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三大视角下探寻资本下乡之路
2018-07-13董雨檬张莞滢蔡孝妍
高 瀚 董雨檬 张莞滢 陈 艳 蔡孝妍
一、资本下乡动机
据调查显示,多数民间资本企业家在资本下乡前主要经营工商企业,而非农业企业,而使他们弃商从农思想的转变也大有原因,因此存在着“动机说”这一现象。
首先,部分地方政府对于农业发展的推进过程存在政绩冲动的现象,因此针对资本下乡进行大力鼓励宣传和号召,“凡是流入耕地超过1000亩的,地方财政每亩补400元,规模越大,补得越多”国家的各种支农项目都密集进入工商资本。政府针对资本下乡企业给予大量财政补贴,以至于出现非常普遍的状况是,依靠政府财政资金弥补农业经营亏空维持运转。
由于缺乏对资本下乡企业的考核和测评,进入门槛较低,不乏出现企业逐利的思想:单纯套取政府补贴,将取得经营权的林地进行贷款从而获得银行贷款和国家林地补贴等现象大有所在。上述依据与圈而不种现象正好相吻合,由此资本下乡在意料之中失败了。而另一种极端现象是,部分民间资本下乡后从事非农项目,他们并非种植粮食作物而是种高价经济作物,甚至发展观光农业,房地产业等,与资本下乡的初衷背道而驰,然而这些不良现象出现时,在当地并没有受到政府的大力管制,相反地一些地区的政府还动用财政资源进行支持。同时在这种境况下易造成:资本家借种田为由与地方官员形成资本与权力的勾结,共取所需,从而滋生权利腐败现象。
在研究分析中,我们还了解到资本下乡企业不仅是因为从事非农领域的事业会获取更高的收益点,同时他们无奈的表示,为连片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就要为最不愿退出农业生产的农户支付高额租金,而这一笔租金高达1000元每亩,单纯依靠种植粮食所获取的收益无法与高额的成本代价相抵,无法盈利,所以他们转向非农领域以此获取良好效益。而就政府而言,倘若资本下乡企业一旦濒临破产,就会放弃对土地租金的支付选择跑路,农民就会寻求政府而这一笔重担将由政府承担,甚至会导致一定的社会风险。
由上述现象我们发现,在政府与企业互动这一过程中,缺乏合理的管理机制和严格的法律条例。在对于企业入乡的筛选过程中,应该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提高资本下乡进入门槛,有效的遏制投机企业的牟利行为,核实进入的企业从事农业是否属实,在最低程度上降低资本下乡的风险,保证资本下乡机制的稳健运行。其次,政府不应当一昧的鼓励工商资本大规模下乡投资,为工商资本提出适当的建议,选择合适的土地规模,进行精耕细作的方式才能更有效的提高产量,从而实现多方收益的局面。
二、农业产业的特殊性
规模经营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中被采用,但是对于农业而言,却不能与之相适应。第一,农业是一种“生命生产活动”,具有不稳定性的性质,无法进行大规模统一劳作,所以当企业家使用公司化的模式付诸于农业上时完全行不通。第二,我国为农业大国,农业产业占比面积较大,在对于劳动者看管和监督上农业的难度远远超过工业,工业企业存在于相对封闭集中的环境之中,管理者可以随时监督,然而在广阔的农地上对农户进行集中看管是很难克服的障碍。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农户偷懒。第三,每亩土地的质量参差不齐,不能做到一致化,所以在支付同等价位租金的情况下,企业家很轻易就会产生心里不平衡的状态,资本下乡的积极性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削弱。
显而易见农业具有生命性和自然性,如何在资本下乡之路上摸索出一条合理的经营模式尤为重要,工商资本欲破除“外来性”这道障碍是当务之急,深入农民群众,学习成功乡镇企业扎根乡村的精神,逐利虽然是企业的出发点,但是只有做到真正意义上多为农民的利益考虑,才能实现双赢的共同局面。而站在企业角度考虑,如何最大程度降低因分地质量不均,而产生的心里不均衡也是需要直面的,在采用“反租倒包”形式时,作为中间桥梁的合作社,在商谈土地租金价格时,应根据土地等级划分不同的价位,而非采取统一价格,另一方面政府对于获取优质土地资源的企业所分配的补贴可以适量减少,而对于稍差的土地资源可以给予更多补贴,再补贴分配这一环节中,政府应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政策对企业进行补贴,两者相结合,才能提升资本下乡企业的积极性。
三、村民视角
土地对于农民而言,是谋求生计的救命稻草,当他们选择返城归乡的时候,他们依旧可以自主的选择耕作农地,因此绝大部分村民具有“土地情结”。所以在最初推行土地流转政策时,在他们看来如同剥夺了他们生活权利,,而中间流转组织(合作社)为了加快土地流转效率,往往会使用强制手段从农民手里获取土地资源,相对而言好一点的局面是:与农民洽谈时提高租金使村民勉强交出土地。然而出现这些情况的根源是,缺乏一种机制去保障农民的权益,使他们自身处于弱势地位,随着越来越多的资本下乡企业进入农村,一旦企业选择机械化的模式,那么大量农村的劳动力就会被闲置,他们将会面临失业的高风险,政府缺乏对于资本下乡后农民就业情况的考虑。其在当前的农业领域主要依靠的是两部分人群的劳作,来支撑农村的生产秩序。一种人群是缺乏进城机会的中老年人,另一种人群是因其他原因无法离开农村的青年人,形成了小农经济体制。而资本下乡必是粗放经营,其粮食亩产远低于小农,若全国都由资本来种粮,占世界8%的中国耕地肯定是无法养活占世界20%的中国人口的。不仅如此,资本下乡通常会与留守农村的老弱病残发生不可避免的矛盾,在这两者之间缺乏有机联系,并且两者之间互不信任。
通过上述所发生的现象,从农民的利益出发,落脚于农业的发展是资本下乡关键的突破口。如果资本下乡企业仅仅怀揣逐利的心进入农村,那么最后发展的局面将会是农业被资本吸纳,农民被排斥出村庄,小农经济彻底瓦解,农民丧失话语权,农业将面临岌岌可危的困境。就农民自身而言,通过零散的个体与资本家谈判是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他们需要凝聚集体力量,形成维护自我权益的农民合作组织,打破农村与资本结构失衡的状态,使农业吸纳资本,从实际上推动“三农”的发展。
四、结论
不可否认的是资本下乡提高了土地利用率,推动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但是还存在诸多弊端,这还需要政府对资本下乡及土地流转市场的严格监控,对违法行为及时制止,深入考虑农民利益,而不再是狂热的招商引资,为农户与企业之间沟通合作建立良好的发展平台。而企业应该深刻意识到单纯的追求利益并不可取,只有着眼于当前农民的根本利益,扎根农村,减弱农户对资本外来性的排斥,才能实现双方共赢,稳步发展的局面。
参考文献:
[1]胡必亮.“以厂带村”与村庄发展.中国农村观察,第5期,2004.
[2]黄宗智,彭玉生.三大历史性变迁的交汇与中国小规模农业的前景.中国社会科学,第4期,2007.
[3]郭亮.资本下乡与山林流转——来自湖北S镇的经验.社会,第3期,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