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伦理学何以可能?
2018-08-20薛富兴
摘 要:卡利科特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学术个案梳理,为环境伦理学确定了必要的观念基础与学术视野。通过反思“动物解放理论”,卡利科特提出“个体主义”乃环境伦理学之致命误区;通过系统整理利奥波德的伦理学思想,卡利科特指出:利奥波德“大地伦理”观念所代表的,以生物共同体整体之生态健康为至善的生态整体主义,当是环境伦理学的核心观念与恰当的学术视野。卡利科特以个案反思为基础的理论建构路线对环境伦理学基础理论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示范性,他所确定的生态“整体主义”观念为环境伦理学的学术自觉与健康发展铺平了道路。
关键词:个体主义;整体主义;大地伦理;动物解放理论;卡利科特;利奥波德
中图分类号:B82-0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8)06-0112-10
作者简介:薛富兴,南开大学哲学院教授 (天津 300353)
何为环境伦理学?
在西方,以环境伦理学为核心的学院派环境哲学乃是20世纪70年代的事,它首先是西方哲学界对20世纪60年代北美环境运动之学术回应。换言之,环境伦理学及环境哲学之兴起,从现实社会背景看,并非纯学术趣味、纯学术演进,而是当代世界更为现实、急迫的环境危机(资源枯竭、环境污染与人类疾病)之产物,是依传统基本上生活于象牙之塔的哲学家们对现实时代重大问题之抽象智力回应。然而,现实只是向哲学家们提出了严峻问题,并没有提供解决问题之现成答案。如何有效地回应问题、应对危机,尚需要哲学家们的理论自觉,需要哲学家们以哲学特有的概念、命题与逻辑思路分析问题,提出正确的具有世界观更新意义的解决之道。
现实世界的全球性环境危机似乎已然为包括环境伦理学和哲学在内的诸环境学科建立之必要性做出最为雄辩的证明:建立新兴的环境伦理学、哲学以积极应对当代世界性环境危机的必要性,对哲学界同仁,特别是那些对现实环境问题特别敏感的少数群体——环境哲学家们而言,似乎不言而喻;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这门新兴的哲学分支学科到底应当是什么样的,应当有哪些恰当、最为重要的核心观念,如何建立其有效地分析与解决实现环境危机的基本观念与工具框架,从而既明显地区别于传统伦理学、哲学,又能对当代环境诸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
哲学虽然普遍地被视为最抽象的学问;然而哲学学科之演进与拓展其实很保守、很传统,它似乎也遵循多数学科演进之惯例——借旧智以立新學。对环境伦理学与哲学而言,最便利的立学思路便是应用传统伦理学的已有核心概念与方法,解析当代社会突出的诸环境问题,将环境伦理学从根本上理解为传统伦理学的一个当代应用性分支学科,以谋求传统伦理学的当代领域拓展。
然而对此捷径,当代环境伦理学的代表性人物之一,J·贝尔德·卡利科特(J.baird Callicott )提出了严肃质疑。他认为如此思路便当是便当了,新兴的环境伦理学因此可以轻易地上路,很容易获得全社会之理解;然而它同时也存在着巨大的理论风险与现实隐患——旧瓶换新酒式策略很可能得不偿失,很可能因所借鉴伦理学核心资源之传统性而使新兴的环境伦理学南辕北辙,最终因失去对现实环境危机之针对性而名存实亡。也许,其最大的隐患在于:由于其所依赖的核心观念与方法是传统的,因而环境伦理学在分析与应对当代现实环境问题时,会误导我们对现实环境问题之理解,从而误导我们所可能提出的解决之道。所以,卡利科特这位环境伦理学中年轻的后起之秀明确地提出:不能将环境伦理学理解为一种应用伦理学,不能以传统的伦理学观念来解决当代环境问题。
环境伦理学实际上是一种反应用伦理学。综合起来构成所谓“环境危机”的诸问题,显然如此普遍、巨大与顽固,且有相互勾连之复杂性。它们赋予哲学的任务,并非应用原来熟悉的伦理学理论,而是为了适当、有效地处理这些问题而彻底地重建伦理理论(以及支撑性形而上学)。换言之,环境伦理学始于如此假设:传统形而上学与伦理理论更像是诸环境问题之根源,而非解决此问题之工具。因此,环境伦理学更多地是一种批评与理论导向的,而非基于历史,狭隘地问题导向的应用环境学。环境问题很少为实施此环境伦理学提供机会,而是为颠覆性地重构西方伦理学和形而上学范例提供了机会。J.baird Callicott, "Conceptual Resources for Environmental Ethics in Asian Traditions of Thought: A Propaedeutic," Philosophy East and West 31,1987,pp. 115-130.
