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建筑企业面临的形势及应对措施
2018-07-14陈大敏
陈大敏
摘要: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和支柱产业,从业人员高达5000多万,2016年我国建筑业总产值高达19.35万亿元,占据了国内生产总值的6.66%,而且带动了上下游50多个关联产业发展。文章介绍了“营改增”税制改革的背景,分析建筑企业面临的形势,为“营改增”后的建筑企业制定相关措施,以指导建筑企业正确面对新税制、新环境、新挑战。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企业;税务筹划
2016年以来,企业的税收负担成为人们的热点话题,李炜光教授认为中国企业的实际税费负担率接近40%建筑业属于微利行业,近10年来建筑业产值利润率一直在3.5%上下波动,企业生存和发展面临沉重的压力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也被纳入“营改增”试点,有望彻底打通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整体降低税收负担,建筑企业应迅速适应新的税制环境,并积极开展税务筹划工作。
一、“营改增”税制改革的背景
税收体制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为了完善税制结构,《“十二五”计划纲要》明确提出应“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2012年1月1日上海地区率先对部分行业开始“营改增”试点,2013年8月1日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此后试点行业不断增加,至2015年年底已涵盖了“3+7”个行业,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等最后四个行业也被纳入试点范围,使“营改增”实现了行业领域的全覆盖?从2017年7月1日起,我国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了13%税率,并且正式实施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据估计2017年企业将减负超万亿元。
二、“营改增”后建筑企业面临的形势
“营改增”是把征收营业税的项目改为征收增值税,只对生产经营环节的增值部分计税,打通了连接第二、三产业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有效避免了重复纳税的问题,也有利于建筑业从生产经营向专业化、协作化方向发展。
(一)管理人员对增值税认识不足
有些建筑企业管理人员还没有适应新的税收政策,在工程造价、合同签订以及发票的取得、开具、传递、保管等环节容易出现错漏,从而产生涉税风险。
(二)财税基础工作不够规范
营业税的核算科目比较简单,只涉及计提、缴纳两项业务处理,而增值税的核算科目发生了很大变化,会计核算难度更大,对建筑业财税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增值税发票管理不够完善
从实际情况来看,建筑业的营业税为3%,“营改增”改制后适用11%的税率,纳税成本明显增加,因此关键是建筑企业从供应商处取得的进项税额能否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为发票管理增加了难度。
(四)涉税风险意识不足
建筑业是一个庞杂的市场,不规范的环节较多,一些建筑企业不注重防范税务风险,税务管理简单粗放,往往等到税务机关查账之时,才突然间慌张应付,结果损失巨大。
(五)税务筹划工作不到位
在建筑企业总成本中,人工成本占据20%~30%,材料成本占據60%,都很难获得足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其进项税额抵扣往往不足,造成企业整体纳税成本较高。
“营改增”避免了无法抵扣、无法退税的弊端,如果能取得有效规范的进项税额,及时抵扣销项税额,税务负担将大大减轻。所以,建筑企业必须加强业务管理和发票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有效利用税收政策实施税务筹划,从整体上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
三、“营改增”后建筑企业采取的措施
(一)提高管理人员认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1周年,减税规模已高达6800亿元左右,而且2017年我国将进一步加大企业减税降费力度、建筑企业应积极适应税制改革的形势,调整经营管理模式,完善纳税规章体系,规范税务相关流程,提高管理人员素养、企业还需要继续加强对财务、税务、业务等人员增值税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及时传达国家税务政策,提高涉税人员业务技能,使他们熟悉新的税制环境和税务要求,尽快按照新的制度、流程开展涉税工作。
(二)规范财税基础工作
为适应“营改增”税制改革及征管要求,企业应结合建筑业特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增值税会计核算,在“应交税费”科目下按“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留底税额”和“增值税检查调整”二级科目进行设置,“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11个三级明细科目,及时完善会计核算内容,升级财务核算软件,对接税控系统。
实施“营改增”后,会计核算发生了明显改变,税务流程变得复杂,工作量显著增加,税务处理难度也随之加大,建筑企业应设立专职税务工作岗位,专门负责发票领购、发票保管、发票开具、发票认证、纳税申报等涉税工作,加强税务管理工作,规范税务处理流程。
(三)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
建筑企业应高度重视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抵扣的重要性,只有取得合法、真实的进项扣税凭证,才具备抵扣销项税额的条件,税务部门需制定严格的规章和流程,保障发票的领购、开具、收集、认证、传递、抵扣等整个过程规范有序。首先,全面筛查分包、材料等供应商,优先选择一般纳税人,确保能够取得有效的进项税票,并且及时认证,妥善保管,尽快抵扣,以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其次,财务部门应分项目建立增值税申报台账,包括:销项明细、进项明细、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抵扣明细表等,确保最后税务部纳税申报准确无误。
从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普通发票也成为税务局严查的对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因此,建筑业业务人员应仔细核对增值税发票信息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以免造成企业不必要的损失。
(四)防范涉税业务风险
“营改增”整体上是减税的改革,这是我国政府减税降负的大手笔,但是也应看到,“营改增”是税务规范化的改革,增值税链条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闭环,任何一个环节都难以造假,也无从遁形。事实上,防范涉税业务风险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筑企业应重视对税务风险的内部评估和控制工作,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及时梳理各个税务环节,准确识别税务风险隐患,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税务抵扣的有效性,规范税务处理流程,实现标准化、精细化管理。
市场经营部门应梳理现有业主信息,建立业主信息档案,严格按照“营改增”后的计价规则体系进行整个投标报价管理;法律部门审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监督审核业务部门按修订后的合同模板签订合同;施工管理部门应梳理工程分包商,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录,与分包商按成本定价原则签订合同;物资设备部门应梳理物资设备供应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采用多家供应商比价择优方式签订合同等。
(五)积极开展税务筹划管理
1. 选择最优的供应商,加大抵扣力度。“营改增”后建筑企业适用11%的税率,而一般物資设备的税率是 17%,为此建筑企业应多选择能依法提供高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以加大进项税抵扣力度,降低纳税成本。
2. 明晰合同条款中的涉税事项。对合同条款中价款、发票开具及付款时间等应作出明确约定,比如:将增值税发票作为一项业务列入相关条款,列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内容,及时取得进项发票,合理合法抵扣销项税额,以降低企业税负。
3. 适时新增固定资产,提高工效。当前工程机械越来越普及,建筑企业应利用固定资产可抵税的特点,适时购进先进的机械设备,搭配旧的机械设备一起使用,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工程造价。
4. 积极利用“营改增”优惠政策,创企业利益最大化。近日,发改委等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指出2017年降成本的主要目标是进一步减税降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建筑企业应积极利用各种税务优惠政策,主动采用节税、避税、分散、转移、增加费用等手段,尽可能降低税负。
“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降低企业的总体税收负担,更好地发挥增值税公平。中性的税制优势,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经济新常态下,建筑企业必须积极顺应税制改革形势,及时转变经营管理模式,防范涉税业务风险,并积极实施税务筹划方案,从而持续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企业转型发展带来新的动力。
参考文献:
[1]孙风艳.建筑行业“营改增”的税务筹划[J].改革与开放,2017(05).
[2]余建华.“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与对策研究[J].财会学习,2015(01).
[3]孙涛.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的税务筹划[J].中外企业家,2015(10).
(作者单位:中交一航局海外事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