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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武状元谢弘仪《蝴蝶梦》传奇考论*

2018-08-16朱伟明卢晶晶

文化遗产 2018年4期
关键词:蝴蝶梦庄子戏曲

朱伟明 卢晶晶

明代有许多进士出身的曲家,其中不乏高中状元、榜眼者。然而由于重文抑武的传统,“科举”“进士”逐渐偏指“文科举”“文进士”。“武科举”出身的“武进士”时常受到忽视,尤其是在文学研究中。如《明代状元与文学》*郭皓政:《明代状元与文学》,济南:齐鲁书社2010年。以有明一代文科举所产生的89名状元之文学创作为研究对象,便忽视了武科举状元的文学活动。事实上,明代武科出身而能进行文学创作的武进士不乏其人,谢弘仪便是其中之一。谢弘仪是以武状元身份进行戏曲创作的曲家,也是明代唯一一位武进士曲家。然而,谢弘仪及其《蝴蝶梦》传奇之前却未能受到应有的重视。*学界对谢弘仪及其戏曲创作关注较少,仅有与之相关的三篇学术论文亦对其戏曲创作关涉有限。刘水云《武臣和明清戏曲》(《艺术百家》2001年第2期)中虽论及谢弘仪,然而篇幅较少,且侧重点在于谢弘仪的家乐及《蝴蝶梦》的声腔推测。裴喆《晚明曲家五考》(《中国戏曲学院学报》2013年第4期)与党月瑶《族谱所见<蝴蝶梦>作者谢弘仪生平考略》(《文献》2016年第2期)着力在于谢弘仪生平系年等问题,而未暇论及其具体戏曲创作。作为一名拥有家乐,能写能导且有作品传世的多能型曲家,谢弘仪的戏曲学价值与意义值得深入探究。

谢弘仪所作《蝴蝶梦》传奇,得到祁彪佳的激赏:“窹云功成而不居,在世出世,特为漆园吏写照。舌底自有青莲,不袭词家浅瀋,文章之府,将军且横槊入矣。”*祁彪佳:《远山堂曲品》,《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六),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第13页。然而,剧作虽被祁彪佳列入“逸品”并给予高度评价,但谢弘仪之相关生平事迹却一直模糊不清,近代以来甚至连其姓名字号都记载不一。有关谢弘仪之名,之前学界说法不同。有言其名“谢国”,字“弘仪”者,如傅惜华《明代传奇全目》中作谢弘仪为“谢国”,载其字为弘仪,一作弘义。*傅惜华:《明代传奇全目》,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第325页。齐森华、陈多、叶长海主编的《中国曲学大辞典》载以“谢国”名:“字弘仪,又字弘义、简之。”*齐森华、陈多、叶长海主编《中国曲学大辞典》,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132页。有言其名“谢国”,一名“谢弘仪”者,如赵景深、张增元《方志著录元明清曲家传略》中作“谢国”条目,下载“谢弘仪状元”。*赵景深、张增元:《方志著录元明清曲家传略》,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135页。郭英德《明清传奇综录》(上)作“谢国”:“谢国,一名弘仪,又作弘义。”*郭英德:《明清传奇综录》(上),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376页。李修生主编《古本戏曲剧目提要》中亦以“谢国”一名立目:“谢国,一名弘仪。”*李修生主编《古本戏曲剧目提要》,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7年,第328页。亦有言其名“谢弘仪”,一名“谢国”者,如庄一拂《古典戏曲存目汇考》中作谢弘仪,一名谢国。*庄一拂:《古典戏曲存目汇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949页。凡此种种,莫衷一是。近来,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党月瑶在浙江图书馆发现其所藏清光绪桃坞谢氏刊本《会稽孟葑谢氏乘》。“据谢家福所撰谱序,该宗乘曾分别递修于明景泰间谢钝(字原英),明崇祯间谢弘仪(字寤云)。因‘咸丰庚申之变,宗谱散失’,谢家福与宗族多人对旧谱进行整理补充,于光绪十年(1884)十月完成。《会稽孟葑谢氏宗乘》遵循前谱的体例,撰述丰富,少见溢美之词,可见后人编撰时依据事实,不拔高先祖。据族谱序,谢弘仪也曾亲自参与编修族谱,因此族谱信而可徵。”*党月瑶:《族谱所见<蝴蝶梦>作者谢弘仪生平考略》,《文献》2016年第2期。党月瑶以清光绪桃坞谢氏刊本《会稽孟葑谢氏宗乘》为主,结合方志、文集等资料,不仅得出谢弘仪完整的家世谱系,对其万历三十七年至天启三年间的生平经历进行了补正,并且对目前学界将“谢国”当作谢弘仪本名或别名的致误原因进行了梳理分析。清光绪桃坞谢氏刊本《会稽孟葑谢氏宗乘》的发现,有关谢弘仪之名的公案当可就此定谳。

