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雷雨》到《北京人》看曹禺悲剧艺术衍变
2018-08-06袁媛
摘要:在中国现代戏剧悲剧发展史上,曹禺是不可忽略的光辉存在。本文主要以《雷雨》和《北京人》为例从悲剧主题、悲剧风格、悲剧矛盾三个方面的变化来看曹禺悲剧艺术的衍变。
关键词:《雷雨》;《北京人》;曹禺;悲剧艺术;衍变
一、悲剧主题的变化――从命运悲剧到生活悲剧
生死轮回,无论怎样逃避,该来的永远躲不掉,这或许就是命运弄人的结果。在《雷雨》里我们看到了这样的悲剧,两代人的恩恩怨怨,无论怎么怎样挣扎,最终都免不了失败的结局。投河自尽的鲁侍萍回来了,遇到了30年前那个人周朴园,而迎接她的不只是那个曾经抛弃她的男人,还有她的两个亲生孩子――周萍和四凤,互相爱慕已经结合的事实。她的离开,她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她的悲剧终于又在她的孩子身上重演。正如她感叹的那样:“啊,天知道谁犯了罪,谁造的这种孽!”[1]母女的轮回悲剧在周家父子身上上演,两代人的努力也不能逃离命运的安排,他们的苦难代代相传,成了挣不脱的桎梏。《雷雨》以八个血缘相互联系的人物织成了一张网,一张无可奈何的命运悲剧的网。
而到《北京人》中那种过分凑巧的,“太像戏”的东西变少了,所有的悲剧都在日常的平淡生活中完成,实现了由命运悲剧向生活悲剧的转变。戏剧一开始,十多个人物先后出场,集中到一个充满着家庭气息的小花厅中,在一种平淡又有些许压抑的节奏中展开了故事。在人物性格上,没有极度的偏执;在人物关系上,没有剑拔弩张的气氛;在情节发展上没有跌宕起伏的冲突,有的只是生活的本来的样子。剧中的人物,无论是愫芳还是瑞贞,都不是在命运的藩篱中不可逃脱的,一旦她们想要离开,完全可以获得像袁圆一样的自由。她们的不幸是与现实紧密相连的,她们的悲剧是侵蚀、毁灭、消磨人的生命力的传统家庭生活所造成的,是传统的伦理观念和家庭权力的管束,使他们处于痛苦的压抑中。
二、悲剧风格的变化――从高调悲剧到低调悲剧
火一样的繁漪,水一样的愫芳,两个人物形象的变化,反映了曹禺悲剧风格由高调悲剧向低调悲剧的转变。“所谓高调悲剧,即指具有悲剧精神或悲剧精神强化的悲剧作品。在这类作品中,悲剧人物具有极端性和片面性,具有过分的激情,绝不在施行现实的反抗之前放弃自己。低调悲剧则是指缺乏悲剧精神或悲剧精神淡化的悲剧作品。在这类作品中,悲剧主人公在严酷的现实规定性面前,彷徨不定,畏缩逃避,不敢起而抗争,不敢一抓到底,不敢针锋相对,不敢以死相搏……最终只能匍伏在“命运”的腳下,发出凄厉的悲泣。”[2]
曹禺的《雷雨》应该说是典型的高调悲剧。剧中的繁漪虽然出身于旧家庭,但她受过“五四”浪潮的影响,性格叛逆,是“雷雨”般的存在,为了追求自由,追求幸福,她疯狂地反抗旧家庭,把封建伦理道德抛于脑后。曹禺先生对她的描述是:“她爱起人来像一团火那样热烈,恨起人来也会像一团火,把人烧毁……”[3]。她让我们为之震撼,哪怕失败也决不放弃,她的抗争的精神永远焕发出崇高的光芒,激励着我们不屈于命运的安排,作品的悲剧意味也因她的反抗后的失败而加强。而在《北京人》中我们看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女性形象――愫芳:“见过她的人第一印象便是她的沉静。谁也猜不出她心底压抑着多少苦痛的思想和愿望,她是异常缄默的、伶仃孤独,多年寄居在亲戚家的生活养成她一种惊人的耐性,她低着头,听着许多刺耳的话。”[4]她从没与现实激越地分庭抗礼,进行你死我活的拼搏,而是像一个苦行僧一样,把一切都压在心中,做一个顺从者。因此她留给我们的只是一片叹息、一汪眼泪和一腔无奈的悲愤,让我们忧伤、沉郁。这悲剧从不强烈,有的只是凄厉,让我们有无限的同情与悲悯,也就形成了所谓的低调悲剧。
三、悲剧矛盾的变化――从内在冲突到外在冲突
曹禺的创作主题经历由命运悲剧到生活悲剧的变化,其审美视角也随之变化,由文化批判滑向社会批判,所以他的悲剧矛盾也发生了变化,从内在冲突到外在冲突。
“悲剧的内在冲突指悲剧主人公的内心矛盾和人性分裂, 主人公与外在环境的冲突最终变为自我与自我的冲突。这种内在冲突表现了悲剧的主观性, 是以人的自我意识觉醒为逻辑和实践前提的。”[5]在《雷雨》中, 几乎所有的人物都活在挣扎中,他们的灵魂在不断的撕扯之中。悲剧主人公最后陷入自我分裂、灵魂撕杀, 自己叩问自己, 自己反对自己, 自己否定自己的可怕境遇中。在《雷雨》中这种挣扎主要来自生命意志与伦理意识的冲突,他们对情感的追求最终导致了情感的毁灭,惧怕于伦理道德最后却触犯了伦理道德,悲剧主人公别无选择最终走向绝望和黑暗的深渊, 走向了唯一的解脱“死亡”。
而在《北京人》中, 作者将人物内在的合理的要求与扼杀这种要求的不合理的外在制度直接地对立起来, 控诉的是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对人性的压抑与毁灭,是人与环境的外在冲突。并且在这种人与环境的外在冲突中,人并没有采取任何实质性的斗争,所以她不曾伤害这个罪恶的环境一丁点,人在其中是一个无辜的弱者,没有任何的罪过。愫芳、瑞贞她们的追求不过是人之为人的最普通的追求,然而被那样一个家庭所阻碍限制。她们保持着自身的合理性,没有干犯世界的规则,因而她们没有心灵分裂,不会陷入自我反对, 自我否定的怪圈,也就不会感到自己既是无罪的, 又是有罪的, 就没有内在冲突。
在曹禺的戏剧创作中,悲剧艺术是浓墨重彩的一笔,他的悲剧是一个自我构造起来的完整世界,同时又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从命运悲剧到生活悲剧,从高调悲剧到低调悲剧,从内在冲突到外在冲突,曹禺先生的悲剧作品经历了主题、风格、矛盾的多重变化,然而不变的是曹禺对戏剧的追求。从令他一战成名的《雷雨》到标志他艺术创作最高成就的《北京人》,我们看到了愈加成熟的曹禺,至此曹禺在现代戏剧史上的不可动摇的地位确立了。
参考文献:
[1]曹禺,曹禺剧本选[M]、北京:解放军文艺出版社,2000、133.
[2]向宝云,悲剧的历险[J]、社会科学研究,2002(4).
[3]曹禺,曹禺剧本选[M]、北京:解放军文艺出版社,2000、21.
[4]曹禺,北京人[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38.
[5]向宝云,悲剧的历险[J]、社会科学研究,2002(4).
作者简介:袁媛(1997-04-),女,汉族,河南三门峡人,本科在读,就读于河北大学文学院,所学专业,汉语言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