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膨胀出来的辉煌世界
2018-08-28丁颜
丁颜
好久都不曾出门,被迫出去一次,感觉所在的地方已不适宜步行。大马路尘土飞扬,来往的车流,声浪喧嚣,无法平息。无数个男男女女低头对着手机,人与人之间隔膜重重。走过大风呼啸的桥头,一边是坐在台阶上伸手乞讨的人,蓬头垢面,烂衣破裤,一边是繁荣的商场,发亮的屏幕上自动弹出各色华丽的广告,以及从广告下面走过的追随时尚的人们。
荒凉、繁荣、华丽、粗糙……一瞬间感觉自己写在《荒原古镇》系列里面的那个小女孩,就在这些人群里面。她的一双眼睛像一架憨稚而冰冷的照相机,她正看着我。我知道她没有父亲,她的母亲很神经质很自由浪漫,她像一只草履虫一样从她母亲身体里面分裂出来,快速成长。她因不守规则而被学校开除。她每天从高级的富人区走出来,穿过西门桥,走到大坡桥或者南门桥,走过狭窄迂回,两边挤满无数的店铺的街道。她看到荒芜的高原、潮湿的夜色、骄阳下高耸的房子、雨水留下的创痕,一个又一个带着故事行走的人。她像冷漠的吉卜赛人一样,吊儿郎当,满街闲逛。所有的人,所有的事,所有的命运,都与她无关。
她是自由的,但因众生个体之间复杂的因缘交错,她又常常被裹挟期间。
有时候感觉自己的生活似乎不太正常。日复一日得像个神经病。
可是想想,写小说的人可不就是神经病吗?逃避生活以谎言乱吹度日,还常常动心动容,哭得满脸淚水。小说使真实的生活变得不那么重要。然后小说也不是那么重要,编故事、吃喝玩儿乐、睡觉、外出游走,一切都不是那么重要。也正是因为这样生活才显得真实。
时至今日,发现已不能跟同龄人谈梦想、谈爱情、谈未来了。大家都很忙都不想谈,最主要的是都怕像气球被针扎到一样,一下子戳穿,失去体面。所以你跟谁谈。你还有梦想吗?你相信爱情吗?你问这些,你是傻子吗?还有未来……从小到大为了看不见的未来,将生活三年做一次调整,改变一下轨迹。幼儿园大班小班,学前班三年;之后就上小学,小学三年级,写钢笔字,小灵魂里面注入认识世界的大思想;再到六年级,悄悄进入初中,进入叛逆期;高中三年,最变态的三年,为了上大学将很多东西都清空,只为高考……三年三年又三年。
也许接下来的生活依然只能如此。
我曾幻想过自己开一个书店。真的。店名叫听风港,风是最轻,最琢磨不透,最无形的东西,无形胜有形,无招胜有招,这才是最高境界。
能够埋头在店里不断地看很新的或很旧的小说。听很新的或很旧的前来看书或买书人的故事——希望的是他们能讲故事给我。
要有一个可以使冬天变得温暖的小火炉,在上面烧开水,买一瓶牛奶放在上面温。为对抗噪音,而关闭窗子。然后听到从玻璃缝隙中吹进来的风声,像某种不用刻意维持的幸福。固定存在,不断变化的幸福是最好的幸福。
每天都保持安静,都清清爽爽,干干净净。好像在自己搭给自己的舞台上演出,伴乐只有自己听得到,也只演给自己看,穿着红裙,累倒在舞台中央的光束里面。理所当然的生活面目,不需要观众,不需要掌声。
顾客最好大都是有独立意志,喜欢谈理想,相信爱情的学生,肮脏的、麻木的、面容猥琐的人堵在店门外面不让进。可能会和学生之间有一些简单的对谈。
比如问一个埋头阅读的学生:“这本书好看吗?”
他可能头也不抬地答我:“嗯,挺好看的。”或者:“我刚翻开看,还不知道呢?”或者:“你这里有比这一本更好看的书吗?”
“有。”
“你可以给我找一下吗?”
