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亨功能解释方法的合理性及其与功能主义的差异
2018-07-16祁靖贻
祁靖贻
(吉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长春 130000)
在科亨看来,以往的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理论的解读过于模糊甚至有时是歪曲的,他们没有对马克思的理论作出科学的、明晰的解释,而是通过总体的、辩证的方式来诠释马克思主义理论。他指出,“功能解释方法是历史唯物主义所内在的解释方法”[1]279。在科亨看来,无论是整体的、历史的还是辩证法式的解读,都不能成为解释历史唯物主义的恰当方法,马克思主义思想和概念需要更为清晰的解读。因此,科亨运用功能解释方法重新对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加以构建,旨在建立一个科学的、明晰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他从一般意义上论证了功能解释方法及其结构的合理性,对功能解释的运行机制作出了详细的说明。功能解释方法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辩护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这一解释方法却引起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学派内部以及学界的争议,并面临来自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本身的考量。
一、功能解释方法及其内在结构
科亨运用分析哲学的方法结合功能解释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作出了辩护。科亨认为,功能解释方法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在解释形式。马克思对历史唯物主义中的概念进行了区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每对概念的前一项都以某种方式解释后一项。因此,科亨认为马克思理论的核心的解释就是功能解释。科亨从一般意义上,证明了功能解释的正确性。他认为,功能解释不是简单地运用事物的结果来解释其发端,而是某个先在或同时发生的倾向解释了事物的发生。他对功能解释与功能陈述、后果解释的关系作出了区分,证明了功能解释的正确性。
简单来说,功能解释就是被解释项目的存在和性质是由它对解释它的项目的作用所决定的。例如,“鸟类长有空心骨,因为空心骨更有利于飞行”,“这个雨舞表演了,因为它维护了社会的稳定”。[1]249科亨认为,这些例证表明“存在一种独特的解释程序,它通过现象的作用来解释现象”[1]250。为了明确功能解释的内涵,科亨首先对“解释”的概念进行了细致的划分。他认为存在两种“解释”形式:一种是 “为什么—问题”(why—question)而对它的作答是“为什么—解释”(why—explanation);另一种是“是什么—问题”(what—question)。并不是所有“解释”都可以作为“为什么—问题”答案。在这两种解释中“为什么—问题”(why—question)才是功能解释所关注的问题。科亨否定了亨佩尔对“为什么—问题”的解释概念的界定。亨佩尔笼统地认为解释就是对“为什么—问题”的回答。同时,科亨还指出将“X的功能是对φ”与“X的有益效果是对φ的”这一陈述相等同的学者,仅仅只对X的功能是什么作出了回答,且并不是所有有益效果都是功能的解释。功能陈述只是将一个或几个功能归属于某物。科亨将功能解释与功能陈述相区分,认为并不是所有功能陈述都是功能解释,应该依据事实而非问题来限定功能解释。
在科亨看来,功能解释的结构是“后果解释”(consequence explanation)。在这之中,后发生的事件是如何成为解释的?这就需要对“后件法则”(consequence law)作出分析。这里存在一个假设的因果关系,当后件法则对某一事件作出解释时,“假设E类事件发生在t1时,那么它将引起F类事件在t2时发生,如果为真,那么一个E类型事件在t3时会发生”[1]261。这里限定的条件是整个陈述句。后件法则对某一事物的特性给予解释,其解释的形式类似于上述形式,即通过将事件的类型改为事件的特性,也就是“如果一个物体O,在t1时是F,那么作为结果,在t2时它将是E,为真,那么在t3时0是F”[1]263。