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亏还有奥雷利奥(外一篇)
2018-07-14刘浪
刘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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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说奥雷利奥之前,我得先说说阿莫斯。
阿莫斯的父母比较没有正事,一家伙生养了26个孩子,阿莫斯是老大。这么多张嘴等着吃饭,他们家的日子好过那才叫怪。1745年的冬天,阿莫斯离开家,开始自谋生路。因为又冷又饿,加上神志恍惚,阿莫斯也就说不准自己怎么来到富兰克林的家了。
富兰克林,你应该不会不知道这人。而且,你一定会和我一样,感觉要是述说富兰克林的简历和成就的话,至少需要一本书的篇幅。我尽量拣大家熟悉的说吧。
避雷针是富兰克林发明的,老年人用的双焦距眼镜是他发明的,游泳眼镜和潜水用的蛙蹼也是他发明的。他最先解释清楚了北极光是怎么一回事,他提出的风暴会移动,衍生出了我们现在的天气分析图。他被称为近代牙科医术之父,他最先组织了消防厅,他创立了近代的邮信制度。更加不像话的是,他还参加起草了《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
一句话,富兰克林是个伟大的历史人物。我至今没花过也没见过美元,但我听说百元美钞上面的头像,就是富兰克林。
可是,这么一位了不起的超级大咖,留给阿莫斯的第一印象却很不给力——“他看起来却很不起眼……还显得有点傻里傻气的。”在吃过了一小块干干的奶酪皮之后,阿莫斯就溜进了富兰克林的帽子,睡着了。
不过,且慢,“阿莫斯就溜进了富兰克林的帽子”?还“睡着了”?不带这么开玩笑的吧?
没开玩笑,这是真的。因为阿莫斯是一只老鼠。
2
和阿莫斯一样,奥雷利奥也不是人类,而是一只已经活了起码五六百年的鹦鹉。而且,只要是这只鹦鹉本人愿意的话,他一定会一直一直地活下去,半个弯儿都不会拐。
1491年,当时只有65岁的奥雷利奥,生活在印第安。正活得滋润、惬意的时候,奥雷利奥遭遇了一场可怕的飓风。这会不会让你想起了多萝茜呢?反正我是想到了。在弗兰克·鲍姆的《绿野仙踪》里,小姑娘多萝茜就是被一场龙卷风,稀里哗啦地刮到了陌生而神奇的奥兹国,并且确凿地迷失了回家的路。
和多萝茜不同,奥雷利奥没有被刮到虚拟的国度,而是被刮到了活生生的西班牙,更加具体地说,是被刮到了西班牙维尔瓦市的拉比达修道院。
在這家修道院,奥雷利奥见到了克里斯托巴·哥伦。我想,在更多人的心目中,克里斯托巴·哥伦的名头,远比富兰克林更加响亮——只要我说出这人的另外一个名字:哥伦布。
不过,奥雷利奥见到哥伦布时,后者正落拓得一塌糊涂,找不到底线。这个意大利穷苦编织匠的儿子,“游遍了欧洲大多数国家,觐见了一个又一个君主,追名逐利,但从未成功”。不消说,这时的哥伦布,根本不知道有美洲大陆,更别提发现了。
那么,哥伦布留给奥雷利奥的第一印象怎么样呢?
说来悲催,还不如富兰克林留给阿莫斯的印象呢——
“这个人没什么脑子,好像少了根筋。”
3
好了,我还是不绕弯子,直说了吧。
前几天,我看了美国作家、画家罗伯特·罗素的两本小说,《本和我》、《我发现哥伦布了》。两本小说都是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前者的翻译是刘秉栋、朱海丰,后者的翻译是李欣儒、胡群。老鼠阿莫斯是《本和我》中的人物,鹦鹉奥雷利奥是《我发现哥伦布了》中的人物。
捎带说一句,书是跟一个名叫沈世棋的小男孩借的,他是我女儿的同班同学。本来说好是借罗素最知名的《兔子坡》,小男孩却饶了这两本。说句东北话吧,这男孩,真是讲究。
捎带再说一句,开始的时候,光看书名,《本和我》没有引起我特别大的阅读欲望。假设书名是《本杰明·富兰克林和一只老鼠》,或者《老鼠成就富兰克林》这类,效果可能就不一样了。由此可见,标题党既然存在,大概真是因为有他的合理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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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我过多复述情节,你一定猜到了,这两本书都是伟大历史人物跟小动物之间的互动,以小动物的视角调侃伟大人物。这种调侃虽然不太着调,但确实挺好玩的,合不合理姑且不说,情是合的,同时也展示出作者超级强大的、火热得爆棚的想象力。
以《我发现哥伦布了》为例。哥伦布压根不知道有美洲大陆这一说,是奥雷利奥想回故乡印第安,却无法飞跃大西洋,这才编造谎言,引诱哥伦布驾船送他回故乡。
奥雷利奥编造了什么谎言呢?“我们那儿,金子就在河边,人们随手就可以捡到一块。”“(银子)是最普通不过的东西了,没人对那玩意儿感兴趣。至于珍珠嘛,印第安人的小孩们……都挑最小的作弹球玩儿,太大的都扔掉。”
穷鬼哥伦布立马就被震住了。
奥雷利奥接着鼓励并陪伴哥伦布,去觐见西班牙的国王费迪南德和王后伊莎贝拉。好大一番波折之后,国王和王后给他们提供了人员和船只,当然还有其它航海所必需的财物。可是,临出发时,哥伦布,这个“世界上最晕船的人”,不肯上船,这使得奥雷利奥重返故乡的愿望即将遭到毁灭。好在奥雷利奥又给王后出了主意,把哥伦布骗上了船。