虽然从社会时代背景看,环境伦理学、环境哲学与所有环境学科一样,均乃国际学术界积极应对20世纪严峻现实环境危机之产物;然而内在地考察之,我们仍不宜将环境伦理学简单地理解为应用传统伦理学思想资源以解决当代环境问题的应用伦理学。相反,根本地,我们应当将环境伦理学首先理解为一种理论学科,而非应用学科;其次,在哲学学科范围内,环境伦理学并非对传统伦理学的一种应用性延续,而是对传统伦理学学科的一场根本性变革。不仅如此,由于它在根本价值观念、分析视野上的革命性变化,环境伦理学不仅应当被理解为一种全新的伦理学,而且更应当被理解为一种全新的哲学。由于其全新的核心观念与视野,它将是一种为整个哲学学科带来一场革命、产生全局性影响的新形而上学。
卡利科特对环境伦理学的上述定位与理解不无根据。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深层生态学”(deep ecology)即已指出:要想切实有效地解决当代社会环境危机,仅靠技术、法律、经济与政治手段远远不够,虽然上述诸种也十分重要。要想根本地改变此局面,当代人类需要全面、深入地反思自近代工业化以来所形成的人类中心主义世界观、价值观与生活方式,需要重究天人之际,需要建立一种全新的生态中心世界观,需要自觉放弃无限消费地球资源、追求物质财富无限增长的发展观、幸福观,而代之以新的以“自我实现”为目标,“外约内丰”(简朴的物质消费需求,丰富的内在精神追求)的生活方式。Arne Naess, “The Shallow and the Deep, LongRange Ecological Movement”, see Louis P. Pojman and Paul Pojman edited, Environmental Ethics: Readings in Theory and Application, Belmont: Thomson Wadsworth, 2008,pp.215-219. 林恩·怀特(Lynn White)更是从观念史研究的角度指出:其实,人类中心主义也并非近代工业化社会才有的产物,它在中世纪的基督教观念,甚至《圣经》文本中即有其深刻的历史根源,因此,当代世界之环境危机绝非资源性、技术性危机,而需要当代人类自身世界观与价值观层面的一场深刻的自我革新。Lynn Wthite, “The Historical Roots of Our Ecological Crisis”, Science, Vol.155,10 March 1967,pp.1203-1207. 其实,卡利科特已然从比较哲学的角度,考察过传统西方机械论世界观与传统印第安人有机世界观之间的本质差异,并明确指出:后者才是当代环境伦理学、哲学应当借鉴的有益思想资源。J.baird Callicott , Callicott: “Traditional American Indian and Western European Attitudes toward Nature”, Environmental Ethics, 4,1982,pp.293-381. 所有这些都指向一个问题:环境伦理学绝非传统、应用性学科,而当是崭新的观念性新哲学,故而只有世界观、价值观与方法论视野层面的自觉自我更新,才能为环境伦理学铸就学术前景。
动物解放理论之消极案例
如果说传统的伦理学资源不足以成为当代环境伦理学恰当的思想基础,环境伦理学不应当满足于应用传统伦理学观念以解决当代环境现实问题,那么到底应当怎么走才能为环境伦理学找到一条正确的可操作性途径?卡利科特环境伦理学建构的一条独特思路便是批判性思维,以消极性方式接近正确的路线。他首先回答这样的问题:何为环境伦理学之重大误区?为此,他发现了一个可供其深刻批判、质疑的典型性消极案例——“动物解放理论”(animal liberation theory)。
在20世纪70年代的北美环境运动中,提倡关注动物处境,尊重动物权利的动物解放运动(animal liberation movement)成为环境伦理之生力军。彼得·辛格(Peter Singer)认真调查北美地区家畜在工业化养殖场和动物实验室里所面临的任人宰割之悲惨命运,呼吁人们认真反思自己的残酷行为,以同情之心体会动物处境,因为这些家畜也像人一样,能够感受到痛苦,应当戒除漠视其它生命痛苦之物种主义(speciesism)偏见。汤姆·里甘(Tom Regan)则认为,非人类物种动物也像人类一样,拥有生命,乃生命之实体,因此其生存权也应当得到人类的充分尊重。Peter Singer, Animal Liberation: A New Ethics for Our Treatment of Animals,New YorkReview,1975; Tom Regan, The Case for Animal Right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3. 应当承认:动物解放运动乃20世纪环境运动之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激发社会大众环境意识与环境伦理方面,有重要的启蒙作用。