科亨通过比较事件类型产生的先后与事件特性产生的先后之间的关系,明确了后件法则在解释中的效用,即某一事件的发生就会产生一定的结果,这一结果解释了某种事件的必然产生,但事件的发生是由于发生前或发生时就存在的一种倾向性,也就是说事件发生前或发生时所具有的倾向性解释了事件的现象。举例来说,雨舞的现象是具有解释性的,并不是由于这一现象解释了它,而是由于其自身具备能够产生这一现象的倾向,因而能够合理地推论出,社会的现实是雨舞能够促进社会的紧密团结,从而这一现象引起雨舞表演的发生。在后果解释也就是功能解释中预先存在着规律的形式,事件的发生概率存在于倾向说明的前提条件里,但这往往也受到风俗、习俗的影响。那么如何断定一个后果解释是否是功能解释呢?这就需要依据这一陈述:“X的功能是对φ。”[1]264一般性的后果解释的结构,作为功能的后果,其引用是功能性的这个事实。可以认为,所提出的后果解释的每一个也都是功能解释的。因为只有当后果解释作为功能解释时才成立,“因此,事实就是所有合乎道理的后果解释都是功能解释,这并不违背功能解释的结构的说明,它是从功能解释的功能特性中抽象出来的”[1]284。在科亨那里,功能解释本质上就是后果解释。
为了证明功能解释方法的正确性,科亨还对怀疑论者进行了批判,指出并不是所有具有规律性的概括都可以被确定为解释的。一个真正的功能解释仅存在于“历时性”的事件中。怀疑主义认为,并不存在功能解释,事件发生的倾向性不过是伴随着事件产生的。例如,当事件F发生时,事件E也会发生,并不能说F的发生解释后发生的事件。因为事件的发生存在第三方G,它可能分别引起前两件事的发生,而不是依赖引发事件F再引发事件E。如图所示:
箭头所示为事件间的因果联系。举例来说,每当在t1时,气压计的数值为F,在t2时其数值为E,在t0时其数值为G。读数值的时间先后顺序为:t0时第一,其次t1时,最后t2时。当气压计的数值表现为这样的现象时,天气就会产生与之相同的变化,但这并不能证明气压计解释了天气的变化。气压计的数值是根据天气变化所产生的,而不是解释的。
科亨提供了一个功能解释的例子证实了怀疑论者的错误。在他看来,一个真正的解释只存在于“历时性”的概括中,而在“共时性”中则不存在。如,花朵闭合花瓣,保持香味不扩散,增加其在繁殖期的香味浓度。花朵的繁殖依赖于受香味吸引而来的昆虫。当夜晚时,花瓣闭合,此时的昆虫已经停止活动。假设E表示花瓣闭合,F表示保持香味。这就可以得出,E的发生是由于F的产生。这一功能解释举例受到了怀疑主义的否认,他们认为还存在一个事件G能够引起花瓣的闭合而非由于保持花朵的香味。也就是说,昆虫离开而致使花瓣闭合从而保持香味,但怀疑论者认为昆虫的离开并不造成花瓣闭合。花朵并不具备感知昆虫存在与否的能力,因此,昆虫的离开并不能作为必要事件G。夜晚到来,光的减弱才是引发花朵关闭、保持香味的G事件。但在科亨看来,花朵闭合这一功能解释的例子仅仅在特殊背景下不成立,这一点不足以证明某类事件的发生是事件的伴随物。他认为,存在两种后果概括,一种是在“历时性”的环境下,即某物在时间t具有的某种特性,将使其获得更好的生存,那么在t+n时且该物具备这一特性是真的。另一种是“共时性”的环境下,也就是表现特性有用的时间与得到它的时间相同。科亨认为,一个真正的解释只存在于“历时性”的概括中,而“共时性”中则不存在。在自然界中的共时性的功能解释并不成立,其解释无法达到解释的真正用途。举例来说,在自然界动物进化出各自的特性使其更好地生存,如以树叶为食的长颈鹿,脖子的长短决定了能否更好地生存。因此,长颈鹿的脖子逐渐延长。长颈鹿颈部的增长,使其更好地适应了生存环境,帮助解释了长颈鹿的颈部增长。同样,在过去植物对光的敏感度强,将有助于其未来的生长。因为,较强光敏感度的植物更具备优势生长的倾向性因而比那些缺少光敏感度的植物生长得更好。科亨认为,怀疑论者的错误在于他们没有看到存在真正的功能解释,也许他们会质疑使长颈鹿颈部增长的因素是树木的存在,与倾向性并无关系。但科亨认为,在树木高耸的环境里,具备较长颈部的长颈鹿能够更好的生存,在解释过程中倾向性是一个基本要素。在“共时性”的概括中,不存在一个真正的解释,此时的功能解释是不成立的。“历时性”的功能解释才是真正的解释。某物所具有的特性,是由于过去它具备形成这一特性的倾向性。从生物物种角度来看,功能解释常常使其同达尔文的进化理论相混淆。科亨认为,达尔文的进化理论并不能与之相等同,达尔文的理论只是证明了功能解释也适用于生物领域。
科亨从一般的理论视角上,论证了功能解释方法及其结构的正确性。对功能解释的内涵作了细致的分析,证明了功能解释内在结构及其合理性。他认为,功能解释就是后果解释,也就是先在的或同一时间发生的事件具备的意向性,解释了事件的产生。科亨认为,功能解释方法可以应用于社会学的研究中。但仅对功能解释及其内在结构作出论证还不够,要想证明功能解释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在解释方法,还需要对其作进一步的分析。
