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教育“新共同体”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018-07-14赵欣浩
文|赵欣浩
当城市化进程从规模快速扩张期逐步进入平稳发展期时,如何消化与巩固城市快速扩张的成果,迅速形成新的城市竞争力,是城市发展中面临的崭新课题。
教育作为区域核心竞争力,公平、优质始终是基础教育发展的两个核心元素。如何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为城市化发展步入新阶段后亟待攻克的难题。
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路径选择
从2001开始,杭州市江干区不断探索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创新做法,在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的基础上,创新办学机制,开展了教育“新共同体”实践与研究,并在一个区域发展水平差异非常大的区域空间里实现了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教育“新共同体”模式是基于江干城市发展以及教育资源分布特点而逐步探索形成的。它以优质教育资源的开放性引入和培育为引导、以因地制宜实现各板块教育水平整体提升为依托、以共同体内外办学主体间良性共生的伙伴关系为组织内核,实现对原名校集团化办学、校际合作帮扶等模式的超越。
从发展过程来看,教育“新共同体”模式共经历了四个阶段。“名校集团化”办学阶段,主要对基础教育优质均衡进行初始探索,也是教育“新共同体”的初始形态;“院校合作”办学阶段,引入高等院校资源为区域基础教育发展所服务,是教育“新共同体”的发展形态;多元主体参与教育治理阶段,通过引入“治理”理念、伙伴关系,有效整合和利用区内以及区外的社会资源来解决教育问题,这是教育“新共同体”格局的形成阶段;区块教育协同发展阶段,区块之内资源共享平台及区块之间的协同联动发展成为教育优质均衡目标的实现载体,这是教育“新共同体”格局的深化阶段。
打造教育“新共同体”模式所取得的成效
相比于传统办学模式以及原名校集团化办学模式,教育“新共同体”在优质教学资源整合引入、区域办学资源共建共享、和谐共生教育治理体系的构建以及特色优质教育资源培育等方面有了进一步的超越与创新。
整合优质资源,促进新校、弱校快速成长。江干区作为一个城市化快速推进的新型城区,区域内有大量新兴办的学校,以及原本底子薄弱的“农村学校”“弱校”。要想快速提升新校、弱校的教学质量,最有利的途径就是通过“连线”式的帮扶,对口承接优质教学资源,促进教学水平快速追赶、超越。新共同体内部优质教育资源的注入,使被帮扶学校和优质资源之间形成互助共生关系,也更有利于学校的自我成长。
依托区域特色,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江干区先后在九堡街道、凯旋街道、城东新城等区块构建了多个区域教育“新共同体”,将区块内具有相似发展境遇和一致利益或价值诉求的学校有机连接起来,实现区域学校协同发展、整体提升。构建同一区域内多所学校形成资源共享、教学互促的“区域网络”,这是教育“新共同体”模式在“点对点”式教育帮扶基础上的提升,主要解决区域范围内多所发展中学校如何打破瓶颈、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引导“伙伴关系”,构建良性共生治理机制。引导共同体内部各主体间生成协作互助、主动交流的伙伴关系,是教育“新共同体”区别于以往合作办学、联合办学模式的重要特质。无论是已经集团化运作的东城教育集团、凯旋教育集团,还是处于“准集团化”办学过程中的教师研训联盟共同体,共同体所属的各个学校都是独立的法人。而作为集团引入的外部教学资源主体,杭师大、华东师范大学等单位在与共同体所属各个学校开展交往时也是根据每个学校的具体需要配置人员、安排工作。
彰显办学特色,培育特色优质教育资源。依托共同体内部的资源互通与外部的力量引入,共同体内部的各所学校进一步凸显特色与优势,使得共同体内部各个学校之间形成高水平上的错位优势,逐步完善优质教学资源的内生成长机制,使既有的共同体从“资源引入”型逐步迈向“资源供给主体”,成为新共同体的扩容与扩展的重要支点,最终实现公共基础教育水平的总体提升,达成“让优质教育资源普惠每一个孩子”的目标。
有效提升教育治理现代化的三点启示
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就是以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为核心,以达到教育共治的结果。实现教育治理现代化,其本质就是对教育改革目的、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培养意义及其条件需求的尊重,就是规范公共权力运行,赋予教育系统更多的自治空间与自治权力,建立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进而实现以法治为保障、以共治为路径、以善治为目标的治理。
从治理主体角度讲,有效的治理,突出强调社会公共事务的多方合作治理。教育“新共同体”的网络组织结构,体现了多元利益关系角色和多个主体共同参与治理的特征,强调了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和权力的多中心化。在这样的组织中,政府履行公共服务提供和治理政策制定的责任,企业承担起教育经费支持义务并进行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绩效评估,理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专家智库、成员学校在各自的权力范畴中相对独立开展专题研究和多种多样的教育活动,理事会在其中协调与解决学校共同面对的教育教学问题。让社会各个主体都能参与到教育治理中来,实现教育“新共同体”的自我治理,正是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突破点。
从权力运行角度讲,有效的政府治理,必须合理定位政府职能。通过简政放权,放权于市场、企业、社会,明确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权力的边界范围。江干区教育“新共同体”多中心、网格化的组织形态改变了以往以政府为中心的格局,进而实现了教育权力在政府、社会、企业、学校、公民之间更大范围的转移。通过调整政府管理边界,实现权力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合理分配。
从组织结构角度讲,有效的治理,必须以科学合理的政府组织结构为基础。江干区教育“新共同体”厘清了政府、学校、第三方社会组织(包括高校、企业、家长和社区)所代表的不同主体的功能与责任定位;形成了理事会、专业委员会、专业智库等多主体参与的组织网络,体现了多元利益关系并存和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治理的特征;建立了以“六联”为主要特征的运行机制(特色联建、资源联享,教师联聘、学生联招,活动联合、中小学联动),开始走向政校分离、自主办学的治理之路,形成了管办评分离与联动的初步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