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嬗变与现实抉择:近代中国民族学学科建制的发展变迁与理性反思
2018-07-04向亚雯
向亚雯
(1.湖北民族学院 教育学院,恩施 445000;2.厦门大学 教育研究院,厦门 361005)
学科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是一个伴随高等教育实践活动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概念。审视学科发展的历史不难看出,学科是研究领域制度化和建制化的结果。学者沙姆韦(David Shumway)指出:“19世纪现代学科的涌现,全赖17世纪和18世纪新建制和新践行的发展。”[1]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学科,无一例外都是舶来品。中国近代大学发展的历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学科产生和发展、学科建制逐步完善的过程。何为学科建制?建制是“按编制编成的军队各种组织及其隶属关系”[2]。在此意义上,周川教授认为“大学建制”是大学的编制系列及其组织形式,具体指的是大学里学科专业的编制方式及其组织形式[3]。本文将大学建制的概念演绎到学科建制中,认为学科建制指的是“学科的编制系列及其组织形式”。其中学科的编制系列包括学科门类、层次、数量的设置等;学科的组织形式既包括大学内部的讲座、院系、研究所等基层学术组织,也包括大学之外的学会、专门研究机构、图书资料中心和学科专门出版机构等。
我国近代民族学属于后发外生型,是西学东渐的产物。无论是学科理论还是学科建制,民族学都经历了从无到有的演变历程。本文通过总结和梳理近代我国民族学学科建制的发展历程,分析其特点,以期对当下民族学学科建设提供历史的借鉴和反思。
一、近代中国民族学学科建制的发展历程
(一)近代中国民族学学科建制的肇始
民族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出现在19世纪中后期的西方,具体时间各国有所不同,它是伴随着西方殖民扩张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资产阶级为了对殖民地进行有效统治,减缓当地民族激烈的反抗,必须了解他们的民族及其文化,从而做到因俗而治。一些学者通过对殖民地民族及其文化的实地研究和理论探索,逐渐建立了一套规范的概念和操作方法,提出了研究的理论体系,从而建立起一门新的学科——民族学。中国学者自20世纪初就开始介绍西方的民族学及相关的学科理论和方法。但民族学从西方传入中国之时,由于翻译差异带来了名称上的混杂,比如翻译成人种学、民种学等。“民族学”概念最早出现在1926年蔡元培发表的《说民族学》一文中。
考察中国近代大学学制的演变历程,最早关于民族学学科建制的规定出现在1904年清政府颁布实施的《奏定大学堂章程》,其中规定大学堂分为经学科、政法科、文学科、医科、格致科、农科、工科和商科等8科,下设46门,简称“科-门制”,其中文学科中外地理学门下设人种及人类学课程[4]。由于民族学传入中国初期与社会学、人类学关系密切,很难真正区分,这里的人种及人类学可以算作民族学内容最早出现在大学课程中。1913年《大学规程》颁布,规定大学依《大学令》分为文科、理科、法科、商科、医科、农科和工科,其中文科哲学门下设社会学课程,地理学门下设人类及人种学课程,理科动物学门下设人类学课程[5]3-6。根据纪宝成的理解,这里的“科”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学科门类,科下设“门”相当于我们现在所称的一、二级学科和专业[6]。此外,1913年《高等师范学校课程标准》规定高等师范学校的本科历史地理部开设考古学和人类学科目,在第三学年设置考古学概要和人类学概要课程各一个学期,每周三课时;《法政专门学校规程》则在政治科开设社会学课程[7]。这一时期的民族学没有统一的名称,内容也较为零散,只是作为一门课程归属在不同科门下。例如,在1917年北京大学的课程设置中,文科哲学门下设人类学课程、文科中国史学门下设民俗史及宗教史、人类及人种学课程,理科地质门下设人类学课程等[5]98-105。
(二)近代中国民族学学科建制的初步形成
