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思考
2018-08-15
(绍兴市上虞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 312300)
2017年起,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根据绍兴市上虞区农林局、财政局《绍兴市上虞区动物防疫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推行动物防疫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行“政府组织实施、部门监督指导,社会承接落实”的动物防疫公共服务模式。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曹娥街道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了动物防疫工作长效机制。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 试点内容
1.1购买服务主体 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
1.2承接服务主体 按方案要求和招投标规定,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在10万元以内,采用邀请招标程序确定绍兴市上虞区康健畜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服务主体。
1.3购买服务内容
1.3.1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禽流感、狂犬病和小反刍兽疫等其他疫病的免疫注射工作(包括免疫档案建立、畜禽标识佩戴、在智慧畜牧业云平台录入免疫信息)。散养畜禽以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家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为主,犬每年一次免疫,生猪二免采用日常补免方式进行。
1.3.2辖区内发生动物疫情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如扑杀、消毒、封锁、无害化处理等)。
1.3.3负责辖区内动物疫病监测样品的采集工作。
1.4经费来源 动物防疫政府购买服务所需防疫资金包括动物免疫劳务费和年度工时费,由街道财政全额承担。
1.5服务价格 由于曹娥街道地处上虞城区,地域面积较大,村居多但散养畜禽量少,按养殖数量计算服务费,防疫人员收入低不利于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达不到改革试点效果。根据曹娥街道实际情况,免疫劳务费作适当调整。家禽每针次由原来0.3元/羽上调到0.5元/羽,羊每针次2元/只(不变),牛每针次由原来5元上调到12元/头,犬每针次由原来10元上调到12元/只。另外补助年度工时费每个行政村1000元/年。
2 考核评价
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在购买服务内容验收评价方式上进一步细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2.1规范免疫档案 在免疫登记档案上新增畜主签名和未防原因二栏,养殖户的家畜禽经过防疫员的免疫后养殖户要签名,不要免疫的或多养少免的要注明原因,村居免疫结束后,村级动物疫情测报员要核对签名,缺一方签名的不能算有效免疫数,需重新免疫。
2.2确保免疫密度 要求散养畜禽免疫密度达到95%以上。要求防疫员采取多次上门或早、晚上门等方式,保证免疫密度。在考核验收时一经发现有免疫数量虚报、多报、遗漏,将采取双倍扣除免疫劳务费等措施,保证免疫数量的真实可靠性。
2.3确保免疫质量 春秋两季免疫结束后,由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免疫群体进行免疫抗体检测,免疫抗体合格率须达70%以上,低于70%的再次进行免疫,直到达标。
3 结论
动物防疫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通过与承接服务主体签订免疫工作合同,有效保障了动物防疫人员的劳动报酬,提高了防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了曹娥街道散养畜禽的免疫密度和质量,确保了全区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