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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新特征及其掌控策略

2018-07-14任蓉

中国集体经济 2018年2期

任蓉

摘要: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新特点表现在话语主体从单一性走向多元性、话语方式从“老三化”走向“新三化”、话语环境从现实性走向虚拟性三个方面。需从区别对待话语主体、灵活转变话语方式、净化网络话语环境三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掌控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

关键词: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新特征;掌控策略

“我们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否则就要犯无可挽回的历史性错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作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中正呈现出与传统传播媒介不同的特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网络已成为意识形态话语权争夺的主战场。因此,积极采取有效的掌控策略,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占领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制高点,直接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内涵

话语权的内涵有两个层次:一是话语权利,即法律层次上法律所赋予的说话的资格,这是拥有话语权的必要前提;二是话语权力,即政治层次上与国家权威、社会地位相联系的为社会立言的权力,主要指话语对社会成员的思想与行为的控制力和影响力,这是行使话语权的根本标志。简而言之,“话语权就是一种掌握、控制、支配和阐释‘话语的权利与权力”。意识形态话语权是指话语主体通过构建自身意识形态的话语体系,借助话语载体向社会表达、传播、宣传意识形态内容,使其有效引导社会大众的思想和行为,以致控制社会舆论、引领社会思潮、主导社会发展的资格和能力。我国的意识形态话语权即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就是作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依据其自身的理论特性与现实影响,拥有解释、规范和指导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方向与进程的资格和能力。

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是话语主体在网络空间中掌控意识形态话语的资格、能力和效果。其内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在网络空间中生产意识形态话语的权利或资格。二是在网络空间中掌控意识形态话语的权力或能力。三是在网络空间中实现国家意识形态目标的效力或效果。本文探讨的主流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即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中的话语权,它具有树立国际形象、维护政权稳定、协调社会关系、引导思想文化和规范个体行为的价值功能。

二、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新特征

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新特点,主要表现在话语主体、话语方式和话语环境这三个构成要素之中。

话语主体从单一性走向多元性。传统社会中国家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单一性、权威性、主导性的话语主体,拥有绝对话语权,民众只是被动地倾听接受,形成了“国家说,民众听”的话语模式。网络环境中每个网民手中都握有“麦克风”,形成了“大家都能说,大家都在听”的话语模式。国际层面,其他国家也能成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话语主体。国内层面,市場主体、社会组织、普通民众都能成为话语主体。同时,国内外的多元话语主体怀揣各自的目标,有意无意的在网络上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进行不同的解读,甚至出现严重偏差,这都给主流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造成冲击。

话语方式从“老三化”走向“新三化”。一是话语传播从单向化走向多向化。以前,党和政府主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官方媒体对广大群众进行意识形态的宣传和教育,这是一种“点—面”的单向化独白模式。目前,我国新媒体已进入到手机上网阶段(web4.0),移动终端广泛普及,极大的拓宽了社会大众获取信息、传播话语的渠道,多元话语主体均倾向于在新媒体上发声,形成了“多点—多点”、“多点—多面”的多向化互动模式。二是话语表达从系统化走向碎片化。传统社会中,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书籍等传统媒介能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内容完整的表述出来,话语表达自成体系,惯于采用严密的、单调的文字表达形式。现代社会的生活节奏大大加快,短时间、短篇幅成为一种阅读常态。话语主体为了适应快餐式的信息消费方式,已经普遍采用碎片化的网络话语表达方式,打破了原来的话语规则,突破了口号式、文本式的限制,这种碎片化表达方式,使人们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认知也走向碎片化和片面化。三是话语风格从专业化走向表面化。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有着与生俱来的专业性、理论性和逻辑性,而由网民创造的网络话语则具有直观性、生活性和实用性,一些网络话语流于表面、较为肤浅,甚至出现娱乐化、戏谑化等现象,正解构着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的专业性,颠覆着政治话语的规范性。

话语环境从现实性走向虚拟性。传统意识形态话语权存在客观的现实世界,而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藏匿于一个话语自由且难以管控的虚拟世界。网络空间的开放性、互动性和匿名性,给网民提供了畅所欲言的话语平台,赋予了人们在现实社会中无法享有的强大话语权。然而,也给一些别有用心的话语主体提供了传播非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的机会。由于网络媒体缺乏传统媒体的审查机制,现阶段的网络立法、网络管理还存在不足,网络空间安全面临严峻挑战。

