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师范生”政策调整的进步与纠结
2018-07-16马静
马静
3月28日,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今后我国“免费师范生”将改称为“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服务期由10年缩至6年,此举有望提高公费师范生吸引力。(《北京日报》3月29日)
从“免费师范生”到“公费师范生”,是概念上的进步。一是,“免费”并不确切,因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不过这些师范生的费用被国家承擔了;二是,许多人在“免费”二字中读出一些廉价或是歧视的意味,学生无法在身份的称谓上获得应有的尊严。
更受人关注的是服务期限的缩短。从之前的10年到现在的6年,会让“公费师范生”拥有更多的自主选择权。现代社会本身就是人力资源频繁流动的社会。虽然这一类的师范生,既然要选择“免费”或“公费”就必须要履行契约,但实际上,“四年免费”的前置条件也不应该换来10年甚至是终身的支教。毫无疑问,6年服务期会大大增加政策的吸引力。
但是,“公费师范生”的问题不只这些。之前,只有6所部属重点师范大学招收免费师范生。这难免会出现一个问题:来自我国最知名的6所师范大学的毕业生,要到偏远地区或是农村任教,名校的“出身”与偏远地区的工作岗位,就会出现巨大的反差。如果在农村或乡镇学校的待遇过低,10年或6年的服务期都会变成一种强势的政策绑架。尤其是在与留在大城市的同学对比后,身份与地位上的落差,很容易直接导致这些师范毕业生违约。如今不少省份也出台公费师范生政策,公费师范生不再局限于几所部属重点师范大学,但问题同样存在。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教育资源分配的严重不均,不应该由“公费师范生”来买单。“公费师范生”的身份,更不应该是一纸卖身契。
因此,“公费师范生”到农村从教,需要政策更进一步的支持。近些年来,各地教育部门在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农村教师待遇方面做了许多努力。但要留住“公费师范生”,仅仅提升工资待遇还不够,更重要的是构建成熟的专业化发展体系和通畅的职业上升渠道。只有让“公费师范生”看到更为美好的职业愿景,享受到充实的职业成就感,他们才会一心一意扎根农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