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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冲突的学理探究

2018-07-11王芳芳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3期
关键词:学理本质

摘 要 法律冲突为法律制度当中十分常见的一类现象,归属法理学的探索范围。就法律冲突自身来讲,其既表现为规范冲突,也表现为权利(权力)冲突,往往涉及到国家权力的行使和个人权利的保障,法律冲突有负面作用,当然也不能忽视正面作用。本文要探讨的是法律冲突的概念、实质、表现形式及特征。

关键词 法律冲突 学理 本质

作者简介:王芳芳,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法学。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5.001

法律冲突归属于法学当中一类十分常见的现象,其一方面可被划归到国际法学当中予以研究,另一方面同样为法理学或是相关法学当中的关键探索内容。近年来,有不少学者对有关法律价值冲突、文化冲突或是立法冲突的方面予以了探究,相应的成果也应是被认可的,但对一些十分重要的法现象的关注度却是不高的,同时针对此方面没有相对全面、抽象或是概括性的总结。尤其是涉及到有关法律冲突方面的内涵解释、种类划分、形式展现、实际用途等均是没有进行相对细致的探究的。法律冲突是法理学的一个重要范畴,因此对其进行研究探讨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也是一个重要任务。

一、法律冲突概念

对法律冲突这个概念的解释关键在于“冲突”这个字眼含义的理解,从字义上理解是有关矛盾或是抵触方面的含义。将社会学作为出发点予以分析,冲突即人、群体当中的一种对抗方式、或是过程,进行简单定义的话即为:人相处时出现的直接化的对抗关系。由此及彼,法理学当中所谈到的冲突,其中是包含社会学含义当中有关“冲突”的定义的。笔者认为有关冲突,共可进行下述几点的分析:(1)法属于阶级、利益出现矛盾时而出现的规则性内容;(2)诉讼,即依据法律作为解决途径,对相关冲突予以惩处的方式;(3)法律、社会变迁二者间存在的相应矛盾;(4)法律与法律当中存在的矛盾。本篇当中所指的法律冲突,即法律与法律当中存在的矛盾。法律冲突,即由高于一个数量之上的法律对另一法律进行优化的法律关系,相关法律间可能会出现部分矛盾的状况。各法律都对某一同个问题作了规定,这些规定都不尽相同,而当在处理某个案件的时候都能适用这些法律,这个时候就会产生法律冲突。”在实践中,不同案件都有不同的法律对应可以处理调整,而不一致的法律当中同时又有相应的关联,或是同时存在矛盾。所以,通过分析法律冲突的含义是存在有一定狭窄性的,所以,在探讨研究的时候既要研究法律规范冲突,也要研究法律实施主体权利之间的冲突,法律冲突的负面效应、正面效应都应讨论。

二、法律冲突的本质

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法律冲突的发生?是由什么因素主导其发生的?这些是我们在探究法律冲突的学理时不得不探究的问题。主导法律冲突的因素有人关于认知方面的水平,或是关于立法权限、法律不确定等方面的因素,然而从根本角度来讲仍旧为利益冲突导致的。当代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有着多个不一样的利益主体,其在立法资源方面同样是不一致的,所以获取到的法律同样会存在差别,相关法律当中也许会有矛盾或是交叉。举例来讲,地方、部门立法当中即有可能会出现法律冲突,而这多是由于地方、部门在利益方面的不一致导致的,这些利益体现于立法方面,即为法律冲突。除此之外,在法律的实使用当中,若个体、群体当中出现权利冲突时,则其根本原因就是个体间的利益关系。某个角度来讲,法律冲突同样可以很好的展现出法律稳定、社会变迁间的状况。之所以立法,即是相推动社会关系呈现出一种稳定化的状态,立法也是追求稳定的,但社会总是在变迁的,立法不可能一直一成不变,不存在冲突。

三、法律规范冲突与法律权利(权力)冲突

法律规范这是法的基本要素,法律冲突的首要理解是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有关法律规范冲突,其共涉及到三点,分别是国际、国内法律规范间的冲突;国家内的国法、部分法律间的冲突;国内、国外法律规范间的矛盾。

(一)国际法律规范与国内法律规范的冲突

凯尔森试图从国际法规范的角度来分析关于冲突方面的内容,其所使用的为上位法理念,相应观点是:国际、国内法规范间的相应冲突,属于高级、低级规范当中的矛盾。就实际来讲,国际法、国内法二者的使用状况是十分复杂的,从原则角度看,当国际法、国内法二者间出现冲突时,国家需担负相应的国际责任,另外,当国际法想于一个国家内部予以使用时即变成国内法问题,所以此时国家就需要依据自身国家的法律惯例对问题进行处置。但是,有一个原则必须正确面对的,任何国家一旦加入了某个公约,就必须承担公约框架下的法律规范,比如中国加入了《公民及政治權利国际公约》,国际法律规范在中国国内的效力问题就得必须正视。

(二)一国法律体系内部法律规范的冲突

此处即指立法冲突,所谓一国法律体系内部法律规范的冲突,即一个国家当中可进行立法的机关设置出的相应法规中,部分内容存在冲突的状况。立法冲突涵盖下述内容:效力等级一致、效力等级不同间的冲突;低位、高位阶法间出现的冲突。有关立法冲突方面,同样是可被划分成虚假、真实冲突内容的。因为高位与低位阶法两者之间有明确的等级效力差别,所以可以这种冲突是可以忽略的,因为高的一方会“吞并”低的一方,这就是虚假冲突。但虚假冲突也是要通过一定的途径来解决的。效力等级相同或效力等级不明的两个法律之间发生冲突,就不能一方迁就另一方,不能简单的说哪个法律有效,哪个法律无效,哪个从顺另一个,所以这就构成了真实冲突。这类冲突是实实在在存在的,需要通过制度化渠道加以解决。

