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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内容创新促出版物质量

2018-07-11易图强

出版广角 2018年11期
关键词:劣质形式图书

【摘 要】 内容质量是图书质量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衡量图书内容质量的根本标准在于内容有无创新性和有多大创新性,促进内容创新是图书质量管理的核心所在。出版单位应建立以内容创新为宗旨的图书质量量化评价标准,并制定以内容创新为基础的图书出版绩效量化考核办法。同时,相关部门应在推动图书内容创新中切实发挥监督、引导、激励、惩处作用,应组织修订《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图书质量保障体系》。

【关 键 词】内容创新;内容质量;图书质量;出版绩效考核

【作者单位】易图强,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中图分类号】G239.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91/j.cnki.cn45-1216/g2.2018.11.005

质量是出版物的生命线,更是新媒体时代传统纸质出版物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出版物的质量体现在内容与形式两大方面,内容是其首要方面。令人遗憾的是,当前我国出版物尤其是图书和专业学术性期刊的内容质量颇受诟病。切实提高出版物内容质量,进一步加强对出版物内容质量的管理,既是我国学术、教育、文化得以健康持续发展和繁荣的紧迫任务,也是传统纸质出版有效应对新媒体冲击的必由之路。限于篇幅,拙文围绕怎样提高出版物内容质量这一话题,从内容创新的角度仅谈图书的质量评价及其出版绩效考核问题,以求教于方家同仁。

一、建立内容创新驱动性图书质量量化评价标准

1.图书是最能体现“内容为王”的一种传播媒介

与广播、電视、报纸、大众化杂志、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相比,图书是最典型的文化传播媒介。与大众传播媒介主要传播信息、资讯不同的是,图书最基本的社会功能是传播文化、积累文化。正如资深出版人王一方所言:“一个再好的电视剧,再好看的一本杂志,再好看的一个报纸版面,它可以激荡血肉、撞击心灵,但它不可能潜入历史,也不可能化作永恒。就是说,当代文化潜入历史、化作永恒这个‘通道留给了图书出版。”[1]图书当中既有形式,又有内容,是什么能潜入历史、化作永恒呢?最主要、最根本的必然是内容,也即书中呈现的知识、资料,尤其是作者的思想、观点。在迄今为止所有类型的出版物中,图书的系统性、专业性最强,是最能体现“内容为王”的一种出版物。换言之,内容是图书真正的灵魂,内容从根本上决定了图书的质量。

2.衡量图书内容创新的量化评价指标

图书的内容质量,不仅仅表现为思想、知识、材料、信息的客观性与科学性,更表现为思想、知识、材料、信息的独特性与新颖性。换言之,内容有无创新性和有多大创新性,是衡量图书内容质量高低的根本标准。如何从创新的角度尽可能客观地评估图书(出版前表现为书稿)的内容质量?笔者曾撰文《图书出版内容创新的量化评估方法》对此做了初步探讨。拙文指出,衡量图书内容创新的评价指标有三项。一是图书选题本身的价值。选题可以分为原创型选题、模仿型选题、恶性跟风选题三种类型,其创新水平有很大差异。二是书中精神文化内涵(包括思想观点、材料题材、研究方法或创作方法)的价值。不同的图书在精神文化内涵方面的创新程度大不相同。三是图书内在形式的价值。图书的内在形式包括体例、体裁、结构、情节、表达方式、行文风格,它们与内容密切相关,直接影响甚至决定图书的内容,故笔者将其也视为内容之范畴。不同的图书在内在形式方面的创新程度也大有区别,以上三项评价指标在图书内容创新中的价值均可进行量化评估。逐一量化评估之后,再根据这三项指标在图书内容创新评价体系中的不同权重来综合评判一本书的内容创新水平。从图书出版的普遍情形来考察,可将这三项指标在图书内容创新评价体系中的权重设定为:选题本身创新值的权重为30%,精神文化内涵创新值的权重为50%,内在形式创新值的权重为20%。以图书《狼图腾》为例,笔者对其三项指标量化评估的结果是:选题本身的创新值为10,精神文化内涵的创新值为9,内在形式的创新值为7。于是,该书的内容创新性综合得分为:10×30%+9×50%+7×20%=8.9,相当于百分制的89分。可见,《狼图腾》确实是一本内容富有创新性的优秀图书[2]。