综合多种文献资料可知,谢弘仪,字简之,号寤云、岵云,别号镜湖钓碣。谢弘仪之名,清朝亦有典籍记载为“谢宏仪”*如王先谦《东华录·顺治五》(清光绪十年长沙王氏刻本)记载:“(秋七月)丙辰,以都督同知谢宏仪为右都督招抚广西。”“加招抚广西右都督谢宏仪兼右佥都御史提督军务。”,或为避高宗弘历(乾隆)之讳而改之。其具体生卒年不详,大约生于明代隆庆年间或万历初年,卒于清朝顺治四年后。浙江会稽(今绍兴)人,神策卫籍*“谢弘仪,神策卫籍,会稽人。” 清雍正《福建通志》卷二十一《职官·镇守总兵官》,《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五二八册,第99页。。其于万历三十七年(1609)以武举解元中举,万历三十八年(1610)武举状元及第。历任福建、浙江、广东等地总兵,赠骠骑将军。

谢弘仪剧作一种,名为《蝴蝶梦》。现存有明崇祯间拄笏斋刊本,上海市历史文献图书馆藏,收入《古本戏曲丛刊》三集。《蝴蝶梦》卷首有“友弟陆梦龙君启题”之《叙》与落款为“镜湖钓碣简之甫漫识”之谢弘仪自撰《凡例》。全剧共二卷四十四出。

《叙》所署之“友弟陆梦龙君启”,即谢弘仪好友陆梦龙。陆梦龙,字君启,浙江会稽人,匠籍。万历三十八年进士,殿试二甲第四十七名,与谢弘仪为同年文武进士。授刑部主事,进员外郎。*《明史》卷二四一,列传第一二九。朱保烱、谢沛霖:《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2067页。陆梦龙虽出身文举,但颇通兵法,且能将兵作战。*“梦龙知兵”“梦龙慷慨好谈兵”。《明史》卷二四一,列传第一二九。崇祯七年(1634)夏,陆梦龙战死老虎沟,赠太仆卿。*《明史》卷二四一,列传第一二九。

谢弘仪并未在《蝴蝶梦·凡例》中署明创作此剧的时间。但从《蝴蝶梦·叙》为陆梦龙所作这一信息,可以得知《蝴蝶梦》创作之时间下限。既知陆梦龙于崇祯七年夏战死,则《蝴蝶梦》之创作时间绝不会晚于崇祯七年(1634)夏天。又据谢弘仪所撰《凡例》第二则(详见下文)可知,《蝴蝶梦》乃是在《古今小说》中之相类篇目故事基础上改编而成。谢弘仪所言《古今小说》之篇目,即为冯梦龙《警世通言》卷二之《庄子休鼓盆成大道》篇。冯梦龙《警世通言》刊印于天启四年(1624),则《蝴蝶梦》创作上限不当早于天启四年。综合以上两点可知《蝴蝶梦》创作大致时间范围,即天启四年(1624)至崇祯七年(1634)之间。又,《蝴蝶梦》“因《远山堂曲品》已著录,其完成当在崇祯四年(1631)之前。”*裴喆:《晚明曲家五考》,《中国戏曲学院学报》2013年第4期。且陆梦龙《叙》中诸如“然功不见录,而角巾南山。将毋亦庄生所言”之语(详见下文),明确将谢弘仪之落职闲住与《蝴蝶梦》的创作相联系,故而又可将《蝴蝶梦》创作之上限下压至天启六年(1626)三月即谢弘仪罢官*裴喆:《晚明曲家五考》,《中国戏曲学院学报》2013年第4期。党月瑶:《族谱所见<蝴蝶梦>作者谢弘仪生平考略》,《文献》2016年第2期。之后。综上种种信息可以得出谢弘仪创作《蝴蝶梦》之较为准确的时间范围:天启六年(1626)至崇祯四年(1631)这六年间。将郭英德先生“此剧作于明天启五年至崇祯六年(1625-1633)之间”*郭英德:《明清传奇综录》(上),378页。的论断在时间上压缩了三年。

《蝴蝶梦》以庄周故事作传奇,讲叙庄周悟道,携妻子婢仆一道飞升之事。其剧除将惠施、监河候一并纳入故事外,还将庄周借贷于监河候、厚币请聘庄周、庄周见骷髅、寡妇扇坟、惠施国中大索庄周等《庄子》中知名故事巧妙并入关目之中。《蝴蝶梦》一剧,子史之籍,俱有涉猎:“剧以《庄子》一书中事迹及寓言渲染成章,兼采《史记》卷63《庄周传》,并搀入明冯梦龙《警世通言》卷2《庄子休鼓盆成大道》,多所增饰。”*郭英德:《明清传奇综录》(上),第377-378页。