然而,作为环境伦理学新锐,卡利科特卻从彼得·辛格为代表的“动物解放理论”中发现了严重的方向性问题。1980年,卡利科特发表了《动物解放:一项三边事务》(“Animal liberation: a triangular affair ”)一文,对动物解放理论提出严厉质疑。
首先,他发现了此理论在实践应用层面将会导致的实际困难。他如此推理:先让我们大胆地假定辛格们的理论主张是正确的:人类不应当残忍地对待动物,应当尽可能地尊重它们几乎与人类同样的生存权利,而不是随意地剥夺之。我们若有可能应当像当年解放黑奴那样地将所有家养动物从围栏、养殖场、试验室与动物园中解放出来,给它们以自由。若真的将这种仁慈地关爱动物自由与悲欢的理论全范围地给予实施,这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呢?其结果也许并不像该理论提倡者们所想象的那样美妙,而会很惨:这些家养动物由于长期接受人类的喂养,它们已然失去独立生存能力,它们更可能的命运将是要么被其它野生动物吃掉,要么将活活地饿死。再比如为体现当代人类对动物的仁慈,所有人都尊“不杀生”之戒变成素食主义者,其后果又如何呢?卡利科特的推论是我们将因此而需要更多地种植庄稼,这意味着需要开辟更多的土地为人类提供粮食,意味着破坏更多的野生自然环境。
这样的后果很可能为辛格等倡导者们所不曾梦想,因此看似很可爱的理论一旦付诸实施,将远不见得合理、可爱。卡利科特指出:贸然将“动物解放理论”与北美废奴运动相比是个粗心的结论,因为当年的黑奴们是可以自食其力的人类物种,而辛格们所关心的家养动物们则无法自食其力,故而同样的解放将会导致截然不同的结果。
更重要者,卡利科特对“动物解放理论”的观念性要素作了深入的理论分析,从而质疑其作为环境伦理学的恰当性。卡利科特发现:“动物解放理论”对自然对象的伦理关注,其视野太狭窄、太有选择性。事实上,它并不关注所有动物之伦理状况,而仅关注其中一部分动物之处境。比如,辛格们只关心家养动物们的悲惨处境,而不是所有动物,比如野生动物们的现实处境。然而,作为全球性环境问题,比如濒危动物问题,到底是谁正处于更严峻的境地,家养动物还是那些处于野生状态的动物?
通过梳理传统的伦理学资源与当代环境运动观念,到底应当如何对待人类之外的自然对象?其实可以有三种不同的理论立场,他称之为“三边事务”(triangular affair)。
第一种最为传统,卡利科特称之为“伦理人道主义”(ethical humanism)。它主张:只有人类才是唯一合法的伦理关注对象,其它一切自然对象仅乃人类实现自身利益之有效工具,因此对这些自然对象之处理谈不上伦理上的对与错。卡利科特认为,这是最典型的近代传统伦理学之主流性意见。卡利科特指出:为了将人类作为唯一合法的伦理关注对象,“伦理人道主义”理论家曾提出一些严苛的标准,比如理性或语言,此均乃唯人类所具有;然而这些标准又无法避免如此困难:人类中的某些人将不符合此标准,比如智障人士、哑巴;而某些动物则符合此标准,比如大猩猩之类灵长动物。更重要的是,由于它将人类伦理关注的视野严格地限制在人类自身之内,因而它也就从逻辑上断然否决了对人类之外自然对象进行伦理关注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因而这种典型的传统伦理学观念不可能有助于当代环境伦理学。由此可见:传统伦理学资源并不必然地可以应用于当代环境问题,并不必然地可被转化为环境伦理学。
第二种立场较有改进,卡利科特称之为“人文道德主义”(humane moralism)。此种观点认为:自然对象也可以成为人类伦理关注的合法对象,但并非所有自然对象都如此,只有一部分具有痛苦与快乐感受力的动物,才是人类给予伦理关注,需要善待之的合法对象:“人文道德主义者(humane moralists)就其自身而言坚持将感受力(sentience)作为一种存在物需要拥有享受全面伦理地位的唯一相关能力。”J.baird Callicott , “Animal Liberation: A Triangular Affair,” Environmental Ethics 2,1980,pp. 311-328.
这正是彼得·辛格“动物解放理论”所强调者。卡利科特认为,此种主张将不得不面对与上述主张相似的命运。一方面依据是否具有感受能力将一些动物与另一些动物区别开来,这是不公正的。另一方面感受性标准与理性、语言标准一样,本质上是武断、主观的,因为不同的伦理学家完全可以提出各不相同的标准,若各类动物也有它们的伦理学家,这些伦理学家们将有可能提出将人类物种严格地排除在伦理关注之外的新标准。关键在于:伦理学的主题是善,环境伦理学的主题是动物之善、自然之善,而上述标准逻辑上均与动物自身之善无关。卡利科特得出如此结论:“人文道德主义者与伦理人文主义者一样,在值得伦理关注与不值得伦理关注者间做出明确区别,这意味着对于自然实体之范围,他们坚持一种不同而又确定的区别立场。”J.baird Callicott , “Animal Liberation: A Triangular Affair,” Environmental Ethics 2 ,1980,pp.311-328.