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笔者现在进一步对图书的质量等次做以下更加具体、细致的划分。第一,将所有的图书划分成三个基本的质量等级:优质书、平庸书、劣质书。第二,这三种图书又可以分别划分成两个不同的档次。优质书可以分为:内容与形式均很好的书,形式较好、内容很好的书;平庸书可以分为:形式一般但内容较好的书(或者形式很好但内容一般的书)、内容与形式皆一般的书;劣质书可以分为:一般劣质书、严重劣质书,其中严重劣质书还可以分成反动书、侵权书、淫秽色情书三个层级。这些不同质量等次的各种类型图书的涵义及其内容创新的含量,待下文阐述。

3.内容创新是图书质量等级划分的基本标准

总体来看,对图书的质量进行等级划分的具体标准有内容创新、外在形式、编校水平、意识形态、法律因素、社会公德六个方面。撇开其他因素,假设一本图书的内容创新综合得分是8—10分,那么它属于优质书;内容创新综合得分是0—5.9分,则为劣质书;内容创新综合得分是6—7.9分,则为平庸书。在实际操作中,对图书质量进行评价时也要考虑其他因素。图书的外在形式包括版式、装帧设计、开本、纸张、装订、印刷工艺等,它们与内容本身没有直接关系,但影响内容的呈现方式及其保存时间,所以外在形式也是衡量图书质量不可忽视的因素。编校水平对图书质量的意义不言自明,意识形态在我国图书质量评价中的地位也不言而喻。在法制不断健全、人们权利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不侵犯人们的合法权益也是图书质量评价的应有之义。任何合格(更别说优秀)的图书,都要遵守最基本的社会公德,不能对读者(特别是未成年读者)造成负面影响。总之,不触犯意识形态、不侵犯合法权益、不违背最基本的社会公德,是我国任何图书必须具备的三个前提条件。

上述评价图书质量的六个标准中,编校水平、意识形态、法律因素与社会公德归根结底都属于内容范畴,可以说,图书质量的评价标准实际上只有内容与形式两大标准,其中最根本的是内容。正如上文所说,衡量内容好坏的标准主要是内容是否创新及其创新的水平。出版的历史与现实告诉我们,虽然出版物的内容创新与意识形态、法律、社会公德经常发生矛盾,但整体上还是保持一致的。由此观之,从全局来看,我们完全可以将内容创新作为图书质量等级划分的基本标准。换言之,本文对各种类型图书的质量等次划分整体上是以内容创新为依据的,基于此,笔者把这种图书质量的评价标准称为内容创新驱动性图书质量评价标准。而且这种评价标准是量化的,笔者对不同质量等次图书的内容创新水平用不同的数值来表示,详见表1。

二、制定内容创新驱动性图书出版绩效量化考核办法

在内容创新驱动性图书质量评价标准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制定内容创新驱动性图书出版绩效量化考核办法。在绩效考核时,编辑出版了不同质量等次图书的人员与单位可以获得相应的分数。大而言之,出版优质书的编辑人员与出版单位得8—10分,出版平庸书的编辑人员与出版单位得6—7.9分,出版劣质书的编辑人员与出版单位得0—5.9分。在此基础上再细分:出版的图书如果内容与形式均很好,得9—10分;如果形式较好、内容很好,得8—8.9分;如果形式一般但内容较好(或者形式很好但内容一般),得7—7.9分;如果内容与形式皆一般,得6—6.9分;如果属于一般劣质书,得1—5.9分;如果属于严重劣质书,得0—0.9分。从表1可知,这种对图书编辑人员、出版单位的绩效考核与对图书质量的评价完全一致。图书质量的评价标准是内容创新驱动性的,因而这种图书出版绩效的考核办法也是内容创新驱动性的,故笔者称之为内容创新驱动性图书出版绩效量化考核办法。

第一,关于优质书。优质书,通称好书。简单地说,内容与形式俱佳的书是优质书。衡量一本书是否属于优质书,首先要看其内容是否优秀,在此前提下再看形式(这里的形式主要是指外在形式)是否优秀。内容优秀主要表现在内容创新水平很高。通常所说的精品书实际上就是指优质书。对精品书的理解,论者分歧相当大,很多人对精品书的认识存在严重误区,即把精品书等同于获奖书、豪华书、大部头书。笔者认为,精品书与获奖书、豪华书、大部头书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并非所有的精品书都有机会获奖,也并非所有的获奖书都是名副其实的精品书,“凡精品书,均要求内容精、编校精。要想内容精,选题就要有高品位、作者就要有高水平;要想编校精,编辑出版人员就必须精耕细作”[3]。设计与印制这些外在形式在精品书中的地位应得到重视,但绝不能被强调到超过内容与编校的程度,最多只能是同等重要。表1显示,优质书的内容创新得分如按百分制计算,至少80分,最多100分。