二、功能解释方法的运行机制
在科亨看来,功能解释的运行机制是一种“非目的性的说明”,然而一些马克思主义者却错误地将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的功能解释理解为历史的目的论。因此,科亨提出,对功能解释作“一个令人满意的详细描述,提供更完善的解释,并把功能的事实放置于更长的事例中,详细地说明解释作用的精确性”[1]284。这在社会科学领域中也是十分有必要的,因为,功能解释理论在这些领域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功能解释需要进行更为详细的阐释,不是简单地进行“p解释q”的概括,而是细致地说明p如何解释q。例如,当使用火柴时,一些人很确信火柴会燃烧是因为相互摩擦而产生的。尽管他们并不知道氧气对燃烧所起的作用,但仍然确信火柴发生摩擦而后燃烧,只是无法说明摩擦是如何引起燃烧的。在功能解释理论中,某个不了解遗传学和进化论的人,在发现昆虫不断产生对农药的抗药性的能力时,也会认为昆虫的这些表现,是由于这一表现能够起到保护自身的作用产生的,即便是他无法提供支持这一现象的理论知识。在科亨看来,功能解释能够为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提供相应的效用和价值,并为他们指正进一步研究的方向。在功能解释理论中,某个不了解遗传学和进化论的人,在发现昆虫不断产生对农药的抗药性的能力时,也会认为昆虫的这些表现,是由于这一表现能够起到保护自身的作用产生的,即便是他无法提供支持这一现象的理论知识。在科亨看来,功能解释能够为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提供相应的效用和价值,并为他们指正进一步研究的方向。功能解释的运行机制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
第一种是有目的地详细阐述,在这一方式中科亨假定工厂的生产策划人知道生产规模的扩大将带来经济效益,从而增加了生产单位。也就是说这一功能现象可以借助说明一种理念即扩大生产规模是有益的,来发挥其解释作用。这一理念和利益最大化的愿景共同成为了规模扩大的更贴切的原因。这种说明成为功能解释的“合目的性的”说明。
第二种达尔文式的阐述,在达尔文的进化论中,物种的生存取决于它是否能够适应环境。假设一些企业生产规模扩大与经济效益之间并不存在联系,例如,某企业扩大了规模,其功能得到了更好的发挥,但企业的管理人却对此事毫不知情,这样企业规模扩大与经济效益之间就不存在联系。这些无关经济效益的扩大可能是为了追求企业规模的名望或者为了减少管理人之间的摩擦也可以是不对企业规模扩大设限等原因。因而,企业规模扩大并不完全是为了经济效益。但功能的事实仍然可以解释在一段时间内企业规模大小的变化,只要这些企业是通过扩大规模在竞争中取胜,而无论企业扩大规模的原因是什么。在竞争中,与扩大企业规模的动因无关,扩大规模有效的企业更易于在竞争中占据领先有利地位。在竞争中,企业间相互优胜劣汰,那些扩大规模获取利益的企业将在竞争中存活下来。因此,这种情况就是达尔文式的功能解释。
第三种拉马克式的阐述,拉马克的生物学理论指的是生物具备依据生长环境不断完善自身使之更好适应的能力,同时遗传给后代。某些无法适应生长环境的器官将会变得更完善,这是器官与外部世界不断磨合造成的。例如,肉食动物的犬齿更为发达是因为经常捕食,锋利的犬齿能帮助它们更大概率地捕食到猎物。但这一理论不是有意识的,生物器官的变化并不是有意的。器官在使用中不断使自身更适应环境,使用不是为了改变器官而是对生存环境要求的反应。拉马克的生物学理论常常与达尔文进化理论同时提出,但二者并不相同。生物的早期衍变被保留下来,这并不是受到环境的影响,生物体间并不存在竞争的压力,只是表现为具备好的和差的适应环境的器官的生物间的不同生存概率,这就是“拉马克式”的说明。第四种精细描述式,也可以说是第一种形式的延展。这一说明与马克思理论存在联系。