概言之,上述第一种立场在逻辑上将根本与环境伦理无关,因为它截然拒绝了自然对象;第二种立场虽已将部分自然对象——有感受能力的某些动物纳入伦理关注之范围,却同时又拒绝将更多的自然对象给予必要的伦理关注,其标准是武断的,其伦理关注之视野是偏狭的,故而均不能让卡利科特满意。
在20世纪中期之北美,彼得·辛格所发起的动物解放运动乃当时环境保护运动的主要分支之一。由于彼得·辛格等人的努力,“动物权利”在北美甚至对于整个环境哲学而言成为一个最流行概念。“动物解放运动”乃20世纪环境运动的一个主要分支,它也是当代环境哲学与环境伦理学的最重要哲学背景之一。我们至少可以提及两项事实,它们可以体现“动物解放理论”对环境哲学与环境运动的重要性。其一,它拓展了人们的视野,使人类开始关注动物的生存状态,这意味着改变传统伦理学只从人类眼睛审视自然界之習惯,这正是利奥波德想通过其“大地伦理”要改变的东西,它为环境伦理学与环境哲学建立起一个重要的基础。其二,它强化了人们对于动物的伦理意识,此种意识构成当代环境保护运动的一个重要因素。
可是,经过一番认真考察,卡利科特发现此动物解放概念存在一种内在的困难,在实践上也存在问题。还有,依利奥波德关于大地共同体整体性之核心观念,该理论在某种意义上说正好代表了环境伦理学需坚守原则之对立面。有两种局限使这一理论和运动不能成立。其一,该理论与运动伦理关注视野之范围仍很有限,因为他们只接受某些动物,而非所有动物应当拥有获得解放之权利,他们为此权利所定的感受性标准也很武断。对卡利科特而言,并非部分动物,而是所有动物;并非仅是动物,也包括植物、河流与土壤,乃人类伦理关注之恰当对象,这也正是利奥波德在其《沙乡年鉴》(1949)中所提倡者。我们应当关注的不仅是某些对象,而应当是大地上之所有对象。因此,我们伦理关注的合法对象应当是大地本身,大地整体或整个大地,而非仅是大地上的某些部分,此正“大地”范畴之准确内涵。其二,可是对卡利科特而言,“动物解放理论”的关键弱点乃其视野,其作为环境伦理学的个体主义视野。依利奥波德的“大地伦理”,我们真正需关注的并非个体动物之生存状态,而应当是特定生态系统的健康状态,最后则是大地整体之健康状态。依据如此生态整体主义视野,卡利科特发现了“人文道德主义”的某些不合理情形:尊重个体动物的生存权利,解放某些动物将导致某些困难:某些动物将会饿死,将会打破正常的生态进程。即使我们解放了某些家养动物,它们中的大部分将会死亡,因为它们已然失去了必要的生存能力——为自己寻找食物。因此,在深入反思上述传统(第一种)与当代(第二种)相关伦理学资源后,卡利科特正面提出了第三种方案——利奥波德之“大地伦理”:
立足于大地伦理,捕食者作为其所属生物共同体中之关键一员,总体而言应当得到保护。同样对生物共同体之持续性、有机性与美而言,某些植物极端重要,当某些动物如家养绵羊(平等主义者与人道的牧人可能允许这些绵羊自由地吃草,任意地繁殖,并不期望从中收获羊羔与羊肉。)对既定区域的自然植物共同体而言,可能成为一种灾难性威胁,所以大地伦理立即要求将伦理关注给予植物与动物,允许杀死动物、砍伐树木等是逻辑自洽的。J.baird Callicott , “Animal Liberation: A Triangular Affair,” Environmental Ethics 2,1980,pp. 311-328.
据此,不是某个体动物的痛苦与快乐,也不是某个物种,比如家养动物的特殊处境,而是包括了所有自然对象在内的整个自然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才应当是环境伦理学应有的学术视野,才是当代人类伦理关注的合法对象。正因如此,卡利科特提出了极为严苛的评论:以辛格、里甘和泰勒为代表的“动物解放理论”,虽然主观愿望极好,社会认可度亦高,然而本质上并不是一种合格的环境伦理学,充其量只能是一种关于动物福祉的伦理学而已。“这一命题需特别关注,且此关注应当导向的是如此观念:生物共同体之善乃是对伦理价值、行为对错之终极评价。”J.baird Callicott , “Animal Liberation: A Triangular Affair,” Environmental Ethics 2,1980,pp. 311-328.