“蝴蝶梦”主题故事,在谢弘仪之前已有诸多曲家进行过创作。据郭英德先生统计,在谢弘仪《蝴蝶梦》之前,至少已经有金院本《庄周梦》(佚)、元李寿卿《鼓盆歌庄子叹骷髅》杂剧(存)、明末《庄子叹骷髅曲词》(存)、元明间阙名《庄周半世蝴蝶梦》杂剧(佚)、明阙名《蝴蝶梦》杂剧(存)、明王应遴《衍庄新调》杂剧(存)、明谢惠《玉蝶记》传奇(佚)、明冶城老人《衍庄》杂剧(佚)八部相似题材戏曲作品的存在。*郭英德:《明清传奇综录》(上),第378页。这些作品虽存佚不一,但俱为敷演庄子鼓盆、叹骷髅、梦蝶之故事。《庄子》中故事以及庄子事迹,长久以来受到世人尤其是精英文人的喜爱,曾在历史上不断被翻作各种文体作品出现。在戏曲盛行的元明清时期,庄子故事及“蝴蝶梦”相关题材受到戏曲作家的青睐,自然也非意外之事。然而,虽同为敷演庄周梦蝶之戏曲,剧本质量却各有高下,祁彪佳《远山堂曲品》中对其中部分剧本褒贬各异。*可参见郭英德《明清传奇综录》(上)中转引,第378页。但在祁彪佳看来,谢弘仪之《蝴蝶梦》与其同类作品相比,不但毫不逊色,而且足以列入“逸品”之中。

文进士参与戏曲创作在明代是件稀松平常之事,对他们而言文章本是吾家事,尝试各种文体创作又是那些文才出众、学有余力的文人所好之事。习惯了舞枪弄棒的武人和戎马倥偬的武将,参与戏曲创作的却是少数之人。*以刘水云《武臣和明清戏曲》(《艺术百家》2001年第2期)中所论及的武臣为例,明清两代对戏曲表演、传播、发展作出贡献的武臣不在少数,但能直接进行戏曲创作的,却少之又少。那么,身为武将的谢弘仪为何会参与戏曲创作,以及为何要选取“蝴蝶梦”题材进行戏曲创作?这些疑问,可从《蝴蝶梦》卷首谢弘仪之友陆梦龙所撰之《叙》中找到答案。

由上文可知,陆梦龙既与谢弘仪为同年进士,且私交甚笃,故其所作之《叙》的内容具有很高的可信度。现摘录《蝴蝶梦·叙》如下,以便分析:

友弟陆梦龙君启题

首先,由此《叙》可知,谢弘仪是一位能文能武之人,戎马倥偬之余,还进行诗文写作。*谢弘仪诗文集不详。官桂铨发表于《文献》1993年第6期的《明戏曲家谢弘仪佚诗》一文,辑录谢弘仪佚诗《夏日游福庐山得五歌》中两首,以此可证陆梦龙所言谢弘仪能诗文之不假。诗文创作之余,不但进行戏曲创作,而且还对自己的作品“亲教习而试之”。这说明谢弘仪是一位文人化程度很高的武将,其本身不但是一名戏曲爱好者,并且家中本就蓄养了家乐,所以才能在新曲创作完成后“试之”。这一点,得到了茅元仪《观大将军谢简之家伎演所自述〈蝴蝶梦〉乐府》一诗的印证:“……炼音变时俗,出态如初芽。命意何寥廓,托词非优俳。”*茅元仪:《石民横塘集》卷二,《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一一〇册影印明崇祯刻本,第 205 页。有文学创作经验,有戏曲爱好基础,有自己的家乐,这些都成为谢弘仪进行戏曲创作的条件与优势。