科亨对历史唯物主义中的理论的内在运行机制作了功能解释的说明。他否认一些马克思主义者将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的功能解释理解为目的论的观点。相反,认为功能解释的说明是一种“非目的性的说明”。科亨对历史唯物主义中的两个命题的内在运行机制作了功能解释的说明。在意识形态领域中,马克思的理论中包含着达尔文式的功能解释,表现为思想体系的产生不受社会强制的影响。但是,体系若要存在并对社会生活产生影响,就需要历经一个筛选的过程以保留那些能被社会部门所接受的部分。因此,共产主义思想在历史中不断出现,因为只有当这一思想能够有助于一个目标。比如,通过加入无产阶级解放事业当中,它才可以实现其社会意义。然而,科亨认为这一阐释并不完善,还需要将“拉马克式”的说明融合进来。在拉马克生物理论中,生物的器官具有可塑造性,它会为了适应环境的挑战而改变。因此,科亨认为一个思想体系中的某一部分同样具备这一特性,这些部分的变化也会影响到整体。经济结构发生转变以配合生产力的发展这一命题。阶级是相互对立又彼此平衡的,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生产需求的阶级,会占据统治地位。在一定阶级的领导下生产会兴盛,但关键在于阶级如何确保其能领导生产。科亨认为,无力统治的阶级缺少政治霸权所具有的自信,即使占据了领导地位也会因为这一缺乏而失去领导权。但那些有优势的统治阶级,能够在稳定和繁荣的生产中,基于一种普遍的利害关系吸引到处于社会其他阶层的伙伴。未来的统治阶级能在服从他们将要取代的统治阶级的阶级中寻求到帮助。有时,新的阶级会将生产建立在新的社会形态之上,这不但表现了新阶级的管理能力,另外,取代旧形式的新形式要比前一种形式更加高效。在资本主义的初期阶段不断与束缚它的封建主义抗争。当那些封建主义时期遗留下来的地主阶级无法适应资产阶级时,他们将失去对土地的控制。那些认识到这一转变的人,改变了自身的阶级立场得以幸存;而另一些反对新制度、不接受事实的人将无法幸存。
科亨对功能解释的运行机制作了详细阐述,将功能解释运行机制应用到历史唯物主义的诠释中,证明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功能解释并不是一种历史目的论,证明了功能解释的运行机制的非目的性的特征。功能解释在科亨为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辩护的工作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概念的厘清、对首要命题和发展命题的辩护来说,它都是一个重要的方法,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辩护来说都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思想方法。
三、功能解释方法的合理性
从历史唯物主义释义的多元角度来说,科亨的功能解释方法与以往的马克思主义者完全不同,他要建构的是一个科学的、明晰的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强调,生产力对生产关系有着决定作用,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社会的意识由社会的存在决定。历史唯物主义所体现出的功能性,使科亨认为,功能解释方法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体现,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合理解释方法,但这一方法存在争议。分析马克思主义成员埃尔斯特和罗默就认为,功能解释不能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方法。
首先,功能解释方法是否能够运用到历史和社会科学的研究中。科亨指出,历史唯物主义是功能解释的这一点毫无疑问,“如果历史唯物主义无法应用于社会理论,那么历史唯物主义将难以重构”[2]。科亨的功能解释不是简单地用结果解释原因,而是原因的发生是因为内在的意向性。如果这一解释合理,那么功能解释就合理地诠释了历史唯物主义。然而,埃尔斯特对这一说法提出质疑,认为功能解释无法应用在社会科学领域。在他看来,“功能解释更适用于生物学,因为与社会现象不同,生物学的案例满足前提假设就证明使用它的合理性”[2]。因此,埃尔斯特认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社会和历史研究应摒弃功能解释方法。他将“对策论”(Game Theory)运用于马克思理论的诠释中,以此来取代功能解释方法。同时,他还指出,功能解释方法缺乏自然科学的准确性,不具备可靠的“微观基础”。在他看来,尽管马克思的理论中运用了功能解释方法,但是这一方法的运用反而成为其理论的弱点。罗默认为,科亨的功能解释是“归纳法”,这一方法缺乏历史上对应关系的微观基础。