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的“以外促内”
2018-07-10宋怡青
宋怡青
“我们深知开放是改革的需要。”银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说,这是持续推动保险业对外开放的原因,“一直以来我们都把开放作为一种重要的改革手段来运用和实施,并不是说我们逼得没办法了才来改革开放,我们是主动地对外开放。”
正是在对外开放的大潮中,中国保险业的发展水平和中国险企的竞争力全面提升。中国已成长为全球最重要的保险市场之一,保费收入居全球第二,并且仍在高速发展中。多层次保险市场体系已初步形成,市场主体涵盖了保险产业链的所有环节。9家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G-SII)中有1家来自中国,其他8家都是欧美公司。
在中国保险业的开放历程中,当下进入第三阶段。1992年在上海设立外资分公司试点开启了保险业开放的第一阶段。2001年中国加入WTO之后,保险业迎来开放的第二阶段。
站在改革开放四十周年节点上,“保险业此次扩大再开放,旨在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增强行业创新与服务能力。”银保监会在给本刊的采访回复中说,推动对外开放,最终目的还是要为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壮大注入新的活力,为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的转变提供巨大动力。长期则有利于分散国内风险、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这也是立足于中国保险业的现状。中国保险行业仍存在包括发展质量亟待提高、服务能力差距明显、监管短板仍需补齐、风险隐患依然不小等需要改进的地方。
要改什么
《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到2020年全国保险收费收入争取达到4.5万亿元左右。2017年的数据为3.7万亿元。
保险深度(保险收入/GDP)、保险密度(保费收入/人口)是衡量一国保险业发达程度的两项指标,中国均未达到世界平均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更是明显。从保险大国到保险强国,中国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国内保险业的发展目前仍处在结构性矛盾之中。一方面保险需求日渐旺盛,另一方面保险乱象不少,又让消费者心存疑虑。供需不平衡的一个典型例证是,财产保险里70%以上是汽车保险。“全面深化改革,提升保险供给质量”,成为中国保险业新时期需要解决的一个主要问题。
另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则是要推动保险回归本源、更好满足社会经济需求。保险业之前经历了非理性发展,比如寿险产品的投资理财功能被过度放大、保障功能被弱化。保险有快速吸收资金的特性,在吸引知名企业投资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包括集中举牌、跨领域或跨境并购、激进投资等等。
强调“保险姓保”有其迫切性。保险业不仅要紧守保障的基本功能,还要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拓展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渠道。支持实体经济包括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范围,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支持精准脱贫以及参与多层次医疗和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等等。
目前最核心的问题还是防范风险。按规划,银保监会要用三年时间有序化解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2018年是三年攻坚战的第一年。银保监会指出,“保险业风险形势复杂严峻”。
外部环境变化也对国内市场开放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国经济全球化发展和中资机构“走出去”要求实施内外一致的金融制度,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中国当前与美国、欧盟商谈的国际协定均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为基础,在发达国家,外资金融机构很少有数量化的准入限制,部分国家因其机构在华受限也对中资机构准入采取了严格对等措施,使得中资机构海外发展受到影响。
学习什么
开放的最直接效应,是能为市场引入更多的产品和服务,以及更多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商。推动外资进入巨灾、健康、养老等保险领域,是政策鼓励的方向。
外资保险公司不仅能提供产品与服务,促进市场竞争,还能带来关于保险经营的先进理念以及国外保险经营的惯例。随着中外资险企更多地同台竞争,对本土企业回归“保险姓保”也将有积极引导意义。
“保险不应只以保费规模为标准,应更注重内涵价值。”众多外资险企都有这样的认知。相对而言,外资险企在华经营风格更为稳健,决策也更为审慎。特别是近几年,在不少中资险企依靠万能险跑马圈地、资产驱动负债大行其道之时,外资险企仍表现冷静、克制。
一位国有险企高管表示,中外险企风格迥异。在经营理念上,外资保险更注重提供服务;在产品特色上,外资险企定位为风险管理师,而中资险企更多定位为理财师。中信保诚相关负责人指出,外资险企之所以能这么做,背后是专业化运营方式及股东百余年的市场化运行经验。
如果能将外资的这套理念“学以致用”,将有助于中国保险业界建立起反应灵敏、专业竞争力强的产品开发流程及产品管理体系,在产品开发过程中实现资产、负债、资本、销售队伍的多维互动。将这些先进经验贯彻到日常经营中,不仅有助于优化保险业的发展环境,促进保险行业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机制发生转变,增强创新能力、内部活力与服务能力,也能提升保险供给质量、更好满足经济社会需求。
银保监会在给《财经国家周刊》的回复中,非常明确地指出了这一轮扩大开放的“学习重点”:
第一,发挥产品优势,助力行业回归本源。
我国已形成了全球最大的中等收入群体,保险服务成为居民生活的必需品。我国保险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在养老、医疗、农业、巨灾、责任保险等领域,仍然存在巨大的保障缺口。
外资保险公司外方股东大多具有发达保险市场专业化经营经验和成熟的产品创新平台,应坚持遵循保险业传统规律,坚持突出保险保障主业,做精专业,立足本土化做好创新,引领行业发挥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的功能。
第二,发挥技术优势,提升保险服务水平。
外资保险可以利用发达保险市场的先进服务理念和技术手段,进一步完善以客户为本的售后服务和理赔体系,提高保險服务质量和水平。引进先进防灾防损经验和技术,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革命新成果,发挥保险在事前、事中风险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国内保险业服务能力。
第三,发挥渠道优势,助力“一带一路”建设。
外资保险公司股东多为欧美等成熟市场大型保险公司,可以依托其股东在全球的网络布局和风险管理方面的优势,与在中国市场积累的经验,为中国企业从事海外工程项目、海外直接投资以及对外贸易等方面业务提供服务,帮助中国企业规避和管理海外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