其次,《叙》中明确提及谢弘仪创作《蝴蝶梦》的动因——“感慨冷热心”。陆梦龙不惜笔墨叙述的“澎湖之役”,即为天启三年十月击败侵占澎湖的“红夷”——荷兰人,焚毁其所建城堡的一场战役。陆梦龙将澎湖一役火攻取胜之妙计归功于谢弘仪。此事于典有载,《彭湖平夷功次残稿》中记载:“原任福浙总兵官今调广东谢弘仪、原任副总兵今升福浙总兵俞咨皋,身似长城,目无勍敌,运火攻于水阵,一捣而鲸穴皆空,妙武纬以文经,九天之鹰扬堪奋。”*《彭湖平夷功次残稿》,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编《明清史料乙编》(七),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第625页。《清初海疆图说》中亦载:“总兵谢弘仪招惯海渔人,能察夷情,利而诱之,遂焚红夷夹板船。”*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辑《清初海疆图说》,台北: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出版1996年,第12页。这些记载皆可证陆梦龙之言,可见《叙》中所言不虚,非为溢美之辞。然而参与并取得澎湖大捷的谢弘仪,并未因此升官,而是在天启四年(1624)八月,原官调任镇守广东等处地方总兵。*党月瑶:《族谱所见<蝴蝶梦>作者谢弘仪生平考略》,《文献》2016年第2期。天启六年三月初二,“南京掌河南等道御史游凤翔等疏纠武职遗奸”*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编《明熹宗实录》卷六九,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第3285页。,谢弘仪被牵涉其中,因被弹劾侵欺钱粮,革职归乡闲住。*裴喆:《晚明曲家五考》,《中国戏曲学院学报》2013年第4期。党月瑶:《族谱所见<蝴蝶梦>作者谢弘仪生平考略》,《文献》2016年第2期。

有关此次革职之事,与谢弘仪私交甚笃的祁彪佳《与谢岵云》一篇中有较为详细公允的述评:

往不肖待匮莆阳,正台臺坐镇闽海日也,壮猷长策,戢鲸浪而革鹗音,闽中年余清宁,具受底定之赐。向者浮言忽起,致闽粤失万里长城,凡有心知方为扼腕,而此钱粮一疏又胡为乎来哉?愚料此公他有所指,而借发于台臺。然岂不知帑藏原有专司,于台臺毫无干涉,自不能动有识者弓影之疑。况此项于熹庙取助大工时已经两院题明,准作开销,即令欲严查,在藩司必历有成案可稽,万无烦台虑也。不肖虽下吏力微,然曷不为闽中存此一段公论,以报台臺葭莩之爱哉?*转引自裴喆《晚明曲家五考》,《中国戏曲学院学报》2013年第4期。裴喆于其引文后补充道:“此函收于《莆阳尺牍》丙寅年( 天启六年) 册,据信中称‘熹庙’,知实为天启七年十月定天启帝庙谥‘熹宗哲皇帝’以后所作,所云‘钱粮一疏’应即指苏琰疏,则此函当作于崇祯元年七月以后,因谢弘仪为天启六年革职而误收入丙寅年册。”

从中可见祁彪佳力主谢弘仪被冤,其由有二:第一,“然岂不知帑藏原有专司,于台臺毫无干涉,自不能动有识者弓影之疑”。即公帑原有专人掌管,谢弘仪并不直接经手,与之并无直接关系。第二,“况此项于熹庙取助大工时已经两院题明,准作开销,即令欲严查,在藩司必历有成案可稽,万无烦台虑也”。即此项钱款早已备案,是经过批准方作花销的,并非私动公帑。祁彪佳由此两点推测:“愚料此公他有所指,而借发于台臺。”祁彪佳当是之时,任福建兴化府理刑之职。“虽下吏力微”,但却欲以公心与文字“为闽中存此一段公论”,使我们于今可从当时扑朔迷离事件中窥见其背后的真相。

谢弘仪蒙冤去职闲住,“闽粤失万里长城”。此即陆梦龙所言“然功不见录,而角巾南山”之前后因由。谢弘仪临危受命*“仍催福建总兵谢弘仪速赴任协剿红夷。”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编《明熹宗实录》卷二九,第1455页。,巧用火攻妙计,大败红夷,不辱君命,保得一方百姓之平安,然而却不但未能升官受赏,反而因言官弹劾而被革职闲住。《叙》中陆梦龙“将毋亦庄生所言,能不龟手之药一也,或以封或不免于洴澼絖乎”之言,乃借《庄子·逍遥游》之典:“宋人有善为不龟手之药者,世世以洴澼絖为事。客闻之,请买其方百金。聚族而谋曰:‘我世世为洴澼絖,不过数金;今一朝而鬻技百金,请与之。’客得之,以说吴王。越有难,吴王使之将。冬,与越人水战,大败越人,裂地而封之。能不龟手,一也;或以封,或不免于洴澼絖,则所用之异也。”*《庄子》卷一上,第一《逍遥游》。谢弘仪怀文韬武略之才,亦如宋人有善为不龟手之药,本可使之善用,得以裂地而封,然却无奈依旧落得“不免于洴澼絖”之境地。于是谢弘仪作《蝴蝶梦》,以之“感慨冷热心”。

