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济源县公安局第五分局印□虎疫预防法及治疗法》公告
2018-08-11杨艳军
杨艳军
摘 要:1932年,在霍乱疫情传入济源县并造成一定恐慌的背景下,济源县公安局第五分局发布了预防及治疗霍乱的公告。这份公告对研究民国时期济源地区的社会生活和医疗卫生发展情况具有重要价值。
关键词:济源;虎疫;霍乱;公告;民国;济源市博物馆
济源市博物馆收藏了一份由济源县公安局第五分局于民国二十一年(1932)8月印发的《济源县公安局第五分局印□虎疫预防法及治疗法》公告。该公告为黄色纸质,纵30厘米,横55.2厘米,全文由右至左竖形楷体印刷。内容大意为虎疫(霍乱)开始在济源地区蔓延,济源县召开了防疫会议并派人外出购药,同时通告了五种预防和治疗方法。此通告由济源县公安局第五分局局长燕义标于中华民国二十一年(1932)八月签发。落款上钤边长4.5厘米的宽框朱书阳文印,字迹模糊。
1 公告发出的背景
公告开头即指出:“近来虎疫类霍乱流行蔓延几遍□而传染之烈尤较任何病为迅速。医治稍不得手,数小时即有性命之虞,是地民众死亡相继。”公告中提到的虎疫类霍乱就是霍乱,是清代嘉庆、道光时期从国外传入中国的一种急性传染病,英文名称为Cholera,近代中国医学界将其音译为“虎列那”,社会上又简称为“虎疫”。自霍乱传入中国后,连年频发,危害甚巨,国人闻之色变。1932年5月,停泊在上海附近的法国邮轮发现首例霍乱病例,在人们还没来得及作出反应的时候,疫情就已经迅速蔓延开来。突如其来的虎疫,先是在大城市传播,然后侵入中小城市,最后渗透到乡村。据统计,1932年霍乱在全国爆发流行时,“南自广州,北到依兰,东自上海,西到天水,据称染疫者2000万人,死40万人。据国民政府卫生署统计,疫区达23省区33个县,患者总数为135295人,死49653人(未正式报告者不计入)”,其中“河南31县,2461∕11258例”。关于这次霍乱的流行在济源地区的史志上也有相关记载。《济源市志》中记载:“民国二十一年(1932)七月,虎烈拉(霍乱)流行全县,仅西留养村在半月时间内就死了50多人。”《济源县卫生志》中《大事记》记载:“1932年7月,霍乱流行全县,仅西留养村在半月内,就死了五十余人。”西留养村是济源县下辖轵城镇的一个自然村,由于我们没有民国二十一年(1932)西留养村总人数的统计数字和其他相关数据,无法获知霍乱死亡的具体人数。但一个民国时期的内陆小乡村在半个月时间内就因霍乱死亡50多人,在社会上造成的恐慌可想而知。根据公告发布的时间和《济源市志》的记载,这次霍乱疫病发生在1932年7月,符合这次全国性霍乱的流行时间和区域,所以我们可以断定,济源地区发生的这次霍乱是从外部传入的。
2 20世纪30年代我国医疗条件落后,公共卫生意识及疫病防治常识缺乏
公告中提到,疫情一发生,县政府采取的应急措施就是“派员赴开封、郑州采购防疫药品”。公告中所提到的刘善周等医士在济源地区相关地方志中没有记载,但根据所开药方内容来看,应该是中医。公告中提到了五种预防和治疗方法。第一种是针对疫病初发时的,用滚水冲服老旱烟袋中的烟油或使用针灸刺激穴位;第二种为预防药,将白矾、明雄和黑豆泡在水缸中;第三种是平胃散,主要成分是苍术、陈皮、藿香等,在霍乱转筋即已经发病时使用;第四种是理中汤,主要成分为党参、白术、姜等;第五种为回阳救济汤,主要成分有党参、附子、干姜、白术、桃仁和红花。第四种和第五种药方均为病情严重时使用。
从以上药方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医所开出的药方所针对的多为中医理论所称的霍乱,即所有表现为上吐下泻的病症。公告中提到的以白矾、明雄和黑豆为材料的预防药,与清代著名医学家王孟英的《霍乱论》中提出在春夏之际在井中投以白矾、雄黄,水缸中浸石葛蒲根及降香的方法类似。而其他如理中汤等,都是传统中医用于治疗霍乱的普遍方法。由于没有相关记载,这些药方的治疗效果我们不得而知。但在当时卫生和医疗条件相对落后的情况下,中医应该也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的。
