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共享农场的建设内容与模式分析
2018-07-18刁志波
刁志波
[摘 要]共享农场是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升级的结果,是农场生产与休闲、社交、体验活动的充分结合。共享农场实现了农场所有者、农民、市民等相关主体的共享,对农场的资源进行了重新的组织和分配,在城乡之间进行了精准的供需匹配。共享农场的管理更复杂,对农业科技的要求更高。黑龙江省共享农场建设的核心内容包括精细化的有机农场,基础设施完善的美丽乡村,回归自然的心灵家园,亲切的社交环境。黑龙江省共享农场的建设模式,可以是国有农场的转型与参与、家庭农场的转型与参与、农村的综合开发模式。
[关键词]黑龙江;共享农场;资源;有机农场
[中图分类号]F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8)04-0036-03
Abstract: Shared farms are the result of the upgrading of leisure agriculture and rural tourism. Shared farms are the full combination of farm production and leisure, social and experiential activities. The sharing of related entities, such as citizens, has reorganized and distributed farm resources and carried out accurate supply and demand matching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The management of shared farms is more complex. Shared farms have higher demand for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he core content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shared farms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include fine organic farms, beautiful villages with perfect infrastructure, a return to natural spiritual homes, and a friendly social environment. The construction modes of shared farms can be the transformation and participation of state-owned farms, the transformation and participation of family farms, and the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model of rural areas.
Keywords: Heilongjiang Province; Shared Farm; Resource; Organic Farm
一、共享農场的出现
1997年,在美国的加州,一对母女(六十多岁的南迪和她三十岁的女儿)共同经营着一个农场——“艾米的农场”。由于劳动力不足,该农场采取了开放式经营策略,市民可以自由进入农场、自己干活、自己采摘、自助付费,从而极大地增加了来访市民的参与感和乐趣。其实,类似这样的农场在发达国家比较常见,即农场的产权是明确归私人所有的,但使用权却可以广泛分享,使市民可以充分地了解农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并保证农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共享农场在中国出现的时间较晚,但早期的农家乐、农村土地出租等形式都与共享农场有相似之处。2014年,定制共享农场服务运营商——“艾米会”在广州成立,下辖艾米农场、艾米生物科技、艾米人工智能、艾米小镇四家子公司[1],这标志着严格意义上的共享农场已经在中国出现。目前,该企业正在运营从化艾米农场、清远石湖艾米农场、增城艾米农场三大农场,并计划在云南、湖北和东北等地拓展共享农场。目前,一些地方政府也在尝试或推进共享农场或相关的建设。2017年7月25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美丽乡村的指导意见》出台,海南省明确提出了共享农庄的发展思路、建设原则、建设内容、开发模式等。2018年3月18日,位于三亚海棠湾畔的南田共享农庄破土动工。
二、共享农场的内涵
事实上,共享的概念和形式历史悠久[2]。在传统社会和自然经济的条件中,共享是人们生存、生产和生活的基本方式。今天的共享农场,既有传统的共享涵义,又具有互联网共享经济的特征。共享农场实现了农场所有者、农民、市民等相关主体的共享,对农场的资源进行了重新的组织和分配,实现了农场资源的充分利用,在城乡之间进行了精准的供需匹配。共享农场不是简单地给市民提供一块耕种的土地。简单地说,共享农场是将农村、农场的土地、林地、水资源、房屋、农业基础设施等重新组织、改造和利用,按照生态农业的严格标准进行管理,将农场的使用权(参与农业生产、收获农产品、体验农场生活、农业科普教育等)有偿转让给市民,农场的所有者和农民通过房屋租赁、土地流转、农产品销售、农业劳动等方式获得回报。
三、共享农场的特殊性
(一)可以共享的资源和设施种类复杂
共享农场涉及到的主要资源是土地(包括山地、林地等)、水资源(河流、湖泊等),主要农场设施包括房屋、粮仓、粮食加工车间、农机、水渠等,以及配套的农业生产、物流服务等。此外,还包括道路、桥梁、电力、自来水、通信网络等基本生活和生产的基础设施。因此,可以说共享农场的组成要素要比共享单车、共享雨伞等复杂得多,进而导致管理更复杂,经营风险更大,大规模经营、连锁化经营都存在较大的困难。
(二)共享农场的管理更复杂
传统的农场主要是比较封闭的农业生产单位,完成耕地、播种、田间管理、收割等一系列环节。共享农场不再是封闭的生产单位,需要向广大市民开放,外部的参与者、投资者等也更多样化。共享农场需要满足多个利益主体的需要,需要进行全面的调整。共享农场不是单一的生产功能,更是市民休闲观光的乐园、孩子教育的课堂、社交和娱乐的场所,多个功能的集中就要求管理的专业化和企业化,其难度要比一家一户单独经营大得多。
