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权力场域下高校实验室中的规训与反制
2018-08-07赵毅郑保章
赵毅 郑保章
摘 要:高校实验室作为近现代科学研究的典型场所,充斥着权力关系,遍布着规训措施。这种权力场是微观的、隐性的,却促动着场域中的每个主体,促进着知识的产出。通过对高校实验室的涉入研究可知,实验室中的规训策略主要包括:层级监视、书写记录、对人与空间的分隔、规范化判定。由这四种规训策略所激起的反制行为包括:反监视行为、简略书记、小范围调动、温和地游移。然而,这种规训与反制的博弈并不能满足高校实验室的进步需求。传统的实验室关系应该让位于以满足实验室成员需求、为成员提供资源来建立规制格局的新型实验室关系。同样,权力压制知识的传统观点,也应让位于知识产生权力、权力创制知识的循环论点。
关键词:微观权力;实验室;规训;知识
传统的政治权力观是宏观的,研究者关注的重点多是国家职能、政府机构、暴力机器等显而易见的权力。法国哲学家、社会学家米歇尔·福柯是权力研究的集大成者。“他把自己从事的研究工作称为‘一种有关我们自身的历史本体论,其中一条主线就是我们与权力场的关系,即研究我们是怎样被构成为运用和屈从权力关系的主体的。”[1]“规训”(Discipline)是福柯创造的一个术语,具有规范、训诫、教育等多种意思,是一种权力的实施手段。“在西方学术界,福柯的历史观被称为‘微观权力学,因为它要取消一切总体的、宏大的基础,转向关注微观的、具体的、间断性的历史中的‘矛盾和‘差异。”[2]其实微观权力并非在量级上小于宏观权力,而是因为其相对隐蔽,存在较为稳定,受关注度较低。“这种权力不是那种因自己的淫威而自认为无所不能的得意洋洋的权力。这是一种谦恭而多疑的权力,是一种精心计算的、持久的运作机制。”[3]
福柯认为权力既可以规训个人的肉体,也可以创造知识。美国当代哲学家约瑟夫·劳斯在福柯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究了知识与权力的关系,他指出这是一种不易被察觉甚至常被忽略的微观权力关系,但却足以重构我们的世界。从中世纪最后一位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的“知识就是力量”到约瑟夫·劳斯的“知识就是权力”的转变,就是微观权力观不断显现的过程。
高校实验室作为近现代科学研究的典型场所,充斥着权力关系,遍布着规训措施。相较于宏观权力,实验室中的权力关系是相对隐性的、温和的,却时刻約束并促动着实验室场域中的每个人,进而促动着知识的产出。
一、高校实验室中的规训措施
权力对人们的行动和实践具有带动作用,当权力作用于知识的行为主体时,知识便得以诞生。在此种视角下,劳斯将福柯提出的规训策略进行了泛化,在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和检查的基础上进行了拓展。这些策略在实验室中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层级监视
监视体现了权力运作的可视性,使权力对施加对象的活动完全可见。在福柯眼中,完美设计的规训机构能使在其中发生的一切都明晰可见。他介绍了英国功利主义哲学家杰里米·边沁的全景敞视建筑(Panopticon):这种建筑四周为环形,中间设一瞭望塔。环形建筑被分割成许多小房间,每个房间内搁置一个被监视的对象,中间的瞭望塔放置一名监视者,监视者可以随时观察房间中的每个对象。全景敞视建筑是监狱的理想模型,同时可广泛运用于军队、工厂、学校,监视因而成为权力运作的坚实保障。
随着监视策略的不断进化,其形式逐渐变得细微,更加隐秘不易被察觉。测试与检验就是监视策略的变种形式,同样是对被监视者状态与活动的一种呈现。考试成绩反映的是求学者的学识水平,体检报告展现的是被测者的健康情况,求职简历体现的是应聘者的综合能力。没有这种测试与检验,被监测者的能力与特征就无法体现。而获取被测者的能力与特征,则是为对其进行有效的分类和管理。
