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改新政对金融业产生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2018-07-13戴晚莲
戴晚莲
(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湖南 株洲 412008)
2018年,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一轮的税制改革之风已经刮起,各个不同的税种也开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给不同的行业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不管是车辆购置税、房产税,还是环保税、增值税等,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其中,对于金融业来说,实施增值税新政不仅会给金融行业中的传统经营理念带来一定的冲击,也会对管理模式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金融业需要对此高度关注,积极地采取相关的应对措施,从而促进金融业的业务发展和效益的不断提升。
一、2018年主要税种实施新政策概述
(一)增值税
从2018年5月1日开始,制造业等行业的增值税将实行16%的税率进行征收,相当于以往的17%征收率来说下降了1%,而交通运输、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也开始降低,从原来的11%下降到10%。其中,因增值税的改革使金融业受到非常大的影响。如2018年1月1日开始,资管产品管理人就需要根据其资管产品运营业务的实际收益缴纳税款,即需要按照3%的征收率来缴纳增值税。对于金融投资者来说,更加关注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公司的税收成本。但是,从实质上来说,资管产品管理人从2018年开始缴纳增值税的做法,并不一定会直接影响到其他投资人的收益。但对整个金融市场以及金融收益的稳定发挥一定的调节作用。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实施了增值税新政之后,在金融产品的开发及产品定价的过程中会权衡考虑税收成本的因素。
(二)环保税
2018年1月1日,环保税正式以法律的形式出现,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从2018年1月1日起,不管是行政单位、事业单位,还是社会中其他性质的企业,若是出现污染环境的行为,都需要缴纳增值税。这个新税种的出现,取代传统的征收排污费的方式。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明确规定了环保税的纳税人。简单来说,不管是直接向环境中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各个企业,还是其他生产经营者,需要交纳环境保护税,都是环保税的纳税人。环境保护税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生态环境保护,也表明了中国进一步地完善了绿色税收体系。征收的环境保护税全部都会作为当地的地方收入。目前,全国上下已经有很多地区根据环保税的相关法律制定了适用税额,也有更多的企业开始投入到环保的行动中。环保税的实行,不仅增加了各个地区的环保资金,也能够让各地政府更好地治理环境污染,让各个企业都能够提高自身的环保意识。
(三)车辆购置税
根据税改新政要求,车辆购置税将恢复到10%的征收率,而新能源汽车,则会继续享受免征政策。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国家会针对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按照10%的法定税率进行征税,相对于与2017年7.5%的车辆购置税来说,这项政策的实行,使得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上涨了2.5%。但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购置新能源汽车依旧不用交税,继续实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
(四)关税
税收改革之后,中国调整了进口关税的征收税率,其中,某些进口食品的税率出现了大幅度的下降。对食品等消费品的关税及各种原材料的关税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调整之后,现有的关税税收项目为8549个。从2017年12月1日开始,部分消费品的进口关税就出现了大幅度的下降,平均税率从原本的17.3%下降到了7.7%,包含了食品、药品,以及家用设备和百货等各种消费品。2018年1月1日,国家又开始取消钢材等产品的出口关税,并且还适当地降低了磷灰石、钢坯以及三元复合肥等产品的出口关税。关税的大幅度调整,表明了中国推进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决心,也反映了中国将继续保持全球合作共赢的态度。
(五)水资源税
从2017年12月1日开始,北京、天津、四川以及河南等地开始征收水资源税。这项政策的实行,将对取用水的实际形式实施差额征税的方式。其中,地下水的征税额将会高于地表水的征税额,而对于某些特种行业,则会采用从高征税的方式,至于限额内农业生产的取用水,则一律免征。水资源不仅关系到国计民生,也会关系到生态安全。水资源税的实行,通过发挥税收制度的调节作用,有利于地方政府做好水资源的管理工作。