这里,卡利科特正面提出了环境伦理学的核心哲学观念:环境科学乃自然关系学,环境哲学关注的是整体生态系统之健康状况,人类与自然之相互协调程度。如果说伦理学的传统主题是善,那么环境伦理学与哲学之核心宗旨即是整体自然,即生物共同体,利奥波德的用语则是“大地”,即包括所有自然对象、要素与人在内的自然整体之善,而非某个动物、某类动物物种之命运与处境,痛苦与快乐。在利奥波德眼里,人类应当给予伦理关注的对象不只包括所有有生对象,也包括那些无机自然——岩石、河流与土壤,因为它们的健康状况同样也极大地影响整体地球生物共同体——“大地”的健康状况。因此,环境伦理学的恰当伦理关注视野应当是,也只能是将“大地”上所有存在物均容纳于其中的“大地伦理”,而非辛格们所倡导的只为某些动物主张自由与生命权利的“动物福祉”伦理。
卡利科特发挥其批评“动物解放理论”的力量时,也不得不面临对其理论的一些批评。因为根据卡利科特的整体主义,动物解放理论似乎根本就不能成为环境理论与环境运动的合法组成部分,或者说根本就不算一种环境伦理学,这与社会公众与环境哲学界的印象大为不同,卡利科特因此不得不对其原初立场作一定程度的调整。对汤姆·里甘的理论,卡利科特有如是评论:
毕竟,动物解放与动物权利历史性地给予家畜——宠物、农场动物、实验室动物(最不幸的是,有时也包括被从野生界偷来的动物),而非野生动物以更多关注。若动物权利案例从理论上被重构,据家畜/野生动物,而非生命之主体/非主体之轴,将权利拥有者与非拥有者区分开来,那么,便可期望它与环境伦理学之融合。二者均基于共同的概念——共同体概念。此二者很不相同的伦理内涵将由共同体之差异而确定。人类与动物组成的——“混合的”人类-家畜共同体构成一方。自然的,野生生物共同体形成另外一方。J.baird Callicott , In Defense of the Land Ethic: Essays in Environmental Philosophy ,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89, p.47.
通过《三边事务》(1980)一文,卡利科特成功地将“大地伦理”与“动物解放理论”区别开来。通过《再次共同返回》(1988)一文,卡利科特旨在为动物伦理学与环境伦理学建立一个可共享的基础。首先,他从玛利·米奇利(Marry Midgley)那里借鉴了一个概念——“混合共同体”,力图据此以融合此前作了截然对立处理的两派立场:
因此,玛利·米奇利主张,动物福利伦理与奥尔多·利奥波德创造性的环境伦理共享一种基础性的休谟式理解:将伦理学基于一种利他主义情感。它们在共同体概念中共享一种间于人类与非人类领域的桥梁——米奇利的“混合共同体”概念与利奥波德的“生物共同体”概念。将这两个关于元人类伦理共同体的概念结合起来,我们便为一种统一的动物-环境伦理理论奠定了基础。J.baird Callicott , In Defense of the Land Ethic: Essays in Environmental Philosoph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89, p.54.
此可视为卡利科特对“动物解放理论”论争的一个总结。论争期间其观点有些变化。在其第一篇论文中,卡利科特根本不把动物解放理论视为环境伦理学;可是在其第二篇论争性论文中,他想发现一个共享性概念以便将此二者联系起来。在其最后一篇论文中,他提出一个选项—— “共同体性动物解放伦理”(communitarian animal liberation ethic),此乃对动物解放理论的很有限认可,毕竟拒绝接受动物解放理论作为环境伦理学的一个部分是很困难的。这意味着卡利科特至少意识到:仅整体主义大地伦理不能构成一种完善的环境伦理学,动物解放理论确实应当被理解为环境哲学与环境运动的有机要素之一。可是我们也意识到,虽然卡利科特从逻辑上承认了动物解放理论作为环境伦理学的合法地位,對于如何有效地保护个体动物之善,他毕竟并无积极性见解。
如何理解卡利科特对“动物解放理论”的批评?这其中可以看出卡利科特作为一位优秀学者的独特学术思路:他从对20世纪70年代最有社会影响的“动物解放理论”的深入反思入手,发现了其深刻的内在矛盾:表面上看来,“动物解放理论”哲学家们将人类的传统善心自觉地推广到自然对象身上,该是多么激进、正确、仁慈的伦理学思想与实践啊!可是细而思之,卡利科特从中发现了其致命缺陷——狭隘的伦理关注视野、个体主义的立场与主观性的伦理关注标准。环境伦理学的关键词——“环境”到底意味着什么?本质上它意味着一种关系视野、整体视野。生活于20世纪30、40年代的利奥波德已然具备这种视野;可是到20世纪70年代以辛格为代表的“动物解放理论”家那里,反而退回到个体主义与物种主义的道路上。环境伦理学作为时代的新天人学,到底如何选择自己的立场,真正实现理论自觉?卡利科特以退为进,以破谋立,独树一帜地立下如此判语:不是盛极一时的“动物解放理论”的动物福祉伦理学,而是利奥波德的“大地伦理”才当是环境伦理学的理想范例。更重要的是,卡利科特从两个形而下的案例提升出一对截然对立的普遍性哲学立场——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认定整体主义才是当代环境伦理学的正确观念基础,从而为环境伦理学的健康发展找到正确的基本立足点,根本性地解决了何为环境伦理学,环境伦理学如何可能这一基础性、战略性问题,使当代环境伦理学根本地实现了理论自觉、方向自觉。
