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予镇级政府县级权限意义深远
2018-08-12□沈峰
中国老区建设 2018年3期
□ 沈 峰
2017年年底,江西省南昌县向塘镇、赣州市南康区唐江镇等30个经济发达镇被赋予诸多县级权限。扩大乡镇管理权限,打破了以往上级向下级“放权”采取逐级让渡权力的传统做法,等于扩大了镇级政府机构“说了算”的空间。过去,省里市里县里啥事都管,镇级政府机构手脚被卡得太死,在一些地方出现了离了省市县,乡镇工作就不能开展的现象。随着镇级经济活动频率及运行速度的加快,让作为最基层单元的镇级政府机构的“芝麻官”们不能不渴望权力、渴求简政放权。
在某种意义上,对于上级政府来说,事权变小了,是“松绑”;对于下级政府来说,放下来的权力就是在解放生产力,其直接的效应是减少了环节,简化了手续,加快了速度,提高了效率。上级“放权”最直接的受益者是各类企业和社会经济组织。
权大权小,该放不该放,唯一的标准是看是否有利于解放生产力。逐步地还权于民、还权于市场、还权于法,不是政府的退位,而是政府的归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