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执行难”反弹的三种现代理念
2018-07-12余向阳刘熙瑶
余向阳 刘熙瑶
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随着全国法院全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的纵深推进,各项惩戒措施、联动机制、执行措施日益完备,执行成效显著。可以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项活动,及时回应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较大程度的改变了以往法院执行工作“软绵绵”的印象,一定程度减轻了历史包袱。但以此同时,不少人也会产生这样一种忧虑,认为这些成绩的取得很大程度靠的是举全院之力的人海战术,拼的是执行干警夜以继日、白加黑、五加二的人力,迟早会有人困马乏的时候,长此以往,势必会引发“执行难”反弹。这种忧虑不是没有道理,虽然通过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这项活动,为法院今后的执行工作能轻装上阵,形成良性循环打下一个基础,为今后的执行管理、监督、规范化,确定一个方向。但实践也证明,传统按部就班的查找案件财产已不能满足新时代执行工作的要求,为防止“执行难”现象的反弹,新时代的执行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三种现代执行理念。
一、牢固树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执行宣传理念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解。解决“执行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法院一家难以完成,必须要懂得向社会各界宣传执行工作,凝聚共识,才能事半功倍。首先是党委和政府层面。法院执行工作本身的属性就是一项社会化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为此,法院执行工作必须要有一把“尚方宝剑”,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力量来化解执行难题,将法院执行工作嵌入到社会诚信体系中去。建立向党委、政府定期汇报执行工作的机制,通过惩戒失信行为来弘扬守信行为,让党委政府了解执行工作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善于向党委、政府宣传执行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其次是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层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调研执行工作,重点宣传执行工作的巨大变革,特别是代表委员宣传全覆盖工作,要迎进来、送出去,认真倾听各级代表委员对执行工作的建议,对于代表委员的建议不能一听了之。人大代表委员代表的是人民,必须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落到实处,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活动,切身感受执行工作发生的变化。在各自辖区内建立文明、综治、网格化联络群,在联系群内宣传各项联合惩戒文件,善于利用文明单位和综治单位评比两大利器。要求辖区各个单位评比文明单位、综治单位必须经法院审核是否存在涉失信情况。集中向当地文明办、综治办、所在乡镇、街道推送辖区涉案(失信)人员名单,充分利用村级网格员的作用,让执行工作的神经末梢延伸进村级组织;再次是社会层面。做好社会层面的宣传工作,既要注重点上的,也要注重面上的。所谓点上的宣传,关键在于宣传法院执行并不是万能的,“执行不能”的案件责任并不在法院,法院在穷尽所有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这些属于市场风险、交易风险。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视频、微电影、漫画等各种新媒体形式,让社会大众知道什么是“执行不能”,提升老百姓的陌生感和距离感。所谓面上的宣传,就是要利用失信黑榜,持续不断的向社会公众传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理念,让被执行人不敢失信、不愿失信。在广场、商场、公交站台等公共场所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定期曝光典型失信、限制消费、拘留、罚款的被执行人的视频及照片,形成常态化,同时在被执行人所在社区张贴海报,让被执行人“丢脸”,扩大执行震慑力,形成执行宣传合力。
二、牢固树立规范化、公开化、信息化的办案理念
首先是规范化的办案理念。在“基本解决执行难”之前,执行工作偏“右倾”,执行干警不敢用、不会用强制措施解决执行案件的现象非常普遍,而随着执行监督的扁平化、可视化,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力度、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革,这也让下级法院在办理案件时,过度追求效率,而不注重执行规范化要求,乱执行、随意执行、恶意执行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其实是舍本逐末,得不偿失。“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就像一辆高速行驶的高铁,只有保证铁轨和列车的质量,才能成功到达目的地。铁轨的质量就是配套的规范机制,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为法院执行行为戴上枷锁,健全各项规范机制。列车的质量就是执行人员的素质,加强对执行人员的业务培训,对执行文书特别是执行措施类的文书需要严格把关,提升执行人员的责任心。