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瑞士,我想做一只被“关怀”的龙虾
2018-07-09杨杰
◎文/杨杰
在瑞士的动物身上,正义既不会“迟到”,也不会“缺席”……
说真的,如果有来生,我想去瑞士做一只动物,比如豚鼠,或者金鱼也行。
就说金鱼吧,瑞士的鱼缸必须有一面是不透明的,以防金鱼没有安全感。还得有同伴陪住,以便它们开展社交生活。没开玩笑,这是2008年写进瑞士法律里的:群居动物应该和它的同伴存在“社会”接触。最近,这部充满关怀的《动物保护法》又有新规定:活的甲壳类动物在不能动弹之前,不能被冷冻或蒸煮。
这意味着,大厨烹饪时得先将龙虾敲晕,待它没有知觉后再放入水中。提出保护龙虾的人说,龙虾在被加工成食物之前理应受到尊重。
作为一名发展中国家的普通公民,我看瑞士的《动物保护法》时总有一种仰望“圣母白莲花”的感觉。比起落后国家贫困人口的生存环境,瑞士猫的居住空间可谓“高大上”——必须高于2米,大于7平方米,每只猫都必须有一个“独立”的猫厕,猫链、猫刷、休息空间、活动机会……都有具体要求。最重要的是,“铲屎官”(主人)要保证每天与“猫主子”有眼神交流,小心伺候。
这部《动物保护法》的英译版有152页,事无巨细。作为一只生灵,动物也有“兽”权。瑞士人曾提起一个法案,要求猪、狗、金鱼、豚鼠都能出庭作证,有律师替它们发言,给它们维权!
安托万号称全球唯一的动物律师,他最得意的成功案例,是曾为149只猫代言。猫主人严重缺乏对它们的照顾,构成虐待。在安托万的努力下,主人最终被处以800瑞士法郎的罚款,律师费则由政府承担。
他认为,虽然大家都在提倡保护动物,但动物自己不会说话,更不会为自己辩护。他说:“宠物的主人以为只要嘴里说爱动物就够了,其实没这么简单,他们应设身处地地替动物想一想,作为一个物种应有哪些权益。”
你看,在瑞士的动物身上,正义既不会“迟到”,也不会“缺席”。瑞士人真是有“金子”般的心,不仅有爱,还有钱。
当然了,并不是所有瑞士人都对新法案举手赞成。早在新法实施前,瑞士《新苏黎世报》就批驳这是“官僚主义的唯意志论”,是“标准的空想”,为这些“空想”制定法律、进行宣传再到实施,“不知要付出多少人力、物力、财力”。还有媒体揶揄,蜘蛛和跳蚤为什么不在受保护之列?瑞士怎么还允许打死苍蝇而不受惩罚?
不过,这种刻薄谁知道是不是出于羡慕嫉妒恨呢?不管怎样,能这样设身处地为动物着想,怎么说也是柔软的人。像一位知乎网友说的,从凌迟变成枪刑,再变成讨论是否应有死刑,保护的从来都不是犯人,是人心的脆弱和敏感。
或许,只有将类似法案提上日程,这个世界上的人才会越来越多地意识到,自己正给别的生命带来巨大且不必要的痛苦,进而在生活中保持自我警戒和自省的心,竭尽所能不伤害他人。当你已经开始考虑金鱼的安全感时,应该不会在电梯里抽烟了吧?当你要求给豚鼠社交生活时,应该不会把孩子反锁在家了吧?这么看来,先敲晕龙虾,再放进锅里,也没那么滑稽了,甚至还有点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