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新会计准则收入的确认与相关税法的协调
2018-08-13范梦婷
摘 要 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发布,我国企业的会计正在向国际化方向发展,这将有利于我国现代化企业内部财务体系的完善。企业的会计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因此,本文认为必须要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才能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另外,新会计准则与相关税法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因此需要加强协调两者,以达到适度分离、高度融合的目标。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 收入确认 税法协调
作者简介:范梦婷,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会计与资本市场、税务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D92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6.155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企业为了保障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始终坚持着以市场化为导向、多元化发展的战略。企业经营项目的多样化,必然使得企业收入来源也多样化,随着企业收入的多样化,收入确认工作也变得更加复杂,使得收入确认问题成了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发布,对企业收入确认问题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许多财务会计人员对收入确认这一问题认识还不够深。必然导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企业的利润和企业的长远发展。
一、收入确认的概述
收入确认实际上指的就是某一项收入什么时间到的账。收入确认要解决的主要有两大问题就是计量和定时,计量是收入列入相应的会计类目以及所采取的计算方法,而定时指的是某项收入计入账本的时间。收入确认主要是以劳务收入和销售收入为主。目前一般现代化企业所有者会特别关注企业的收入问题,因为一般情况下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是分开的,针对收入的确认问题,继而产生了权责发生制 。在会计的实践工作过程中,收入的确认是一项繁杂的问题,相关规定指出,作为一个企业来说,收入企业向顾客销售产品、提供劳动和服务所获得的收入,这种经营收入又等同于所销售的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全部价值,另外,代收的款项不能包含在内。收入主要就是增加企业的资产、减少企业负债,是企业利润最直接的来源。有些收入入账的时间较长,有跨月、跨季甚至跨年的,这就涉及到不同时间跨度之間利润分配的问题。另外,有些企业为达到自己的目的,虚构利润,最常见的就是虚开发票,通过此类方式进行利润操作。还有一种就是提前确认收入,将不确定收入作为收入确认、完工率的不正当使用。提前予以确认。
二、收入确认的实际应用
新会计准则中规定商品销售和劳务提供收入确认的同时,还考虑到了各项有关金融事务的非凡性,又对这些事物的确认原则单独做了规定,使之与之前的相比更加注重实质而非形式,也就是说收入确认的条件是商品所有权等实质性条件发生转移。《新会计准则收入确认》把收入定义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得,这样,会计人员就能够从这两个方面来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是一项复杂的工作,现有的会计准则规定收入确认中收入要符合收入的定义,并且可以计量;二是要确保该收入已经实现;三是商品所有权实质上已经转移。如此严格的收入确认条件,交易发生所产生的资金是否纳入收入确认,需要专业会计人员进行准确判定,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并做好报表。不同的国家会计准则也有一定的差异,由于传统文化的不同、经济发展力不同、实际国情不同以及国家会计准则的不同,导致某些国际贸易的收入确认上出现诸多问题。
三、收入确认的改善策略
(一)加强监督和执法
收入确认是企业操纵利润所用的最基本的手段,同时也是会计工作中最为复杂的一项环节,要保证收入确认准确无误,就要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加强监督,我国现行的会计法规对监督的具体内容和具体监管措施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政府部门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企业或单位的会计行为和会计资料。政府的相关部门要据此严格进行执法监督,同时还要积极宣传社会监管的重要性,调动社会监督力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监督作用 。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企业的收入确认和企业的整体利润以及纳税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受会计法规和制度的可操性的影响,由此进一步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所以,要不断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建设,继而提高相关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合理性,依据法律进行有效监督和严格执法。因此,企业在进行收入确认的这一工作过程中,要先将不能实现和还未实现的债权和交易列入坏账损失,避免收入结果虚高。
(三)加强企业内部会计监管
一个企业高管的态度和他们对企业内部会计事务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管理者应该充分意识到企业规模越大,会计监管就越为重要 ,只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过程中,注重企业内部监管,保证企业所有人员都能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才能够确保自己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有一席之地。因此,企业自身应该充分重视收入确认这一工作,加强内部会计监督和管理工作,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符合自己发展需求的监管体系。实际的运行过程中,许多企业内部监督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会计人员由于害怕遭到企业报复,对企业的某些违法乱纪行为只能选择忽视,使得制度流于形式。会计人员在开展会计监督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根据法律法规,维护本单位各方面的利益;也有责任通过监督和控制,协助检查执行情况,揭示问题所在,及时纠正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做法,并提出改进意见,保证各项制度的实施。会计人员对经济业务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作出正确判断,并据此作出恰当处理,在会计监督工作中切实保护合法经济利益。
