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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营改增”改革对建筑企业的影响

2018-07-13田训浩

炎黄地理 2018年4期
关键词:营业税建筑行业增值税

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对税收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这项政策的实施是我国的一次重大改革,也是对我国税收制度的完善。建筑业营业税改征为增值税,涉及建筑业及其上下游产业链,对建筑业的发展影响深远。本文对“营改增”给建筑企业带来的影响进行了全面分析,有利于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有利于提高建筑业管理水平和建筑施工水平,有着较强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建筑行业;影响

1 相关概念界定

1.1建筑业概念界定和分类

建筑企业是从事建筑产品生产和经营的经济实体。它是建筑生产力发展和建筑技术进步的主导力量。中国建筑企业的分类有:

①按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分为全民所有、集体所有以及各类合资经营的企业;

②按管理形式分为区域型、城市型和现场型企业,还有专事承担海外工程的企业;

③按专业化分类时,有按产品对象分的冶金、铁路、化工、电力等专业企业;也有按工艺专业化分的基础、结构吊装、装修、设备安装、管道安装等专业化企业。

1.2营改增相关概念

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

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从财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看,营改增试点主要包括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1.改革后,原来缴纳营业税的改缴增值税,增值税在现行增值税的基本税率17%和低税率13%基础上,新增加了两档低税率6%(现代服务业)和11%(交通运输业);

2.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先在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进行;

3.在试点期间,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且根据增值税特点进行调整,原归属于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的收入仍然归属于试点地区;

4.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规定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2 营改增”改革对企业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建筑业将会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建筑业企业需要认真分析、积极应对,努力抓住“营改增”可能带来的机遇,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和涉税风险。

2.1对企业收入、成本及项目毛利的影响

实施“营改增”改革前,营业税是按照合同额的3%计算,并作为合同成本的一部分,在财务报表的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中体现。除税费外的其他合同成本中是包含营业税或增值税额的,比如原材料成本、项目分转包成本、运费等。

实施“营改增”改革后,建筑业企业签订的合同额一般是含税收入,在核算营业收入时先要转换为不含税收入,营业收入是合同额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金额,增值税额在财务报表的利润表中是不体现出来的。合同成本支出中包含的增值税由于可以进行增值税抵扣,也须从成本中剔除出来。

2.2對企业资产和负债的影响

在资产和负债方面,按照增值税的抵扣政策,建筑业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原材料、机械设备等资产项目时,可按规定将相关支出中包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从原价中扣除,资产的入账账面价值会因扣除了进项税额而降低。同时,进项税额的增加减少了应缴增值税的金额,企业负债中的应交税费科目就会有所降低。因此,资产结构和负债结构将会随之变化,资产负债比率、资产收益率等建筑业企业资质指标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

2.3对企业净利润的影响

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还会对企业的净利润带来一定的影响。如果企业获取的进项税额由于不符合抵扣的条件或者未取得进项税额专用发票,进项税额部分就不能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扣除,增加了应缴增值税额,并且进项税额部分因不可以抵扣而计入相关资产或项目成本中,提高了企业运营的成本,最终会减少企业的净利润。另外,当期缴纳的流转税额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依据,如果应缴纳增值税提高,那么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也将增加,最终也会导致净利润减少。

2.4对企业税负方面的影响

2.4.1、可以实现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实施“营改增”改革前,建筑业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适用3%的营业税税率。实施“营改增”改革后,建筑业将会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虽然适用的税率有所提高,但允许抵扣项目支出中已包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越多,企业的税负就越轻。同时,建筑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巨大,购置固定资产的当期可以产生大量的进项税额,也将减少企业当期应缴增值税额。

2.4.2、增值税抵扣链条更加完善

随着实施“营改增”改革试点范围的不断扩大,原有适用营业税的纳税人逐步转为了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税基将进一步扩大,最终实现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征收增值税。建筑业涉及上游行业多,如果上游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建筑业企业将可以获取更充分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减少应缴增值税额,降低企业流转税税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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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左莉.建筑行业“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J].财经界(学术版),2016(21):30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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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王国斌.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J].现代经济信息,2014(10):244.

[6] 郭治财. 建筑业的“营改增”问题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4.

作者简介:

田训浩(1995-),男,汉,河南商丘人,云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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