在高校实验室中,监视主要是职权高者监视职权低者,例如,实验室的典型模式是导师监管副导师,副导师监管博士生,博士生监管硕士生,形成所谓的层级监视制度。监视的主要方式有主动和被动两种,主动方式包括巡视、查岗等,被动方式包括签到、打卡等。导师在实验室中的移动,甚至只是单纯地出入走动,都会被学生视为监视行为。监视策略无形中将监视者与被监视者捆绑在一起。理想状态下,双方需要同时在场,才能达到监视的目的,任何一方的缺席都会打破秩序平衡。在高校中,年轻的导师经常会同学生一起工作到实验室关门才下班,这对于监视者而言,无形中也是一种束缚。
(二)书写记录
首先,书写记录是监视的延续,并使测试与检验得以可能。如果不能将测验结果加以记录,那么严格的监控就可能毫无效果。其次,书写记录技术把个体和群体构筑成知识的对象。没有书写记录,关于对象的知识便不可能被留存,也就无法被后人认知。再次,书写记录技术使对象间的差异得以显现,因此构筑了比较体系,使分类得以可能。
“我们不能把知识对象与处理、对付这些对象的各种实践完全分离开来,也许尤其不能与各种限制形式分离开来,因为后者使知识对象以特殊的方式自我呈现成为可能。”[4]知识的产生与限制知识产生的对象的形式不可分离,这在书写记录这种权力策略中体现得尤为明显。用海德格尔在《技术的追问》中的术语来说,就是书写技术“促逼”着知识的产生。[5]书写记录技术本身就是一种规训策略、一种权力形式,因此可以认为是权力生产了知识。同时书写记录技术又是知识的载体之一,因此该技术贯穿知识生产的始终。
高校实验室的书写记录技术从简单的手动贴标签、绘表格、记数据、归档,逐渐发展到复杂的计算机设计与记录、数据库存储与分类等形式,这些记录行为使实验室中发生的各类活动,如假设的提出、流程的操作、实验的结果等得以留存,并可被其他人随时追踪和查阅。基于这些数据材料的分析与研究,便会形成人类新的认知。
(三)对人与空间的分隔
权力需要相对封闭的空间来予以贯彻实施,实验室中对人与空间的分隔就形成了有效的封闭场所。
对人群进行分类,这本身即是一种限制,它限制了人的行动及行为,是权力的体现。但它同时也是一种指引,它让被分隔者明白他们该处的位置,让他们是其所是。会场座位上贴有名字的标签,让与会者迅速明白他们的所在,等级的划分让他们明白自己应该坐在中间,还是居于两边。可以说,分类是人们被动理解自我、理解所处环境,并采取相应行动的有效方式。
对空间进行分割,是把需要观察的场域与尚未明确的因果影响分隔开来。“人们运用各种设备和技术把实验与实验室中的其他事物隔离开来。正是这种隔离首先使得实验系统成为可描述的微观世界。如果不谨慎地建立并保持这些分割,任何陈述都不可能在实验室研究的基础上得到辩护。因此,它们是实验科学的必要条件。”[6]
现代高校实验室、教研室的空间布局如同办公场所,采用隔间式,一排三到五个隔段,最多五、六排,中间或两侧是过道,这保障了每个人员适当的空间和隐私。人员按研究方向进入已划定好的空间领域,同一区域内部一般再无细分。通常,同一研究方向的各年级学生混坐一起,便于学习交流。这种对空间和人员的划分,是教师和学生共同协定的结果,大方向的区域划分与区域内的混坐就是权力与自由意志的结合。
需要明确的是,不论是对人的分类还是对空间的分割都有利于监视和书写记录的执行。这三种策略相互结合,相互影响,共同对权力场域中的人及其所处环境进行着管理。
(四)规范化判定
规范化的前提是要确立规范,没有规范就没法衡量偏差。当规范确立后,就可以判断个体是否合格,依据判定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因此规范的后续是处置措施。对于违规者要进行惩罚,使其最终达标,所以规范的功能是矫正。这种矫正并非猛烈的、激进的,而是在渐进的、微量的强制中完成对人失范行为的重构。
然而,规范化判定的目的并非消除差异,差异的消除意味着对人和事物进行区分的标准的消失。表面上,规范化的矫正功能会消除偏差,但同时会产生新的差异,个体之间的差别永远存在,就如同总会存在最后一名一样。差异既是权力实施的条件,又是权力运行的结果。因此规范化的最终目的是维护等级,维护每个阶层的稳定存在,最终构造事物、人群及社会的同质性。
高校实验室中的规范化同样导致学生的分化。遵守规章制度(不一定是显性的明文规定)的学生即是优等生,会得到奖励;不遵守的学生则被视为差生,多会受到惩罚。奖励一般包括:给予奖学金、推荐出国交流、获得发表论文的机会等,最大的奖励则是准予毕业;惩罚则相对隐性,导师对学生的冷漠态度是常见的惩罚措施,最严重的惩罚措施就是延迟毕业或退学。
二、对高校实验室规训策略的反制
