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背景下西藏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思考
2018-07-14李爱琴孔繁翠
李爱琴 孔繁翠 姚 阳
近年来围绕着如何管好用好科研经费以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国家层面上相应出台了《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国发 [2014]6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50号)、《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等文件都反映出国家对科研领域简政放权改革的决心。以“放管服”为核心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已成为目前高校财务管理实务界和理论界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基于“放管服”改革背景下,剖析了西藏高校科研经费改革面临的问题,并提出改革建议,为提升西藏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水平提供参考。
一、高校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内容解读
高校科研经费“放管服务”,可以进一步提升科研经费使用率,促进科研成果快速转化,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一)“放”。“简政放权”放出科研的活力和动力。《意见》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权力的下放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关于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自主权的下放,如预算调剂、劳务费分配、间接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使用以及横向经费管理等等。二是关于差旅费会议费管理权的下放,高校可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三是关于高校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权的下放,如高校可以自行采购、自行选择科研仪器设备评审专家等。
(二)“管”。《意见》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要求如下:一是高校应应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内部管理办法。二是高校应构建科研经费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通过创新监管方式与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是进一步完善高校内部控制体系,做好科研管理风险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防范。四是进一步完善研经费绩效评价体系。五是高校科研管理也要接受公众监督。
(三)“服”。《意见》对高校科研服务要求如下:(1)营造良好科研服务环境。高校应简化科研管理流程,制定科学合理的科研报销制度,以校园信息化为手段,营造良好科研服务环境。(2)依托“互联网+”,积极推动高校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高办事效率。(3)积极推行科研财务助理制度“,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二“、放管服”背景下西藏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科研经费预算方面。科研经费预算是管好用好科研经费的重要依据,也是会计核算的重要依据。目前西藏高校科研经费预算主要存在问题如下:(1)预算编制欠科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一般是申报人根据个人经验编制的,预算内容不详,致使相关的预算管理制度执行难、落实难,科研经费实际支出与预算存在较大偏差。(2)预算编制不全面。西藏部分高校科研经费尚未核算科研过程中的间接成本支出,如有些科研项目使用学校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固定资产,但未将其归纳到科研成本中,致使科研经费核算不全面,不能准确地反映科研项目的成本。
(二)科研资产管理方面。根据国家相关科研经费规定使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研成果应该归国家所有,但西藏高校科研经费形成的资产管理方面存在二个问题:(1)固定资产共享程度较低。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大型贵重固定资产,其所有权应当归学校所有。而新的课题负责人还会再次购置同样的固定资产,大型贵重固定资产共享性较差,致使国有资产闲置、浪费,降低了科研究费使用效率。(2)科研成果转化率偏低。目前高校科研项目立项率较高,由于缺乏科研成果转换机制,课题结项之后其研究成果应用率很低。
(三)科研经费结余管理方面。西藏部分高校依然存在科研项目结题不结账的现象。这给财务人员造成很大的困扰和工作任务,增加了跨级核算和项目管理的难度,也增加了财务管理的成本,影响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使学校的真实数据不能得到很好地反映。造成科研课题结项不结账的原因很多,如有些高校教改项目规定研究经费总额的30%只能在课题结项后才能报账,这样受相关科研管理制度制约,科研课题结题但不能结账。