看看吧,连海洋大将军哥伦布都这么衰,你就不难想到,其他船员更是一个顶一个地猥琐和弱智了。这就难怪鹦鹉会说出我这篇读书笔记的标题:“幸亏还有奥雷利奥。”
《本和我》的情形,差不多也是这样。富兰克林的每一项发明,他取得的每一个让世人瞠目结舌的成就,都是缘于老鼠阿莫斯的帮助——尽管这种帮助,在很大程度上都是误打误撞和歪打正着。所以,阿莫斯会说,“如果我不在的话,他有时也笨得无可救药。”而富兰克林呢,他对阿莫斯说,“没有你,我该怎么办?”说这话时,富兰克林8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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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尤其是写给孩子们看的小说,里面要是没有丰饶瑰丽的想象,在我看来真是无法想象,甚至不可原谅。在这一点上,罗素显然做得超级成功。
要是更进一步思考的话,我们与其说罗素在这两本小说中,为我们展示了他超拔的想象力,还不如说他为我们提供了另外一个视角:伟大人物的身上,原来也有上不了台面的另一面。也正是这上不了台面的另一面,让伟大人物显得更加亲切和丰满。
按说这也不是一个具有颠覆性质的发现,毕竟伟大人物也是人,是人,就一定或多或少地具有人的某种弱点。但是,假若——我是说假若——要我来写这两个伟大人物的话,我十有八九会是一面倒地写他们的好,甚至是十有十一。这就有点儿让人难为情了不是?话题有点儿扯远了,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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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仔细考察过,只是听说《本和我》是罗素的第一本小说。
我个人觉得,这本小说,不如《我发现哥伦布了》好看。这可能是因为翻译的语言问题,更应该是因为罗素有些放不开。在《本和我》中,罗素大致依次写了富兰克林做过的这些事:改造壁炉,出版《穷查理年鉴》,研究电,发明避雷针,出使英国,起草《独立宣言》,出使法国……由此可见,罗素拘泥于富兰克林的真实经历了。而小说毕竟不等同于历史。
另外,读《我发现哥伦布了》,除了两位主角,我会记住国王费迪南德、王后伊莎贝拉,记住护卫长尼科西亚和那个侍女德阿克斯塔。而读《本和我》,我记不住主角之外的任何人。
不管怎么说吧,阅读《本和我》、《我发现哥伦布了》,对我来说都是一个愉快的过程。所以,我得再次感谢我女儿的同学,那个叫沈世棋的小朋友。
如果我们的孩子离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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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写给孩子们看的小说。让我感觉奇怪的是,读到第100页的时候,我感觉自己还没有读懂。按说100页也不算多,可你要知道,这本书,一共也只有156页。而且,我再重申一遍:这是一本写给孩子们看的小说。所以呢,你猜对了,这本书,我是咬牙看完的。老实说,在读到100页的时候,我已经至少有三次要放弃阅读了。
我坚持跟这本书较劲的一个原因,是当时手头没有别的书可看。另一个原因呢,是被它的名头镇住了:1968年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在这之前,我读过荣获这个奖项的另外一本书,罗伯特·罗素的《兔子坡》,感觉挺不错的。这个经历,让我对纽伯瑞金奖作品抱有一些迷信。
接下来,我应该是要说几句纽伯瑞儿童文学奖了。
这个文学奖,由美国图书馆儿童服务学会于1922年创设,是世界上第一个专门为儿童文学设立的奖项,每年颁发金奖一部、银奖一部或者两三部,最多的时候,银奖一家伙颁出了四五部,用于奖励上一年度出版的英语儿童文学优秀作品,获奖者必须是美国公民或者永久居民,评委是美国各地的资深图书馆馆员。传说中,纽伯瑞儿童文学奖与安徒生国际儿童文学奖齐名,获奖作品的水准举世公认。而且,凡是获得纽伯瑞奖的作品,基本都被列入少年必读书籍。每年的获奖名单公布之后,获奖作家的作品,在全美国就呼啦啦卖了个精光。
回头接着说我看的这本,书名是《天使雕像》,作者柯尼斯伯格,显然是美国人了,翻译者郑清荣,新蕾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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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才说了,这本书我读了100页还没读懂,其实也不完全准确。
我当然看出来了,这本书写的是一对姐弟离家出走。姐姐名叫克劳迪娅,12岁;弟弟叫杰米,9岁。我的老天,离家出走,这是一件多么给力的事,简直转得冒烟。我相信太多太多的人,在这个年纪的时候,都曾经有过这个念头,特别是受气的时候、受伤的时候,或者是无聊和没事找事的时候。可是,对于离家出走,我们绝大多数人也仅仅是停留在念头而已,真正付之行动,结结实实干上一把的,肯定没几个。