(四)加强会计人员职业培训
会计人员是企业收入确认的主要操作者,收入确认这一复杂的过程需要会计人员拥有良好的会计专业知识,所以要切实强化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提升会计人员水平。企业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培训会计人员,让其学习《会计职业道德》,在会计工作中按照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形成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良好风尚,引导会计人员树立起职业尊严感和荣誉感。会计工作的性质本身含有道德价值,企业要培养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感,将会计工作的目的作为自己的职业道德底线,引导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以及责任感。既提升专业知识技能,又能达到准确确认收入的目的。
四、新会计准则与相关税法协调
(一)新会计准则与相关税法协调的原则
1.遵循系统性原则。目前、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与税收法律法规就会计核心素养和日常收入管理的两大方面之间还存在着较大差异,既有原则差异,也有业务处理方式差异,如果只是就差异部分进行协调,难免会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协调会计准则与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就要系统的、综合的考虑会计与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各自的特点和共同点,科学合理地制定协调思路和方法,避免出现强制协调或随意协调,保证提升协调效果 。
2.遵循实际性原则。遵循会计准则与相关税法的协调的实际性原则,就要立足我国实际综合情况,结合政治、经济和法律加强会计准则与相关税法的协调。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在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完善自我,但是仍然还处在社会主义发展初级阶段,经济发展较发达国家相比还不够完善,发展力也不均衡,资本市场规模较小、资本市场结构不够完善等等,这些因素都降低了市场的有效性。因此,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程度和基本实际国情等各方面都不同于其他国家,所以在借鉴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与相关税法协调模式的过程中,要立足本国实际国情,放眼未来,使会计准则与相关税法协调既满足当前需要,又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
3.统筹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效率与公平是斜体扫会计准则与相关法规必须遵循的原则,加强会计准则与相关税法协调的过程中注重效率与公平的原则,首先要立足于二者之间的差异,加强会计税法与相关法规的额差异的协调,要在承认差异的基础上,通过缩小差异来实现协调目的。其次,协调方案要具备基本的可行性,不能只有纯理论,无论是会计准则还是相关税收法律法规,都要具备高度的可行性,只有提高可行性和执行力,才能提升相关的协调效果。另外,会计准则与县关税法协调的过程中还要注重成本效益,准确把握会计准则与相关税法协调的方向,适度协调。既要注重会计对日常税收征管的作用,也不能忽视会计信息质量。
(二)新会计准则与相关税法协调的方案
1.加强制度方面的协调。从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与相关税法来看,不论是会计准则还是税法法规,都有大量的规范性文件,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过程中,这些规范性文件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还要看到这些文件的繁多散乱、质量较低的问题,还有不同时期的文件和不同部门的文件交叉存在,与会计准则相比,税收法规领域的文件更多,会计准则与相关税法的协调,往往被这些规范性文件制约。所以,应当积极整理这些文件,及时解决这些文件繁多散乱、交叉存在的问题,以免对会计准则与相关税法的协调造成影响 。另外,与资本主义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不论是在会计准则的制定还是税收法律法规的制定都是由政府在管理和制定,只是会计准则由国家财政部门制定,而相关税法属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另外国家财政部门还要兼顾制定部分税收政策。因此,要加强联系,沟通会和完善协调机制,实现会计准则与相关税法的协调,从而实现会计准则与相关税法的适度分离、高度融合的共存模式。
2.加强业务处理方面的协调。加强会计准则与相关税法在业务处理层面上的协调,应从二者的确认计量方法以及价值界定等方面进行协调。在会计准则制定的过程中适当减少会计方法的自由选择空间,因为过度的可自由选择,会导致会计选择与税收差异的扩大,还会降低会计信息质量。另外,要立足税法,积极主动的加强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协调。利用税法特有的法律性质,从税法的角度出发主动加强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协调,会取得较高的协调效率。税法要充分发挥对会计信息的监管作用,规范会计制度建设,从税法角度进行规定和完善一些业务盲区。进而推动会计准则和相关税法不断完善。
3.简化税收征管。税收征管虽然在随着 税制的不斷完善而改革和完善,但是基于目前的税收征管方式来看,还存在诸多问题,已经不符合应当前的经济发展要求。要使其不断完善首先要设计合理的申报制度,目前我国的税收征管模式是以纳税人自主申报为基础,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申报制度和申报内容还比较繁琐,不同税种之间衔接不够等问题,极大制约着会计准则与相关税法之间在业务处理方式差异方面的协调。其次,目前我国实行的税收征管制度还缺乏一定的规范性,因为在飞速发展的经济的强行带动下,使得税收征管过程中出现大量临时征管措施,缺乏科学和法律依据,也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因此,应该积极推进现代化税收征管进程,简化税收征管程序,规范执行税收征管,完善税收制度,以提高征管效率 。
五、结语
从上文可知,新会计准则与相关税法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加强会计准则与相关税法之间的协调,能够促使我国财务会计水平提高,继而促进我国经济的繁荣稳定发展,所以应当充分从我国的基本实际国情出发积极协调和完善会计准则与相关税法。
注释:
王繁荣.浅谈会计与税法如何协调处理.中国集体经济.2018(7).145-146.
滕珊珊.浅谈新会计准则收入的确认与相关税法的协调.纳税.2018(5).96.
李刚.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对收入确认中存在的差异分析.财会学习.2016(1).139.
陆美辰.基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税会差异及协调的研究.江苏大学.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