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消费金融业务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2018-07-13符瑞武邓启峰林平玉
符瑞武 邓启峰 林平玉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 海口 570105)
一、海南消费金融发展现状及特征
(一)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促使消费信贷规模显著扩大
2007年以来,海南消费支出在推动经济稳定增长中的作用逐步增强。2017年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18.76亿元,同比增长11.4%,较2007年增长336.4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与GDP的比值逐年上升,从2007年的28.86%增加至2017年的36.27%。消费对海南经济增长的贡献也稳步提升,2016年消费对海南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1.56%,较十年前提高了3.8个百分点。随着海南消费总量的持续增长以及消费结构升级,人们的消费方式和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利用消费金融产品及服务来提前体验高品质生活成为人们的新选择,商业银行也凭借自身优势成为海南消费金融市场最大的供给方,消费信贷规模扩张速度迅猛,消费贷款额占金融机构贷款额的比重持续增大。2017年,海南个人消费贷款余额突破千亿元关口,同比增长56.36%,增速同比提高5.62个百分点,占全省贷款总额的比重上升到18.23%,同比提高5.4个百分点,较十年前提升8.81个百分点。
(二)消费金融产品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住房抵押贷款份额最大
海南消费金融产品日趋丰富,商业银行的消费信贷产品体系包括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信用卡贷款、助学贷款、购买耐用消费品贷款、旅游贷款、教育贷款和住房装修贷款等,涵盖了居民生活支出的大部分内容。从产品结构变化趋势看,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占据消费金融业务总量的绝大部分份额。2017年末,海南住房贷款余额占个人消费贷款比重超过80%。不过,近十年来海南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占消费信贷额的比例呈现下降趋势,2017年住房抵押贷款占消费信贷额比重较2007年降低12.18个百分点,并在2013年末达到十年中的最低点73.55%,随后受房价上升影响,住房抵押贷款规模扩张速度加快,占个人消费贷款额的比重有所反弹,2017年海南住房抵押贷款规模较2014年增长243.98%,占个人消费贷款额的比重上升8.2个百分点。非住房、汽车和信用卡类的其他消费贷款业务占比则相对较小,但随着扩大消费战略的实施,这部分的消费贷款业务发展开始提速并呈上升趋势。
(三)消费支付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新型消费金融业务快速发展
近年来,一系列电子支付平台及支付工具在海南消费支付领域涌现,这使得消费者的选择范围日益扩大,居民日常的支付观念、支付习惯在电子支付消费偏好的渗透下也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日常非现金支付行为迅速增多。受此影响,海南新型消费金融业务开始崛起,消费支付平台也逐渐增加。2017年,海南新生1家地方法人支付机构,全国性支付机构分公司数量达到29家,支付业务类型涵盖互联网支付,预付卡业务和银行卡收单业务等。各类支付机构提供的服务渠道也更趋多元化,覆盖面越来越广泛。在缴费终端支付、网上支付、电话支付和手机支付等新兴消费支付渠道持续扩大的同时,互联网、手机、电话等支付渠道也开始服务于商家消费、城市交通和校园等领域,有力地促进了居民消费支出的增长,并带动海南新型消费金融业务不断发展壮大。
二、当前海南消费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一般家庭债务负担较大,消费金融需求受抑制
一方面,家庭收支存在不确定性,对消费金融需求形成制约。海南家庭部门收入普遍不高,而物价却持续在高位运行,这造成普通居民的消费承贷能力较弱,制约着消费金融业务发展。2017年,海南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22553元,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却达到2.8%,为全国最高。另一方面,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居民在住房、教育、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刚性支出不断加大,居民预防性储蓄动机明显,家庭更倾向于储蓄而不是承担债务以用于消费。另外,受传统消费理念影响,海南普通家庭一般不会采用主动负债模式实现消费支出,因此居民对消费金融的主动需求动机并不强烈。
(二)消费金融经营主体单一,供给组织体系有待完善
目前,海南消费金融业务最主要的供给主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经营消费金融为主要业务的专业化经营机构较少,这无疑限制了海南消费金融供给能力的发展。目前,海南尚未成立专业化的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这使得消费金融资源主要由商业银行提供,消费金融服务产品一直集中于商业银行。尽管小额贷款公司在海南逐年增多,但是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消费金融资源的能力毕竟有限,并不能促使消费金融供给结构进行优化升级。2017年,海南共有67家小额贷款公司,其贷款规模相对于海南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个人贷款余额规模而言明显偏小。
(三)消费金融产品同质化现象凸出,创新及服务能力不强
产品和服务是商业银行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主要经营对象。从消费信贷产品结构看,海南各家商业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均以住房贷款为主,其他非住房贷款品种也基本上雷同,这些产品不仅类型同质化现象严重,而且在定价方面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同时,商业银行在消费金融业务拓展方面,差异化经营能力不足,对居民耐用商品类消费业务以及旅游、教育等一般用途的个人消费金融服务往往较为零散,难以满足消费需求发展的更高要求。另外,商业银行对消费金融市场热点的深度研究还不够,业务服务创新步伐仍较为缓慢,个性化和差异化服务有所欠缺。这使得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并将部分潜在的消费金融需求排除在外,从而影响了消费金融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三、政策建议
(一)继续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
首先要推动收入分配改革,抑制不合理的高收入,努力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经济增长带来的实惠,为消费金融发展铺设好坚实的物质基础。其次,要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在覆盖层面和层次上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将经济增长与民生改善相结合,提高居民在住房、医疗、教育和养老等方面的安全感,缓解居民预防性储蓄动机,从根本上增强居民消费能力。第三,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控制通货膨胀,确保人民群众的收入稳定可持续增长,切实提高大多数居民的收入水平,从而实质性第提升整体消费能力。
(二)建立多元化的消费金融体系,培育专业型消费金融公司
一方面,要完善的消费金融体系,鼓励新兴消费金融业态发展,推动电商和网络消费金融公司等机构在海南开拓业务,逐步形成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消费金融公司和互联网金融公司等消费金融主体组成的多元化市场格局,全方位提升海南消费金融资源的供给能力,从而提高消费金融业务在海南经济转型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应鼓励本地专业型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展,扩大消费金融供给主体,为更多的消费群体提供更广泛可供选择的金融服务,充分满足不同群体和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从而提高消费者的生活水平。
(三)创新消费金融产品与服务,提升消费金融服务水平
一是围绕新的消费热点鼓励金融机构不断创新消费金融业务,提供适合市场需求的消费金融产品。例如,针对不同人群和不同收入的家庭积极开拓差异化、个性化服务消费的金融产品服务,实现高端产品与低端产品、普惠产品与特色产品的有机结合。二是进一步提升消费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在多层次的消费金融供给主体基础上,推动不同金融机构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消费金融产品。三是激励金融机构继续通过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升级,并以优惠价格和良好服务等来科学引导居民的信用消费行为,为金融消费业务发展提供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