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财务“村账乡管”的思考
2018-07-12侯平
侯 平
农村财务管理的形式主要实行“村账乡管”模式。“村账乡管”,即农村财务委托代理记账制度,是在坚持村组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民主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村民自愿、依法委托的原则,将村民委员会的资金、账目交由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各村民委员会不再设立会计机构,只设一名报账员,负责管理本村民委员会的资金、资产等财务管理工作,村级资金由乡镇代理中心会计代理。
一、实施“村账乡管”的意义
(一)实施“村账乡管”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成立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实行“村账乡管”委托代理制,村里的所有开支都必须通过代理中心反映出来,这样就有利于镇政府了解村级集体经济的运行情况,切实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进一步压缩非生产性开支,把更多的资金用到农村建设,管理和服务上,通过改善农村环境,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同时,能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使广大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得到实现,为改善党群关系,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促进农村社会稳定提供重要保证。
(二)实施“村账乡管”有利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成立代理中心,村里的每一项支出必须经过民主理财小组、代理中心、镇分管领导的审核,代理中心才能给予报销。村干部除了制度规定的权力以外,没有其他特权,改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关口前移”将从源头上遏制贪污腐败、挪用公款、公款私存等违法犯罪现象,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二、实施“村账乡管”的实践
(一)机构设置,人员配备
各乡镇成立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纪委、组织办、财政所、经管站、民政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协调、宣传发动、人员调配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管站,经管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镇成立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实行电算化管理,具体负责农村财务的管理核算工作,代理中心设主任一名,总会计、总出纳各一名,负责村级财务总核算、集体资金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代理中心会计由镇政府统一选配,到代理中心集中办公,接受经管站的监督指导,行使原村会计的职能,具体负责代理村集体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业务。
(二)财务清理与移交
各村的账款移交前,镇成立财产清查工作小组,要求各村必须开好村“两委”会、党员会、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后以村委会的名义写出村级财务委托代理的书面申请,报镇政府批准。
进行财产清查,张榜公布。对集体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债权债务、产品物资、其它资产及各种账簿、账据、账账、账表不符的,要查明原因,按政策规定处理。清查结果张榜公布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并由村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进行财务移交,签订委托协议书。清理完毕后,在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后,填写交接清单,并签订委托协议书。清理现金并全部纳入镇代理中心,三个月内的白条、借条,要及时追回现金,确实一时难以收回的一律记入往来账,不准白条抵库,杜绝设账外账、小金库。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对遗留问题较多,一时难以解决的村,可先进行移交,待问题解决后,根据处理结果调整有关账目。
村取消会计和现金出纳,设一名报账员,报账员的产生,须通过镇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经镇政府聘任后方可上岗。
(三)账簿设置
1.村级设置三账五簿,即现金日记账、代管资金日记账、经济往来明细账和集体用工登记簿、固定资产登记簿、低值易耗品登记簿、产品物资登记簿、“一事一议”登记簿。
2.代理中心会计按村分别设置六账三簿,即:总账、收支明细账、经济往来明细账、产品物资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积累分配明细账和低值易耗品登记簿、集体用工登记簿、经济事项登记簿。
3.总会计设置总账、代管资金明细账。
4.总出纳设置现金日记账、存款日记账、备用金登记簿。
(四)运行程序
1.每月的1-2日为各村的集中民主理财时间。村报账员将村干部签字、手续齐全的上月收支原始单据,交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合格后加盖民主理财章。审理过程中对争议较大,无法定论的开支事项,可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裁决。
2.每月的3-9日为上月财务的集中处理时间,各报账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月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手续齐全的收支单据报代理中心,代理中心依据有关制度再对其进一步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并结出科目余额表。
3.每月的15日为全镇集中公开日,公开榜由代理中心主任、中心会计、村报账员签字,并加盖代理中心章后方能公开。对公开后群众反馈意见,代理中心要于5个工作日内拿出处理意见。
