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成刀鞘,才能收了“砍孩子的刀”
2018-07-21郝雪梅
郝雪梅
惨不忍睹的场景是响亮警钟,撞击着警钟,撞击着心灵,更撞击着社会神经。震惊全国的校园血案时有发生:2010年3月23日,福建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门口发生一起凶杀案,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伤亡人员均为南平实验小学学生;2013年1月15日,嫌犯王志初爬围墙闯入湖南新化县上梅镇北渡小学,将三年级学生王振宇刺伤,后又刺死一路追凶的校长……回首这些悲剧,并非是要伤口撒盐,而是在校园安全层面,我们再多的努力与作为都永远不够。事后的反思,事后的救助,不可能抚慰流血的伤口。夺下“砍杀孩子的刀”,需要综合治理成为安全的刀鞘。
其一,需要安保的刀鞘。事件发生的地点,虽然是校外,但是依然是管理部门该关注的地方。校园安保不能只在校园之内,还应该延伸范围。增加保安人员,设置校园派出所机构。假如,学校安保力量到位,假如有警方派驻机构又会如何?江苏沛县警方做的就很好,所有学校周边都设置了“校园派出所”。
其二,需要自救的刀鞘。在悲剧发生的时候,学生能够做的不是苦苦哀求,就是仓皇而逃。在这慌乱的场景里,孩子的自救能力显然不够,加强学生自救能力教育迫在眉睫。遇到险情,如何躲避灾难,如何将危险降到最低,应该教会学生懂得。
其三,需要他救的刀鞘。尽管说,在遇到求救的孩子的时候,附近的居民也打开了大门。但是,参与围剿歹徒的人并不多。是的,他们也害怕歹徒的刀子,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事情。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打造一支义务志愿者队伍,把那些身强力壮的爱心人士吸纳进来,遇到歹徒的时候实现“该出手时就出手”?
其四,需要防范的刀鞘。社会变革时期,难免因为诉求难以实现而出现一些报复社会的人。然而这些人并非“没有痕迹”。以往,警方有“重点管理人口”制度,这个制度后来被以“保障人权”的名义取消了。有人觉得即使存在暴力倾向,即使存在犯罪倾向,也不能在其没有实施暴力、實施犯罪之前,就“合理怀疑”。这种说法似乎很有道理,问题是防微杜渐的管理,不是“怀疑好人”,而是“确保安全”,何错之有?社会防范,心理沟通,显然很重要。
其五,需要法治的刀鞘。对于这样的人,我们不管他遭遇的是什么,也不管他的心灵世界有多么痛苦,都不应该给予丝毫宽容。遭遇再艰难,都不是剥夺他人生命的理由,需要提升法律的打击标准。
面对“砍学生的刀”,安全的刀鞘去哪了?综合治理成刀鞘,才能收了“砍孩子的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