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立法的思考
2018-07-09钟佳伟
【摘 要】 公众参与立法制度作为现代民主立法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施和完善不仅具有扎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而且對于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民主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公众参与立法体系建设仍处于探索阶段,本文对其现状进行分析探究。
【关键词】 公众参与 地方立法 法治
法治的起点从立法开始,立法需倾听不同的声音,糅合多方面的因素,从而寻找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契合点,而在这中公众的声音就是寻找这一契合点,公众参与立法是公众表达需求的一个渠道。公众参与立法可以协助立法者拓宽思路,强化立法的正当性,同时也唤起公众的参与意识,整合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实现立法资源的最优配置。公众参与立法是落实立法科学化、民主化的具体举措,对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立法积极性起到了良好作用。
一、公众参与立法的价值取向
公众参与立法是对民主最直接的体现,人大和政府吸纳社会不同阶层的建议与意见,这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公众参与立法有助于人大和政府及时了解公众的愿望和需求,更好地维护社会安稳,增强人民对党的信任,拉近党与人民之间的血肉联系。是坚持依法治国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公众参与到国家的法治建设中来,也体现出了人民的意志在法律权威中的主体地位。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厉行法治,人民当家做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二、公众参与立法的现状
尽管公众被赋予了参与立法的权利,但公众对行使这一权利的积极性与重视度均需提高。部分公众仍被以往固有的认识所局限,自己即使积极参与到公众立法中去,自己阐述的意见或者提出的建议也不会受到重视。还有些公众是忙于工作,鲜有闲暇时间,即使有也不愿意再把时间投入到立法这一工作中。目前在我国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不高,有些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有些是力有余而心不欲。毕竟法律是严谨的,立法工作的繁琐与立法程序的严格让普通公众感到吃力。现实中,唤起公众参与立法的意识和提高公众的法律认识,两者并向前行但收效甚微,公众在平时生活中也很少接触法律的相关知识,这形成了公众参与立法能力上的囧境。
三、公众参与立法的路径完善
法律的权威来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护,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地方不同行业主体信息库。健全利益表达机制,畅通利益保障渠道。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党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因此,公众参与立法最根本是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进行,依法表达自己的愿望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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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钟佳伟(1992.10.-),男,汉族,四川乐山人,硕士研究生,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方向:民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