不同的传染病有不同的发病原因和传播途径,霍乱是一种由霍乱弧菌所引起的急性腹泻疾病。其传播途径主要是病人及带菌者的呕吐物或排泄物污染水源或食物,以及苍蝇传播霍乱病菌。如果在霍乱流行时,查清其具体的传播途径,无疑有利于医疗措施的实施。在1932年霍乱疫情的发源地上海,在伍连德的领导下,通过调查传染源,隔离患者,接种疫苗,清洁消毒,建立临时医院收治患者,宣传普及卫生知识等多种方式,利用相对落后的医疗设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发生疫情后,济源县政府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召开防疫会议,二是采购防疫药品,三是向民众宣传霍乱症状和防治方法。而对于清洁消毒、除灭害虫、改善卫生环境却只字未提。政府尚且意识不到搞好环境卫生在控制传染病传播和扩散时的重要作用,普通民众更是无从知晓了。
3 济源县政府在防治和控制霍乱疫情方面措施不力
从政府发布的公告中,我们可以总结两条信息:一是时间延误,表明地方政府在疫病防治方面的不重视。这场全国性霍乱于5月开始在上海爆发,随后迅速蔓延,7月济源地区已经出现一个自然村死亡50多人的严重疫情,说明最晚在7月济源已经出现疫情,但地方政府却在8月才发布公告。二是地方卫生行政机构不健全,甚至是缺失。公告的发布者是济源县公安局第五分局,而不是任何卫生机構。据《河南省志·卫生志》记载,清光绪年间,河南省颁布清政府民政部关于各省巡警道分科办事章程,设卫生科掌管卫生警察事项,包括清道、防疫、检查食物、屠宰、医务及官立医院各事项。民国建立后,先由河南警察厅后由河南省警务处掌管医务保健、卫生防疫等事项。1927年6月河南省民政厅成立后,卫生事业移交省民政厅管理。1928年10月,又令各县公安局增设卫生专员,主管卫生防疫、药品、产婆(接生员)、戒烟等事宜。1931年,省民政厅裁撤各县卫生专员,卫生行政管理又由各公安局长负责。济源县隶属河南省,所以在霍乱疫情发生时,济源县的卫生防疫事宜是由县公安局负责的。
从公告内容看,当时济源县没有卫生专员,没有有效预防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疫情大规模爆发,后果不堪设想。由于没有专业的卫生医疗机构,济源县政府发布的这份公告没有提到调查传染源之事,也没有提到隔离病人的措施,更没有告知民众清洁环境卫生,而仅仅列举了几项应急措施。
由于文献资料的缺乏,我们无从得知济源县发生的这次霍乱疫情的持续时间、疫情的传播范围、疫情从什么时候得到了控制、所造成的危害有多大、政府采取的措施对于防治疫情起到了多大的效果。但从有限的记载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这次霍乱疫情是从外部传入的,在有限的时间里,尤其是1932年7月间,在一个自然村迅速传播,造成了不小的恐慌。恐慌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之后并没有关于这次疫情的记载了。可能在之后霍乱疫情并没有大规模传播开来,在较短时间内得到了控制。
这份公告记载了1932年全国性霍乱大爆发的形势下济源县的疫病传播及治疗情况,不仅可以了解民国时期济源县的公共医疗卫生建设情况,同时对于研究当时济源县的公共卫生建设、医疗体制和政治制度建设等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张泰山.民国时期的传染病与社会——以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建设为中心[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2]河南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河南省志·卫生志[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
[3]济源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济源市志[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