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古籍中药饮片处方剂量研究*
2018-08-23杨丰滇巩洋阳李学林
孟 菲,杨丰滇,巩洋阳,李学林
(1.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 郑州 450000; 2.郏县中医院,河南 郏县 4671004;3.河南中医药大学,河南 郑州 450046)
中药饮片处方是中医临床用药的主要形式。目前中药饮片“大处方”的现象较为严重,表现为药味数增多、单味饮片剂量、处方剂量增大,以及处方金额增高。这不仅浪费医疗资源,存在着安全隐患,还给患者的利益造成损害,是过度医疗的一种表现。为促进中药饮片合理用药,笔者从单剂中药饮片处方剂量的角度对中医药古籍中经典方剂的处方剂量进行研究,以期获得参考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数据的收集
搜集东汉、宋、金元、明、清5个时期中涵盖内、外、妇、儿各科的医学经典著作,如《伤寒论》《金匮要略》《太平惠民和剂局方》等17部中医药古籍[1-17],选取其中供内服用药的汤剂处方(全方均有标明而无省略且均标有剂量),以文献中的口服汤剂为研究对象,对处方的临床应用信息进行搜集汇总,建立古代中药剂量数据库。见表1。
表1 各朝代中医药古籍
1.2 数据规范和处理方法
选定方剂的主要信息点,包括方源(方名、异名、载录文献)、方药(药物组成、剂量、炮制)、方证(主治病证、功效)、用方(剂型、煎法、服法)等,提取文献中的方剂信息。对记载方剂中所涉及到的中药名称统一规范,参考历代度量衡的折算标准和非计量单位的折算方法对选取文献中的药物剂量数据进行统一折算,建立包含选定方剂主要信息点的数据库,并利用SPSS 17.0软件对方剂中的组成药味数和中药饮片处方剂量统计分析。
历代度量衡的折算标准以丘光明《中国科学技术史-度量衡卷》和邱隆报道的“中国历代度量衡单位量值表”[18]为考证,非度量衡计量的药物根据渠敬文[19]、陶汉华[20]、程先宽[21]等人的研究结果制定折算标准,如五味子半升折算量为40.2 g,大枣12枚折算量为36 g,厚朴1尺20 g,代赭石弹丸大1枚约30 g等。见表2。
表2 历代度量衡单位量值
2 结果与分析
本文对东汉、宋、金元、明、清5个时期内、外、妇、儿各科的代表性方书中的1 414首汤剂处方涉及的数据信息进行检索、汇总、分析,结果如下:
2.1 各个时期方剂的组成药味数
从东汉时期到清代5个时期汤剂处方药味数在4个区间的结果表明:东汉时期药味数5味及以下的处方比重较大,随着处方药味数的增多比重不断下降;16味及以上的处方相对较少,整体变化不大。处方的药味数多集中在0~5,6~10,11~15 3个数量范围,6~10味的处方数量最多,其比重基本上呈不断增长之势。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古代汤剂药味数以6~10味较为常见。见表3。
表3 方剂组成药味数统计
2.2 各个时期方剂的单剂处方剂量
从东汉到清代5个时期方剂单剂处方剂量在6个区间的结果表明:单剂处方剂量在≤100 g和101~200 g两个区间比重较大,其中≤100 g的处方所占比重最大,明清时期尤为显著;其他区间段的处方相对较少,单剂处方剂量整体变化不大,大剂量处方有下降趋势。单剂处方剂量多集中在0~100 g、100~200 g、200~300 g 3个剂量段,其中0~200 g的处方数量比例为39.94%~86.27%,因此可以认为古代汤剂单剂处方剂量以单剂处方剂量在0~200 g较为常见。见表4。
表4 单剂处方剂量统计
3 其 他
3.1 设定中药处方剂量的必要性
自古就有“中医不传之秘在于量”的说法,可见剂量对于中医临床非常重要。传统观念认为中药饮片剂量是中药饮片单味剂量,包括《中药学》[22]教材中中药饮片剂量的概念也规定为:中药饮片剂量是单味中药饮片在汤剂中成人的一日服用量;是方剂中药与药之间的比较分量,即相对剂量。药与药的比较分量是方剂学中处理药物相互关系的用法,不应是中药饮片剂量的概念范畴。中药饮片剂量的概念除包含单味中药饮片剂量外,还应包含中药饮片处方剂量,因为临床上中药饮片多以复方的形式存在,患者服用的是整个中药饮片处方,发挥药效的是整个复方,而非单个中药饮片。