三、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掌控策略

(一)区别对待话语主体

话语主体是话语权的生产者、传播者以及接受者,区别对待话语主体是掌控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前提。

粉碎西方网络话语霸权。首先,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化被动防御为主动出击,举全国之力打击西方网络话语霸权的嚣张气焰。其次,通过建立外文网站以及国际性网络社交工具,向其他国家的人民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成就,引导他们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路、制度和文化,不断扩大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再次,以大国形象积极参与全球网络治理,谋求与我国综合国力、国际地位相匹配的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粉碎西方网络话语霸权。

引导公众的网络话语权。高度重视网络中的民间话语,探寻民意、回应民情、解决民忧,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让民众在各种诋毁社会主义的言论面前明辨是非,自觉维护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同时,重视网络意见领袖,引导他们用社会威望和专业权威,发挥政治引领的作用,扩大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影响力。

强化国家的网络话语权。一是通过形成上下互通、齐抓共管的大宣传工作格局,发挥多部门话语的联动力量,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宣传的合力,部门联合“一起说”。二是培育一批既熟悉专业政治理论、又精通网络信息技术的宣传队伍,让他们在网络中传播好中国声音,确保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在任何时候都不旁落,培养人才“时时说”。三是面对消解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网络舆情,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抢占话语先机,以实事求是的态度 “先入为主、先声夺人”,牢牢掌握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主动权,抓住时机“抢先说”。

(二)灵活转变话语方式

科学先进的话语体系需要有效的话语方式进行传播,灵活转变话语方式是掌控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关键。

话语传播由整体化转向分众化,增强针对性。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6.95亿,占整体网民的95.1%;在年龄结构上,以10~39岁群体为主;在学历结构上,具备中等教育程度的群体规模最大;在职业结构上,学生群体规模最大;在收入结构上,月收入在中等水平的群体占比最高。党和政府应当根据这些网民群体的特点、关注点和需求点,针对性地推送意识形态内容,才能收到较好的话语传播效果。

话语表达由单一化转向立体化,增强感染性。目前主流媒体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宣传主要是依赖文字表达的方式。在新媒体时代,应当创新意识形态宣传中的话语表达方式,变单一化的文字传播为图、文、音、像并茂的立体化传播,改变以往枯燥乏味的、过于严肃高深的文字表达方式,将高度理论化、抽象化的“大义”转化为网民易于理解、乐于接受的“语言”,增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感染力。

话语风格由官僚化转向平民化,增强有效性。目前宣传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过多的采用了“政治语言”,普通百姓听不懂或不愿听,宣传效果大打折扣。新媒体时代党和政府要善于将官方话语转化为民间话语,使话语风格转向平民化、通俗化,让民众真切体会到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为自己说话、在说自己的话。必须注意的是转换意识形态的话语风格要把握好度,不能使平民化、通俗化的话语走向另一个误区,即话语的娱乐化和低俗化,这将直接侵蚀着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净化网络话语环境

话语传播需要合适的话语环境,净化网络话语环境是掌控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保障。

加强网络平台建设。一要实现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深度融合,打通两个舆论场,构筑综合性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平台。二要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主流媒体网站的建设,将这些网站打造成人们学习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平台。三要加强中文网站的建设,扩大中文信息在互联网上的影响力,强化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

健全网络规范制度。国家应当制定互联网管理领域中专门的、系统的法律法规体系,为依法管网、办网、上网提供法律依据。行业协会要组织从业者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规范,督促会员单位自查自清;网络服务企业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审查本企业的网络服务,特别是对重要网络对话平台实现实时监督,及时清除反动言论、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

完善网络话语监控系统。一是网络信息收集监测机制。各部门和网络服务企业整合资源、队伍和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建立专门、专类的网络信息数据库,时刻监测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和非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网络上的话语传播状况。二是网络话语研判处置机制。及时鉴别、研判、处置已收集的网络信息,严厉打击非法性言论,迅速过滤虚假性言论,实时跟踪敏感性言论,在信息源头上把好关。三是网络话语预警反馈机制。在監测和研判的基础上,对可能发生并威胁到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网络舆情和网络事件,制定并有效实施相应的应急预案。

参考文献:

[1]习近平.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 努力把宣传思想工作做得更好[N].人民日报,2013-08-21.

[2]杨昕.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话语权研究[D].天津师范大学,2013(35).

[3]郑元景.当代我国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变迁与重构[J].社会科学辑刊,2015(06).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公共行政的哲学基础”(14FZZ007)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共衡阳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