“大地伦理”之积极案例
如果说据卡利科特的以上分析,以近代西方伦理学主流的传统伦理学观念面对当代环境问题自有其不可克服的固有逻辑障碍,而盛极一时、颇受社会大众与环境哲学同仁们所喜爱的以辛格为代表的“动物解放理论”也不足以成为环境伦理学自我树立的正面学术示范,那么当代环境伦理学何以自处,是否存在足够有正面借鉴价值的思想资源?有的。依卡利科特的理解,它便是来自于利奥波德的“大地伦理”(land ethic)观念。
利奥波德在今天已被公认为20世纪西方环境伦理学、哲学之先知;然而至少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他并无如此显赫学术影响,在北美从事森林管理的人们当然知道他,可是很少有学院派哲学家对他感兴趣。
据卡利科特回忆,他于1971年经朋友介绍开始接触利奥波德的文字,自此便一发不可收拾,最终成为国际上公认的利奥波德伦理学、哲学思想之权威阐释者。此后的40多年间,卡利科特专注地用心于整理利奥波德的所有文字。1987年,他编辑了《沙乡年鉴手册》(Companion to a Sand County Almanac)。这是一本介绍利奥波德生活故事、论著,以及其思想对环境保护运动与环境哲学意义的文集。1991年,他与苏珊·L.弗拉德尔(Susan L. Flader)编辑了《利奥波德的神母之河与其它文章》(The River of the Mother of God and Other Essays by Aldo Leopold)。1999年,他与埃里克·T.弗里福格尔(Eric T. Freyfogle)编辑了《为了大地的健康》( For the Health of The Land)。其间,卡利科特更多地致力于系统阐释利奥波德环境思想之哲学价值,始终将利奥波德的“大地伦理”观念作为自己环境伦理学理论建设的最重要学术参照,并最终将它锚定为当代环境伦理学、哲学之最佳学术示范。那么,卡利科特为何对利奥波德的“大地伦理”观念如此垂青?且看他自己的回忆与评价:
当我第一次在70年代(指20世纪70年代,引者注)早期与之相遇时,我从利奥波德的《沙乡年鉴》中发现对于当代环境伦理而言是恰如其分的东西。作为第三种环境哲学家——修正版的生态中心主义者——我觉得:利奥波德的《沙乡年鉴》乃试金石、杰出经典。我愿意澄清利奥波德本人提出的,但并未说清的那些主张,并将他那些观点,特别是其伦理学观念与西方哲学史先驱们的观点联系起来,以回应其文字中的丰富意蕴。J.baird Callicott , In Defense of the Land Ethic: Essays in Environmental Philosophy ,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89,p.6.
利奥波德什么样的观念对卡利科特有如此大的理论感召力?且看利奥波德自己的文字:“进化至今的所有伦理建立在一个前提之上:个体是由相互依赖部分构成共同体之一个成员……大地伦理直接将共同体的边界拓展至包括土壤、河流、植物和动物在内,或概而言之:大地。”Aldo Leopold, A Sand County Almanac,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49, p.204.
这便是利奥波德的独特视野。不是个体动物或某个生物物种的生存状态,而是包括了动物、植物,以及无机物在内,由所有地上实体构成的“生物共同体”整体,简言之——“大地”构成了利奥波德环境关注的核心视野。与之相较,以辛格为代表的环境哲学家们的理论视野显然要逊色许多。这便是卡利科特这位环境伦理学后起之秀所特别敏感的理论区别。然而,利奥波德虽然像卡利科特已注意到的那样,并非职业哲学家,可是在某些问题上他比卡利科特这位科班出身的哲学家有更佳的洞察能力。比如在卡利科特看来,近代哲学开始的传统伦理学与当代环境伦理学是不可通约的,可是利奥波德有更圆融之智。他认为古今伦理有一共同前提,那便是个体从属于群体,个体为群体而自律,此正古今一切伦理观念之核心,环境伦理只是将传统视野拓展到整个自然界,撮天人于一端。“从生态学角度讲,一种伦理就是对生存斗争中行为自由之限制;从哲学角度讲,一种伦理就是将社会性行为从反社会行为中区别开来。这是对同一种东西之两种界定。这种伦理在相互依赖之个体或群体向合作模式进化的趋向中有其自身起源。”Aldo Leopold, A Sand County Almanac,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49, p.202.