“沒有反抗和逃脱的可能性,就没有权力关系,斗争策略先天地包含于权力关系之中。要想更好地理解权力关系,我们应该尝试研究那些抵抗、消解权力的行为。”[7]规训并非单向的,规训措施施加后,必然会激起受者或多或少的反抗。正如最严密监控的监狱中,仍然会有犯人私下流通香烟、药物、利器等违禁品。同样,在高校实验室中,每种规训策略的实施都会导致相应的反制。正如恩格斯所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一)反监视行为
就监视策略而言,在实验室中,监视所不能覆盖的领域或不能覆盖的时间段内,就有反监视的行为活动。由于监视策略需要监视者与被监视者同时在场,所以监视者的缺失会给被监视者以反抗的机会。导师巡视过程中的勤奋努力,与巡视过后的偷懒耍滑;导师查岗时的在场,与查岗后的消失;签到名单上的出席与实际工作的缺席,这些都是实验室中学生对抗权力的行为。这些阳奉阴违的“小把戏”相对公开不到场的强烈抵抗来说,比较温和,是实验室权力运作下的隐性反抗。有趣的是,监视者在被监视者眼里也是被监视的对象,这种角色的互换也是一种抵抗。被监视者在随时寻找监视者的疏漏,从而为自己提供躲避的契机。虽然角色在互换,但二者地位没有改变,权威决定各自地位,因此二者得以明显区分。
(二)简略地书记行为
就书写记录策略而言,施权者制定的书写记录要求是执行标准,每个实验室都有实验流程标准、记录准则等,但在各类科研活动的执行过程中,这些要求常被简化和省略。详细、复杂的书写记录规则在执行过程中往往让位于实用原则,实验者仅会标示核心环节,采集重要数据,记录重大发现,并自觉省略他们认为无用的环节。实用主义原则是被施权者反抗书写记录策略的有利武器,“原则”与“实用性”间的斗争似乎总是以“实用性”的胜利告终。他们认为实验室的书写记录规则太过复杂、繁琐,除非有专业的书记员进行该工作,否则在实际操作中根本无法按标准足量做到。被施权者的主观性标准在实验执行过程中高于施权者制定的“客观”标准。同样,与公然涂改记录,篡改实验数据,颠覆实验步骤相比,这种反抗并不易被察觉。
(三)小范围调动
对于分隔策略,高校实验室中被分隔的人员通常会服从分配。如有不满,会在同一组别内进行私下调换,比如互换座位、成员毕业后进行补位等。权力“阶层”通常不会干预,除非这种私下调整打破原有实验室的空间平衡。但如果想要跨区域调动或更换领导者,比如调换课题组、更换导师等,就属于公开的反抗,是打破实验室权力关系的严重事件,不论对施权者(导师)还是对被施权者(学生)都会造成严重影响,尤其在双方的声誉上。公然反抗常会导致该导师招不到学生,该学生无导师愿意带,该课题组没人愿意加入等严重后果,其所造成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实验室规训策略的重构。
(四)温和地游移
对于规范化判定,就器物的规章制度而言,实验室中充满了各种技术指南、仪器操作说明、设备保养手册等,这些手册确定了诸多规则(如表1)。
然而,被施权者通常以自己进行实验、运作设备的便利性为原则,在执行过程中将规则进行省略,或将实验步骤进行调整。省时省力是被施权者最好的反抗借口。
对于人的规范化策略而言,实验室中被规范人员的反抗会随着年级、经验的增长而不断增强。新人是规则的遵守者,“老人”是规则的豁免者,介于新老之间的成员是规则的游移者。但不论新人、“老人”对于规范化策略都有反抗,只是程度不同。迟到早退并不意味着可以长久的缺席,偷懒耍滑也并不意味着停工休息。被施权者的反制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的反抗,超过临界点,就会引发相应制裁,通常受损较大的一方总是被施权者。
三、高校实验室权力关系的进路
高校实验室中的权力关系之所以是微观的,不仅是因为权力施加的方式是隐蔽的,墨守成规的,更是因为面对权力的抵抗也是隐性的,不成文的。但尽管温和,这种权力规训与反制的博弈同样会促进实验室规训机制的发展。