1919年蔡元培在北京大学正式推行“学-系制”,即以“系”代替原来的“门”,同时取消原来“科”的设置,并将性质相近的系合并成“组”[8]。不同于北京大学废“科-门制”改设学系的做法,东南大学开始采用“科-系制”,其特点在于以学系为主体,将性质相近或相关的学系分别组成文理、教育、农、工、商五科[9]。自此,其他大学纷纷效仿实行“科-系制”,教育部随后于1924年正式颁布《国立大学校条例》,以法规形式予以确认。《国立大学校条例》将“国立大学校分为文、理、法、医、农、工、商等科”,要求“国立大学校得设数科或单设一科”、“国立大学校各科分设各学系”[10]。1929年,国民政府颁布《大学组织法》,明确规定“大学分文、理、法、农、工、商、医各学院。凡具备三学院以上者,始得称为大学。不合上述条件者,为独立学院,得分两科。大学各学院及独立学院各科,得分若干学系”[11]。根据《大学组织法》的相关规定,社会学系归属于大学文学院或独立学院文科。由此,大学的“院-系制”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得以确认。
这一时期民族学与社会学、人类学没有明确的界限,一些高校纷纷成立社会学或人类学系。1922年厦门大学设立社会学系,由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博士徐声金、美国汉诺威大学社会学学士林幽等任教,这是中国大学设立社会学系之始[12]59。同年燕京大学设立社会学系,由美国人步济世担任首任主任,此后清华大学、岭南大学、复旦大学、中央大学、大夏大学等也纷纷设立社会学系。其中,清华大学于1926年颁布了《国立清华大学规程》,规定清华大学本科分文、理、法三院共十五系,社会人类学系归属于文学院[13]。1929年中央大学当时的校长张乃燕在所做报告“最近中央大学概况”中对当时的学科编制进行了详细说明,中央大学下设文学院、理学院、法学院、教育学院、医学院、农学院、工学院和商学院等8个学院,而社会学系归属于文学院[14]。1923年南开大学的分科之中,文科设人类学系,这是中国设立人类学系之始[12]64。民族学此时没有单独设立学系,仍是作为一门课程出现在大学,但相较于早期民族学内容零散、归属于不同学科门类的情况,此时民族学归属于社会学系,属于其主要课程,名称上常与人类学通用。例如,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普通社会学组开设“人类学大纲”课程,人类学组开设“人类学大纲”和“文化人类学”课程[15];厦门大学社会学系开设“人类学”“社会起源与进化”等课程[16];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开设“社会人类学”课程,由李安宅主讲[17];沪江大学社会学及社会工作系开设“人类学”课程,“研究古代人群文化与种族间文化的传授、追探人类进化之原理”,还开设“民族与国家”课程,“研究人类种类竞争与国家观念之奋兴以求相当解决方案”[18]。
(三)近代中国民族学学科建制的发展
进入抗战时期以后,社会学和人类学进一步结合,“社会人类学更明确地以研究边地少数民族为对象,一般被称为边政学或民族学,学科的名称更见混合”[19]。民族学学科这一时期具有了专门的研究机构和民族学会,出现了相对繁荣。
民族学专门研究机构的建立,可以说既是前期学术研究积累的结果,更是政治形势造就的。1927年国民政府在南京建立,颁布了《中华民国大学院组织条例》,规定在大学院中设立中央研究院,作为全国最高科研机关,中央研究院下设社会科学研究所,其中第一组为民族学组。同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建立,研究机构进行调整,考古学、人类学和民物学归属于丙组。这标志着民族学有了专门的、实质性的学术研究机构,与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的分化进一步明显。在同期可以称得上专门研究机构的还有傅斯年和顾颉刚创办的中山大学语言历史研究所,根据该所章程,所内先后设八个组,其中第七组是人类学及民物学组。专门的研究机构对民族学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一是在蔡元培的主持下,中央研究院由过去翻译外文著作、整理中国历史资料转向进行田野调查和实证研究。田野调查逐渐发展成为民族学独特的研究方法,为学科发展提供了方法论基础。二是培养了一批优秀的中国本土的民族学学者。中山大学语言历史研究所于1927年开始招收研究生,设有人类学、民族文化、民俗学等十余组。研究生在研究所各教授、导师的指导下开展研究工作[20]。