埃尔斯特和罗默指出,功能解释方法并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在解释方法,主张运用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和“决策论”的理性选择来为马克思主义建构“微观基础”。[3]他们认为,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和理性选择能够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方法。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就是个人运用方法论对某一理论的掌握有其个人方式。理性选择就是人们怎样做才能达成其目的的理论。方法论的个人主义理论是基础,“对策论”的理性选择是实践方法。埃尔斯特认为,这两种方法能够取代功能解释方法。他要求以博弈论取代功能解释对马克思主义的分析。
埃尔斯特对功能解释的批判缺乏客观性,“在指责马克思主义的‘功能解释’时,不仅未做形式的区别,而且还给马克思的思想硬加上功能解释的含义,而后进行批判”[4]255。埃尔斯特和罗默一直试图为马克思主义建构“微观基础”,开辟马克思主义的新思路,但是,他们在思想上和方法论层面强调方法论的个人主义,注重个体和理性选择,强行将“决策论”运用于马克思的理论中,注重微观而忽视整体,导致了对马克思理论的误读。[4]271
其次,科亨功能解释方法是否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在解释。在科亨看来,法律、政治所构成的上层建筑由经济结构决定,生产关系由生产力解释,这些概念都是功能性的。生产力的发展贯穿于整个历史,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就是生产力,生产力的发展不断推进了社会的更替。但在马克思那里,人类社会发展前进的动力就是社会的矛盾运动,社会矛盾则是由多种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并不代表生产力或经济基础的唯一性。哈贝马斯认为,历史在多元化因素共同作用下得到发展,不是简单由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的。“理论的目的不是告诉我们下一个历史阶段的必然发生,而是使我们相信如果历史在演进,我们应该朝着特定的目标行动。(没有任何元哲学能保证我们将一定成功。)”[5]俞吾金先生认为,科亨的功能解释理论的解释范围是有限的,全面运用其解释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只会使其理论僵硬化,失去原有的理论活力。[6]因此,俞吾金将功能解释理论同恩格斯、卢卡奇、阿尔都塞等人的思想相结合,提出了研究历史唯物主义的“三阶决定论”,运用这一综合思想成果全面恰当地研究历史唯物主义。
四、功能解释方法不同于功能主义
一直以来,马克思主义者并不认可功能解释方法,认为功能解释不能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合理解释方法。科亨认为,这一看法存在偏见,追其根源主要是功能解释与功能主义二者间没有得到明确的区分使一些理论家将功能解释方法与功能主义理论相混淆。因此,为了证明功能解释方法与功能主义的本质不同,科亨对功能解释方法与功能主义作出了区分。他认为,功能解释方法是科学的、革命的,功能主义则由于过分倚重生物学是保守的、僵化的理论。功能主义影响了功能解释方法作为历史唯物主义辩护的合理方法。以往的马克思主义者否认功能解释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合理解释,其原因就在于他们没有发现功能主义与功能解释之间存在本质不同。而且,科亨指出,坚持功能解释同反对功能主义之间并不矛盾,是功能主义的理论缺陷影响了功能解释的认可度。因此,有必要对二者的概念加以界定,证明功能解释方法的革命性、正确性。
功能主义的形成可以追溯到19世纪,它主要由奥古斯特·孔德和赫伯特·斯宾塞共同建立,他们将社会学同生物学相结合提出了功能主义社会学理论。到了20世纪40年代,功能主义在社会学家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的推动下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他确立了更为系统的结构功能主义,成为了功能主义的代表人物。与帕森斯同一时代的还有法国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evi-Strauss),他的结构主义更加注重人类心灵方面的研究。