的矛盾还有待破解。一些地方征占用草原过度开发、无序开发,草原被不断“蚕食”,面积萎缩。草原监督管理薄弱、支撑发展体系不健全等状况仍制约着草原的保护与发展。
当前,我们已进入文明发展的新时代,要大力宣传草的重要功能与作用,积极倡导像保护耕地一样保护草原,像重视种树一样重视种草。
“必须为草正名。”刘加文称,除了弘扬重草爱草的文明风尚外,还要全面推进林草深度融合,加强草原监督管理,加快推进《草原法》修订和《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的制定,加大草原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违法征占用草原、开垦草原等破坏草原植被的行为。并积极引导草原合理利用,加快推进草畜平衡示范区建设,集中打造一批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草畜平衡示范县(旗)。大力推进草原畜牧业由粗放型、数量型向现代化集约高效型转变。同时,要充分发挥草原生态奖补政策的引领作用,让奖补政策与农牧民实施草原合理利用的实际成效紧密挂钩,发挥政策的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