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湘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思考
2018-07-12蔡卫中共湘阴县委党校
蔡卫 中共湘阴县委党校
湘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经湘阴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于2017年4月组建成立。一年多来,该局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城市管理工作要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和行政执法工作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落实工作责任,振奋精神,团结务实,工作成效突出。但由于湘阴县城区建设步伐较快,加之城市管理行政法规建设的滞后等多方面原因,导致湘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与岳阳靓丽南大门、省会长沙卫星城的城市定位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湘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市容市貌进一步美化
湘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常态化加强了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基本建立了环卫清扫保洁的长效化机制,实现了城市环境卫生的常态化管理。加大市政设施维护和城市管网疏浚力度,及时发现、及时整改路面、人行道、下水井等市政设施破损问题,确保了城区道路完好率达到95%以上。实施城区绿化提质改造,补植补栽各类地被植物,县城区绿化基本做到了搭配合理,四季有花、四季有绿。湘阴县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绿化覆盖率,各项指标在全岳阳市均保持先进水平。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收缴落地广告招牌、扣押流动摊点,规范出店经营等问题。拆除临时搭建的各类晴雨棚亭,查处违规搭棚治丧事件,约谈违规出租搭棚材料经营业主等,使县城容貌进一步美化。
(二)违法建筑进一步整治
湘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坚持加强了对违法建筑的巡查发现和查处力度,2017年以来该局组织拆除城区违法建设556处49371平方米,其中新增违法建设330处26845平方米;存量违法建设226处22526平方米,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影响稳定的事件。到目前为止,湘阴县存量违法建设已拆除305处29049平方米,完成存量违法建设拆除工作总量的93%,文星镇、漕溪港街道办和洋沙湖街道办有11个社区向市禁违拆违办申报零违建社区。
(三)静态交通秩序进一步改善
湘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实施了社会停车场建设。县城西湖堤路社会车辆免费停车场于2017年11月初投入使用,福鑫市场区域静态交通秩序得到有效改善;太傅北路大型车辆社会停车场于2018年2月投入使用,有效解决了城区大型车辆无序停放问题。
(四)燃气市场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实施瓶装燃气市场整治。将全县22家瓶装液化气站整合为9家具备燃气经营资质的LPG标准站。二是实施管道燃气市场整治。针对湘阴长燃中阳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超范围经营、临时汽车加气站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该局督促湘阴长燃中阳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启动汽车加气站建设,要求其通过安全评价,尽快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收回乡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拟采取公开采购招标的方式,引进有实力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开发建设我县乡镇管道燃气市场,形成我县管道燃气市场竞争机制,优化全县人居环境,造福湘阴人民。
(五)渣土运输市场进一步规范
湘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督促了城区四家有资质的渣土运输企业投入1000多万元购置25辆新型环保渣土运输车,同时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查处违规运输、倾倒渣土案件23起,渣土运输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六)城区禁炮工作效果明显
湘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展了城区烟花鞭炮清理整治行动,取缔了一批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经营门店,收缴假冒伪劣烟花爆竹2000多万响,劝导、制止违规燃放行为700余起,立案查处53起,春节期间全面实施城区禁炮,对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门店进行登记造册,动态跟踪管理,目前城区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现象得到有效管控。
(七)户外广告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湘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大了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治理力度,清除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430多处3000多平方米。清理城区13条道路城市牛皮癣11000多处,横幅2200多条,破旧喷绘400多处。完成了湘阴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公益宣传工作,共计设置各类公益广告达16200多平方米。
二、湘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规缺失执行难
依据“职权法定”原则,行政机关必须由法律法规明确授权后才能享有行政执法权。由于国家并没有针对城市管理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城市管理者依然沿用市容、工商、城建、规划、园林、环保、交通等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所以湘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只能“借法执法”。具体工作中,城管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主要为行政处罚法第16条和行政强制法第17条,但这两条法律都没有对城管行政执法机构及其职责、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执法的程序和方式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造成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无法可依,执法的合法性受到诸多质疑。同时,不少涉及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内容过于原则化,有很多缺乏可操作性和强制性。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不顺归口难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仅湘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城管、公用、环卫、绿化、燃气等部门,系统外有公安、环保、交通、工商、卫生、人防等部门,由于各专业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不清、职责交叉的现象,归口比较难,造成有的事情无人管,有的事情多头管的局面,且在部门分散执法过程中还存在执法力度不统一,以罚代管等行为,给依法管理城市带来很大的弊端,从而导致城市管理统筹协调不够,职责不清,职能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效能低下。
(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缺乏监督追责难
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导致整个湘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运行失去了应有的效能。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者责任意识淡漠、职权与职责脱节、执法责任界限不清、执法责任难以认定时,难以具体追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特别是难以追究行政执法当事者的行政执法责任。
(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业人才缺乏管理难
湘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人员主要由原城管局部分执法人员、复转军人、新招考的执法工作人员组成。尽管在组建行政执法机构时都对工作人员素质提了一定要求,但这些人员大都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特别是行政执法的专业执法人才严重缺乏;而人员编制身份也五花八门,机构和人员身份不规范,人员政治素质也参差不齐,使得人员管理非常难。
三、强化湘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
(一)强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规立法
各级立法机构要加快制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健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体系。要进一步强化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的性质、地位、职责,明确其执法主体资格,规范法律责任。要加速清理修订现有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消除和减少法律冲突及矛盾,要加强立法解释工作,解决当前有法难依问题。
(二)强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权限界定
要保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力的有效行使,必然根据湘阴县的基本县情,制定相应的城市管理标准,避免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的超范围行政执法。要强化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切实解决不同程度存在的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条块分割、协调不力的问题。要清晰权限界定,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管理系统。要协调好公安、环保、交通、工商、卫生、人防等部门实施的综合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格局,解决“九龙治水”的问题。
(三)强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权力监督机制
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要强化对规范行政执法的全面监管,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要强化对行政执法程序的监管。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程序往往被忽视,而程序不当既影响执法的质量和执法效率,也影响执法的严肃性。要强化对财政监管。在行政执法管理中要彻底摒弃部门经济利益追逐行为,对所有符合规定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设立行政性收费种类、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要强化大力推行公众参与机制。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自觉接受网络、新媒体的舆论监督;自觉接受社会、人民群众监督。在有效的监督机制中既极大体现城市管理民主化,又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管理的效力。
(四)强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管理体制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要通过规范化、专业化的管理体制,确保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中,树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良好形象。要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进人的门槛;要重点突出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者队伍的建设,坚持宁缺勿滥原则;要建立符合湘阴县情和现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需要的科学的培训、考核、奖惩、薪酬等项制度;要加强思想教育学习活动,教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加强法律、城管业务、行政执法技能等知识的学习,全面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