科亨所提到的人类学功能主义,主要有两位创始人建立,他们是来自波兰的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Malinowski)以及来自英国的拉德克利夫-布朗(Alfred Radcliffe-Brown)。他们的思想同帕森斯存在共性,都认为社会生活是一个功能性整体,其中每一个要素的意义就在于能够满足其所属社会需要的功能,而且,某一要素在社会整体中的功能解释了社会整体的存在和变化。马林诺夫斯基和布朗的功能主义主张三个命题,科亨对其进行了由弱到强的排序:“第一个命题是社会生活中所有要素都是有内在联系的,它们相互间强烈地影响并汇集成一个不可分离的整体(互相联系命题)。第二个命题是社会生活中的所有要素相互支持和增强,因此也支持和增强它们所构成的整个社会(功能互相联系命题)。第三个命题是每一个要素之所以如其所示,是由于它对整体的贡献,就如命题二中所描述的(解释的功能互相联系命题)。”[1]284
在命题一中,社会中的各类因素如经济、政治、法律、文化都是相互关联的同时也互相影响,这体现了功能主义的总体性思想。这种总体性思维与卢卡奇和阿尔都塞所强调的整体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十分相似,他们都以整体的视角来否定生产力和经济基础在马克思社会发展动力中的决定性地位。命题一所主张的功能主义思想与功能解释存在本质上的分歧,科亨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辩护就是通过功能解释社会各要素间的差异来凸显生产力和经济基础在社会发展中决定作用的,而功能主义的总体性思想则否定了这一观点。在命题二中,科亨批判功能主义夸大了社会各要素间的联系与配合,从而忽视了社会各要素之间的矛盾。在马克思的理论中,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就是矛盾运动,功能主义的社会有机体理论错误地将社会中各要素的协调发展过程与生物有机体的适应过程相等同。尽管承认社会中存在着矛盾,社会各要素间矛盾运动相互协调发展,但是生物体如果无法适应环境将面临灭亡,社会各要素间的矛盾却会促使形成新的社会形态。上述命题中的第一和第二条都是功能主义的命题,科亨对其进行了批判。在命题二中,社会中的各项是相互支持和巩固的,这样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各种矛盾、冲突和危险就无法得到解释。因此,科亨认为命题二是一个伪命题,其原因就在于它所表现出的保守性。
在科亨看来,马克思主义者反对功能主义的这一显著的保守主义特性,不加区别地否定了功能解释方法,从而影响了他们认可功能解释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合理解释方法。“如果每件事情都服务于一个有用的目的,或者的确是不可或缺的,那么就没有可以进行社会变革的领域。”[1]284功能主义的保守性就表现在每个事件都服务于有用的目的或都是不可或缺的,它对社会的解释就是维护社会。功能主义的保守主义特性在于对生物学的过分倚重,对现实社会的维系。然而,当生产力的发展超越约束它的社会形态时,保守主义将无法维系。所以,功能解释与功能主义截然不同。功能解释方法具有显著的革命性,主要体现在功能解释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的运用,首先,它预言了大规模的社会更替,新的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社会将取代旧的社会。其次,新旧社会的更替将是激烈的,功能解释意味着社会的转变伴随阶级冲突的发生。 总之,科亨的功能解释方法为马克思理论的阐释提供了新方法,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提供了新视角。他论证了功能解释的结构不是简单的后果解释原因,而是一种意向性的解释。他对功能解释的运行机制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证明了功能解释的非目的性。功能解释的革命性与功能主义的保守性有着本质上的差别。功能解释方法是对过去的马克思理论解读中存在的歪曲和理论、概念的含糊不清的纠正。但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历史运动发展的理论,需要在历史的发展中检验,仅仅通过单一方法难以确证理论的真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