二、增值税改革的效应分析
增值税是一种以商品(包含着有应税劳务)在流传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实际增值额来作具体的计税依据进行增收的。从计税原理分析,增值税是对商品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流通过程中以及实施各项劳务服务过程中等多个不同的环节中的新增价值进行征收税款的流转税。这种税为价外税,一般由消费者承担。当然,只有商品发生了增值现象才会征税,没有增值则不会征税。目前,这种税种已经成为了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其税收收入要占所有税收的60%以上,是税收收入最大的税种。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增值税,而征收的款项有一半会纳入中央财政收入中,剩下的则为地方收入。另外,针对于进口环节产生的增值税,则由海关进行征收,所征收的税款全部纳入中央财政收入。主要税收类型有:
(一)生产型
生产型增值税是指在征收增值税的过程中,所征收的税款只能够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中有关生产资料的税款,而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包含的税款则不允许扣除。因生产性增值税的纳税额比较多,总体上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所以被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二)收入型
在征收增值税的时候,只能够扣除固定资产中被计提折旧部分的税款,而其他部分的税款则不允许计入增值税的扣除项目中。
(三)消费型
消费型增值税是增值税中占比最大的类型。这种增值税是指在向纳税人增收增值税的过程中,可以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包含的所有税款一次性扣除。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其他的生产资料就不包含在征税范围之内。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全国上下都开始实施消费型增值税的税收模式。
增值税改革的作用:2018年5月1日,新增值税大幅度地实施减税政策,将会进一步地减轻各个企业的负担,从而促进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在这样的背景下,整个市场活力将得到激发,社会创造力也将会得到更好的发展。
三、税改新政对金融业产生的影响
按照现行税法,目前我国对金融业征收的税种有14种之多,“营改增”以后主要征收增值税和所得税两大税收。纳税身份发生改变。
在全面推行营改增政策的过程中,国家也始终保持着行业税赋的“只减不增”模式。从金融业的增值税改革之后的政策来看,原本在营业税中的一些优惠政策,都已经通过各种方式转移到了如今的增值税政策当中。在简易计税的情况下,对金融业实行3%的征收率。若是采用不含税的计算方式来看,现在的征收率相当于原来的2.91%。同时,在金融企业经营的过程中,所取得的各项支出也可以进行抵扣,当然,这里的增值税抵扣也需要通过相关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来进行的。
对金融业来说,增值税的只减不增,除了政策的支持之外,对于金融企业本身也有要求。要充分地做到增值税的只减不增,那么金融企业也必须针对当下的增值税政策来调整对增值税的管理,并积极地掌握和合理地应用增值税政策,然后再利用增值税进销项税额可以相互抵扣的特点,通过取得合理的进项税额来抵扣企业的销项税,从而达到使增值税额减少的目的。金融业原本属于营业税的纳税人,在税改新政实行之后,金融业也开始转型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对于刚刚开始接触到增值税的各个金融企业来说,其是否能够享受到“营改增”减税的政策,关键就在与金融企业能够充分地掌握到增值税进销项税抵扣的相关政策。因此,为了能够享受到营改增的减税政策,金融企业就可以针对每一项业务都进行合理地把握,看其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其一,对于金融业来说,增值税的扣除凭证主要集中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因此,针对企业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妥善利用。其二,可以采用排除法来判断企业中所发生的某项增值税业务是否能够进行增值税抵扣。其三,针对某些可以全额抵扣增值税的项目,应该全面掌握并熟记,比方说免征增值税项目、个人消费购进的固定资产以及不动产等等。
(一)资产管理产品的价格会受到调整
