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令尊”是两人
2018-08-14郭灿金
特别文摘 2018年4期
郭灿金
说起敬称,有句话需要记住,那就是“家大舍小令他人”。这句话的意思是,在社交场合,说到比自己大的家人,譬如说到自己的父母、兄長时,前面要加一个“家”字——家父、家母、家兄;说到比自己小的家人,譬如弟弟、妹妹时,就要用“舍”字——舍弟、舍妹,以此来表示谦虚。而说到别人的家人,譬如父母时,前面一般加上“令”字——令尊、令堂,以示尊敬。因此,“令尊”“令堂”是对别人父母的尊称,而“家父”“家母”则是对自己父母的谦称。很明显,“家父”“家母”与“令尊”“令堂”根本就不是一个人。
“家父”仅作子女对别人谦称自己父亲之用,别人万万用不得。“令尊”中的“令”,含有美好义,是称对方亲人时的敬辞,万万不可用在自己身上。敬辞与谦辞互相对应(如“令尊”与“家父”)却不可互相替代。
(摘自《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