第二,关于劣质书。劣质书和平庸书是相对优质书而言的。劣质书,俗称坏书,又可以分为一般劣质书(普通坏书)和严重劣质书(严重坏书)。一般劣质书主要是指编校质量不达标的书,即编校差错率超过1/10000的书。在我国出版实践中,严重劣质书主要有反动书、侵权书、淫秽色情书三种类型。反动书是指对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国家、政府、各族人民和社会安定产生重大危害的书;侵权书是指侵犯著作权人或其他公民(或团体、组织)合法权益(如著作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等)的图书;淫秽色情书是指内容淫秽色情、情趣低俗下流,对广大读者特别是未成年人读者的身心健康产生重大危害的书。关于淫秽色情书,要注意到两个事实。一是淫秽书与色情书有区别。二是在不同时代,同一本书是否属于淫秽色情书往往会有变化,如《尤利西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废都》等书都经历了因淫秽色情被禁到开禁乃至成为名著的过程。众所周知,内容反动、淫秽色情、侵权的书,无论其内容如何富有创新性,也不能出版发行。表1表明,劣质书的内容创新得分如按百分制计算,最低0分,最高59分。

第三,关于平庸书。平庸书介于优质书与劣质书之间。笔者认为,选题重复雷同、内容老调重弹、写法拼凑抄袭是平庸书的鲜明特色。概言之,平庸书是非常缺乏内容创新的书。早在1988年,曹典谟先生就列举了平庸书的八种表现形式:粗看无害,细品无益;人云亦云,毫无创见;不懂装懂,以讹传讹;放马后炮,唱八股调;东拼西凑,辗转抄袭;无病呻吟,拉长篇幅;改头换面,新瓶旧酒;粗制滥造,错误百出[4]。笔者以为,曹典谟先生所说的这八种情况并非都是平庸书的表现形式。“粗制滥造,错误百出”的书属于劣质书,要么是一般劣质书,要么是侵权书。“放马后炮,唱八股调”与“改头换面,新瓶旧酒”实际上是指图书出版运作的两种方式,前者指跟风出版,后者指从形式上重新包装。从现代商业竞争和经营策略的角度来看,对这两种出版运作方式不能一棍子打死,但通过这两种方式编辑出版的图书无疑属于平庸书。表1 表明,平庸书的内容创新得分如按百分制计算,最少60分,最多79分。

上述各种类型的图书代表了不同的质量等次,也代表了不同档次的内容质量。在图书编辑出版工作中,应该选择出版哪种类型的图书?凡是有良知的编辑出版人,凡是有社会担当的出版单位,都会将职业目标与经营目标这样定位:力争出版优质书(精品书),尽量避免出版平庸书,决不出版劣质书。出优质书、多出优质书,是图书出版永恒不变的宗旨,也是图书编辑人员不懈追求的終极目标。20世纪90年代初就有人指出:“选择优质书作为社会主义图书出版竞争的最高目标才是最佳的。”[5]

由表1可见,对编辑人员、出版单位进行考核的结果直接与其出版的图书类型相连。而不同类型的图书所蕴含的内容创新水平是有差异的,考核结果也因内容创新水平的差异而分出不同等次。依据表1,我们可以对策划编辑、责任编辑、终审人员、主管领导在把握图书质量(主要是内容质量)方面的绩效进行量化考核。在此基础上,将考核结果体现在分配、奖励或惩罚中。也就是说,对出版了优质书的人员、单位进行奖励,对出版了劣质书的人员、单位予以惩罚,对出版平庸书的人员、单位不奖不罚(也可以酌情进行适当处罚)。从鼓励内容创新的角度来看,很有必要对平庸书的编辑人员、出版单位给予适度处罚。

三、修订图书质量方面的行政管理规定,推动图书内容创新

图书内容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编辑人员加强自律,出版单位抓紧建章立制,也需要教育界、文化界、学术界、法律界和广大媒体积极参与,更离不开出版行政部门的大力作为。在推动图书内容创新方面,出版行政部门应着力做好的事情不少,但当务之急是修订图书质量方面的行政管理规定,一是进一步修订《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二是修订《图书质量保障体系》。

