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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扶贫与企业社会责任调查研究报告

2018-07-09周翻翻

大经贸 2018年4期

【摘 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精准扶贫作为扶貧攻坚的关键举措,确立了精准扶贫作为新时期扶贫开发重要指导思想的地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主力军的企业,一直是扶贫开发的重要力量之一,积极参与国家扶贫事业,既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是企业的发展机遇。息烽县委、县政府在推进产业扶贫的工作,做了大量工作,但已存在一些问题,因此研究息烽县产业扶贫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在一线的扶贫工作中的路径及如何使其发挥作用最大化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精准扶贫 企业责任 经济发展

一、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位

企业的范围较广,就经济类型而言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本文所定位的企业,是指参与或直接投资发展当地产业的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同时本文说阐述的企业社会职责,在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都有所涉及。

二、当前息烽县产业扶贫与企业的分布及发展现状

息烽县委、县政府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工作方面,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坚持以贫困村及相对贫困片区产业培育为支撑,着力解决贫困农民增产、增收问题。帮助、引导贫困村及相对贫困片区将产业开发与自然资源优势紧密结合因地制宜选准、选好发展项目,选准果品、蔬菜等特色经济产业作为优势产业。同时引进企业,实行总体规划、片区开发、综合布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三、当前息烽县产业扶贫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高,共建理念缺乏。企业与农户同体发展思想还需进一步提高。就总体情况来看,在企业层面:企业参与扶贫的认识上还存在片面热情、片面助推现象。同时在企业参与扶贫工作中,农户总希望企业能在资金、物质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而轻视与企业共同建立支柱产业,共同发展。

(二)多种条件制约,启动发展堪忧。发展农业产业,需要诸多因素支撑。就目前息烽县涉农企业发展产业扶贫而言,受一些因素的制约,影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三)定位参差不齐,企业履责不高。扶贫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参差不齐,企业履责不高。

(四)政企、村企、户企权责不清,互有余悸。通过调研发现,在县域内发展产业扶贫的部分企业与政府相关部门、所在地的村支两委、农户之间互有余悸。只要原因认为有两点,一是相关建制不明权责不清。在走访调研的过程中,只有为数不多的企业与相关的贫困户签署并履行相关合同。二是缺乏联系沟通。在发展产业过程中,你干你的、我干我的现象非常普遍,政府部门与企业、村居与企业、贫困户与企业沟通缺乏。

四、息烽县产业扶贫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构建共建理念。企业与农户同体发展思想认识要提高。就总体情况来说,在企业层面:企业要遵循自然规律、市场规律和群众意愿主动选择扶贫产业和市场需求。要依托自身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坚持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林则林,宜工则工,主动出击、精心选择本发展区域特色脱贫产业。在村集体和贫困农户层面:要充分是认识到使企业在扶贫开发中首先要有生命力,不能仅仅看企业直接拿了多少钱,帮助修了多少条路、建了多少个水渠。重要的是企业能把贫困村和企业自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推进产业发展,最终实现政“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红利均沾”,才能使企业在扶贫的领域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狠抓“特、并、养、补”,确保提质增效。就目前息烽县企业发展产业扶贫而言,受一些因素的制约。如缺乏劳力与相应技术;前期流转土地费用过高,影响后期发展;农业产业周期长、见效慢,加上基础设施相对落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有风险,农户参与积极性不高。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坚持特业为主、联动并举、以短养长、抓长补基的产业发展思路,以提升产业扶贫的质量和效益,弥补发展短板。

(三)助企定位要全,实现互惠发展。政府相关部门对企业发展的指导与帮助要“靠前一步,换位思考”。要将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纳入本区域和本部门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并在一定程度上给予精细化的指导。相关部门要尽快建立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工作问题,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在参与扶贫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同时,要积极主动抓好企业与扶贫村、贫困户的牵线搭桥工作,在方式上采取“政府指导,公司与村居、农户合力出拳互惠发展”的发展模式,促进并推动“四员”并举助发展的企业履行社会职责局面的形成及发展。

(四)建制度明权责,谋求长远发展。在建制度明权责方面,在政府层面建立并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因为推动企业参与扶贫不能靠行政命令,只能通过政策激励、建立互惠互利机制,引导、鼓励企业主动参与,才能具有持久性和发展力。针对当前政策不配套的问题,县直各部门和乡镇,特别是财政、税收、农业、国土、林业等部门,要制定出台对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优惠政策。对企业参与扶贫的项目开发,各部门要在政策范围内给予大力支持,优先安排农业产业化资金,优先安排财政贴息贷款,优先安排土地使用计划,优先享受产业扶持政策。同时在企业新品种和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方面,在农民培训、基地认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助或奖励。在县直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乡镇和各个村居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参与扶贫的资源配置政策,不断优化工作环境,以调动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

总之,产业扶贫是解决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手段,也是彻底拔掉贫困之根实现全面稳定脱贫的必由之路。在这条路上扶贫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不可或缺的,其发挥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因为企业能把贫困村和自身发展,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推进产业发展,实现政府相关部门、贫困村、贫困户“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组合出力、互惠共赢、共同致富”,在扶贫开发中可持续优化发展。

作者简介:周翻翻(1984年),男,汉族,河北保定人,中共息烽县委党校科研办主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党史党建、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