为群体利益而限制个体行为自由,此乃利奥波德从古今伦理学中所提炼出的核心伦理意识,当代环境伦理,即他所说的“大地伦理”不过是将此核心伦理意识具体地贯彻到天人关系,贯彻到人类为生物共同体整体之健康,从而也即是人类文化之可持续发展,而对自身行为自由、利益追求做出的必要、恰当限制。据此,利奥波德为环境伦理学、哲学提出了一项至关重要的“金规则”:“一物趋于保护生物共同体之有机性、稳定性与美时即为是,趋于相反时则为非。”Aldo Leopold, A Sand County Almanac,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49, p.224.
卡利科特對利奥波德的上述核心观念有足够的理解。他立足于当代环境伦理学何以可能、如何自觉,怎样确定环境伦理学、哲学的必要逻辑基础、基本视野的高度,对利奥波德的“大地伦理”观念做出有力的阐释与推荐。
如果说利奥波德为环境伦理学提供了新的逻辑基础——生物共同体整体视野,那么卡利科特对利奥波德的“大地伦理”核心观念提供了有力的阐释。他首先将利奥波德的崭新思想转化为一种历史论证,在进化论的历史视野中寻找“大地伦理”的自然史资源,这就使利奥波德的伦理学思想获得浑厚的学术背景,将达尔文的进化论理解为利奥波德伦理学阐释的必要学术基础。“利奥波德表达的原则之历史始于现代生物学的创立期,达尔文在其《人类的由来》(The Descent of Man)作了提升与讨论。”J.baird Callicott , “Elements of an Environmental Ethic: Moral Considerability and the Biotic Community,” Environmental Ethics 1,1979,pp.71-81.
这是又一新的重要阐释视野。如果说近代以来的传统伦理学未能实质性地贡献于当代环境伦理学的建构,那么伦理学这一传统人文学科之外的另一种资源,作为现代自然科学重要成果的生态学则正可以其有机、整体性世界观而为利奥波德的“大地伦理”,进而为整个当代环境伦理学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性支援:
20世纪发现了生物共同体,这有助于我们实现对环境伦理之需求(一种基本需求)。然而,强调此需求,一种源于功利主义的伦理,依利奥波德(及其他人),并不能走远。一种恰当的,显然基于环境伦理的伦理,可能基于爱与尊重,基于一种拓展了的伦理情感,对重建人与作为整体的,人类亦属其中的生物共同体间之和谐而言,可能是唯一有效途径。J.baird Callicott, “Elements of an Environmental Ethic: Moral Considerability and the Biotic Community,” Environmental Ethics 1,1979,pp.71-81.
通过对利奥波德“大地伦理”之个案分析,卡利科特为当代环境伦理学建构提出一种新思路:不以休谟以来事实与价值或是与应当之截然对立,而是自觉地引真入善,以真为善,于人文学科视野之外谋求“他山之石”,借助生态学这一现代自然科学,特别是其互依共生的生态系统,或生物共同体健康之理念,为当代环境伦理这一人文学科奠基坚守的理论基础。
整体主义:环境伦理学之必由之路
在本文结束之前,让我们再次回到本文一开始即提出的主题:环境伦理学何以可能,何为环境伦理学的恰当观念与方法?四十多年前,刚入道的年轻学子卡利科特正带着这样的问题进入环境哲学,开始了上述问题的探索之途。这样的思想进程伴随着当代西方环境伦理学这一新兴伦理学分支学科的创设与自我成长过程。换言之,卡利科特为上述问题寻找答案的历史便是当代西方环境伦理学由创设、拓展到真正实现学科自觉的学术史。因此,卡利科特的环境伦理学研究学术历程对我们深入理解环境伦理学这门新兴学科的内在特质,具有典型的学术示范意义,成为一种极有价值的个案参照。
从个性考察看,卡利科特的学术历程体现出如此特征:他不是总在极抽象的元伦理学层面思考环境伦理学的基本性问题,而是在对正反两方面的个体性学术案例的深入分析与总结中,逐步为当代西方环境伦理学找到了一条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正确道路。通过对以辛格为代表的“动物解放理论”之批评性反思,他正面提出了环境伦理学必须避免的学术误区:其一,不能贸然以传统伦理学观念分析与解决当代环境问题,也许这些观念本身即需对当代环境问题负责。其二,“动物解放理论”看似典型地体现了环境伦理学之核心诉求——对自然对象之爱,然而此理论所体现的环境伦理关注视野则是根本成问题的——只关心个别动物、个别物种之生存状态,尚缺乏对自然界进行关系式整体观照的环境式,或曰生态性视野。这样的理论看似可爱真切,实则会令环境伦理学南辕此辙,产生巨大的战略性误导。