(三)内国法律规范与外国法律规范的冲突

这里指的是法系之间的冲突,指的一国法律制度与另一国法律制度之间的冲突,包括区际、国际法律冲突,涉及到详细的法律内容时,同样可包含商事法律冲突与民事法律冲突。区际法律冲突在公法和私法方面都有存在。比如像香港的“居港权”与基本法的冲突,而这,均是由于英美法传统司法性造法、大陆法传统单一立法模式间的矛盾造成的,其中可能多数是虚假冲突,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相关内容会予以解释,之后司法部门、特区行政同样会进行相应的解释。

四、法律权利(权力)冲突及其表现形式

从法律学方面来讲,权利、权力二者为其基本性的内容,探讨法律冲突就离不开“人”这一因素,因为人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是法律的实施主体,具有权利或权力。有关法律权利(权力)方面的冲突大致可被划分成下述几种:法律权力、权力间的冲突;法律权力、权力的冲突;法律权利、权利间的相应冲突等。此外还有非法律权力(权利)与法律权利(权力)冲突,虽然在法治社会里,法律至上的原则下不应允许非法律权利(权力)的存在,但现实中它又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对法律的权威构成了一定的威胁。每种冲突都有着其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法律权利与法律权力的冲突

权力与权利是法律所关注的十分重要的内容。因此有关二者间的冲突所占的地位是很高的,而此种类型的冲突多为权力行使主体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力的时候不能与公民的权利进行协调,反之亦然。比如,一些侦查人员可以在没有获得相关许可或告知当事人的情况就可以对他人进行有关搜查方面的活动,此处即出现了关于惩治犯罪权、保障人权间的冲突。所以,有关立法方面就需要对此进行必要的权衡制约,立法上要制定防止滥用权力和权利的对抗性权利和抵抗权。

(二)法律权力与法律权力的冲突

法律权力与法律权力的冲突,同时可被称作是职权冲突,其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如下:(1)立法权冲突,有关此方面的冲突实际指的是中央、地方立法权方面出现的冲突,或是人大、委托立法权间出现的冲突,由于其在立法主体方面呈现出的是多元化的状态,所以有关越权立法、法出多门的状况即会出现。(2)司法权冲突,即交由不一样的法院时,其于同个案件进行审理时会出现权限方面的问题,或是法院的独立审判权、检察监督权、解释权间的问题。(3)行政权冲突,有关行政权冲突,即不同级别的政府权限问题,如政府当中的部门权限问题等。(4)行政权、司法权与立法权间出现的相应冲突,举例来讲,人大监督权、法院独立审判权出现冲突时即归属于此类内容。

(三)法律权利与法律权利间的冲突

有关法律权利、权力方面的冲突多会涉及到两类状况:其一为权利主体行使自身的权利时可能会和别人的权利出现冲突。如公民开展游行示威时给交通造成了堵塞,口号噪音影响了他人等这些后果又会影响到了别的公民在道路方面的使用权利。其二为一个权利主体对自身权利进行正常行使时,自身的其它权利会与其出现冲突。如一个股份制合作企业进行改革时,其中会出现劳动权、股东权方面的冲突问题,因为对于股东来讲,其所寻求的为财产的分配权,但是对于劳动者来讲,其所寻求的更多的是工资,或者乘坐是劳动报酬,作为既是劳动者又是股东的个体就集股东权、劳动权二者间的冲突直接集纳在了一起。

(四)非法律权力(权利)与法律权利、法律权力的冲突

在现实社会中,有一些游走于法律边缘的“权”,是法律所调整不到的,这些“权”称之为非法律权力(权利),这些权力(权利)与法律权利(权力)存在着冲突是比较常见的。比如企业可以以其相应的规则标准来与劳动法进行抵抗,如不按固定直接解雇相关人员,此种状况即和劳动法权产生了冲突;又比如有些学校不招收学习成绩差的学生,这就与公民享有平等教育权产生了冲突。

(五)义务冲突

指的是在履行兩个以上互不相容的义务要求下,当事人因无法做到全部履行,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的情形下而产生的冲突。这就好比如一个生活简单的段子:“两个人同时掉到水里,先救哪个”。一个人履行义务的能力有限,只能选择一个、放弃另外一个,无法做到同时兼顾。又比如,在医院抢救病人过程中,由于设备有限,一个人能得到及时救治,而另一个人则无法得到及时救治而延误治疗。

五、结语

法律冲突本是国际私法上的一个概念,每个国家都会制定一些法律法规用于国际民商的相应事件当中,然而并非全部的国家在问题方面的设置均是一样的,此种状况从而产生了相互冲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际社会都会制定统一有效的行为规则,这就又了国际私法的出现。但在实践中,就算一国国内,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法律解释之间都会产生冲突,法律所产生的负面作用会影响法制建设,但也有正面的作用,就是推动法制的完善,适应社会的变迁。因此,我们就应该对法律冲突进行研究探讨,分析法律冲突的概念、本质、表现形式及特征,以对法律冲突有正确而清晰的认知。

参考文献:

[1]刘红.法律冲突的概念辨析.湖北社会科学.2018(1).

[2]范忠信.法律冲突问题的法理认识.江苏社会科学.2016(4).

[3]杨健.判定法律冲突之问题.法律科学.2015(1).

[4]曹婆.行政法视野下的法律冲突类型化研究.行政法学研究.2016(10).

[5]王灿.法律冲突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及范式转换.学术探索.2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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