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公车改革进行到底
2018-08-26
7月20日,中央部门集中公布2017年度决算。梳理中央部门晒出的国家账本,共有106家(以机构改革前口径统计),其中103家单位都在决算报告中,披露各自的“公车家底”。据统计,103家中央部门共计拥有公车总数108487辆,其中,“部长专车”数量达到1182辆;去年一年公车购置及运行费总计超20亿。这一数据,同2015年首度披露的公车“家底”相比,有明显降幅。
过去一段时间,围绕公车改革的呼聲越来越强。在中央和一些地方持续推动改革的探索中,出现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比如浙江、山东等多个省份相继出台规定,推行公车标识化,广东、安徽等多个省份为公车加装GPS定位,建立公车管理服务平台。在北京车改的进程中,都可以看到这些做法的影子,但也需要承认,倘若只论借鉴和整合各地经验的力度,北京车改更为体系化、综合化。
数据显示,经过3年改革,北京市市、区两级三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保有总量消减了近40%,年节约财政资金近3亿元。如此突出的车改效果,得到了中央公车改革督察组的肯定,特别是其多措并举,既注重治理“车轮上的铺张”,又加强摆脱“对车轮的依赖”,为很多省市的公车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借鉴。
但很多时候,公车改革并不难在技术,而难在是否有向自我利益开刀的勇气。人们常说,改革这么多年,容易的、皆大欢喜的改革已经完成,“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毫无疑问,公车就是这样一块硬骨头。
回溯公车改革历程,不难发现,虽然中央对公车规范使用三令五申,但从各地近些年的通报来看,“车轮上的不正之风”依然存在,在部分地区甚至成为“四风”问题的“重灾区”。
有的领导干部习惯了将其作为“公职人员的个人福利待遇”,而忘却了它“司职于公共服务”的本质。因此,在许多地方的车改过程中,我们看到公车“不减反增”的怪现象,有的职能部门或领导以“借用”名义,“挂的是民牌,登记在企业,检查一来就收起来,检查一走就开出来”;有的以工作性质特殊、公共交通差为由,采取“雷声大、雨点小”的推托之术,一边拿着车补,一边享受公车;有的地方表示“不愿意成为领头羊,以免面临过多关注”。这些现象都告诉我们,破解公车改革难题,关键是“难”在“自我革命”,特别是那种敢于“甩开膀子”“壮士断腕”的行动决心。
公车改革是一次深刻的利益调整,当前已经到了深水区,触碰到了现实问题的复杂性、差别性,越是这种情况,越是要摸着石头过河,敢于啃硬骨头。只有各地以更大的责任感和更高的使命感,推进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深刻认清与现实之间的关系,才能将这一群众高度关注的重大改革做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