更为重要的是,卡利科特以其极为敏锐的学术眼光,为当代环境伦理学找到了一种正面的学术示范,找到了一系列可为环境伦理学奠基的核心观念,这便是利奥波德的“大地伦理”观念。如上所述,利奥波德并非职业哲学家,他的代表作《沙乡年鉴》之主体更像是一种文学文本,其中充满了对自然对象、现象的生动、细腻描述、机智的拟人、比喻,等等。其对现代社会环境问题之精彩意见,除文末的结论性语言外,更多地如珍珠般散落于其形象性文学描述之中。利奥波德长期从事北美森林管理,因而环境保护界更多地把他当作一位优秀的环保实践人士,而不是一位理论家。正因如此,《沙乡年鉴》虽然问世于20世纪40年代末,可惜的是长期以来默默无闻,始终未能获得哲学界的关注。
随着欧洲“深层生态学”(Deep Ecology)之兴起,包括环境伦理学在内的环境哲学兴起,一部分学院派哲学家开始关注现实的环境问题,力图给予观念性阐释,提出观念性解决方案。正是这一特殊的历史性学术机缘,为利奥波德在环境哲学界被“再发现”创造了条件。卡利科特细致、深入地研读利奥波德的作品在前,与以辛格为代表的“动物解放理论”论争在后。事实证明,正是利奥波德的“生物共同体”、“大地伦理”、“生存斗争中对个体行为自由之限制”等核心观念,为卡利科特深入认识“动物解放理论”自身所存在的严重理论、现实问题,提供了最为关键的理论支撑,使他获得一双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慧眼”。
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对利奥波德“大地伦理”之系统、深入阐释,在其四十多年的环境伦理学研究与理论建构过程中,始终将利奥波德的“大地倫理”作为自己最为重要、不可分离的理论资源,以阐释学的形式进行环境伦理学基础理念之建构工作,将利奥波德的个案性思想资源升华为一种对当代环境伦理学具有普遍性借鉴价值的观念系统,这是卡利科特环境伦理学研究的又一鲜明个性。
卡利科特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学术个案分析,完成了为整个环境伦理学奠基的理论建构工作。那么何为环境伦理学的必由之路、正确之途?据现代生态学之理解,利奥波德的“大地伦理”观念可被阐释为“整体主义”(holism):“因生态学专注于事物间之关系,它将其学生导向一种关于世界的更整体性视野…….生态学同样地有可能使人们将大地视为一种由相互有机联系的部分组成的统一系统,即,一个三级秩序(thirdorder)有机整体。”J.baird Callicott , “Animal Liberation: A Triangular Affair,” Environmental Ethics 2,1980,pp. 311-328.
据此“整体主义”立场,环境伦理学家的正确态度并非赋予某个或某种动物以类人之“自由”或“权利”,而是应当通过自然法则、生态原则重新将人类与自然对象统一起来,其唯一正确的选项只能是像利奥波德所推荐的那样,真正地成为一个“生物共同体的普通居民”。 “一种以生物共同体之有机性、稳定性与美为至善的环境伦理,除植物、动物、土壤与水之外,并不会赋予其它之物以伦理关注,而是将前者,共同体整体之善作为评估相关价值,以及其组成部分的相关秩序之标准。”J.baird Callicott , In Defense of the Land Ethic: Essays in Environmental Philosoph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89,p.25.
据此,则“个体主义”(individualism)或原子主义(atomism),即强调个体自然对象之苦乐感受或特定动物物种生存权利,还是整体主义(holism),即强调特定生态系统,甚至地球生物共同体之生态健康,成为环境伦理学与传统伦理学之分水岭。卡利科特认为:虽然学科形态的环境伦理学、哲学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然而环境伦理学、哲学最珍贵的核心思想资源已然出现于20年纪30、40年代利奥波德的《沙乡年鉴》之中。不是辛格所代表的“动物解放理论”,而是利奥波德的“大地伦理”观念,才是当代环境伦理学的正确范例,“大地伦理”所代表的生态学“整体主义”视野,以生物共同体有机性整体健康、自然自身之善为核心伦理关注的环境伦理之善观念,当是环境伦理学唯一正确的选项,乃其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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