现行《图书质量管理规定》(2004年12月修订版)是我国出版行政部门对图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奖惩的直接依据。现行《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在1997年3月修订版对1992年11月试行版修订的基础上又进行修订,因而日趋完善。例如,1997年3月修订版没有对出版内容不合格图书的单位进行处罚的规定,而2004年12月修订版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对图书内容违反《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的,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实施处罚。”(这里的《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是指2001年12月修订版《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与1997年3月修订版第二十一条相比,现行《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对出版不合格图书人员的处罚明确指向“直接责任者”,并加大了处罚力度,即由过去“不能继续从事该岗位的工作”修改为“3年之内不得从事出版编辑工作”。然而,从内容创新的角度考察,现行《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必须进一步修订。现行《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虽然承认内容质量是衡量图书质量的一个组成部分,并对图书内容质量做了明文规定,但文字过于简略,而且根本没有提及内容创新。关于图书的内容质量,现行《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只有第四条做了规定:“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的图书,其内容质量属合格。不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的图书,其内容质量属不合格。”对照《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二十七条可知,这条规定显然只是从意识形态、法律以及社会公德的层面对图书的内容做了禁止规定。具有这些禁止内容的图书,就是笔者上文所说的反动书、侵权书、淫秽色情书。可见,现行《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只是从反面禁止出版这三种类型的图书,而并没有从正面明确提倡应该出版什么样的图书,更没有从鼓励内容创新的角度做出有关规定。

《图书质量保障体系》是新闻出版署于1997年6月26日发布的,分为五章(总则、编辑出版责任机制、出版管理宏观调控机制、社会监督机制、附则),主要从图书编辑出版工作的全流程、图书出版行政宏观管理的角度对如何保障图书的质量做出详细、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几乎都属于图书质量的保障机制。具体到如何界定图书的内容质量,图书的内容创新是怎么回事,如何鼓励编辑人员、出版单位积极开展内容创新,该规定也未涉及。

总而言之,这两个专门关于图书质量的全国性出版行政规定,都对图书的内容质量语焉不详,更没有就图书内容创新问题做出任何规定,其他新闻出版行政管理规定关于出版物内容创新的条款更是一片空白。这种局面显然不利于出版物的内容创新。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图书出版业已进入书海时代、买家时代,又日益遭受新兴出版业态的严峻挑战。在此背景下,图书出版业致力于内容创新是必然选择。坚持内容创新是图书的本质要求,是图书出版业的务本之道。以内容创新参与竞争,以内容创新谋求发展,是图书得以生存的正道,是传统出版业继续得以发展的王道。由此可见,对现有的有关图书质量方面的行政管理规定做出相应修订迫在眉睫。

基于前文的论述,笔者主张,现行《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必须进一步对图书的内容质量做出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即在确保图书内容不违背《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的前提下,按照有无创新性和创新水平的高低,将图书的质量等级划分为优质书、平庸书、劣质书三大类型,并将这三大类型图书分别划分成不同的质量档次,然后对每一种质量档次的图书,按其内容创新水平给出分值。这可以仿照现行《图书质量管理规定》附录附件《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计算方法》的做法,将图书内容创新量化评价方法作为附件附录在后。在《图书质量保障体系》中,可适当增补内容创新驱动性图书出版绩效量化考核方面的条文,对其他相关的出版行政管理规定也做出相应修订。

综上所述,将图书质量落实到内容创新上,可谓抓住了图书质量的根本。从内容创新的层面构建图书质量的量化评价标准与图书出版绩效量化考核办法,有利于激发、调动编辑人员和出版单位投身于图书内容质量建设的积极性、能动性、主动性。同时,出版行政部门应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图书内容质量的管理,当务之急是修订《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及《图书质量保障体系》。

|参考文献|

[1]王一方. 品牌图书的组合营销与价值链管理[J]. 編辑之友,2005(3).

[2]易图强. 图书出版内容创新的量化评估方法[J]. 出版发行研究,2014(9).

[3]易图强. 选题策划导论[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46.

[4]曹典谟. 话说平庸书[M]//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出版工作者协会. 出版科学探索(第二辑). 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91-92.

[5]殷靖华. 论出版竞争目标的选择[M]//袁亮. 建立出版机制的经验和理论. 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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