(四)财务人员对经费支出的依据可控性较差。许多高校由于科研项目管理与科研经费的核算管理相分离,财务人员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合理性进行考察与验证较难。一方面究其原因:一是《高校会计制度》对科研经费的核算规定不够明确,加之科研项目负责人对于国家出台的财会相关规章制度理解不到位,有时候甚至与会计人员产生认识的分歧;二是财务人员受专业限制,对科研经费某些支出的相关性和合理性无法做出合理判断和有效地监管。三是科研项目一般较长,项目支出涵盖人、材、物等各种支出,项目立项时很难准确预算全部成本细目,导致预算与决算存在一定差距。
(五)科研项目管理与科研经费管理共享程度较低。目前西藏高校的科研部门将主要精力放在科研项目的立项与合同等管理,而科研经费则由财务部门核算与监管。由于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分开管理,财务部门没有科研项目的申报书和预算表,科研信息沟通不畅,科研管理信息共享程度较低,致使财务人员对科研资金使用的全过程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管和风险预警提示,甚至出现某一课题已经被终止,课题组还在继续报账现象。
(六)科研服务方面。提升科研服务是“放管服”改革的重点之一,目前西藏高校科研服务意识与手段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一是尚未形成科研服务意识,依然存在科研经费“报账难”、“跑断腿”、“科研围着财务转”等现象。二是科研服务手段与方法创新不足,尚未利用“互联网+”方式,推进高校科研项目网上办理,科研服务质量与效率较低。
三、“放管服”改革背景下西藏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思考
(一)树立“放”、“管”、“服”意识。高校在“放管服”改革背景下应树立三大意识。一是树立简政“放”权意识。“放”是本次改革的起点,通过“放”权,释放科研的活力和动力,让科研人员将更多时间精力投入科学研究。学校应根据《意见》精神,进一步梳理国家层面和学校层面简政“放”权范围与权限,如简化预算调减程序以及在一定额度内简化科研设备采购程序等,让科研人员充分享受改革的红利,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二是树立“管”控意识。“管”是“放”的保障(卢梅,2017)。通过业财一体化、“互联网+监督”等多元化监管方式与手段,强化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管。三是树立“服”务意识。“服”是“放”的最终目标(张颖萍、卢梅,2017),它要求高校管理机构应强化“服”务意识,以科研人员的合理需求为出发点,“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提升科研服务意识。
(二)构建业财一体化财务共享平台。高校的科研及其经费管理涉及科研、财务、资产、审计等多个职能部门,构建业财一体化财务共享平台是提高科研究费管理效率的最佳途径。首先,科研部门可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科研项目资料档案,以供财务部门科研经费报账备用,实现科研部门与财务部门信息共享。其次,财务助理编制科研经费收支明细的季报与年报,同时建立大型固定资产共享制度,实现财务、科研、资产和审计等相关部门科研信息共享。最后,课题结项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财务决算。通过该平台建设,不仅能帮助项目负责人及时了解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还能让财务、科研以及审计部门及时掌握科研经费立项、执行和结项动态,增强了科研经费的内部控制效果。
(三)完善科研经费的内部控制机制。目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只是停留在如差旅费管理等具体细节上,还未将科研经费管理镶嵌到高校内部控制体系框架内。因此,西藏高校应构建以风险控制为主线,以财务信息共享为中心的科研经费管理体系,有效地对科研经费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管控。首先,加强事前管控。西藏高校应根据科研活动的规律和科研经费使用的特点,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的一系列制度,有效地防范科研经费管理的风险。其次,加强事中管控。一是通过公务卡结算提高科研经费支出的透明度;二是细化科研项目实施中的经费管理,如预算调剂管理、设备采购管理、科研人员诚信管理等。三是实施横向课题与纵向课题差别化管理。由于高校的科研项目包括校级、省部级、国家级以及企业委托课题项目等,项目资金来源不同,其管理要求有一定差距,因此实施差别化管理有利于科研经费核算与监控。最后,加强事后管控。科研项目的事后管控应包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科研绩效评价两个层面,建立科研成果管理制度、结余资金管理制度、科研资产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四)提升西藏高校科研“服”务水平。首先,利用校园互联网平台开展“微财务”,进行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解读,提高科研人员对财务政策理解与掌握,营造良好的科研服务环境;其次,构建科研信息共享与服务系统,精准科研服务,为科研人员打造一站式科研服务;最后,积极探索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探索委派财务助理模式,在科研项目的预算与调剂、科研经费报销以及采取决算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让科研人员安心做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