民族学会是基于当时学术研究的实际需要成立的。一方面,由于交通、通信等方面的限制,学者之间的交流不方便,学术上出现各自为政的状况。20世纪30年代,民族学研究主要集中在华南、华东和北方地区。另一方面,社会学界于20世纪20年代就开始组织社会学学术团体,1922年成立了中国社会学会,1928年又建立了东南社会学会,1930年中国社会学社在上海成立。身兼民族学家和社会学家的学者看到了学术交流的必要性,因此成立民族学有关机构、加强民族学家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实现全国民族学研究的整体协调发展成为必要。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1934年夏天,凌纯声、邱长康、徐益棠、黄文山等人发起召开了中国民族学会筹备会,并邀请蔡元培、杨堃等著名学者加入。1934年底中国民族学会在南京中山大学中山院正式成立,1936年民族学会西南分会成立。民族学会促进了学者之间以及与国际学术界的沟通交流,改变了过去单枪匹马的状况,开始注重集体研究。
民族学会的成立,意味着民族学在中国由零散的学者研究到初步形成专业的学术团体,形成了浓厚的学术研究氛围。民族学会这一学术共同体的成立,可以认为是学科建制形成的主要标志之一,它为学科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平台和动力,是民族学研究者相互联系和交流的桥梁。
二、近代中国民族学学科建制的发展特点
(一)近代民族学学科建制的发展过程,是从培养人才到发展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的过程
1904年清政府施行《奏定大学堂章程》,规定了人种及人类学作为一门课程出现在大学中,此时民族学学科主要停留在通过传播知识来培养人才。这一时期基本上是按照国外的教科书和外国学者的研究著作或译作来进行讲授,比如林纾、魏易合译的《民种学》,此书是清末京师大学堂所开设人种及人类学课程的教材或主要参考书。
随着民族学学科在中国的发展,尤其是在成立专门的研究机构和民族学学会之后,民族学不再停留在单纯的知识传播上,开始尝试结合中国实际情况进行民族学的科学研究和开展社会服务,以期实现学术救国的理想。中央研究院、中山大学等民族学家们曾到华东、华北、东北、西南各地对少数民族和汉族文化群体进行了实地调查,比如民族学组专任研究员凌纯声赴东北调查,调查结果编为《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一书,此书被吴文藻誉为“中国民族学家所编著的第一部具有规模的民族志专刊”,体现了“中国民族志专刊应有的水准”[21]。徐益棠视它为“我国近年来最科学的民族调查报告,虽不免尚有缺点,然已造成中国民族学史上破天荒之著作”[22]。1937年,日本策划鼓动满蒙独立,中国出现边疆危机,民族学得到较快发展和实际应用。学者纷纷深入西藏、新疆和内蒙古等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做调查,由此促成了中国民族学界研究边疆和少数民族的传统并延续至今。
民族学会成立之后进行了一些国内外学术交流,1934年民族学会委派在欧洲学习和从事研究的中国学者杨成志、吴定良和欧阳翥出席了第一届国际人类学和民族学大会,并于1935年、1936年连续两年召开了民族学会年会,后因抗战的原因中断,之后于1948年召开第三届年会。此外,学会编辑出版了一系列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如《民族学研究集刊》《西南边疆》《边疆研究周刊》《中国民族学会十周年纪念论文集》等。其中《民族学研究集刊》刊登了当时许多重要的民族学文章,比如徐益棠的《中国民族学之发展》、黄文山的《民族学与中国民族研究》、杨堃的《民人学与民族学》等,成为中国民族学早期发展的专业化核心学术期刊,为后来民族学的研究和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史料。
(二)近代民族学学科建制的发展过程,是与社会学、人类学学科共同发展、难舍难分的过程