4.每月的17-20日为档案整理存档时间,由代理中心将村里上月的账簿、凭证、报表,公开榜及有关资料整理存档。
三、推进“村账乡管”的对策
(一)规范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加强财务管理
1.收入申报制度。村级收入的所有资金要及时足额的存入镇代管账户统一管理,村级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收入三日内交代理中心代管专户,5000元以上的随收随交。村所有收入必须使用统一的收入票据,不准坐收坐支,不准私设小金库。
2.支出审批制度。村级支出实行备用金制度和报账制,备用金大村2000元,小村1000元。超出备用金由代理中心会计、主任、镇分管领导签字支出,重大支出由镇分管领导、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支出。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发生业务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经村财务审批人签字,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由村会计、代理中心会计根据规定进行审核,不合理的退回。村发生支出业务,除兑现本村村民零工、村干部工资、市场零星购物等情况外,一律使用正式发票,严禁白条入账。
3.大项目审计制度。涉及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购置设备等情况,镇有关部门对项目的预决算、招标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村级涉及到1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和购置设备,由镇有关业务部门评估,经管理区书记考察同意,报项目审理小组审核,镇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对十万元以上的重大开支项目须经镇党委、政府成员集体研究决定,镇长签字审批。村级基本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工程预决算制度,对5000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都要进行招投标。
4.举债申请制度。村级所有举债必须经村“两委”“两个议事会”酝酿讨论,召开村民(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作出决议填写举债申报表并报镇政府备案,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核实通过后方可进行举债,将资金交代理中心管理,否则不准报账、入账,所负债务村集体不负责偿还。
5.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各村每月末定期召开一次民主理财会议,村支部书记、主任、会计、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有关人员参加,实行现场理财。同时邀请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对理财过程进行监督。理财时,村会计将当月发生的收支业务逐项向理财小组成员说明,理财小组成员审核无误后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否则不予入账,由当事人自负。每月结账后,由镇经管站统一印制表格,统一公布内容,统一审核,各村于每月15日将上月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年终将全年财务状况张榜公布。重大经济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随时公开,村干部及其他人员报酬总额和村年招待费总额年终专项公布。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15日定期检查,以保证财务公开的及时性、真实性。
(二)制定实施系列制度,保障农村财务代理工作健康发展
1.建立收入台帐制度。根据年初制定的财务收支计划,建立收入台帐制度,明确本年度的应收项目、数额、时间,确保应收尽收。没有及时收交的要查明原因视情况做相应的处理。
2.报送审计制度。每月的3-9日由村会计将上月的收支原始凭证送镇代理中心办公室,由代理中心进行复核、结算、账务处理,并编制有关会计报表送交各村。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加盖审计章后入账,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剔除,对审计出的问题给予审计回执,督导整改。
3.实行村会计请假单制度。对于当月没有收支业务或其他情况不能按时到代理中心报账的,需填农村财务报账请假单,无故不请假发现有一个月不报账的对村会计罚款50元,两个月不报账的停止村会计工作,集中学习检查,三个月不报账的对村会计予以解聘;请假单一式两份,村委和经管站各存一份;请假1-2个月的有村负责人、管区会计签字经管站长审批,请假3个月内的有镇分管领导审批。
4.部门配合制度。参与村级对上争取资金的镇有关部门、管理区要搞好配合,保证所争取资金及时足额的存入镇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账户。管理区要了解村级财务收支情况,确保其资金都通过镇代理中心账户,镇直部门的所有涉村收支也要通过镇代理中心账户。
5.审计记录传阅制度。每月由经管站将上月各村财务审计情况汇总后交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传阅,便于掌握村级运转情况。
(三)健全账簿,严格标准
1.严格入账手续,所有的原始凭证必须是正式的票据,收支事项要真实,计价准确,经办人签名证实,村负责人签批,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签字盖章,经管站审计盖章后方可入账,严禁非正式发票和手续不全的单据入账。
2.及时报账,村级所有收支事项,经办人要及时与财务人员结算清楚。不得跨月结算,否则,按挪用公款处理,支出由经办人自负。
3.对债务要进行登记核实,当年未偿还清的结转下年清偿。债权债务,年底进行检查,对各村新增加的债务,数额较大的由支部书记讲明原因,无正当理由形成的债务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4.财会人员对当月发生的收支事项要当月整理入账,做到日清月结,月末会计与出纳员进行盘点核对,余额由出纳员清点后盖章。
5.会计账簿、凭证要由财会人员管理,并在镇代理中心办公室存放,严禁非财会人员管钱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