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政策条件下洞口县发展养殖业的新举措
2018-07-27肖和良湖南省洞口县畜牧水产局
文│肖和良(湖南省洞口县畜牧水产局)
曾顺爱(湖南省洞口县竹市镇动物防疫站)
新环保政策规定了养殖企业粪污要达标排放、交纳环保税(按排放率定收环保税率),增加了排污设施成本和养殖成本。养殖业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划分,限制了养殖业的区域发展。如何在新环保政策条件下发展养殖业,是畜牧兽医工作者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以湖南省洞口县为例,提出一些发展养殖业的新举措,供同行参考。
一、发展现状
1.畜禽养殖情况。2017年,洞口县生猪出栏208.95万头,同比增长5%,存栏110.24万头,同比增长4%;牛出栏5.39万头,同比增长4%,存栏9.39万头;羊出栏11.53万只,同比增长 4.3%,存栏9.86万只;家禽出笼731.75万羽,同比增长2.1%,存笼380.58万羽。养殖业(现价)产值13.51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现价)27.95万元的48.3%,撑起农业半壁江山。
2.规模化标准养殖发展壮大。全县规模养猪场户发展到7072户。现有部级种畜禽示范场3个(生猪2个、家禽1个)、省级种猪示范场1个、种猪生产场8个,全县存栏母猪达12.75万头。建立生猪人工授精站7个、配种点50多个,配种量10万胎次,配种覆盖率达70%以上。
3.草食动物养殖稳步发展。全县牛、羊养殖专业场户达996个。以雪峰山脉为走向的牛、羊养殖产业带基本形成。
4.产业体系日趋健全。全县生猪加工、饲料、兽药等养殖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总值达32154万元,年产值近7亿元。全县9个定点屠宰场年屠宰生猪16万头。
二、问题分析
1.产业化水平仍然很低。洞口县养殖、兽药、饲料、产品加工和销售体系初步形成,但精深加工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不紧密,不能形成“企业+基地+农户”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强有力的利益共同体,造成市场竞争乏力、产销衔接不畅,直接影响了畜产品的附加值和综合效益,制约了养殖业的快速长远发展。
2.疫病防控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突出。表现为检测设施落后、经费短缺、技术匮乏、检测方法过于简单、执法装备严重不足、快速反应能力不强、依法办案水平不高。随着养殖业的发展壮大,人流、物流的快速移动,畜禽产品交易流通频繁,动物疫病防控和质量安全监管点多、面广、线长,工作任务繁重,加上周边市县口蹄疫、禽流感、猪蓝耳病等疫病频发,洞口县的疫病防控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
3.新环保政策下压力加大。新环保政策规定了养殖企业粪污要达标排放、按排放率定收环保税率,增加了排污设施成本和养殖成本,部分规模养殖场无力承担。散户养殖或小规模生猪养殖场基本没有污染整治设备,易造成浅表水源污染,使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受到严重污染,严重影响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环保与养殖业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4.发展资金不足。养殖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效益化方向发展已势在必行,但发展与资金投入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县财政支出困难,投入的发展资金十分有限。金融部门支持养殖业发展的政策规定较严,商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只给产业龙头企业贷款。农村养殖大户想贷款只能到基层信用社,而信用社贷款额度较低、手续繁杂,不能满足生产快速发展的需要,严重限制了养殖业的发展规模。
三、新举措
1.大力发展优势生态主导产业。按照科学布局、适度养殖的要求,合理规划洞口、竹市、高沙、山门、石江等丘陵生猪养殖生产基地,古楼、罗溪、江口、大屋、桐山等山区牛、羊养殖优势产业带。同时,按照生态农业发展要求,对养殖场、农田、园地进行综合规划,按照1亩土地(农田、果园)养5头猪(1头牛、10只羊、60只禽)等规范标准,新建和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积极推广“果(林、茶)园养猪”“猪—沼—果”“果园(林地)养鸡”“牛羊—人工种草”等生态农业发展模式。
2.积极推进养殖业产业化进程。进一步加大扶持大型规模养殖企业的力度。在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的同时,县级财政也要逐步加大力度,对现有规模养殖业进行改造升级,发展以代养为主的“企业+基地+农户”“养殖专业合作社+农户”生产模式,打造知名品牌,提升生产加工能力和产品档次,延伸养殖业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创建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打造牧岭土猪、楚子鸡等洞口品牌。
3.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力度。指导中小型规模养殖场户实行畜禽粪便堆肥发酵、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引导大型规模养殖场通过引进加工设备和技术的方式,进行有机复合肥和环保燃料的加工。
4.加强养殖业标准化生产。洞口县制订了《生猪健康养殖模式综合配套技术规范》《控制母猪便秘关键技术规范》《杂交黄牛高效育肥技术规范》《牛疫病防治技术规范》《牛调运操作规程》《规模化养殖场粪污排放达标规范》《生态放养鸡饲养技术规范》等地方养殖业标准。这些标准都是洞口县多年来畜牧生产工作实践的结晶。
例如,《生猪健康养殖模式综合配套技术规范》定位于“四个健康”:猪群健康、产品健康、环境健康、人类健康。猪群健康:品种优良、环境友好、营养全面、程序免疫、严格消毒。产品健康: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制度,饲料中不得添加“瘦肉精”等违禁激素药物,上市猪肉质量好,无药物残留、无公害。环境健康:全面推广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控制和减少排污总量,如采取干清粪、高床养殖、沼气池(发电)、沉淀池、氧化塘、固氮分离、雨污分离、种养结合等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技术。人类健康: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特别是对生活饮用水一级水源地进行保护,保证人类健康。
5.切实加强疫病防控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疫情监测,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接种、疫病监测、疫情监控等工作。
6.强化养殖业配套政策支持。政府各相关部门联合协作,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支农政策,从而推动现代养殖业的发展。县国土资源局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当安排养殖用地,通过推广土地流转和返租承包等方式,解决养殖业用地问题。环保部门要制定相应措施,加大对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的监管力度,改善养殖生态环境。县财政部门加大对养殖业的投入力度,每年安排一定预算资金重点对基础设施建设、新品种研发、新技术推广、养殖业产业链延伸等给予资金支持。运用贴息、担保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养殖业贷款的扶持力度;积极发挥担保基金的作用,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