在财税[2017]56号文件中,针对资管产品管理人的纳税方式有了明确的规定。对于资管产品管理人来说,在税改新政实行之后,将针对其在运营资管产品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开始纳税,其纳税的方式主要采用简易计税法,按照3%的征收率来进行征收。金融业中的相关企业在设计资产管理产品时,则会更加容易地测算出税收成本,并考虑税收成本的因素。如针对某个资产管理产品来说,企业想要测算其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那么企业首先就应该分析其投资的具体方向是否在增值税的增收范围当中。一般来说,对于投向非保本收益的资产管理产品,不会征收增值税。而针对投向保本收益的资产管理产品,则会征收增值税。其次,企业还需要分析所投资的产品是否能够免税,一般来说,投向国债、地方政府债等获得的收入均不用缴纳增值税。而当金融商品转让之后,一般需要根据盈亏相抵之后的余额来进行计算,并缴纳相关的增值税。最后,所有应征增值税的收入都应该按照3%的征收率进行统一计算、缴纳。
(二)产品运营业务的核算发生了变更
对于增值税内部管理来说,增值税的凭证管理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对于金融业来说,虽然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用于增值税的抵扣,但是也必须在认证勾选之后才能够抵扣,而且当期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需要在当期进行申报抵扣。对于非交易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是与金融企业实际交易业务不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坚决不能抵扣。
对于金融业的理财业务来说,为了能够更加适应于增值税新政,应该积极地建立单独的会计核算、统计分析以及相关的绩效考评体系。对每只理财产品分别建账,进行单独核算。根据财税[2017]56号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可以得知,针对资管产品运营业务的销售额、增值额,应该与其他业务进行分别核算。若是没有进行分别核算,那么资管产品运营业务也不能够采用3%的简易征收征收来进行纳税。
(三)增值税的应纳税额难于估算
在税收新改政策中,“营改增”后筹划税收优惠,科学计算应纳税额,必须完善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将企业中的每一项业务的增值额先计算出来,才能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但是对于金融行业来说难以做到。如针对商业银行来说,其不管是理财业务,还是贷款等业务,不仅无法取得销项税的发票,也很难确定实际的进项税额,导致增值税的应纳税额就很难确定。
四、金融业在税改新政背景下的发展策略
在税改新政的背景下,金融行业受到“营改增”政策的影响,应积极地做好相关的应对措施,从而切实地符合新政策的要求。
(一)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
2018年,税收改革加大了力度,其覆盖的范围也更加广泛,对于社会中各个行业都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实行增值税新政之后,金融企业也开始由先前的营业税纳税人变成了增值税纳税人。为保证相关工作能够顺利地进行,企业的财务人员也需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及时的沟通,积极筹划税负变动影响,降低经营成本,纳税业务能够切实地符合增值税新政策。
(二)重视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
由于金融行业的覆盖范围非常广泛,所面临的客户类型也极具多样化。因此,在税改新政实行的背景下,金融企业的业务系统改造也应该尽量地满足不同客户的开票需求,从而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在“营改增”之后,金融企业也需要缴纳增值税,所以还需要重视增值税发票的问题,加强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保证开票、发票传递等过程都有序进行,避免出现发票遗失的现象。
(三)改造核心信息系统
在税改新政实施的背景下,“营改增”的政策也开始在金融业全面实施。因此,为了完成从营业税纳税人到增值税纳税人的身份转换,金融企业也需要针对原本的核心信息系统进行改造,以便能够更好地适应增值税的纳税业务,满足成本支出核算等各个方面的要求。具体来说,金融企业应该根据自身所使用的增值税计税原理和自身业务的实际需求来制定出最合适的核心信息系统改造方案。从金融业本身所具有的性质而言,当前主要有两种比较合适的核心信息系统改造的模式:其一,“价税分离”模式,这种价税分离模式是根据增值税的特点进行的,在这种模式下,不仅需要改造核心系统中的核算体系,也需要改造实际的计税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满足增值税税费的缴纳要求。其二,外挂式税务处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不会对核心信息系统进行完全意义上的改造,而是针对原来系统所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完善。而且,这种模式所需要的成本相对来说也比较低。
五、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税改新政的背景下,社会中各个行业都会受到相应的影响。而金融业,则是会受到“营改增”政策的影响。对于金融业而言,这项政策既是挑战,也是机遇,需要企业好好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