谢弘仪之《蝴蝶梦》一剧并非独创,而是在前人故事基础上的再创作。与《蝴蝶梦》血缘最近的,当属谢弘仪同时代的冯梦龙《警世通言》卷二之《庄子休鼓盆成大道》一文。冯梦龙话本《庄子休鼓盆成大道》中庄周乃白蝴蝶所幻化而成,娶妻田氏,隐居于南华山下。某日,庄周于途中见一妇人扇坟,归家后与田氏评论。为试田氏,庄子佯装突然病故,并幻化成倾慕庄子的楚王孙前来吊唁。田氏见楚王孙少年倜傥,心悦之并与其成亲。新婚之夜,楚王孙痛心病发作,需服用人脑方可病愈。为救楚王孙,田氏欲劈棺,取庄子脑髓救楚王孙性命。劈棺之时,庄子复生,田氏羞愧难当,自缢身亡。庄周于田氏棺前鼓盆而歌,后焚其宅第,随老子学道而去。谢弘仪所作之《蝴蝶梦》乃是在冯梦龙《庄子休鼓盆成大道》话本基础上的增改。全剧共二卷四十四出,故事内容较《庄子休鼓盆成大道》有很大的丰富。在《庄子休鼓盆成大道》故事主干基础上,谢弘仪除了改动庄周妻子姓氏、改变故事结局外,还增加了许多有关庄子的典故,如出自《庄子·秋水》篇的“鱼乐”“惠子相梁”之典、出自《庄子·逍遥游》篇的“逍遥游”之典、出自《庄子·外物》篇的“涸辙之鲋”之典、出自《庄子·至乐》篇的“髑髅说道”之典,等等。冯梦龙《庄子休鼓盆成大道》话本之庄周试妻故事,是对传统庄周鼓盆而歌故事的改造,其旨在讽淫。而谢弘仪之《蝴蝶梦》故事,则是在借用冯梦龙故事基础上对庄子所寓传统的回归。

革职闲住中创作传奇以书愤的谢弘仪,借助庄子故事与《蝴蝶梦》一剧所表达的旨意,从其第一出《标目》的开场曲[西江月]便可看出:

不住年光似箭,从来世事如棋。朝元有路最便宜,只在当身认取。

更向直中认假,须知信处从疑。凡情汰尽逗忘机,稳踏杂云龙辔。

前两句“不住年光似箭,从来世事如棋”中的“世事如棋”,从一开始就奠定了全剧的基调。《蝴蝶梦》卷下集中表达了谢弘仪这种“世事如棋”、人生如幻的感悟。这一点不但从关目可见,而且从出目的命名中亦可见一斑——《幻身》《迷幻》《询幻》《思幻》《破幻》。此与上卷第二出《蝶梦》形成一种情感抒发上的回环呼应。本来“年光似箭”,时不我待;加之“世事如棋”,如梦如幻。故而“朝元有路最便宜”,追慕老子从之学道最合宜,“只在当身认取”。悟到时光荏苒、白云苍狗的谢弘仪,自言本就有向道之心,只是其意未坚。在出世与入世徘徊犹豫间,遭遇被弹劾、罢官闲住之事后,看透世事不过是“直中认假”“信处从疑”罢了。于是下定决心摒除七情六欲,消除机巧之心,忘掉世俗,安心学道。开场曲[西江月]可谓全剧之思想统领。在第二出中出场的庄子,自报家门中道尽脱俗之意:“[鹧鸪天]前蒙宋王署俺为漆园令,争奈俺于功名富贵,淡若浮云,方将讬迹而逃,岂肯褰裳而就。近同娘子韩氏,结庐抱犊山中,甘作隐沦,不求闻达。”

《蝴蝶梦》上卷主要通过“蝶梦”“观鱼”“贷粟”“赵聘”“聘惠”“相魏”“扇墓”“宋聘”等故事来体现庄子淡泊名利、根器深厚、性情高洁,可以成仙。下卷主要讲述“庄子试妻”故事,围绕“幻”字展开关目,寄托兴叹。故事最终,庄妻见周生幻象破灭,羞愧难当,闭门不出,坚心修道,最终与庄子一起飞升仙界。与冯梦龙《庄子休鼓盆成大道》中庄妻田氏羞愧难当、自缢身亡之结局用以讽淫目的不同,谢弘仪《蝴蝶梦》中庄子与妻子韩氏最终双双修道成仙的结局用意显然在于悟道得道之出世之念。然而《蝴蝶梦》卷首《叙》中陆梦龙虽言“寤云此记,吾乌知其志所云”,但却读出谢弘仪一剧无论“用世”还是“出世”其实皆戏耳之真相。谢弘仪不过是借《蝴蝶梦》中所塑造的庄周之悟道出世,来聊以抒发罢官闲住中胸有怨愤之情罢了,是一种不遇之时的牢骚排遣与自我安慰。