这对姐弟离家出走,来到了纽约的大都会博物馆。我不能说这本书的作者柯尼斯伯格闭着眼睛在书房里想当然,毕竟这个博物馆的多个展厅啊、营业时间啊,书中写得挺清楚的,对于我们这些没机会去那里参观的人来说,也算是一次小小的知识普及。但我必须还要说,这个博物馆的安保水准太不靠谱,完全不在及格线上。否则,这对姐弟怎么能够在那里优哉游哉地度过了一周时间,而没被逮个正着呢?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在到了这个博物馆的第二天,意大利文艺复兴厅展出的一座天使雕像,引来包括《纽约时报》记者在内的至少1000名观众,当然也引起了这对姐弟的兴趣。接下来的几天,简单地说,这对姐弟只干了一件事:想要搞清楚这座雕像,到底是不是米开朗琪罗的早期作品。至于米开朗琪罗,小说中基本没有介绍。不过,我相信你对这人还是会有所了解的,500多年前的意大利画家、雕塑家,与达·芬奇、拉斐尔并称为文艺复兴美术三杰,雕塑《大卫》就是他的作品。
那么,这对姐弟最终搞清楚雕像到底是不是米开朗琪罗的作品了吗?这本书的封面勒口处也写了类似这么一句,但没给答案。我呢,也不好过早剧透,索性也是过一会儿再来回答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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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这本书,我读了100页还没读懂,其实是没有弄清小说的叙事视角。
小说的开篇是“引子”——福兰克威尔致萨克逊伯格律师的信。福兰克威尔一张嘴就是批评萨克逊伯格,措辞傲气又自负,占了一个页码零四行。接下来的正文呢,自然是我前面说的姐弟二人离家出走的经过。可是,有个莫名其妙的“我”,很频繁地出现,一副盛气凌人的架势,很放肆地调侃和指责萨克逊伯格。是的,我隐约感觉出了,这个“我”,应该就是福兰克威尔,但却始终不能确定。这个“我”每次出现,都会蛮横地切断了故事情节的正常推进,实在是个讨人厌的家伙。
还好,我坚持把这本书读完了。在读到第116页,也就是第八章的最后两行时,我终于确认了“我”就是福兰克威尔。紧接着,也就弄清了这本书的叙事视角:福兰克威尔的第一人称视角。
我还是多说几句吧。福兰克威尔是个老妇人,82岁,全名芭瑟·伊·福兰克威尔。像她的名字超级长一样,她的钱更是多得不像话,连公路都是她的财产。纽约大都会博物馆的那座天使雕像的前任主人,就是她。薩克逊伯格,是她的律师。这个小说,其实是福兰克威尔写给萨克逊伯格的信,福兰克威尔嘱咐——或者说是命令——萨克逊伯格修改她的遗嘱。
接下来的问题是,你修改遗嘱,关那对姐弟二人什么事呢?当然有关!萨克逊伯格,原来是克劳迪娅和杰米的外公。
我记得在前面,留下过一个疑问:这对姐弟最终搞清楚雕像到底是不是米开朗琪罗的作品了吗?搞清了。在钱就要花光的时候,他们去了福兰克威尔的家。算是作为一种交换吧,姐弟二人给福兰克威尔讲了他们离家出走的经过(福兰克威尔再讲给萨克逊伯格,也或者说是再讲给我们这些读者),福兰克威尔告诉他们,雕像真的是米开朗琪罗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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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书,我必须承认,作者柯尼斯伯格真是聪明,谋篇布局充满智慧,不到最后一刻,绝不掀开底牌。这本书,也让我明白,有些书,原来你真的需要读第二遍。读第二遍时,你才会发现,你第一遍读得半明不白时,作者原来早就零打碎敲地埋下了很多线索、留下了很多提示——尽管这些线索和提示,是以加括号的形式出现的,而且以故意中断故事情节的正常推进为代价。
与此同时,我还想说,作为一本写给孩子们看的书,这样的谋篇布局,有点太绕了,没必要这样用力过猛。另外,我有个不一定站得住脚的观点:太精巧的东西,往往涉嫌卖弄。这个精巧的东西具体到小说时,可能会涉及到作者对读者的戏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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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很喜欢克劳迪娅的聪明好学,很喜欢杰米的幽默和执着,但我不打算试着分析他们的性格特点了。另外,姐弟二人终于知道了雕像的作者是谁,但为什么只能将这个秘密埋在心底,我也不想去解读了。
我只想说句题外话:如果我们的孩子离家出走了,会是一种什么情形呢?
首先,在我们疯掉之前,我祈祷孩子不要落入人贩子之手。其次,如果孩子也有幸去了某个类似大都市博物馆的地方,我们是不是要准备好一叠不能轻薄的罚金呢?
我不打算继续想象了。
责任编辑 付德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