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糜烂” 洗冤录
2018-08-24曹瑞勤
曹瑞勤
“宫颈糜烂”的前世今生
中国文化真是博大精深,说到“糜烂”二字,绝对可以让你闻及色变,画面感实在太强烈,想当然地认为“宫颈糜烂”就是病入膏肓、无可救药。这种听上去很吓人的“病”,其实很早就已经被“宫颈疾病”驱逐出来,也早就为其正名:“宫颈糜烂”是一种生理现象,而并非一种疾病。
2008年,第7版《妇产科学》教材中已正式取消了“宫颈糜烂”这一名词,取而代之的是“宫颈柱状上皮异位”。即便是这样,近十年,虽然有大量相关的科普以及宣教,仍然有很多人群對其抱有偏见。
正常生理情况下,宫颈部位有两种不同的细胞,分别是“鳞状上皮细胞”和“柱状上皮细胞”。鳞状上皮细胞覆盖的地方类似于正常黏膜的颜色,这样的宫颈看上去很光滑;但靠近宫颈管内的柱状上皮覆盖的地方则血管清晰可见,颜色都比较嫩红,看上去就像充血的样子,形似“糜烂”。其实这并不是宫颈真的糜烂了,只是宫颈管内的柱状上皮在雌激素的作用下向外延伸出来,柱状上皮所占宫颈的面积就会增大,而鳞状上皮细胞所占比例就会相对缩小,这个面积的大小或存在与否因人而异,和每个人的体质也有一定的关系。正常情况下,多数育龄期女性都会因为雌激素的影响,表现出“宫颈糜烂(宫颈柱状上皮异位)”。
由于宫颈上皮相对薄弱,在阴道菌群的刺激下导致感染,可能会出现白带量多、白带夹带血丝、色黄、有异味,或者是同房后出血,这种情况下可以适度进行阴道栓剂的对症治疗,不需要阴道冲洗,也不需要口服用药,更不需要静脉输液,治疗的效果也不是用“宫颈光滑”来衡量的。所以提醒广大女性,万万不要在无良医疗机构的“忽悠”下,过度治疗所谓的“糜烂”。
“宫颈糜烂”≠宫颈癌
不少女性会有一个误区,认为“宫颈糜烂(宫颈柱状上皮异位)”会引起宫颈癌。事实上,这两者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只是单纯的外观相似而已。宫颈最大的敌人不是“糜烂”,而是高危型的人乳头瘤病毒(HPV)长期持续感染,这是目前已经明确的宫颈癌的主要病因。如果单纯的宫颈柱状上皮异位没有合并人乳头瘤病毒感染,并不会导致宫颈癌的发生。
对于女性而言,定期进行宫颈细胞学检查(TCT)联合人乳头瘤病毒监测的宫颈筛查才是保护宫颈的关键。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筛查指南如下。
1.在有性生活的人群中,21岁以下不需要筛查;21~29岁的女性,推荐每3年筛查一次宫颈细胞学检查或巴氏涂片;30~65岁的女性,每5年筛查一次宫颈细胞学检查联合人乳头瘤病毒监测,或者每3年一次宫颈细胞学检查;大于65岁的女性,如果既往检查都为阴性,则不需要再进行筛查。
2.如果患者曾经患过宫颈上皮内瘤样病变(CIN),则在治疗后仍然要继续检查20年。
3.接受过子宫全切除的女性,如果过去20年内宫颈未曾有过宫颈上皮内瘤样病变或癌症的,则不需要检查。
4.接种过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的女性,和未接种疫苗的女性一样遵循筛查程序进行。
5.如果筛查异常,一般会建议进行阴道镜下行宫颈活检,根据病理结果决定下一步治疗。
以上都是宫颈筛查的原则,每个人的情况也会不一样,我个人认为,如果条件允许,可以缩短筛查周期。对于广大女性而言,不需要纠结自己的宫颈是否有“糜烂”,是否光滑,只有按期行宫颈筛查才是善待自己、善待宫颈的唯一正确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