近代民族学学科始终未能从社会学和人类学学科中分离出来单独设立学系,其学科建制的过程伴随着社会学、人类学学科的发展。杨堃认为,1949年以前民族学和社会学是很难划分的[23]。究其原因主要有3点:其一,民族学、社会学和人类学学科本身具有高度相关性,当时各国也没有形成统一的概念,如“民族学”这个名称主要被应用于欧洲大陆的德国、法国和俄罗斯等国家,而在美、英等国家,民族学被称为“文化人类学”或“社会人类学”[24]。早期民族学和社会学在西方较为接近,随着学科发展逐渐出现分化,但是由于中国社会学和民族学出现得相对较晚,在中国发展的初期两个学科的研究理论和方法相互渗透,分工不明,在实际研究中表现出交叉或重合的关系。其二,老一辈学者们往往既是民族学家,又是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他们的研究也往往涉及这几个学科,很难去划定哪项属于民族学,哪项属于社会学和人类学。其三,近代中国学者往往把学科当作研究工具,重应用而轻学科边界,这与近代中国内忧外患的国情是分不开的。怀揣着学术救国理想的学者们在学科建立之初就有建设新国家的需要,尤其在抗战时期更是肩负了救亡图存、保卫边疆的历史使命。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学者们更多的是把民族学学科看成是一种服务社会和国家的实用性工具,而不是出于“闲逸的好奇”而进行的科学研究。例如,蔡元培主张民族学不仅为理论科学,更是应用科学,认为民族学研究不仅仅与学术有关,更与国家政策的推行、民族文化水平的提高等息息相关。
近代民族学与人类学、社会学学科难舍难分,一方面对于民族学学科自身理论体系的构建造成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民族学在近代未能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门类或设立民族学系,导致近代民族学学科建制不够成熟。另一方面,3个学科的交叉融合,甚至是不分彼此,使得研究不囿于学科之间的界限。吴文藻先生曾说:“学问之道,在研究时确须分门别类,而在实行时,都是息息相通的。”[25]348
(三)近代民族学学科建制的发展过程,是民族学学科外来性与中国化并存的过程
民族学学科建制初期,主要是吸收和引入西方民族学的理论和方法。一方面,积极翻译引进民族学著作和聘任外籍教授。如清华大学早在1917年就开设了民族学课程,由美国人狄特莫讲授社会学和社会起源;南开大学请到英国哲学家罗素讲授社会学课程;一些教会大学也开设社会学等课程,如上海沪江大学由美国人葛学溥、百克令教授等执教,圣约翰大学由美国人阿塞孟教授社会学,燕京大学由美国人步济时担任社会学系主任等。另一方面,积极派遣中国留学生去欧美国家留学。根据舒新城在《近代中国留学史》一书中的统计,1921—1925年,在欧洲、美国留学的中国学生主修社会学的共有35人,占当时留学生总数的2%(见表1)。这一时期留日学生较之以往更多,在日本学习民族学及其相关课程的留学生也更多,这些留学生后来大多成为中国民族学学科发展的中坚力量。
表1 1921—1925年留学欧美学习社会学、民族学的学生名单
学科组织形式的丰富和发展,比如成立学系、研究所、专门研究机构等,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实现学科发展的中国化。学系、研究所和专门研究机构等为实现学科发展的中国化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能够让学者们联合在一起,从本国的现实问题出发,采用和借鉴国外的研究理论和方法,力求解决当下的社会问题,并试图建构学科理论体系。其中典型代表是吴文藻,他引入功能学派的理论作为民族学的指导思想,并把它运用于中国的实地调查研究,通过实地调研来检验和完善功能学派的理论,然后再升华成一种新的能适用于中国国情的民族学理论。这种民族学中国化的思想并非对功能学派的照搬,而以主张在中国实践中检验、修正和发展理论。
三、对当下民族学学科发展的历史借鉴与思考
(一)民族学学科发展的目标导向:是问题研究还是理论建构
民族学自产生之初就决定了其注重实用性和实地调查的学科特质。一直以来,民族学者非常重视问题研究,这也是一代代民族学者孜孜以求的首要目标和努力方向。费孝通认为,社会科学的研究是一种控制社会变迁的实用工具,为学术而学术是一辈寄生性学者的护身符。“学术尊严!我是不懂的,我所知道的是真正的学术,是有用的知识。学术可以做装饰品,亦可以做食粮,若叫我选择,我是从食粮。”[26]问题研究对于民族学这样的应用性社会科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如果在缺乏调查素材的条件下就开展理论建构,那无异于搭建“空中楼阁”,使研究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此外,民族学要想获得更好的发展,必须与当下的时代主题紧密联系,扎根于中国大地、解决当今的现实问题。近代民族学学科发展的繁荣期正是出现在抗战爆发以后,为了解决当时的边疆危机所进行的调查研究。