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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理标志加速走出去

2018-08-28张莉

中国对外贸易 2018年8期
关键词:标志知识产权产品

文 | 本刊记者 张莉

“地理标志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类型之一,保护好地理标志,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贸易投资和保护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在7月11日举行的2018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与发展论坛上表示,多年来,中国政府在地理标志保护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各种有效举措,提升了受保护产品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政府不断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力度

“平谷大桃、大兴西瓜、昌平草莓、怀柔板栗、门头沟京白梨、延庆葡萄、房山磨盘柿、丰台芍药、花乡牡丹、北京鸭、牛栏山二锅头等享誉中外。目前,北京市已拥有地理标志39个,其中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各为13个。”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李钟表示。

多年来,我国政府不断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力度,积极指导规范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管理,有效保护了国内外地理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地理标志产品的跨国流通。

我国入世后制定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对地理标志产品的定义、组织、申请受理、审核批准、专用标志使用、保护和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司长张志成表示,2008年,我国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地理标志作为特定领域知识产权,强调要完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推动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的保护、运用。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并将地理标志明确列为权利人依法享有专有权利的保护客体。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划归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

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于今年6月依法受理了首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批准了首批地理标志产品和首批专用标志企业。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中欧合作、双边合作等,积极参与我国与有关经济体缔结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章节地理标志条款的磋商和谈判,以及跟踪世界贸易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国际地理标志规则的发展,为我国制定相关的制度提供依据等多方面发力,深化国际合作。

目前,中医药已传播到183个国家和地区,中药也逐步进入国际医药体系,已在俄罗斯、古巴、越南、新加坡和阿联酋等国以药品形式注册。中医药已成为中国与东盟、欧盟、非洲、中东欧等地区和组织卫生经贸合作的重要内容。

道地药材是我国传统的优质中药材的代名词。因受到土壤、空气、水、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同样的药材在不同的地方种植,其中含有的成分就会不同,所产生的疗效也有所不同,很多中药名都带有产地,如川芎、云木香、广藿香、浙贝母、秦皮等都具有重要的道地性。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中医科学院常务副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黄璐琦表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道地药材的立法保护,去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要求,“鼓励采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措施保护道地中药材”。采取地理标志保护道地药材,不仅有助于保护中药材的产品质量和传统生产工艺,并且能更好地维护道地药材竞争优势和文化特性。

实践证明,将道地药材与被世界广泛理解并接受的地理标志和地理标志产品相接轨,对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及中医药国际化具有重要意义。

就如何理顺地理标志的管理体制,优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体系,深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际合作,黄璐琦提出4点思考和建议:一是加快完善地理标志法律法规,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管理服务水平,发挥专家作用,简化审核和办理程序,推进“一站式服务”;二是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完善扶持政策,加强地理标志宣传和展示,助力精准扶贫,服务乡村振兴;三是严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始终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净化市场环境,推动形成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多元共治格局;四是推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国际互认互保,加速推进我国地理标志“走出去”,以道地药材为重点培育更多民族品牌,进一步在国际上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

严厉打击假冒地理标志

由于地理标志产品具有稀缺性的特点,较少的产量导致大量低成本假冒产品进入市场。据了解,常见的地理标志侵权现象有两类: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该地理标志产品的名称。

目前,我国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主要涉及质检、农业和工商3个部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以及农业部发布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都强调了打击假冒侵权行为。此外,国家工商总局依据《商标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等规定,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进行监管。

但违法成本太低也给维权制造了障碍。比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对惩处地理标志产品假冒行为没有直接作规定,而是要参考《质量法》等法律。根据《质量法》,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可吊销营业执照。事实上,这种惩处并不严厉。

不少业内专家和企业认为,不断完善地理标志保护的规定,加大处罚力度,还要善于利用最新技术手段进行监管。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易继明认为,既要承认现有商标制度下关于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规定,也应完善地理标志保护的专门规定,也可以考虑对商标法进行修改,对统一的商业标识进行立法,将商标、地理标志、商号等商业标识等一并加以规定。如果出台了地理标志商标的相关法律法规,也要同时考虑配套出台二次审查、二次授权等问题。

北京孚链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赵伟建议,通过物联网进行信息采集,并用区块链技术对数据进行分布式存储,用户扫码即可溯源,实现地理标志产品各环节信息和数据的可追溯、不可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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