谢弘仪笔下的庄子与其妻韩氏,最终皆得悟道,彻底超脱人世的功名富贵。而现实中的谢弘仪,却始终未能摆脱俗世名利的牵绊。谢弘仪在崇祯二年(1629)九月终于得到朝廷的起用,任总兵官镇守福建。崇祯四年(1631)十月再次去职,闲居于家。此次闲居于家时,谢弘仪依旧忧愤郁结于胸,其家乐常演《蝴蝶梦》以自宽。前文所引茅元仪《观大将军谢简之家伎演所自述〈蝴蝶梦〉乐府》*茅元仪:《石民横塘集》卷二,《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一一〇册影印明崇祯刻本,第 205 页。一诗,便是茅元仪其时观看谢弘仪家伎演出《蝴蝶梦》的记载。其时茅元仪正谪戍福建,居于曹学佺浮山堂。*裴喆:《晚明曲家五考》,《中国戏曲学院学报》2013年第4期。可见,《蝴蝶梦》已成为谢弘仪仕途遇挫时纾解不遇之情的工具。

戏毕竟是戏,现实终归是现实。当现实一有机遇,谢弘仪还是会毫不犹豫地再次进入名利场中。崇祯十五年(1642),谢弘仪再次复出,任中军都督府佥事。崇祯十七年(1644)二月,加任都督同知。同年五月,降清,入仕清朝。不断以淡泊名利、出世修道而自饰的谢弘仪,终还是逃不脱名利的诱惑,一步步走向了其笔下庄周所不耻的深渊,成为旧时代的叛臣,新时代的贰臣。谢弘仪并非消极入仕清朝,而是积极服务清廷。崇祯十七年亦即顺治元年(1644)四月,尚未正式降清的谢弘仪为清廷收管旧主明献愍太子慈烺。顺治二年(1645)闰六月,谢弘仪被清廷授予左都督兼右副都御史,招抚广西。同年七月,又被授右都督、招抚广西,随后又被加以右都御史之职,都督广西军务。*党月瑶:《族谱所见<蝴蝶梦>作者谢弘仪生平考略》,《文献》2016年第2期。当是时,为其不平而作文鸣冤存公义的好友祁彪佳殉明已经两月有余,为其《蝴蝶梦》作《叙》的同年好友陆梦龙为明朝殉职已经十一年之久。而写着演着淡泊富贵、得道飞升的谢弘仪,却替清廷招抚广西而卖命。只不过,谢弘仪讨好清廷之心只是一厢情愿而已。第二年,即顺治三年(1646)五月四日,清廷以招抚无功将谢弘仪从广西召还回京。*裴喆:《晚明曲家五考》,《中国戏曲学院学报》2013年第4期。

在明朝高中状元荣耀一时的谢弘仪,却终逃不脱名利的牵绊,最终以暮年出仕清朝,成为贰臣。然而降清后的谢弘仪也并不得志如意。清廷对谢弘仪仅授以虚职,借之招抚广西。于清廷无用后,谢弘仪南还,从此不知下落,具体卒年亦无从考知。

《蝴蝶梦》卷首除了陆梦龙之《叙》外,还有谢弘仪自撰的《凡例》六则。这六则《凡例》,对了解《蝴蝶梦》创作、流传之相关信息以及谢弘仪之戏曲思想有重要价值。兹录《凡例》全文如下,以便分析:

一髑髅改为骷髅,谐俗也。

一《古今小说》,载庄子妻田氏,竟赍愧以殁。今易田为韩,丑之也。然登伽尚证声闻,田即淫,犹登伽等耳,何遽绝其愧悔自新之路?恐玄律亦不若是之板。是编易以因愧得修,因修得证,非特收场了局,不至索然。即质之柱下,亦应首肯。

一编中多用南华事实,则说白不得不引用南华语。然南华文辞玄奥,观者尚未了然于目,听者安能了然于耳。屡欲易以家常淡近语而不能,抑且不敢。稍为芟繁就简,使听者即不尽解,或不甚厌而已。

一牌名之高下疾徐,顿挫驰骤,各有义趣,犯太多则腔不纯。虽作俑本于元人,而滥觞极于今日。夫描写之工在曲,绕梁之妙在音。与牌名何涉?徒多此伎俩奚为?是编所用牌名,一遵旧谱,间有一二犯者,皆习用既久,聊存此一体也。

一曲之有像,售者之巧也。是编第以遣闲,原非规利,为索观者多,借剞劂以代笔札耳,特不用像,聊以免俗。

一是编评点原有数家,不敢不摘录以借文芜拙,亦不敢尽录以烩溷鉴观。至于圈释之当,雠较之精,几无一字一音讹漏,则借力于订阅诸友为多。生平不能藏人之善,并为拈出。

镜湖钓碣简之甫漫识

从《凡例》中可知谢弘仪的戏曲思想如下:

