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科技融合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2018-07-09王晓辉
王晓辉
【摘 要】 当前,文化产业已经成为西方发达国家重要的支柱产业,文化产品国际化垄断的趋势日益明显,科技与文化融合态势凸显。在此背景下,我国要积极促使文化与科技的融合,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创新文化科技服务平台发展模式,对原有区域文化资源进行升级,从而改变文化的经济形态,催生新的文化产业形态。
【关键词】 文化科技融合 文化产业 发展路径
一、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
1、科技提升传统文化产业的表现张力。科学技术发展和创新,能够极大地提高文化和文化产业的活力,丰富传统文化产业的表现形式,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在信息技术的发展下,旅游、会展、演艺等传统文化产业焕发出新的活力。“智慧旅游”、“数字旅游”借助云计算、互联网等技术和便携联网终端,提供导航、导游、导览、导购等多种功能,可以与游客实时互动,游客可根据提供的信息及时安排和调整旅游计划。多媒体技术对文艺演出更是产生了颠覆性的影响,以更少的资金投入渲染了更逼真的舞台效果。科技创新不仅为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也为其开拓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2、科技推动新兴文化业态形成与发展。科技创新和发展是推动新兴文化产业形成和发展的内在动力,新兴文化业态更注重内容和知识产权,是文化产业在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带动下产生的新的表现形式,可以说没有科学技术的发展,也不会有网络游戏、动漫、文化创意等新兴文化产业的出现。目前文化创意产业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成为其经济引擎和就业人口最多的产业,产值亦超过任何一种传统制造业。
3、科技文化融合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文化和科技的融合是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扩大文化传播途径、提高文化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科学技术能够提升现代文化服务水平,进而提高全民文化意识和文化价值。借助科学技术便捷、容易接受等优势拓展文化服务范围,激发人们对文化的兴趣,增强文化服务效果。数字城市、智慧城市的构建,就是基于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以及大数据、社交网络、综合集成法等工具和方法,营造泛在的互联、智能融合的服务环境,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开放式、互动性的公共服务,改善了服务质量。
二、文化科技融合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路径
1、完善政策环境。完善环境,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尽快制定与相关政策相一致的保障和鼓励措施,使科技和文化充分融合,加快科技文化产业发展。有必要出台规划指导类、专项资助类的实施细则,如“文化和科技融合产业专项资金”、“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计划”、“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等与区域城市社会经济和文化相适应的文件,不搞象征性、不具有针对性、具体措施欠缺的文件。可以从宏观层面,抓紧研究制定科技与文化融合总体规划,在政策安排上,参照国家关于科学和文化融合政策体系,细化优惠政策条文并有效落实。
2、以要素融合为前提 提升文化产业的技术水平。要素融合是指文化资源与技术要素相结合,以及技术嵌入文化产业链,以新的技术形态替代原有的技术形态,实现文化产业技术水平的提升。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存在文化资源开发不当、科技对文化产业支撑不足,由于缺乏现代化生产技术手段,文化资源再生和产业转换能力较弱,文化资源浪费和贬值严重。要素融合有两个方向,一个是文化资源数字化,另一个是技术要素结构性融入。加速文化资源开发和利用技术代替、整合与补充,以渗透性高、关联性强的通用性技术为重点,通过建立通用界面的标准化技术模块,以及整合性的技术集成分发平台,实现先进技术在文化产业全过程中的运用,改变传统文化产业或文化市场的技术结构模式,实现用相同的技术对不同文化产品的开发。
3、以产品融合为核心 扩展文化经营活动的范围。产品同和即为不同技术提供的产品,在消费功能和文化产品上能够共同满足人们的需求,互为替代品或互补品,为不同文化行业、文化产业和企业产业之间的发展提供支持。一方面,促进不同文化产品和服务交叉发展,促进文化单位技术更新,实现文化产业在技术上关联和交换,建立不同文化产品供给的共同技术基础。加强内容原创和制作包装技术、传播交易集成分发技术、体验消费终端展现技术的研发运用,加快多媒体传输技术的普及,实现文字、图像、视频、声音等各种信息都以数字化的方式存在,将分散的媒体产品及形式向统一的多功能平台汇集,加强文化信息资源的共享性;另一方面,开发新的文化产品和新的工艺。研发文化产品生产的替代性或关联性技术,并通过渗透、扩散改变其他产业产品生产的技术路线,建立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技术交互关系,丰富文化产业的经营内容和形式,给原有产业的产品带来新的市场和需求。重点推动信息技术在文化企业中的应用,加快发展电脑、电视、手机等智能终端设施,创新视频软件、网络媒体软件,实现内容、渠道和终端(硬件和软件)产品的技术整合,使文化信息产品和电子消费品之间形成功能互补或替代,进而产生更大的复合经济效益。
4、加强文化科技型人才体系建设。人才是科技文化融合发展的核心因素,对促进文化、科技融合发挥着关键作用,因此,各地在人才培养中要从长远角度进行分析,立足现实。首先,建立长效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通晓高科技和文化产业的复合型人才,可以从现有资源入手,整合区域现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社会资源,加强理工学科与人文、管理学科的交叉融合;其次,引进高端人才,制定合理的人才优惠政策,坚持“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原则,吸引国内外高层科技人才,特别是投资、经济管理等人才,积极投身于区域文化產业发展。在制度建设上,要制定适用于文化科技人才考评管理办法,营造有利于发挥各类人才才智的发展环境。探索实施在文化企业改制中对科技人才的持股、参股、配股等奖励政策,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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