由于中药饮片剂量概念界定的缺陷,目前单味中药饮片剂量的相关研究有很多,但对整个中药饮片处方剂量的关注较少,造成临床上处方药味数不断增加,即使单味中药饮片剂量处于常规剂量范围时,整个处方剂量也不断增加。况且目前中药饮片煎出率下降,煎药质量差,使处方开具量越来越大,形成恶性循环。
故在开展单味中药饮片剂量研究的基础上,开展中药饮片处方剂量研究,设置规范合理的中药饮片处方剂量范围,有利于辨别临床处方开具的思路和合理性,促进临床合理使用中药。
3.2 中药药味数规律探讨
研究的1 414首中医古籍方剂中,药味数≤5味的方剂有495首,药味数6~10味的方剂有640首,药味数11~15味的方剂有234首,药味数≥16味的方剂仅有45首。药味数≤5味的方剂以东汉时期的构成比最大,明代的构成比最小,而药味数≥16味的方剂与其正好相反。由此可见明代方剂药味数有了明显的增多。
《素问·至真要大论篇》中有这样的记载:“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君二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使,制之大也。”可见当时对大处方的组成药味数的规定是13味。历代医家推崇“药少而精,功专力宏”的理念,古代的方剂以小方居多。到了明朝时期,政治比较稳定、经济繁荣,人口增长迅速,疾病的发生与传播加速,人们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增大,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医学的发展[23]。明代医家不仅继承了前代的制方理论,而且发展了自己的新特点[24]:方剂的组方原则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大量使用了综合原则,更加灵活地应用了方剂中“君、臣、佐、使”药味数的构成,君药数量大多增加到3或4种,甚至以整个方剂加减作为君药,在药味数量上,有增多的趋势。
3.3 中药处方剂量研究结果探讨
从东汉到清代五个时期方剂单剂处方剂量多集中在0~100 g、100~200 g、200~300 g 3个区间,其中以≤100 g的方剂最多,占43.78%。
明代≤100 g的方剂所占的比重较大,达到了80.90%,明代的单剂处方剂量偏小,这可能与明代医家用药剂量偏小有关。宋佳等[25]对经方50味药味在明代13位医家中的用量规律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明代50味常用药物的用药剂量显著低于《伤寒杂病论》,且其中有23味药味在《伤寒杂病论》中的最常用剂量是明代的10倍以上;明代医家用药剂量大多是仲景原方剂量的十分之一至三分之一,这一剂量接近于现行《中国药典》的规定。
宋代各个区间构成比分布比较均匀,其平均单剂处方剂量最大,这与方静等[26]得到的宋代方剂临床用量显著下降的理论不同。他们认为从先秦到宋代,散剂逐渐开始盛行,到了宋代散剂达到鼎盛时期,甚至以煮散剂代替传统汤剂的使用,而散剂的每剂剂量相对较小,导致方药临床用量大幅下降。本研究主要以各个时期的口服汤剂为研究对象,未考虑剂型因素,这可能是导致研究结果不同的一个原因。
4 小 结
中药饮片处方的处方剂量与药味数、单味中药饮片剂量密切相关。从研究数据可以看出:历代方剂的平均药味数存在明显差异和变化。历代医家都在传承的基础上不断地探索和尝试,药味数也随之不断加减,但更多的是尝试增加药味数;而现代中药饮片处方无论是药味数还是单剂处方剂量与古代相比都偏大,应该进行规范、限制。历代各个时期都有许多方书典籍,本研究选择了其中一部分代表性书籍,且只研究了内服汤剂处方,研究不可避免存在偏颇之处。在制定现代中药饮片处方剂量标准时,除可参考古方典籍中中药饮片处方的剂量标准外,还应结合文献、临床、毒理、药效学等方面开展有关方药剂量的全面研究,注重其合理性和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