1.有关人物关目

由凡例二可知《蝴蝶梦》对冯梦龙《警世通言》卷二中《庄子休鼓盆成大道》的借鉴与改造。庄子之妻,史料中并不见其姓氏记载,冯梦龙在《警世通言》中为其取姓“田氏”。谢弘仪一语点破冯梦龙之用意:“然登伽尚证声闻,田即淫”。这与《庄子休鼓盆成大道》中田氏形象相符。然而谢弘仪却对冯梦龙“庄子妻田氏,竟赍愧以殁”的安排不满,认为“何遽绝其愧悔自新之路?”因此在《蝴蝶梦》剧中,谢弘仪对冯氏故事有两处修改:其一,改易庄周之妻姓氏,“易田为韩”。其二,更改故事结局,“易以因愧得修,因修得证”。这样的修改,除了谢弘仪不愿断绝庄周妻子悔过自新之路外,还有对传奇创作效果的考虑。其一,为曲律计,使之更加合律:“恐玄律亦不若是之板。”其二,为结局效果计,使之更加具有戏剧性:“非特收场了局,不至索然。”对于这样的修改,谢弘仪本人是非常自信的,认为“即质之柱下,亦应首肯。”

除了人物设定与关目结构外,谢弘仪还从专业角度考虑了戏曲创作中文辞与曲律的问题。

2.有关文辞

谢弘仪戏曲创作中对文辞通俗性的重视,从其第一则凡例中便可看出。其解释之所以将《庄子》中“髑髅改为骷髅”之故,无他,只为“谐俗也”。“髑髅”与“骷髅”意同,然而“骷髅”之用法于后世而言更加普遍通俗。

凡例一中还只是一词使用之说明,凡例三中则是谢弘仪对《蝴蝶梦》一剧文辞使用所作的特别说明。《蝴蝶梦》中大量化用《庄子》中庄周典故,在用典的同时,剧本曲白不得不引用《庄子》中庄周之语。由于庄周生活的时代去明代久远,语言古奥难懂,即便读者尚难看明白其意,听者则更难听明白其语。考虑到此,谢弘仪自言多次想将之更换为平常语,但却不得,再加之对经典的敬畏亦不敢造次。所以,两相为难之下,只能折中而行。在《庄子》原典古奥的语词之上,稍加改造,使之较为通俗易懂,即便不能做到使听者一听之下便了然于胸,起码也不要使之惹人生厌。从此则凡例可见,谢弘仪所作《蝴蝶梦》非但为案头阅读之物,且乃为场上演习之作。其在创作之初就充分考虑到舞台演出之特性与效果,努力使之达到案头、场上两善其美之效。

考虑到戏曲创作是为舞台演出而服务的,所以谢弘仪在创作中特别在意文辞的使用。与戏曲案头化读者多为文人的受众不同,场上演出的戏曲受众则不具备专业精深的文学素养,故而“文辞玄奥”只能令听者“不尽解”从而生厌。正因为此,在具体创作中虽然遇到了“屡欲易以家常淡近语而不能,抑且不敢”的两难困境,但谢弘仪依然坚持不能因文辞而牺牲演出效果的认识,竭力去做“芟繁就简”之工作,努力做到文辞浅易,使之能为听众所接受。谢弘仪虽为武将,然其爱好戏曲,豢养家乐,长期的耳濡目染,使之在从事戏曲创作之时有着自己朴素但却坚定、正确的坚持。从演出出发,为舞台需要考虑,谢弘仪的戏曲认知无疑是对明代中后期戏曲创作日渐文人化、案头化的一种反抗与拨正。而其戏曲创作实践的成功,也是《蝴蝶梦》在后世成为梨园经常搬演之剧目的原因之一。

3.有关曲律

凡例四提到犯调之问题。谢弘仪首先否定了当时戏曲创作中犯调泛滥的现象:“牌名之高下疾徐,顿挫驰骤,各有义趣,犯太多则腔不纯。”“犯调”在戏曲中指的是突破原曲牌音乐的结构规律,吸收新的音乐成分的创作手法。即从几个曲牌中合成一个新的曲牌,或是集曲,或是一个本牌中插入几句其他牌子的句子。犯调本应是在创作需要基础上的临时变动,是为创作效果而服务的。犯调之法,起源于元人之杂剧创作,然而到了谢弘仪生活的晚明,戏曲创作中的犯调现象已呈泛滥之态。作为一个豢养家乐并亲自教习家伶的戏曲行家,谢弘仪认为此种现象并无十分之必要,已经落为曲家炫耀创作技巧的存在。在谢弘仪看来,曲牌之安排本就各有义趣,况且戏曲创作之好坏与曲牌名并无大关涉。作为不满现状的拨正之作,《蝴蝶梦》的创作悉遵旧谱原牌,其中偶尔存在的一两处犯调现象,也是为了尊重后来创作中沿袭已久的习惯,保持曲律的一体性而已。