其次是树立公开化的办案理念。阳光执行理念在当前执行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执行工作的根本意义就在于执行生效判决,维护债权人的胜诉权益,切实提升当事人的获得感。只懂得低头办案,不懂得与申请执行人保持有效沟通,显然不是一名合格的执行人员。现实中执行干警在努力执行,申请执行人却在到处信访的尴尬窘境屡见不鲜。为此,新时代的执行干警执行办案需牢固树立阳光执行理念。利用执行流程节点信息推送平台,及时向申请执行人推送案件进展情况。重点案件、信访案件、申请执行人不理解的案件邀请申请执行人全程参与见证执行。执行风险前置,即在诉讼立案阶段就告知执行不能的风险。让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案件评分,在受理执行案件时,向申请执行人发出《人民法院执行措施告知书》,列明法院所有的执行措施,由申请执行人来提要求,四个月后对案件的措施情况进行检查。让申请执行人可以参与执行活动,了解执行进程、理解执行困难。再次是树立信息化的办案理念。信息化是新时代执行工作重要的驱动器,在案多人少的现状下,必须不断提升信息化办案水平。当下,足不出户查财产已成为现实,这就是“基本解决执行难”高位推动带来的红利。当前,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总对总已基本覆盖全国所有银行、工商、车辆、证券、互联网金融等,而各地不动产等点对点也在逐步完善推进中。新时代执行办案绝不能停留在纸质卷宗上,线上线下双轨制的办案方式已成为常态化。网络查控系统、执行办案系统、信用惩戒系统、案款系统、文书上网系统等相继上线,并在不断优化升级中,可以这样说,不懂得信息化办案的执行人员已不能适应现在的执行工作需求。
三、牢固树立执行质效与执行长效机制两手抓的管理理念
执行质效和执行长效机制可以说是车之两轮、鸟之两翼,需齐抓共管,才能出实效。执行质效反映的的是现阶段执行工作的情况,而长效机制注重的是执行工作的长远发展,一个立足现在,一个着眼长远,两者不可偏颇。执行质效方面。自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开展以来,执行质效的指标经过三次修改,到现在的十三项执行案件质效指标和十三项执行综合管理指标,对执行质效的考核指标正在不断探索完善中,其目的是为了建立法院执行工作单独考核机制。执行工作有别于审判工作,有其特有的规律,不能充当提升法院考核工作的砝码,使得包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因此将执行工作纳入单独序列进行考核,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是“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开展两年多以来的一项非常重要成果。抓好执行质效需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以管理促质效。狠抓精细化管理,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执行工作中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陪执员,越细越具体越好,责任到人,夯实主体责任,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因地制宜的建立执行模式,如分段集约、执行团队化、流水化等执行模式,以精细化管理促执行质效。第二,以大数据抓质效。狠抓执行指挥平台实体化运行,利用大数据进行管人、管事、管案。设置专人负责执行指挥平台的运用,出台专门的文件规范执行指挥中心的运行,让执行指挥中心既能充当参谋助手的角色,又能充当执行110的角色。第三,以监督促质效。狠抓“三统一”管理,利用执行指挥平台进行监督,对节点、案件质量存在问题的,及时进行督办。加强信访监督力度,广开信访之门,所有信访案件均函办、督办,并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扎实落实好信访回访制度的,查找不足,充分保证质效。执行长效机制方面。要保护好“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取得的胜利成果,就必须从执行长效机制上下苦功夫,着眼长效机制的建立,同样需建立三个方面的执行长效机制。第一,建立联合惩戒的长效机制。联合惩戒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需要有抓手,所以,党委、政府的支持非常重要,与文明办、政法委综治办的联合惩戒机制也是重要利器。这三个机制是推动执行联合惩戒大格局建立的火车头。此外,与三大运营商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置失信彩铃,与教育局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就读贵族私立学校进行限制等都效果显著。第二,建立联动执行的长效机制。一方面,建立与外部的联动机制,与检察院、公安局建立查人找物、打击拒执罪方面的联动机制,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执行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方面的联动机制等,另一方面,建立与内部的联动执行机制,理顺保全案件流程,加速推动执行转破产案件,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减少羁绊、阻力,从内而外的推动执行工作长效运行。第三,建立执行规范化、执行管理的长效机制。制度管人,建立科学的、实践性强的长效管理机制,是势在必行的。执行管理机制的建立,既要规范执行普遍性的问题,同时,也要注重各地不同的差异性,尽量以37个节点为依据,加以细化、具体化,特别要注重追责机制的建立,不能违反了和不违反一个样,让管理“长出牙齿”,规范执行行为,打造制度牢笼,只有铁一样的管理制度,才能带出铁一样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