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一味注重民族学学科的问题研究导向,使其沦为一种“实用的工具”,可能会带来学科发展的危机。没有严谨的理论支撑,调查统计做得再精确、数据模型做得再复杂,都只能解释事物的表面现象,而无法深入分析事物内部的因果关系。如果缺乏理论支撑,民族学研究的结论可能招来质疑,民族学家也可能在学界遭遇信任危机。在民族学这样的应用学科中,实证调查研究为理论的建构提供必不可少的素材,民族学学科理论建构正是在实证分析基础上对社会人群现象从简单描述到建立规范、探索规律的一个过程。所以,从民族学学科的长远发展来看,其理论建构过程离不开实证调查研究。当然,理论的建构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更不是一劳永逸的,它是随着历史发展不断修改和完善的过程,是一个过程而非最终结果。这个过程既是影响和指导实践的过程,也是为民族学学科的建设积累知识和素材的过程。
(二)民族学学科发展的路径选择:是“由内而外”还是“由外而内”
近代西方学科发展主要遵循由内而外,由学科理论体系建构到学科建制的路线。从学科知识的逻辑来看,应该是先有学科内在知识体系的成熟,再有学科编制及其组织形式的发展和完善,这种学科发展路线可以说符合学科发展的基本规律。例如,以社会学学科为例,“社会学”一词早在19世纪30年代就由“社会学之父”孔德提出,他在其代表性著作之一——《实证哲学教程》的第四卷中正式提出“社会学”这一概念并建立起社会学的框架和构想;19世纪中期英国哲学家、社会学家赫伯特·斯宾塞出版了《社会静力学》《社会静态论》等著作,丰富和发展了社会学理论;1890年美国肯萨斯大学开设的“社会学元素”课程,可以认为是社会学的第一门课程;1892年芝加哥大学创立了《美国社会学学报》,阿尔比恩·斯莫尔于第二年在该校成立第一个社会学系;法国波尔多大学于1895年成立了欧洲第一个社会学学院。
但是,近代中国民族学学科似乎走了一条相反的发展道路。这是因为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大学和学科都是从无到有发展起来的,是地地道道的舶来品。民族学学科发展起步晚,如果在学科建制没有初步形成的情况下,要想形成一个相对严谨的学科理论体系,需要花费更长的时间和克服更多的困难。而近代中国民族学学科通过学科建制,不断完善学科编制和丰富学科组织形式,从而“反哺”学科理论体系建构,促进民族学学科发展,使其取得了辉煌成绩,甚至有学者认为至今未被超越。不可否认,学科理论体系对于学科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说是学科的灵魂,如果没有理论体系,学科也就不可能得到长远发展,最终会失去生命力而走向死亡。但是,学科理论体系与学科建制二者是相辅相成、并行不悖的,学科建制的发展和完善将会进一步促进学科理论体系的发展,尤其是对我国后发外生型的学科而言,选择“由外而内”的学科发展路径不失为一种选择。
(三)民族学与社会学、人类学学科的关系:是“分而治之”还是“开放融合”
近代民族学、社会学和人类学学科始终是“难舍难分”,没有清晰的学科界限。相较于其他学科,这三者无论是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理论方面都具有高度的交叉性。近代的民族学家们在研究时往往主张兼容并蓄,而他们自身掌握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等学科的宽厚知识,使得他们在研究时往往不会囿于一家之学,真正实现多学科研究。中国老一辈的民族学家如吴文藻、费孝通先生等早在20世纪四五十年代就形成了这样的看法,并且在实际研究中一直贯彻着这样的理念。吴文藻先生认为,民族学、社会学与人类学这3个学科之间的界线将逐渐被淡化,而后将逐渐趋于统一。他还认为,过去将民族学、社会学与人类学的研究领域划分开的说法已渐被废弃,最近两种学术日益接近,不久定将混合为一。因为二者所研究的目的、题材、观点及方法越来越趋于一致,几乎无分彼此,所谓文化社会学与文化人类学不过是异名同义的词[25]346。他所提倡的“社区研究”就是将这3个学科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用人类学和民族学的方法来改造当时的社会学。