然而,这种进步并不能满足高校实验室的前进需求,这种传统的实验室权力模式也并非实验室未来发展的出路。究其原因,主要因为实验室的权力施加者的自身合法性来自权威。“专业知识及其制度性的机构往往赋予科学家、工程师和物理学家支配下属的广泛权力,并使他们在社会资源的竞争中占据相当大的优势。”[8]同样,在高校实验室中有学识、有经验、有资历即有权威,同时依附于伦理的师承关系,导师、师兄(师姐)往往是实验室权力关系中的权威者,是权力的施加者,学生、师弟(师妹)往往是权力的承受者。被施权者因为屈从权威,而听从导师、师兄的命令,这种命令具有先天合法性。被施权者盲目执行命令,却不究其原因。不知为何要做,只是因为被要求做,但却在执行过程中充斥着反抗,这都是因为命令来自权威,而不是出自个体需求。这种实验室权力关系是传统的,是典型的,也是普遍的。我们并不否认它的作用,但我们需要去改进它。
规训措施本质是一种治理术,是一种管理方法,而管理就是与人性的博弈。高校实验室的未来进路应该从人的需求着手,以满足成员的需求为出发点,以为成员提供资源来建立规制格局,有能力为大家提供资源、信息、甚至创新想法的人将成为权威者。这并非对传统实验室关系的颠覆,拥有经验、技能、资金的导师、师兄依旧能为大家提供支持,同样学生、师弟如果有创造力、创新力,也可成为权威者。这是将传统实验室自上而下的施权与自下而上的反抗关系变为横向互通的平等互惠关系,是权力在权威向权力在资源的转换。大家不是为权威者、为命令、为规章制度而工作,而是为自己的需求、目标、收益而努力。时间、精力不会再浪费在监管上,不再会有导师的巡视、学生的打卡、对违规的惩罚等,大家会以自己的目标为中心而自觉努力,从而激发实验室成员的兴趣、灵感、动力,出现更高效的科研成果。这应当成为实验室权力关系的理想框架,它能鼓励实验室中的每个成员都发挥自身优势,开拓进取,而不是成为维护权威的惩戒者和逃避规训的游离者。需要明确的是,这种实验室的权力关系并非否定权威,相反,能为大家提供资源与智力支持的人会成为新的权威。
我们否定传统的实验室权力关系,提出一种基于人性的新型实验室框架,但并没有逃脱权力的窠臼。虽然看似悲哀,但这会是一种更有效、更稳固的权力结构,能为实验室产出更多成果。这需要现有权威者具备较高的个人素质和能力来实施,需要时间和资金来探索,需要在试验中前进,因此短期内实行并不容易。但创新本就是高校应肩负起的责任之一,我们应为之不懈努力。
四、对知识与权力关系的思考
实验室是近代科学知识的主要诞生地,同时也是权力的贯彻场所。究其原因,是因为实验室的实践与发展充斥着规则,实验室对器物的操作、对人员的控制都需要各种规则。“实验室是被严格封闭和隔离的空间,是受到严密监控和追踪的空间,是被精心控制的介入和操作的空间。如果不同时对在微观世界中从事研究工作的人进行限制,那么我们就不可能维持那些施加于微观世界的物质材料和过程之上的控制。实验室实践对实践主体施加了具体的规训。这种规训通常不为人所注意,因为科学家和技术人员早已把它内化了,它已经成为惯例,而且根深蒂固。”[9]要想取得学术成果,要想获得科研创新,要想进行知识输出就要遵守实验室的各种限制,限制即权力。
表2展示了实验室设备的使用情况与论文产出的关系,即通过对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其使用主体施加权力,便会有知识的产出,二者成正相关。
实验室是可计算的控制的绝佳场所。在实验室中,永远不存在不受控制、不受规训的人。院士、科学家、工程师、导师一样要被限制,因为实验室中的权力源自作为知识诞生地的实验室本身。“权力结构本身就意味着控制、支配,任何个体总是各种社会权力结构中的权力要素或子系统,都无权选择自己所处的权力场,无法逃避历史环境对自身的影响和塑造,權力不断产生出维持自身权力结构所必需的权力微观载体,这是权力结构存在的基础。”[10]
高校实验室是权力运作的经典模型之一,如将实验室的权力关系拓展至整个社会范围,我们当下的社会阶层形态则一目了然。作为规训技术的典型代表,“全景敞视模式没有自生自灭,也没有被磨损掉任何基本特征,而是注定要传遍整个社会机体,它的使命就是变成一种普遍功能”[11]。由此可见,在现代社会的建构过程中,知识与权力这一关系发挥着重要作用。劳斯甚至声称按照实验室微观世界提供的方式可以重构整个世界。
那么知识与权力二者究竟是何种关系?在人们常规的认识中,首先,知识可以推导出权力。更确切地说,如若一个人能够有效复现其掌握知识的情景并展现该技能的效果,可以说他就拥有了某种权力。其次,权力可以被用来阻碍知识的获取,抑制科学的传播。