(三)对农业科技的要求更高
市民选择共享农场的初衷各不相同,但市民对有机食材、天然无污染的环境的需求是一致的,并且十分强烈。因此,不用农药、化肥、抗生素等,搭建生态链系统,用完全自然的方式去种植、养殖,这些是选择共享农场市民的共同心愿。要想实现这种完全自然的生产,需要专业的科技人员、团队和农业科技的支持,因而共享农场是高科技、天然绿色的农业生产基地。
四、黑龙江省共享农场建设的核心内容
(一)精细化的有机农场
共享农场的核心在于有机、无污染的生产方式和生产过程,而且要求更细致、更大量的人工劳动,这与过去强调大规模生产、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努力减少人工劳动等做法明显不同。因此,整个生产的链条都要重新设计和调整。首先,土地要选择远离污染、风景较好的地区,保障土壤的安全和优质,并有优质的灌溉水源。在这方面,黑龙江省的农场具有较大的优势,这些农场位于中国东北平原的黑土区,土壤本身有机质含量高,适合植物生长。以海伦市为例,该市地处富硒黑土核心区,适合种植富硒水稻、富硒大豆、富硒玉米、富硒杂粮、富硒蔬菜及特色经济作物[3]。其次,种植过程中,选择优良种子,不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等化学产品,通过农作物和动物的生态协作,实现稻田养鸭、稻田养蟹、玉米地养鹅等粮禽共处、共同增长的目标。第三,在加工过程中,建立恒温粮库,注意适度加工、浅度加工,最大程度保留农作物的养分。例如,对于稻谷的加工,用胚芽米代替精白米,保留大米的生物活性物质。
(二)基础设施完善的美丽乡村
在黑龙江省,传统的农场往往是地广人稀,在环境方面有足够的承载力。如果要转型为共享农场,市民的人数将大大增加,对基础设施和旅游设施的需求相应增加,在旺季时间将会对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要提升共享农场的旅游接待能力,建设农场及周边的道路、厕所、生态停车场、自来水、污水处理等设施。基础设施建设以满足市民基本的生活所需为标准,要避免共享农场的景区化和高档化。基础设施建设紧紧围绕共享农场的农业、农村、农产品来设计,加强农场规划设计和房屋建设的风貌管控,保护自然山水格局,目标是建设可持续的美丽乡村。对于农场来说,要结合实际情况,建设沼气、秸秆、田间废弃物回收、垃圾处理等设施,确保农场达到生态循环农业的发展要求。
(三)回归自然的心灵家园
在城市化的进程中,越来越多的城里人需要寻找自己的精神家园,需要回归自然,需要找回自己。对于60后、70后、80后,很多人的记忆是与农村深深联系在一起的,很多黑龙江省的市民都有农场的工作或生活经历。因此,共享农场最终要打造一个“市民的家”,让市民感觉到回家的感觉。市民在共享农场不仅能从心所欲地干农活,有很强的参与感,更能感觉到回归家庭的放松感和亲切感。
(四)亲切的社交环境
传统农场充满了农业生产的元素,有美丽的环境与景观,但对于市民来说,总会感觉“好山好水好寂寞”,难以久居。共享农场应该打造成具有共同追求的人们的社交场所,在这样的农场中互相交流、产生共鸣、感悟人生,实现更高层次、更符合人性的高质量社交活动。这种社交不是在高档酒楼等消费场所完成,而是在广阔天地中实现,它更容易回归人和生活的本质。
五、黑龙江省共享农场的建设模式
(一)国有农场的转型与参与
黑龙江省国有农场数量眾多,占地面积和产值都很大。以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为例,辖区土地总面积5.54万平方公里,现有耕地4363万亩、林地1384万亩、草地509万亩、水面388万亩,共有113个农牧场[4]。长期以来,国有农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目前,农业已经与旅游产业充分结合,共享农场建设模式适合现阶段国有农场旅游经营的思路。尤其是对于那些基础设施较好的农场,接待能力较强,更有条件进行共享农场的建设,更容易进行旅游活动和农场的深度融合。农场职工可以获得青苗和农舍的出租收益、原地就业的工资收入以及每年农场盈利的集体分红。
(二)家庭农场的转型与参与
黑龙江省的家庭农场数量众多,单个农场的土地面积较大,但多数以农业生产为主,缺乏与旅游业的融合。2016年4月12日,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发布了《黑龙江省农民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该文件规定:“从事粮食生产经营面积应在200亩以上;从事经济作物生产经营面积应在50亩以上。”由于单个农场的土地面积较大,有可能拿出一部分作为共享农场来经营。家庭农场转型为共享农场的主要困难是家庭农场的劳动者对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和品种了解较少,家庭农场的接待设施不完善,缺乏现代的经营管理理念,缺乏专业人员进行旅游开发。家庭农场经营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投资高、融资困难的情况。通过采取会员制收费、农产品销售等方式,可以在生产前就获得资金,共享农场的形式可以为家庭农场解决投资的问题。
(三)农村的综合开发模式
在靠近城市的农村,对于具备发展乡村旅游的地区,可以考虑整个乡村的综合开发,将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与共享农场充分结合。这种综合开发往往要引进外部的企业和投资,对原有的土地、农业设施等进行流转和综合利用,按照企业化的思路进行转型。此外,也可以通过农业合作社、农民自行组建公司等方式进行经营。
[参考文献]
[1]艾米会. 我们是谁[EB/OL]. http://www.emihi.com/html/about/#templatemo4,2017-10-18.
[2][美]雷切尔博茨曼,路罗杰斯.共享经济时代:互联网思维下的协同消费商业模式[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5.
[3]朱德龙,刘莹莹,侯巍. 黑龙江加速推进绿色生态农业发展 打造中国大粮仓[EB/OL]. http://www.hlj.gov.cn/ztzl/system/ 2016 / 05 / 27 / 010775548.shtml,2016-05-27.
[4]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基本概况[EB/OL]. http://www.hljnk.gov.cn/jbgk.jhtml,2017-06-17.
(责任编辑:郭丽春 梁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