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内部治理体系建设中校长的角色定位
2018-08-20马佳
马佳
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建设,是基层单位落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实际举措。学校是教育改革实施的第一现场与基础单元,构建富有本校特色的学校内部治理体系,从而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校长作为学校发展的领导者,应明确自己的职责,提高学校自主发展能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一、教育治理与学校治理
自20世紀末期世界银行首次使用“治理危机”一词以来,“治理”及“治理理论”被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相关研究中以应对政府失灵或市场失灵问题,不同于“统治”,“治理”强调合作、互动与服务,认为这种政府与民间、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互动最终会促成建立在信任与互利基础上的社会协调网络,最终达成自组织网络的自主治理。[1]而使相互冲突或者不同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过程中,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制度的安排。
教育因其公益性及非营利性,长期以来存在着政府“大包大揽”的现象,教育行政部门集政策制定者、发展规划者、运营管理者、资源提供者、督导评价者等诸多角色于一身,导致组织机构臃肿、效率低下。通过教育治理体系的构建,旨在形成政府、学校、社会合力办学的新型关系,推进管、办、评分离,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在教育治理体系的多元主体中,学校无疑处于中心位置,学校内部治理体系的构建是学校谋求长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步,也是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走向自主管理的有效举措,应引起学校领导者的关注与思考。根据诸位学者的理论研究成果及学校的实践探索,笔者在此篇文章中将“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建设”定义为:以广泛认同的学校发展愿景为引领,通过合理授权、建章立制等方式,形成集体决策机制,同时引入各方资源,实现学校内部各主体之间、学校与外部组织之间平等的良性互动与合作,提高学校自主发展能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二、校长在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建设中的职责
校长是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建设的关键核心,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引领及推动作用。笔者认为,在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建设过程中,校长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一个愿景引领
治理理论的主要创始人詹姆斯·N·罗西瑙提到,治理指的是一种有共同目标支持的活动,这些管理活动的主体未必是政府,也无须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实现。在他的定义中,强调治理活动的首要条件是主体间存在一种共同目标,在学校层面,即师生及利益相关者对于学校的发展理念、发展路径、发展目标等形成共识,这个过程需要校长沉下心来,倾听教师、学生、家长们的声音,回顾历史,展望未来,积极营造广泛认同的学校文化氛围,凝练学校发展愿景,以文化聚人心,以愿景绘蓝图,这为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2.两个要素推动
有学者提出,治理是一种规则体系,它更依赖于主体间的同意,是一种只有被多数人接受才能生效的规则体系。[2]加之治理理论强调多元主体的这一特征,注定学校的各方面事务决策不再是校长的一言堂,而是校长负责制基础上的分布式领导模式。它包含以下两个基本要素。
一是合理授权。伴随教育领域的深入改革,校长面临着集团化办学、课程改革等诸多复杂问题,也逐渐意识到传统的垂直管理模式难以适应学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我们迫切需要集合更多人的智慧,打破年级及学科间的壁垒,充分调动教师、家长参与学校各项事务的积极性,形成集体决策机制,授权给那些有领导能力的人,并使之成为一种多主体参与学校治理的常规形式。正如教育部原副部长刘利民所说:“应建立完善的由学校负责人、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社区代表等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健全民主决策程序;应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应加强家长委员会建设,保障家长委员会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的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3]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
二是建章立制。上文提到了合理授权,使更多人参与到学校发展各项事务中来,但校长时常会担心,集体决策机制会不会使学校陷入混乱无序状态?这就需要尽快完善学校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使之转变为自觉行动,而不再是挂在墙上的一纸空文。校长要有意识地结合学校历史、办学特色等,加快推动学校章程建设,明确各主体的权力及责任,强调依法治校、依制度治校,而不是依据个人的行政权力。“以学校章程为统领,理顺和完善包括教学、教研、学生、教师、资产、财务、后勤、安全、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社会实践等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程、议事规则等,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 这种由一系列规章制度所支撑的科学、民主、权责明确的集体决策机制,是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依据。
3.三方资源整合
学校内部治理体系的建设,与外部资源的有效利用、内部资源的有序整合密不可分,需要营造出一个整体良好的教育生态,激发出传统封闭式管理所无法比拟的办学活力。首次提出教育生态学理论的克雷明教授曾指出,教育生态学理论的核心在于把教育视为一个有机、复杂、统一的系统,教育生态系统中的各因子都有机联系着,这种联系动态地呈现为一致与矛盾、平衡与不平衡。因此,对学校来讲,既要与其他教育机构接合、联动,又要有自己的坚持,后者的目的在于保持学校自身的完整与平衡。[4]这种开放、包容、合作的理念,是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建设及持续完善的有力保障。而校长,要发挥好此间内外联系的中介作用。
为孩子提供优质而有特色的教育,单单靠学校一方很难实现,这就需要校长系统思考学校所处的外在生态环境。校长要时刻着眼于学校的整体可持续性发展,除了充分激发学校内部活力外,更应拓宽眼界、秉持开放办学的心态,主动实现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与科研院校、与社会力量的深入合作,通过争取政策支持、科研立项、购买服务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整合各方资源融入学校各领域,如学校整体改进、课程改革、督导评估等,并形成一种长效互动机制。
内部生态环境的构建则更多依赖于教师、学生、家长群体这些决策参与者力量的发挥。作为校长应认识到,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学代会等民主决策机构的存在意义,不仅是议事或提出建议,更是以为了学生更好的发展为最终目的,协助学校解决困难问题。
学校是教育领域的基础单元,处于关键的一线地位,推进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建设是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的第一步,同时也是学校谋求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要环节,对此,校长应从更新自身理念开始,将“管理”转变为“治理”,凝练愿景、合理授权、建章立制,整合各方资源,营造出良好的教育生态,在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建设进程中发挥引领作用。
参考文献
[1] 刘孙渊,马超.治理理论视野下的教育公共治理[J].外国教育研究,2008(6):15-19.
[2] 李汉卿.协同治理理论探析[J].理论月刊,2014(1):138-142.
[3] 刘利民.管办评分离是学校改革的新起点[J].中国教育学刊,2015(12).
[4] 郑晓锋.克雷明教育生态学理论探究[D].浙江:浙江师范大学,2010.
(作者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中小学干部研修中心)
责任编辑: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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