“可以……”
不太喜欢进入人群,但偶尔太孤独的时候还是喜欢闻到人群的气味。有时会在一个瞬间,觉得人群的味道跟养在动物园里狼群的味道是一个样的,里面充满各种欲望,狼群撕扯猎物时的那种血腥味儿。有时候我想,怎么会是这个样子。小说也是集合起来的人群,但跟这个不太一样。一篇小说,里面可以膨胀出来一个恢弘绮丽、带冰柠檬味儿的世界。我的梦想,我的对白,我的灵魂,我的爱情,我的今天以致绵延到后世的永生——都可以寄托在里面去。
有人发消息问我:“最近写的东西都不太能用,你自己很清楚我们是言情类杂志,你其他的文章写的再用心我们也是不会发的。”
我说:“怎么写?以前写的那都是瞎编的,不存在,真正的爱情在云端,无法想象无法写,也不存在,所以……总之爱情是不存在的。”自己早已过了十六岁的雨季,早没了能将烂俗的校园爱情小说当吃饭的资本继续写下去的神奇超能力。
对方说:“缘聚缘散,终归一叹。花枝香俏,秋凉红凋。”
“哈哈。”我大笑,笑完还是没懂他在讲什么。
“所以呢?”
“你懂的,人生不易。”
人生的确不易。我安静地看着呼啸而过的车流,看见红唇烈焰的女人在冬天还没走远春天还没到来的日子里赤裸着小腿,姿态优美地进入车子里面。轻捷的车子很快隐没于车潮人群,像忽然掠过手心的一道光线。
那个女人曾经可能也是踱步在夕阳下的精致单纯的少女。慢慢地、慢慢地陷入时间的深渊不得翻身。然后修饰妆容,精心打扮,在尘土飞扬中熊熊燃烧,烧完之后已经非常苍老,脸上皱纹沟壑纵横,手里一无所有,但还记得自己,记得所做过的一切。然后像飞鸟一样消失。
都像是在看玩具店的橱窗,雾蒙蒙,好复杂。来说另一件事。
记得读小学的时候老师组织全班同学去电影院看电影。一个绵绵春雨的下午,白杨树绽放像鼻涕一样的穗,像要烧灼起来,满城的天气在阴雨中好像要睡过去一样。
我站在电影院外面不想往里走。怕黑暗怕的要命,我常常不由自主地将一切黑暗都想象成狭窄的坟墓,现在也是。我小心地移动着自己的脚步,可是后面排队的人突然猛地推我,很莽撞,我尖叫一声,撞到椅子的尖角。
我第一次尝到了眼冒金星的滋味,好神奇,像一大把跳跳糖倒进嘴里,无规则地沸腾跳跃,然后才是黑暗,黑暗覆没了我。恐惧在心脏中四处撞动找不到出路,也感觉像舌尖的跳跳糖那样,狂奔乱跳。再然后幽暗的光线在头顶上晃动,无数条硬朗的线条,横七竖八组合出无数的黑暗房间。最后喉咙和胸腔爆裂出所有的巨大能量的跳跳糖,黑暗将我封锁起来,一层层纠缠和包裹,我穿上坟墓里的白衣,变成了一具木乃伊。
当老师扶起我——这个还没有完全僵硬下去的木乃伊的时候,只有刺眼的门外被掀起门帘的光让我睁不开眼睛。身边的世界却依然如故,没有丝毫变化,身边是快乐或骚动无比的同学们,他们问我有没有事。
我摇头。但我的手指在抽搐,额头闷痛。那一个阴雨绵绵的午后,我八岁。在短短数十秒里,我经历了生死,经历了无数的幻觉,然后穿越黑暗的隧道回来了。那种感觉怎么说……,一转身,再回头,已成空。有点奇妙。
人一直消耗在千姿百态的生活之中,但回过头看这一切似乎又都不是真的。所以自己所想象的景象,在街上偶然看见的或者有意观察到的百态,以及被一瞬间撞得眼冒金星出现的幻觉,其实都一样。从这些东西里面,我意识到的是自我存在。反过来讲就是我选择的是我可观的那一个世界,我只是在看,一直在看,发自内心的欣赏和尊重它,对它不修饰,无伪造,也无怜悯,无同情,不表态。那个世界可能很远,远到完全不能理解,也可能很近,一抬头,就发现眼前的这个世界就是那个世界。
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呢?无论哪个世界,近还是远,隐藏在它后面的良知和同情大概都是一样的。
责任编辑 包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