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河湖 灵秀荆楚全力打赢碧水保卫战
2018-07-25郑爽,孟梦,李亮
荆楚大地,江河纵横,湖泊密布。浩浩长江蜿蜒千余公里自西向东横贯全省,八百多公里汉江由西北向东南斜插入境,与长江汇于武汉;集水面积50km2以上河流1232条,百亩以上湖泊、20亩以上城中湖755个……“江河大省”“千湖之省”,非湖北莫属。
水网如织,鱼米富足,是得水之利、近水独优。反观,湖北却也受制于水、因水而忧:每年要承纳上游140万km2近7000多亿m3过境客水,防汛抗洪须臾不可马虎;鄂北、鄂西北一带素称“旱包子”,十年九旱,抗旱形势严峻;水资源过度开发引发系列水环境问题,众多河湖亟待治理。
经过几十年不懈努力,湖北已基本形成防洪、排涝、灌溉三大工程体系,洪涝干旱之忧有解,但河湖治理面广、量大,历史欠账多,任务艰巨而繁重。
2016年年底,以落实地方党政领导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的创新之举——河长制,直面“九龙治水”软肋,走向全国。湖北对标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目标任务,致力于打赢荆楚碧水保卫战,自加压力,在全国率先提出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并高标推进,提前一年完成任务。
一年多来,湖北将推进河湖长制落地生根作为主要目标任务,把健全工作机制、督促河湖长履职作为工作重中之重,以长江大保护、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碧水保卫战为主要抓手,着力推动河湖长制“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
“见河长”,也要“见湖长”——省市县乡村五级37331名河湖长上岗领职履责
河湖,是承载一个地区生存发展的命脉,是湖北优势突出的战略资源,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中央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不到两月,湖北省委、省政府即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首个提出统筹“河长制+湖长制”,实行“河湖长制”。
早在2011年,武汉市就在全国率先试行了湖长制,而河长制2014年在环梁子湖部分市区启动,2015年又在潜江等四市区展开试点……在积累丰富经验基础上,湖北坚持高标推进“四个到位”,以确保河湖长制落地生根。
实施意见中,湖北立足实际,将中央河长制部署的六项任务细化实化为九大任务,创新性地新增统筹河湖规划、确定河湖保护名录、落实河湖管护责任主体3项主要任务。
在河湖长组织体系上,省委书记蒋超良任第一总河湖长,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晓东任总河湖长,省委副书记马国强任副总河湖长,分管水利的副省长任常务副总河湖长。18个在职省委、省政府领导任跨市重要河流、湖泊省级河湖长,是省级河湖长最多的省份之一。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分级分段设立河湖长,由同级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各地还根据实际情况,将河湖长延伸至村级组织。目前,湖北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37331人已走马上任,领责河湖治理管护任务。
河湖长制落实成效之山沙湖夕照
碧水保卫战实施后的神定河种子公司河段现状
武汉东湖港原状
神定河种子公司河段原状
碧水保卫战实施后的武汉东湖港现状
继河湖长制全覆盖后,湖北又在全国率先设立省、市、县、乡四级河湖警长,各级河湖警长配合同级河湖长履职,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砂等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助力河湖生态环境改善。
除了各级党政领导及公安机关负责人担任的“官方河湖长”,还有许许多多由各级河湖长制办公室统一招募和认定的“民间河湖长”,肩扛社会责任守护身边河湖。
在河湖长工作平台设计中,湖北坚持全局观念、系统思维,在省水利厅设省河湖长制办公室,由省水利厅厅长兼任主任,省水利厅、省环保厅各一名副厅长兼任副主任;在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等14家省直单位设分河湖长制办公室,以“1+14”的平台架构统领河湖长制工作;在市、县则推广完善“1+X”工作平台模式。
除了河湖长制办公室,省、市、县还设立了河湖长制工作处(科),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截至2017年年底,全省已由编制部门批复设立市、县级河湖长制办公室137个、专门工作机构116个,配备专兼职干部824人。
人员、机构到位的同时,2017年湖北密集出台河湖长会议、工作督察、考核问责、联席会议、河湖巡查、举报处理等十余项工作制度,对河湖长制高效运转的各个环节、方面进行全方位架构、规范,形成了以“官方河湖长+民间河湖长”为主体,各级联席会议、“各级河湖长制办公室+各级分河湖长制办公室”、“河湖长制办公室+工作处(科)”为平台的联动协作机制。
“见行动”,重在“树标杆”——省级河湖长带头示范、担当实干
党政领导负责制,是河湖长制的核心所在。在责任落实上,湖北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全力履职。
省第一总河湖长蒋超良明确提出,省级河湖长要“既挂帅、又出征”,批示要从“反四风”高度防止各级河湖长“空挂其名”,并多次开会部署河湖长制工作、深入现场巡查调研。省总河湖长、长江省级河长王晓东两个月内四次到长江履职河长职责,要求各级河湖长挂帅出征,全力种好“责任田”。
2018年1—5月,18名省级河湖长已开展巡河巡湖活动23次。其中,省委副书记马国强履新不到两个月,就赴府澴河沿线了解检查河长制推进情况。省常务副总河湖长、原副省长周先旺调任武汉市代市长后,首次工作会议就研究武汉市河湖长制工作……
在省级河湖长的示范引领和河湖长巡查河湖制度的规范要求下,全省各级河湖长巡查河湖近30万人次,巡出了声势、带动了群众、扩大了影响,解决了不少热点焦点难点问题。
