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县区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的探讨
2018-07-12李梅
李 梅
(大通区会计核算中心,安徽 淮南 232000)
随着我国国库收付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机制也已成为了财政监督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建立起一套科学、完整、实用的动态监控体系,是财政部门把好资金支付关的重要保障。县区财政在强化财政管理、严肃财政纪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何更好地推进县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工作,已成为新形势下国库管理的重要课题。
一、加强县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的重要性
(一)完善县区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机制是国库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起步于2001年,经过了十几年的探索实践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区级财政部门由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却只有短短几年时间,由于基层财政部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起步较晚,动态监控机制建设也相对滞后,因此,对财政资金的监管也相对薄弱,成为了制约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瓶颈。因此,完善县区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机制已刻不容缓。
(二)加强县区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机制能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县区财政是我国财政基层,承担着基层财政纷繁的事权,而基层部门人员少、事务多的现状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财政对资金的有效监管,依靠人力对资金的收缴、支付全流程进行监督,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容易疏漏。通过县区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工作的开展,依托信息化网络体系,财政部门能及时掌握财政资金支付信息,发现违反制度要求或涉嫌违规违纪的异常支付行为,从而保证财政资金的支付安全,降低支付风险[1]。
(三)加强县区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体系是推动廉政建设的有力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成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增强财政透明度,落实预决算公开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等敏感支出的监管,落实“八项规定”的要求[1],成为新形势下财政工作的重点。因此,建立健全县区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体系,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也是减少腐败滋生,打造阳光财政的必要手段。
二、县区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的缺失对于动态监控管理的制约
由于我国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没有西方国家的发达完善,相对于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推进来说,在制度方面还不够完善,虽然各地区都在积极开展动态监控体系的探索,但目前还没有形成一套相对统一规范的动态监控制度。在监控范围、监控内容、实施程序、纠偏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缺乏行政法规和上级文件依据,影响了动态监控工作的有效性,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动态监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财政资金收支业务未能达到全覆盖
由于县区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未能涵盖所有资金收支业务,导致一部分资金未纳入到国库平台统一管理,因而就有部分资金游离于财政监管之外,没有被纳入到动态监控的范围中,导致了动态监控存在一定盲区。例如:部分资金监管只涉及支出,未涉及收缴,土地出让金收入、行政事业性罚没收入等一些非税收入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之中。
(三)监控范围没有延伸到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全过程
目前,区级动态监控只涉及到财政本部门及各预算单位,而对于国库集中支付的最后环节—代理银行的监管比较薄弱,认为钱从财政出去了就和财政无关了,对代理银行是否按照财政部门的支付指令及时、规范、准确的支付资金,是否按要求先支付后清算,是否能快速准确的上传公务卡消费等信息,是否积极履行各项服务职能,规范高效地为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提供代理服务等没有进行有效监管。
(四)监控手段过于单一
从目前的县区级动态监控管理体系来看,财政部门仅依靠国库平台系统对资金收付业务的异常情况进行警示、提醒以及阻断。单一的监控方式,不仅使监控工作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不能全方位、全流程的对收支业务进行监督管理,而且使监控的效果也大打折扣。如虽然监控的预警规则目录是不对外公布的,但一些单位在国库集中支付执行过程中,总能总结出一些规避监控规则的方法和手段,导致监控力度削弱。这就需要我们对动态监控体系进行更加科学地设置,全方位、多角度的实施监管。
三、推动县区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体系建设的措施
(一)完善信息系统建设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依托的是信息化网络系统,而动态监控系统也需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确保实现预警高效和信息集成,从而达到实时监督、智能预警、综合分析的目的。考虑到网络安全的问题,我区的国库平台使用的是财政专网,专用的网络、专用的电脑,才能保障财政资金支付的安全、高效。
(二)扩大动态监控范围
一方面,逐步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到动态监控的范围,包含预算收入、非税收入、预算支出、往来支出等,使动态监控贯穿财政业务的全流程;另一方面,动态监控应该延伸到资金支付的整个过程,从指标下达,计划批复,支付录入到支付审核,银行清算,对资金支付的全过程实施全流程监控,形成一个完整的监控链条。
(三)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监控机制
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的作用是将财政监督职能由事后监督前移到事前、事中的防范,比如对于支付申请书的规范填写要求预先设置,对不合规的进行事前提醒;对于违规进行的单位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进行预警;对于改变专项资金使用用途的予以阻断。使不合规的支出被提前甄别出来,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而事中、事后的监督是对事前监控的有效补充,对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挖掘,为今后的财政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四)科学地设置全面预警规则体系
构筑全方位、多角度的动态预警规则体系,使预警规则更加科学、完整、准确,以提高动态监控工作的效果。一个运作高效的监控体系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应随着财政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政策关注的热点而不断更新。比如“八项规定”出台后,针对“三公经费”的支出应增加专门的预警规则;针对民生工程及扶贫资金等重点项目进行重点监控,对专项资金改变资金用途,挪用项目资金以及其他违规事项进行重点监控。
(五)强化动态监控结果统计分析功能
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大数据优势,利用动态监控系统数据分析的功能,深入挖掘信息的价值。通过分类比较、综合分析、趋势分析等多种分析方法,对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相关信息进行监测、判断、核实、处理和数据挖掘分析,以达到对信息数据的充分开发和利用。如通过信息的分析,对同一单位的不同时期进行纵向比较和对预算单位之间进行横向的对比,从而发现问题;通过及时纠正预算执行偏差,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以达到纠偏、警示、威慑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