第一种关系很容易理解,“知识就是力量”这句名言就是最好的例证。通过掌握知识来获取权力,是人类进阶的最普遍方式,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可以明显地印证这种关系。因为权力具有高阶性,在当前的社会关系范畴内权力明显高于知识,因此“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时,知识的累积会形成权力的壁垒,知识的圈围很大程度上等同于权力的圈围,可以将没有知识的人隔绝在权力之外。布鲁诺·拉图尔曾说,在现代社会,大多数新兴权力来自科学,而非来自典型的政治过程。
第二种关系是传统的权力观,它强调了权力的压制性。权力可以通过惩戒和奖赏的方式来达成其压制目的。当知识威胁到权力统治时,权力便会压制真理。例如,伽利略因勇敢地宣讲哥白尼的学说而被教会多次审判。而当知识与统治阶层利益相符时,往往会得到赞赏与宣扬。
其实,上述这种关系并非互动的、健康的。对于前者知识产生权力,我们能够认同,但对于后者权力压制知识,我们并不完全赞同,因为它只片面地强调了权力的压制性,没有关注权力的生产性和创制性。福柯对于权力的生产性十分看重,規训技术应用的宗旨即是提高社会生产力,这与资本主义的发展是相适应的。正如对实验室
微观权力的分析所揭示的,尽管有压制,但这种权力规训与反制的博弈会促进实验室科研成果的产出,知识便会诞生于这种权力的运作模式中。知识造就了实验室权力主体,同时,实验室中的权力关系创制着知识。“权力和知识是直接互相连带的。不相应地构建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有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建构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12]
知识产生权力,权力创制知识,从而形成一个互动循环,这种合理的循环关系才是我们应积极倡导的。这正印证了福柯所言:“权力必定被分析为是某种循环的东西,或者是某种以链状的形式起作用的东西。它决不会停留在这儿或那儿,决不掌握在任何人的手中,决不是可以挪用的商品或财富。权力是通过一个网状组织被运用和行使的。”[13]
这种循环理论,在福柯的诸多论述中都有体现。他曾说:“在治理技艺中出现的诸多机制,其功能是产生、激发和增加自由,是通过更多的控制和干预来引入更多的自由。控制是自由的原动力,而不再简单的是自由所必需的抵消力。”[14]其实,有时我们所抱怨的、所抵抗的规章、机制,也恰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依据和理由。这也许就是福柯作为一名现代犬儒者的悲哀。
参考文献:
[1][法]米歇尔·福柯.主体解释学[M].佘碧平,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
[2]栾天,于伟.福柯的“历史本体”论与教育思想研究的可能性选择[J].教育科学,2011,27(6):21-26.
[3][11][12][法]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M].刘北成,杨远婴,译.北京:三联书店,2012.
[4][6][8][9][13][美]约瑟夫·劳斯.知识与权力[M].盛晓明,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5]Martin Heidegger.The Question Concerning Technology and Other Essays[M].Trans.William Lovitt.New York: Harper and Row,1977.
[7]Michel Foucault.The Subject and Power[J].Critical Inquiry,1982,8(4):777-795.
[10]薛伟江.福柯“微观权力论”思想的科学内涵——从协同动力学的观点看[J].科学技术哲学研究,2004,21(2):36-40.
[14][法]米歇尔·福柯.生命政治的诞生[M].莫伟民,赵伟,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