在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制度创新优势上,湖北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江大保护、水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部署,综合施策、全力落实。
全省近一半的人口和耕地、88%的农业产值、78%的工业产值都与长江息息相关……湖北坚持把“长江大保护摆在压倒性位置”,强力开展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倒逼整个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水环境提标、水生态修复。20 17年,全省各地累计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20000余次,收缴采运砂船909艘,取缔非法码头367个,恢复岸线超200km……
坚持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作为抓好环保督察涉水问题整改的重要抓手,着力开展水生态、水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持之以恒推进生态强省建设。122.2万亩(1亩=1/15hm2,下同)围栏围网和83877口网箱养殖全部拆除,4.5万亩珍珠养殖和27.4万亩投肥(粪)养殖全面取缔;新建、改建污水处理厂825个、垃圾处理厂(口)236个,取缔非法排污口549个;治理完成94个河湖黑臭水体,137个水源地的234个影响环境问题迅速整改……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打好碧水保卫战。2017年12月,湖北河湖长制体系刚刚建立,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河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和水葫芦、水花生泛滥成灾等问题,湖北发布1号河湖长令,引领3万多名河湖长开展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两个月内,全省各地投入资金10.1亿元,组织人力70.9万人次,开展18395次专项行动,共清理河流10.5万km、湖泊62.6万亩,清除河湖垃圾16.2万t……
2018年5月上旬,湖北发布了第2号省河湖长令,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长江、视察湖北的重要讲话精神,命令全省3万多名河湖长全力开展以学习宣贯、空间管控、水质提升和标准建设“四大行动”为主体的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保护好长江“母亲河”,加快实现荆楚河湖永畅长清。目前,全省各地正在全面落实。
在省级河湖长的示范引领下,各市、县、乡纷纷结合本地河湖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下发河湖长令、督办令,部署“周末大行动”、百日攻坚战等系列行动,推动各级河湖长走到河畔湖边,直面焦点问题,发挥统筹优势,推动整改落实,河长治河、湖长治湖的生动实践已然在荆楚大地蔚然成风。
“见成效”,更要“见长效”——河湖长制落地生根、着眼长效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
提前一年建成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制体系,在全国率先实现河湖长制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省市县乡四级河湖警长制;在全国率先联合宣传系统开展河湖长制宣传“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活动……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奋力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秉承此信念,以多个“率先”,湖北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两次受邀在全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多家中央主流媒体多次聚焦推介“湖北样板”:以各级联席会议、“各级河湖长制办公室+分河湖长制办公室”为平台的联动协作机制逐步健全,以“河湖长制办公室+工作处(科)”的机构设置格局不断完善,以“官方河湖长+民间河湖长”形式的共建共享治理模式逐渐成熟,以“碧水保卫战”为统领的水岸同治、系统治理、综合整治行动正在蓬勃开展……河湖长制,在湖北落地生根,并不断开花结果。
现在,湖北的每条河流、每个湖泊都有了河湖长。在站在履职一线的河湖长精准施策、精心呵护之下,百姓身边的河湖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
在武汉市武昌区,内沙湖岸边鲜花盛放,湖水清澈,湖中水草“招摇”,生机十足。居住湖畔的四清里社区居民说,从“臭水塘”到小公园,内沙湖给生活增添了美感。
在宜昌市,曾经芡实遍布、湖水恶臭的金湖,经过沿湖截污、拆除千亩精养鱼池、关停沿岸畜牧养殖场和企业、启动江湖联动工程等系列治理后,重获新生,再现碧波荡漾美景。
在大冶市,曾因经济发展水面被挤占仅剩四成,其中七成被竹竿和渔网撕裂、仅留一条窄船道的大冶湖,在各级河湖长的努力下,已重新焕发勃勃生机。
河湖长治,荆楚大地亦愈加灵秀。“越来越像记忆中的样子”,对身边的这条河、那个湖,很多老人家这样讲……
2018年,湖北省河湖长制全面进入“实战”阶段。省河湖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着眼于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见成效”“见长效”,推动《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条例》尽快立法,制定《全面推行河湖长制2018—2020年实施方案》,强力推进河湖水域空间管控、河湖水质监测能力、河湖管护保洁三个标准化建设,建成河湖长制信息化系统,拓展社会公众参与河湖生态共管共建共享途径,促进“碧水保卫战”这一湖北治水品牌常态化制度化,在长江大保护战略中提供“湖北样本”,履责“湖北担当”,让“千湖之省”碧水长流,让河湖碧波永远润泽荆楚灵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