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协同创新能力 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申报“ 2018 年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企业”启动
2018-08-17
◎ 本刊记者 周 烨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促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鼓励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高质量发展。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在国家相关部委的支持下,自2008 年以来,组织了每年一度的“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评审认定工作,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现将 2018 年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1.符合《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企业认定与指导办法》的申报规定,在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2.国家有关产学研主管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区的产学研合作相关的管理部门、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国家高新区、社会团体等单位均可推荐申报。 3.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会员单位可直接申报。
申报要求:1.申报企业需拥有良好的经营管理机制和经济效益,为产学 研合作创造良好的软硬环境;2.已建立与自身发展相适应的技术 创新体系和运行机制,并建有以企业为主体的省级以上技术工程中心;3.与三家以上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采取联合攻关、共建技术中心、共办经济实体或共建人才培训基地等方式实行产学研联合,并取得显著成效,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审核认定:1.创新示范企业经专家调研评审,在促进会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认定;2.经认定的创新示范企业在 2018 年召开的第十二届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大会上予以授牌,并在主流媒体发布。
申报程序:申报单位填写《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相关附件请登陆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官方网站 www.360cxy.cn 下载),申报表格按要求填写,盖章。 如有上级主管单位或推荐专家,需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章。申报单位于2018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至 zy654949441@126.com邮箱;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