谢弘仪虽无专门性戏曲论著传世,但其有关戏曲创作所涉及之重要的“文辞”与“曲律”的认识,却可由此三则凡例可见。在晚明戏曲创作文人化严重、创作中犯调现象泛滥的大环境下,谢弘仪虽以武将身份从事戏曲创作,却对戏曲创作有着自己独立独到的见解,并能将之付诸创作实践,实属难能可贵。

除了文辞与曲律相关问题外,谢弘仪的《凡例》中还说明了《蝴蝶梦》剧本的版本与流传情况。

凡例五乃谢弘仪阐明剧本何以不刊印画像之由。现在可见古本戏曲丛刊编刊委员会根据上海市历史文献图书馆藏明崇祯间拄笏斋刊本所影印之《蝴蝶梦》(《古本戏曲丛刊》三集第十三种),确为无插图纯文字版。晚明时代印刷业兴盛,戏曲读本得以大量刊印出版。虽不能说其时诸如戏曲类读物凡刊必有画像,但从目前所存当时的诸多读本来看,有画像者确实占据了极大的比例。在这种出版风气下,谢弘仪却反其道而行,坚持其剧本之刊印不附画像。他认为,“曲之有像,售者之巧也”。此话虽有以偏概全之感,但却不能否定其时书肆谋利之风。谢弘仪自述剧本出版之由:“是编第以遣闲,原非规利,为索观者多,借剞劂以代笔札耳”。可见其创作传奇原本为闲住时遣怀之作,与以获利之创作不同。而《蝴蝶梦》后来之所以出版,亦是因为其声名在外,索求阅读者众多,抄本供之不求,方才行诸刊印。既本非为牟利,又不想落俗,故而免于使用画像。

凡例六乃谢弘仪解释其刊印评点本之由:“是编评点原有数家,不敢不摘录以借文芜拙”。谢弘仪之表达虽为谦逊,但却由此可知《蝴蝶梦》一剧,不但在刊印之前即以抄本方式流传,而且还为读者所喜爱,评点者有数家之多。现今所见《古本戏曲丛刊》三集影印之《蝴蝶梦》确为评点本。由此则凡例可知,此评点本乃身为剧作家本人的谢弘仪亲自摘选评点之语随剧本正文刊印之。且从其“不敢不摘录”“亦不敢尽录”之语,可见其摘录之选择标准。并由谢弘仪“至于圈释之当,雠较之精,几无一字一音讹漏,则借力于订阅诸友为多”之语,可见《蝴蝶梦》剧本从成书到最终付诸刊印其背后之众人心血。

由以上两则凡例可见,《蝴蝶梦》在剧本创作完成之后,即以场上演出与案头阅读两种方式同时流传。在案头阅读的流传体系中,《蝴蝶梦》先后经历了抄本与刊本两种文本形态。其抄本现已不可得见,刊本则得以保存。

戏曲在明代已经开始分担传统诗文抒情遣怀的功用,以一种新的抒情文学形态,参与到文学创作体系中来。戏曲,尤其是传奇,成为新时代中具有新鲜活力的文学与艺术,吸引着越来越多文人乃至武将的眼光。明代家乐的存在,成为戏曲研究中一种不可忽视的影响力量。蓄养乐班的家主们,于日常戏曲欣赏的耳濡目染中,获得戏曲心理亲近感的同时,也完成了戏曲专业素养潜移默化的熏染。当现实中情感被触发,情绪宣泄需要借助文学或艺术来表达时,戏曲于他们便自然而然成为一种被优先考虑的表达形式。同时,戏曲不受传统诗歌抒情“哀而不伤,怨而不怒”的审美束缚,其文本篇幅与抒情传统成为自身优势,得到越来越多的青睐。故而,即便武将出身如谢弘仪者,当现实中遣怀兴寄有需之时,戏曲便成为其创作之选择。由《蝴蝶梦》的创作可以看出,谢弘仪于戏曲创作非但不是偶尔兴起客串之,而是拥有相当的戏曲专业知识与经验,且有独立之思考与自我之坚持,并不愿人云亦云以从俗。谢弘仪的戏曲思想虽未形成一套完整高深的理论体系,但其由现实而来的朴素实用的戏曲认知与实践经验却不容忽视。一生只作一剧的谢弘仪,于《蝴蝶梦》用心遣力甚深。《蝴蝶梦》传奇,案头阅读于今不绝,梨园搬演迄今不息,绝非历史之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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