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建筑工程索赔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8-08-20刘芳
刘芳
摘 要:工程索赔是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的内容之一,合理的索赔能保障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是对施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体现,但目前我国在工程索赔方面存在着很多问题。本文就分析了目前建筑工程索赔的现状,提出索赔存在的问题,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及建议。
关键词:工程索赔;问题;对策
DOI:10.16640/j.cnki.37-1222/t.2018.12.097
1 工程索赔的相关概念及作用
(1)索赔的相关概念。索赔具有比较宽广的意义,其一般意思是指对某事或者某物或者某项权利的一种主张或要求等。建筑工程索赔一般是指在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合同一方由于非自身的原因而是应由对方承担的情况, 受到经济或其他损失、损害时,通过合法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相应补偿的要求。索赔是合情合理也合法的正当权利要求。根据建筑工程索赔的概念来看,广义的建筑工程索赔可以是承包人向发包人进行索赔,也可以是发包人向承包人进行索赔,但是狭义的建筑工程索赔的概念中,建筑工程索赔通常指的是承包人向发包人进行的索赔。本文主要研究承包人向发包人进行的索赔。
(2)工程索赔的作用。建筑工程索赔的目的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个是工期索赔,另一个是费用索赔。其主要作用有以下几点。
1)维护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了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表明了承发包双方的风险责任承担。正当的索赔是建筑施工合同赋予承包商应有的权利,承包商通过灵活的运用合同,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合理的索赔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才能够通过索赔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使企业获得应有的损失补偿。
2)体现承包商的项目管理水平。施工项目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在完成工程项目的同时能够获得利润,一个好的承包商不仅应该有好的施工技术能力还应该要有好的工程合同管理和施工索赔的能力,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的在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同时,降低施工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提高企业项目中的竞争力。因此,合理的成功的工程索赔是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体现的重要表现之一。
2 建筑工程索赔的现状
从上世纪80年代的鲁布革水电站开始,我国开始有了现代的项目管理方式方法,同样也就带来了建筑工程的索赔。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我国很多施工企业对工程索赔还没有充分的完全的认识,对索赔的管理有仅仅停留在表面,缺少专业的索赔技术人员,当然也就更看不到小浪底工程中用4颗丢失的铁钉带来了20多万的索赔。
3 建筑工程索赔存在的问题
(1)对工程索赔的认识不够。索赔是合理的补偿损失的行为,不是对对方的惩罚。索赔并不一定是对方有错。索赔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发包人违约、合同错误 、合同变更、工程环境变化、不可抗力因素等。事实上,没有一个建筑工程项目在执行的过程中一个索赔都不发生的。索赔是正当的权利也是一项政策的工作内容。
承包单位对索赔也没有全面的,清晰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很多时候都没有将索赔包括在整个项目管理的过程中,经常发生索赔事件之后,才开始想到要索赔,甚至有时候是已经过了索赔的时间之后才想起可以索赔。除此以外,对索賠的方式、流程不清楚,对工期和费用索赔的计算的不准确,也经常在建筑项目管理的过程发生。
(2)索赔时限控制不当,索赔证据不足。在国内国际上都有规定:从索赔事件发生之日起28d内,承包商应当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意向,如果索赔事件的持续影响事件较长,应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交中间索赔报告。根据索赔的规定,承包商就需要在规定的时间提交索赔,一旦超限,就被认定为改索赔事件对承包商的工期和经济没有影响,后期再提交索赔就不被认可。
要想成功的获得索赔,索赔的证据必须是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确实存在和发生的,必须反映真实的情况,经得住质疑,能够说明事件的全过程,证据之间能够相互支撑,同时还有一定的时效性和法律效力。
(3)缺乏专门建筑工程索赔人才。从事建筑工程索赔的人,即要有丰富的施工管理和施工技术经验,还要要相应的工程造价,财务管理知识,同时还要求他们熟悉建筑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但是,就目前来看,我国处理施工索赔事件的一般都是项目上的资料员或是预算员,很少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或者是索赔技术人员。
(4)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从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讲,工程索赔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索赔的总要依据之一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虽然,大多数工程施工企业都有自己合同管理部门,但是合同管理制度得不到落实,合同管理人员深入项目一线的时间少,对项目具体的实施不清楚。这就导致在进行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对项目的认识不清楚,对合同的条款制定不完善,理解不透彻,从而为以后的的索赔造成了困难。
4 建筑工程索赔问题的对策
(1)系统化提高多索赔的认识。索赔是承包商的管理水平的体现。需要系统化的提高对索赔的认识。通过自上而下的宣传、培训、学习、规章制度,从公司的管理层开始改变对工程索赔的认识。索赔是正当的合理的补偿,对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对保护公司权益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2)控制索赔的时效性,丰富索赔证据。根据FDIC条款的规定,必须在28天内提交索赔报告或者中间索赔意向书。这就要求施工企业的员工要从行动上来,在平时的工作中,积极发现问题,收集资料,一旦发生索赔事件,可以第一时间向相关领导和索赔管理人员报告,从而提高索赔的时效性,丰富索赔的证据。
(3)培养专门建筑工程索赔人员。第一步,选拔优秀的人才。企业可以根据公司在职员的基础情况选择综合知识能力比较强的人员做为工程合同管理或索赔管理的储备人才。第二步,组织在职学习。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相关培训,学习,参观,或者是就同一个索赔事件让企业内部员工站在业主和施工单位不同的角度来分析,解决问题。第三步,责任权利并行。对通过学习的优秀的人才实行岗位责任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其责任和权利,同时对有贡献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4)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使工程索赔有理可依。首先,修订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其次,对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过程一定的监督,最后,要求合同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项目一线,增加对项目的认识,保证合同的签订,以防止由于合同的缺陷,无法索赔。
参考文献:
[1]柯锐.浅谈工程索赔的现状及对策[J].基层建设,2016(19).
[2]何辉常.建筑工程索赔管理目标与实现途径研究[D].重庆交通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