尽管吴文藻、费孝通等老一辈民族学者积极倡导三科融合,但遗憾的是,民族学、社会学和人类学至今没有“混合为一”,甚至出现“各自为政”的趋势。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其中离不开1949年以后学科建制尤其是学科编制的影响。20世纪50年代初至70年代末,我国对旧的学科体系进行改造,近代人类学和社会学被取消,而近代民族学由于受苏联学科编制的影响以及开展民族工作的现实需要而得以保存并发展成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学。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学与近代民族学在研究对象、方法原则上截然不同。前者主要以少数民族为研究对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其方法论依据,以民族问题研究和民族研究为主要内容。20世纪80年代初,人类学和社会学学科开始恢复设置,但是彼时的民族学已经走出了一条独立于“民族研究”的学科发展道路,与社会学和人类学“渐行渐远”。到了20世纪90年代,国家对学科分类进行明确规定,其中民族学和社会学属一级学科,而人类学则是先后从属于民族学、社会学的二级学科。在部分高校民族学、人类学和社会学分属不同学系和学院,学科之间的边界非常清晰,为学科的融合进一步制造了藩篱。费孝通先生曾积极探索“三科并立”的尝试,在他看来,人类学、社会学和民族学都是研究人文世界和人类社会行为的,应该是一个集团,虽然各有研究重点,但又是互相交叉的[27]。他希望将人类学设置为一级学科,实现“三科并立”,为学科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同样遗憾的是,他的这一想法因为部分同志的反对没能付诸实践。
尽管三科融合至今没有真正实现,但从学科发展的历史来看,开放融合是学科发展的必然趋势。民族学、人类学和社会学在西方历经百余年的独立发展后,现今也呈现出互相渗透和融合的趋势。例如,在西方的一些大学,人类学和社会学合并设置为人类学与社会学系[28]。因此,实现学科的开放融合成为新时代民族学、人类学和社会学学科发展的必然选择。
四、结 语
学科是主宰高校发展的重要力量,可以说,没有一流的学科就不可能有一流的大学。学科发展的推动力在于学科建制。一方面,学科编制从制度层面上确定了学科地位,直接影响学科的传承与发展;另一方面,学科组织形式的确立,为学科发展在实践层面提供了进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可能性,比如院、系、研究所等学科组织形式以培养学科的接班人为主,为延续学科发展提供人员储备,学会、专门研究机构等学科组织形式的重点往往不是人才培养,而是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审视近代中国民族学学科建制的形成和发展,可以看到,其发展历程也是一个逐步建立的长期过程,受到当时大学制度和文化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例如,民族学在近代与社会学、人类学融合发展,与当时培养文理兼通全面发展人才的理念有关,在学科建制层面表现为打通文理界限,为学科间的开放融合发展提供了条件。但是现行的院、系、所建制强调学科的高度专业化,造成人为的学科壁垒与隔阂,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现今学科“孤岛”林立,学科之间的融合还不具备条件,犹如一个个学科“鸽笼”。所以,学科建制问题不仅要从历史角度看,更要从当下的现实矛盾和条件出发,考虑学科的长远发展。
当下我国“双一流”建设正如火如荼地进行,其中一流学科的建设处在重中之重的地位。作为对哲学社会科学具有支撑作用的学科,民族学为实现民族团结和民族地区发展等方面提供“智库”和“创新源泉”,助力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可以说,民族学学科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从当下社会现实问题出发,不断丰富和发展理论体系建设,是民族学学科发展的立身之本;从民族学人才培养的需要出发,不断丰富和完善民族学学科建制,是民族学学科发展的动力之源;从学科长远发展考虑,与人类学和社会学融合发展,是民族学学科发展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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